乡村振兴视域下法治乡村建设现状与对策思考
2020-09-10尚玉为
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振兴乡村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发展经济、加强文化建设、打造良好生态环境,还需进行法治建设。建设法治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目标。当前我国法治乡村建设面临法律法规不健全、乡村居民和乡村干部缺乏法治素养等问题,影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进程。本文分析了法治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难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希冀能为乡村振兴视域下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乡村建设;对策
中国是农业大国, 农村人口众多,乡村是我国社会的地基,党和政府历来非常重视“三农问题”。乡村振兴是一个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它意味着既要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水平,打造宜居的环境,培养文明的乡风,还要建设法治乡村,促进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加强农村社会治理。法治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必要保障和重要一环。如何建设法治乡村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事关中国的未来,应该得到全社会、各部门乃至每个公民的重视。
一、法治乡村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部署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各项战略任务。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法治乡村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任务,也是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内容。
一方面,随着乡村经济的发展,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也越来越复杂,各种纠纷日益增多,需要一个有效的法律体系来调节各种利益关系,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保障乡村居民的合法利益。另一方面,随着社会文明水平的提升,平等、公正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分量越来越重了。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更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从而有利于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幸福的重要保障。法治乡村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法律保障。只有切实提高占人口大多数的乡村居民的主体地位,才能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在国家治理中的显著优势,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发挥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根本保障,而法治是发挥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最重要的保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我国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内在地要求建设法治乡村。乡村振兴的法律保障也是推动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必须以法治乡村建设推动乡村善治进而推动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律保障。
二、我国法治乡村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关于“三农问题”的法律法规有所增多,党和政府也在努力普法,但是法治乡村建设仍面临许多难题,例如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法律意识淡薄、法治人员匮乏、司法水平落后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
有法可依是建设法治乡村的前提。然而,我国现存的法律体系不能适应解决当下我国“三农问题”的需要。现存的法律体系形成至今已经接近十年了,部分法规已不能满足解决当下“三农”问题的需要却没有得到及时的修改;另外,由于2011年的国情与现在不同,当时在制定法律体系时更倾向于为城市立法,而农村处于立法的边缘位置,因此,部分涉农法律的立法层次较低,部分领域甚至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部分农民法治意识淡薄
由于文化水平所限以及受到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一些农民不但不具备法律知识,还缺乏利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使得其不断出现违法行为,或者在合法权益被侵犯的时候,难以依法维权[1]。另一方面,通过司法维权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都比较高。因此,村民很少想到司法援助。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农民法律素养不高的情况不能得到解决,法治乡村建设的步伐就会比较缓慢。
(三)乡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队解决问题的能力欠缺,乡镇执法队伍人员不足
受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特权思想的影响,至今仍有部分乡村干部的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法治观念不强。这部分干部往往重人治,轻法治,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利谋私利。虽然乡村法治队伍注入了新的血液,但仅一小部分人受过法学教育,尤其年纪较大的部分乡村干部因为没有受过系统的、专业的培训,法律知识匮乏,在处理具体乡村事务时,不善于应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乡村法治队伍还面临人手紧张的困境。例如,驻村律师面临一个人为多个人服务的情况,难以为村民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三、建设法治乡村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乡村立法的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有法可依是建设法治乡村的前提。建设法治乡村、实现乡村振兴要求立法部门要有求真务实的精神,结合当前我国农村面临的实际问题,制定符合乡村实际情况的、全覆盖的农村法律法规。
立法部门应该出台一些解释性法规,通俗易懂的解释可以帮助村民理解法律条文。
(二)普及法治教育,提升法制素养
为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相关部门应该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到农村开展普法工作,或者入驻村微信群进行宣传。引导村民在日常生活中自主学法、自觉守法,在遇到纠纷时能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权。由于村民文化水平较低且法律条文晦涩难懂,工作人员应该采用村民易于接受的普法形式。例如,充分利用农民身边的案例解析法律、制作法治小视频,拍摄普法短剧上传到村民常用的网络平台,调动村民学法的主动性。
(三)提高法治思维,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建设法治乡村急需一支具备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具备专业能力的工作队伍。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组织者,乡村干部只有知法,才能依法治理、才能向民众宣传法律法规。
乡镇干部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引领者,相关部门每年要定期组织乡村干部和村民优秀代表进行定期的法治培训,帮助乡村干部和村民优秀代表树立法治理念,提升乡村干部依法治理的能力;将干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纳入乡村干部的考核范围,加大乡村干部行使职权的监督与问责[2],切实增强乡镇干部的法治意识,推动乡村事务管理早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有条件的乡镇可以与高校的法学院进行合作,两者之间的合作既可以为高校学生提供实践的平台,又可以为基层乡镇提供法治人才,缓解基层法治人才紧缺的困境。
(四)实行司法助农,降低农民维权成本
我国农村法律服务市场非常大,法律工作者可以大有作为。
建立乡村司法便民机制,降低乡镇居民的维权成本。诉讼程序较为繁琐是维权成本高的原因之一。因此,可以通过设立便民站点,为乡镇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降低他们维权的时间成本。另外,部分村民經济条件比较差,负担不起诉讼费用,相关部门应该为他们提供司法援助,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使村民遇到纠纷乐意走法律途径。
此外,还有加强乡村各项民主制度建设,让乡村居民广泛参与各项民主活动,在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中提升民主意识。
乡村振兴是全方位的振兴,实现乡村振兴是一个艰难、漫长的过程,需要法治的保驾护航。我国法治乡村建设任重而道远,全社会要充分认识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树立长期作战的意识,需要各方合力推动法治乡村建设,逐步提升乡村居民和乡镇干部的法治素养,为实施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法治中国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胡胜.乡村振兴离不开法治护航[J].超星期刊,2018:107
[2]汪恭礼.乡村振兴振兴背景下法治乡村建设研究[J].超星期刊,2018:109
作者简介:
尚玉为,中共黑河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主任、法学副教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