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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诚实信用原则在民商法中的应用

2020-09-10姚雪

商业2.0-市场与监管 2020年11期
关键词:民商法市场经济法律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在我国经济市场活动中,出现了一些不良风气。而这些不良风气是由一些无良的个人和商家借用法律漏洞发生失信行为而导致的。面对这一现象,一些法律界的相关人士将诚实信用原则纳入到民商法中,从而让我国的市场秩序更加的平稳健康。

关键词:法律;民商法;市场经济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壮大与发展,市场经济中的一些问题也慢慢的暴露出来,而这些问题积少成多,可能会对我国市场经济的整体运行产生一定的影响。诚实信用不仅仅是一个道德规范,同时也是一种法律规范。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诚实信用原则是道德规范,法律规范的有机统一。

1.诚实信用原则在民商法中的意义

诚实信用原则具有强制效力的一般性,但缺少明确性,诚实信用原则并不约束从事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在许多的民事案件中,常常会用到诚实信用原则,使用这个原则能够更好的维护民事主体的利益,同时,这个原则的确立也有助于推动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因为诚实信用原则,他不仅仅是法律规范,同时他也是约定俗成的社会规范,因此在民事案件中使用诚实信用原则,具有相对的灵活性,能够更好的帮助当事人协调他的义务和权利。这样可以帮助我们的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从广义上来看,在民事案件中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来对案件进行审理,不仅能够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也能保证市场的平稳发展的同时促进社会的平稳发展。

2.诚实信用原则在民商法应用中的问题

随着市場经济的发展,我国在世界上的经济体量也在不断的增加,经济环境也变得更加的多样化和复杂化。据有关数据统计,我国由于合同欺诈,导致的经济损失高达六十多亿元人民币;由于逃废债务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两千亿元人民币;由于无良商家不实宣传,导致产品问题多达两千两百亿元人民币,而这些仅仅是一些商家进行的失信行为。这些失信行为,影响的不仅仅是合作伙伴和消费者,也导致了社会风气的败坏和市场秩序的不稳定。

其次,由于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因此在司法工作中,对诚实信用原则的使用和界定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在一些司法案件中,一些律师有的时候为了维护当事人及自身的利益,会伪造一些证据,扭曲事实,导致司法工作无法有序的进行。

最后,某些企业会进行资产转移来逃避责任。有一些企业的子公司以母公司的名义进行交易,在交易完成之后将资产转移至母公司,而后母公司会拒绝偿还子公司所承担的债务。这样偷梁换柱的行为就会导致一部分人的利益受到损害,也会为社会带来一些很不良的影响。

3.诚实信用原则在民商法中应用

3.1加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在经济领域中,科技也在不断地得到完善和进步。在大数据时代每个人的信息,都会在网络中占有一席之地。一个人的收入、支出以及个人资产都可以在银行找到完整的记录。因此,建立个人信用体系,能够有利于民商活动的健康发展,也能够保障民商法实行的更加顺利。但是建立个人信用体系一定要掌握好其中的度,首先要保障的就是个人的利益。在建立个人信用体系的过程中,对于信息的传递、处理和采集一定要具有时效性和动员性,这样才能够紧跟时代的步伐,以防不法分子钻时间的漏洞,在个人信息没有更新的情况下,做出违法行为。

最后一定要保障好个人的隐私,建立个人信用体系会涉及到很多用户个人的隐私信息,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于个人信用资料的使用要有明确的规定,相关机构和部门要严格保密,不得向其他个人和组织随意泄露资料,从而规范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3.2加强建设市场规范

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之下,经济的自由度相对更高。在交易的过程中,我们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公司要加强对于市场主体的信用规范,在企业中,要建立企业自身的管理规章制度,要充分的发挥诚实信用原则在民商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公司的公信度,这样能够让公司在市场上取得更多的信任。这样也能在以后的交易过程中获取到一定的优势,市场上的每一个企业都能够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那么将建立良好的市场规范。一旦有企业出现欺诈和失信的行为,那么就会受到市场的淘汰和法律的制裁。

3.3加强惩戒力度

在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当中,其市场经济发展时间长,在面对一些商家和个人缺失诚实信用原则时,会对其采取严厉的惩罚,比如将其行为记录到个人的征信档案中。而在我国,对于如何处罚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个人和商家并没有具体的细则,这样会导致一些人在从事交易活动中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违反一些诚实守信原则,并不会对自己产生很大的影响,就会导致在经济活动中频繁出现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事件发生。

所以,要建立更平稳的市场秩序,不仅仅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也要完善诚实信用原则的惩罚措施和相关细则。比如在民事案件中,可以根据相关的行为行使民商权;在一些较为严重的是现案件发生时,甚至可以采取相应的刑事手段来进行惩罚,以维护市场秩序的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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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姚雪,女,1987年2月1日出生,辽宁锦州人,现工作于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大学本科学历,研究方向为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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