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保障
2020-09-10梁玉婷
梁玉婷
摘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社会的价值共识与最大公约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到法治建设中是维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的现实需要,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社会主义良法善治的必由之路。要科学有效地推进这一历史进程,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科学精神遵循立法规律,善于把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要求转化为法理,正确把握核心价值观入法的标准和尺度等。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保障;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国家治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我国国民和全社会的价值共识与最大公约数。为此,我们党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提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标任务要求,就是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有坚强的法治保障。如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内化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领域、各方面,以适当的方式方法,将一些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要求,将价值层面的软性约束转化为法治层面的可操作硬性约束,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内涵在制度设计和法治实践中得到相应贯彻和落实,这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内在需要。
一、法治保障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时代价值
以法治保障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和多方面的实际应用价值。
(一)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临前所未有大变局,主流意识形态与多样化社会思潮并存,传统思想价值观念与现代思想理念观念相互交融,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相互激荡,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和较量异常尖锐复杂。意识形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精神屏障和“桥头堡”。因为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我们必须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党的指导思想与理论是主流意识形态的核心和灵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主流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就紧密联系在一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两者之间是正相关关系,以法治保障促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然是维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的现实需要。
(二)有利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科学命题和核心要义之一。新时代治国理政伟大实践表明,把法治和德治相结合、他律和自律相统一,促进法德共治,推进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治国理政的必然之道。用法治保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方面,能够分解核心价值原则的抽象性,把核心价值原则要求具体化为法律行为规范,发挥法律惩戒强制性,对人们良好品行的形成具有固化作用。另一方面,法律理念、法律规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从根本上避免法律规范与价值倡导相互矛盾、相互消解。
(三)有利于实现社会主义良法善治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这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一个新颖且重要的论断,从根本上说,“良法善治”是法治的本质,也是法治精神的基本特征和内在属性。“良法善治”需要让民众对法律有信心有尊崇。在推进用法治保障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同时,实现良法和善治的良性循环,用良法推动践行核心价值观,用道德理念锤炼良法,用美德义行催生善治。立良法就是要恪守以人民为中心、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贯彻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衷心拥护。推善治,则要求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把握好法治和德治之间的关系,将和谐、平等、公正、法治、友善等价值观融入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个环节,使道德价值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现法治与德治的良性互动和同步发展。
(四)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内在地需要法治的支撑和保障。通过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依法治理等机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刚性的法律约束力和柔性的法理指引力,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環境,可以更好地构筑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特别是对解决道德价值领域突出问题有着极为重要作用。当前转型社会,道德冲突时常发生,仅仅依靠道德建设自身难以解决棘手的道德难题,而必须依靠法律制度的支撑和保障,用法的制度优势引导兴善惩恶,用国家价值共识强化道德认同,从而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其中,法官如何对待“善行”,不仅对社会成员的行为有示范引导作用,而且也起着间接的规范和引导作用,产生相应社会效果,法庭判决对社会成员的行为具有示范引导作用,这就需要法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维护诚信友善良好社会关系,倡导匡扶正义良好社会风气作为重要裁定参考。
二、推进法治保障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方法要求
当前,推进法治保障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需要坚持科学精神、遵循立法规律,又需要把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要求转化为法理;既需要把握好核心价值观入法的标准和尺度,又需要传承中国传统智慧、借鉴域外有益经验,才能实现主观愿望、工作方法与实际效果的相统一。
(一)坚持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尊重和遵循立法规律
深入推进法治保障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政治原则,也是科学实践,因此要遵循法治建设客观规律,要秉持科学精神坚持科学立法。科学立法,就是立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价值取向,尊重社会治理的价值规律,达到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取向、公民价值准则的高度融合和统一,引导人们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的“常回家看看”原则性规定要求就是典型的“道德入法”,通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的规定为老年人的子女减负,同时又将有关规定具体化任务转交给地方立法,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其他方面现实条件,决定“常回家看看”落实方式和进度,实现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衔接转换。
(二)善于把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要求转化为法理
进入新时代以来,习总书记多次在一些重要会议上强调法理的意义,提出了一系列法理新概念、新命题和新论语,在法理层面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法理是法的内在精神,是法律实践的正当性理据,是对法治实践的科学认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当代中国的核心法理之一。深入推进法治保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转换为权利、义务、行为、责任等法律概念、法律规则和法律制度,需要与时俱进的法理作支撑。既要以刚性的法律约束实现“罚恶”的同时,也要关注价值观层面的柔性“赏善”。如广东省等地对拾金不昧行为的法律法规改革,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
要善于从法理的维度对待核心价值观入法工作,注重把核心价值理念的道德话语、宣传话语、文件话语转换为法理话语、法律规范和行为标准,既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社会生活中纷繁复杂的问题,又尊重立法规律,讲法理、讲体系。。 2020年全国“两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许多条款规定的内容看似理所当然,但背后都有充分的立法考量,把抽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化、法理化、规范化,既体现了法律定分止争的实践价值,又有利于培育家庭美德、营造崇德尚善的社会风尚。
(三)正确把握核心价值观入法的标准和尺度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既要引导、激励、约束,又不能超出高限、强人所难。从学理上说,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不是简单的“道德法律化”,更不是用道德去替代法律的实施功能,法律保障践行核心价值观也不是用“法律万能主义”去强制侵占道德的空间。法律规范不能违背常理常情,不能超越时代特征,今天推进核心价值观入法同样如此。
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具有弹性标准的价值导向和价值原则,在融入法律时,要对社会文明程度和平均道德水平进行深入调研、科学研判,做到与当下社会文明程度相匹配,与大多数人道德水平相适应。否则,强行规定高于绝大多数人道德认知和文明程度的义务性规范,强制人们去遵守,将会导致要么难以有效实施,法律被束之高阁,失去其尊严和权威;要么以高昂的执法成本去强制实施,国家人财物力难以承受。法律是面向全民的行为准则,而不是只针对“关键少数”的行为准则,更不可能推定“人人皆圣人”,必须把体现价值导向与设定道德底线结合起来考虑,正确处理好法律的引领性与规范性的关系。
(四)传承中国传统智慧,借鉴域外有益经验
在中华文化滋养下,中国古代立法技术凸显德法并治、刚柔并济,以及天理、国法、人情有机统一的特色。中华文化的主要形态是一种伦理道德文化,它包含着一些普遍、恒久的核心原则和价值。儒家将道德原则作为法律的基础,并通过思想阐述与制度建构,成为国家法律和普遍遵循的根本法则。儒家主张的诸多道德原则如“仁、义、礼、智、信”,至今仍是法律价值的重要思想渊源。而法家则是以严刑峻法、以刑去刑、重刑轻罪以稳定社会秩序,奖励告奸,规定“守望相助”义务等,将个人对国家、对邻里社区的义务通过法律予以规范,进而将其变成“百姓日用而不知”道德习惯等。这些仍然值得今天继续学习弘扬。
近代资本主义国家也很注重以宪法法律的形式体现和维护其核心价值观。西方国家的执政党派虽然不断更换,但他们的价值理念保持着一定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的制度设计、政策法规制定、司法行政行为等都置于核心价值理念的统摄之下。如,1995年新加坡通过《赡养父母法令》,成为全球首个为赡养父母立法、将道德入法的国家,设计一套合理的技术路径,使其价值落实落地。再如,对于處于危险中的他人,在本人有能力施救却故意不采取措施予以救助,《法国刑法典》《德国刑法典》《意大利刑法典》等都规定了轻至罚金、重至10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事处罚条款。当然,核心价值观具有鲜明政治立场和意识形态属性,不能照抄照搬外国做法。
总之,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是一项持久的宏大任务和系统工程,需要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扎根中国实践,体现中国风格,展现中国气派,不断展现中国法治大国的新形象新面貌,为促进中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不断成熟健全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