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后真相”时代下新闻文本的叙事偏移
2020-09-10卢春宇李岩
卢春宇 李岩
摘 要:“后真相”时代的新闻真实性研究不应局限于媒介技术的升级与社交媒体的盛行,新闻文本自身变化同样需要重视。在意义传递过程中,符号文本的叙事方式往往受到接收者解释行为的影响,调整甚至改变后续的叙事方向。因此,厘清新闻文本叙事偏移的原因及轨迹,对破解“后真相”时代的真相缺失,偏移叙事新闻文本存在的合理性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后真相”;新闻叙事;符号;真实性
中图分类号:G2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20)03-0022-02
基金项目:本论文为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项目:社交媒体时代新闻伦理争议性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L15AXW002
在“后真相”时代,传统媒体提供的“事实真相”似乎不再轻易被采信,这对以追求“新闻真实”为本位的职业媒体来说无疑是致命的。“后真相”时代出现的局面往往与社交媒体发展结合在一起。社交媒体对事实的篡改、扭曲、再解读使事实本身让位于情感、观点与立场的传递,造成“后真相”中的“真相悬置”。从经济功能来看,媒体肩负“揭示真相”责任,但同时也必须通过盈利创收来维系自身存在与运营,这便使不少盲目追逐利益的“野生部隊”背离职业操守,加入反转新闻的制播当中。
本文试图在“后真相”语境中,观察新闻文本叙事的变迁及“述真”偏移,剖析“后真相”式的新闻文本的符号表意及文本叙事特征,为“后真相”语境下有关新闻真实性研究添砖加瓦。
一、传者——新闻文本的符指过程及因素偏移
“符号是被认为携带意义的感知。”[1]文本作为具有合一的时间和意义向度的符号组合,更是意义解释的存在。因此,新闻文本必然是等待释义的感知。文本的构成并非仅取决于文本本身,其自身对意义并非完全被动,携带的“标记”推动着接收者朝某一解释方向努力。作为一种公共服务产品,新闻文本的“标记”势必会受到社会风向的影响,新闻文本叙事的偏移便始于此处。
(一)“符号漫溢”导致叙事改良
“后期现代”社会的显著危机即意义的缺失。意义一旦缺失,便需要更多的符号来标识意义的存在,各表意符号也因此“漫溢”在我们的身边,这种“漫溢”直接导致了各类文本的叙事改良。
首先,符号生产的泛滥。在生产力相对较低的时期,物质符号价值的凸显在于对物质自身的匮乏。在强调消费的今日,物质符号价值的凸显是标榜其价值稀缺。编码者生产符号的泛滥使所有新闻生产机构共同享有抢占今日头条的机会,而要想脱颖而出,新闻文本必须在叙事结构与方式上有革新与突破。
其次,意义的娱乐化繁衍。娱乐一直是人类的固有冲动,节日的“狂欢”本是生活的点缀,如今却成了一种常态。如果把文本本身看作是坐标轴原点,无限衍义为横轴向前,分岔衍义为纵轴展开,意义的娱乐化繁衍变是横纵轴向的全面铺陈,传播力、渗透力、模仿力极强。新闻文本也不可避免落入其中。
(二)新闻本文符指过程的因素偏转
雅各布森在提出他的“符指过程六因素分析法”时曾强调:“符号文本并不是中性的,平衡的,当符号文本让某一因素成为主导时,其便会导向某种相应特殊意义解释。”[2]
在“后真相”时代,新闻文本的符指因素主要在以下几点进行偏移:
第一,表意过程侧重发送者,文本展现较强烈的“情绪性”。这种“情绪性”不光依靠文本中的感叹,同样存在于语言等内部层次,同时也存在于文本外部的伴随文本中。例如人民日报对抗击“武汉肺炎”中的90后医护人员的报道便展示了此种偏移。新闻文本仅是各类相关网络图片合集,无具体情节,以“心疼”为偏向的发送者感受唤起接收者的情绪。
第二,表意过程侧重接收者,文本展现出强烈的“意动性”,即促使接收者迅速做出某种反应,其中最为极端的便是命令、呼吁、祈使。意动性无法检验,无法以对错判断,如此发送者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假新闻对自身公信力的影响,例如众多“标题党”加强标题的意动性,进而令接收者忽略新闻文本的情节,迫使接收者做出相应举动。
第三,表意过程侧重媒介,文本展现出强烈的“交际性”——文本最大目的并非传递意义而是维系传受双方的互动行为。当下,媒介范畴扩大至前所未有的地步,媒介信息不仅局限于承载“经济效益”的显著文本。编码者在发送重大事件报道的同时,也会选取具有强烈“交际”性质的文本进行传播,例如《叉酱,奥利给!》(2020年1月30日人民网公众号文章),聚焦于假期延期的“闲疯帝”,提供专业的体育锻炼教程,在团结严肃的主题中,有张有弛,很快成为阅读量10万+的爆文。
第四,表意过程侧重信息本身,文本展现出强烈的“诗性”。所谓“诗性”,即符号把解释者的注意力引向符号文本本身,文本本身的品质成为主导。新新闻主义对细节的叙述和主观感受的添加使新闻文本呈现出一种“诗性”表现。而在当下,深度报道则将新闻文本的“诗性”推至一个新的高峰,记者直接参与新闻事件的方式看似令报道变得更加真实可信,但由此而生的大量主观感受只会加深接收者的情绪导向。
上述四点偏移在同一新闻文本中并非同时存在,当新闻文本朝其中某一因素偏移时,文本自身的叙事平衡性便已经被打破。
二、受者:文本规定与体裁期待
新闻文本意义的实现必须有受者参与,因此新闻文本的叙事偏移同样存在于以受众为主导的环节。
(一)新闻文本规定的“受者优先”
在叙述学中,任何文本都拥有其内在的规定性。作为纪实性叙述形式的一种,新闻文本的内在主导模态,即“陈述”。主导语力为“以言言事”[3],即言说本身就是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新闻文本不能达到目的,恰恰相反,新闻文本本身肩负着极为重大的目的使命,这种使命的实现便在于新闻文本自身“受众优先”的规定性:新闻文本在达成“以言言事”的目的时,必须要有受者对其进行解释,否则其所言之事必然落空。由此一来,意义传递活动的优先权便让渡到受者处,发送者若想争取更大的“解释社群”,就必须调整自己的文本结构,新闻文本的叙事也就在此处进行偏移。
(二)新闻体裁期待的“消费情绪”导向
体裁是指符号文本的文化类别,是符号文本与社会文化和接收者之间形成的某种阅读契约。[4]这种契約之所以成立,在于其本身携带特定的社会文化元语言,这种元语言迫使“解释群体”对文本产生一致的认可和接受,从而对文本展开阅读。在经过积累后,“解释群体”开始对某一体裁形成固定的认知,并对归属于该体裁的文本形成一定的体裁期待。
在传统媒体时代,“解释群体”对新闻文本的期待主要为“求真”与“求识”,而在当下,以纵情享乐为要义的“消费思维”渐渐成为“解释社群”面对新闻文本时的重要情绪,“求真”“求识”的期待在感官刺激下退居后位,消费式的解读在推开“真相”的同时也在消解“真相”,如此,受者的解释行为变为消费的狂欢。体裁期待的变化将融入社会文化形态,成为传者后续编制文本时不得不考虑的因素,逼迫发送者对文本叙事进行变形。
三、媒介:情景融合与多模态传播
与信息相同,符号文本的传递同样需要媒介作为载体,否则意义无法被接受解释。在符号文本的传递过程中,媒介载体极大地影响了文本叙事方式的选定,从而影响受者的接收与解读。
(一)媒介融合下情景藩篱的破除
“媒介构成情景,情景决定个体行为”[5]的观点最早由戈夫曼提出,这种观点在符号学领域中同样可以得到印证,即“场合语境”。
在传统媒体时代,媒介尚未完全突破时空限制,各“场合语境”的元语言较为固定,“解释社群”的解释方式也较为稳定。当下,移动互联促进各种媒介融为一体,这便导致“情景藩篱”的破除:各个情景超越时空联系在一起,同一文本所面对的不同“场合语境”也聚合在一起,各“解释群体”的冲突显现——受者的解释符码错乱,传者预设的意图因此难以实现。由此引发的“真相”之争也便成了“情绪”之争,传者迫于此情只能调整文本的叙事方式,而碍于“解释群体”间无法调和的差异,传者的努力会使叙事陷入不断偏移的怪圈。
(二)多模态传播格局下“社群真知”的缺失
模态包含符号发送者的意识形态和影响符号意义的符码等因素,概括来说,模态是传播文本意义生成的资源库,也是控制文本意义的一种结构。媒介融合所导向的不仅限于情景融合,同时还导向一种多模态的传播格局。这种多模态的表征是文字、声音等多种符号的融合,其实质是多种意识形态对话语权的争夺,这种争夺具化到物质现实层面则是对受者的注意力的争夺。为了抢占更多的注意力,各模态之间在顺应受者解释偏好的前提下对同一情节运用不同方式进行叙事。在新闻文本的制作中,传者希望找到不同的叙事方式来传递意义,但这种多角度不仅损害了新闻自身的真实性品质,更使其偏离真实,加剧了“社群真知”形成困难。在“社群真知”缺失的情况下,无合意的“解释社群”只能调用私属的元语言进行解释,最终“真相”离受者越来越远,甚至为各模态所抛弃。
四、结语
符号文本意义的传递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文本叙事的偏移也并非仅限于上述几方面。各文本的叙事方式、各体裁的解读方式并非永居不动的,当叙事方式和解读方式不断否定其时,该体裁存在的合理性也便受到了侵害。任何符号文本都有其独特的品质与社会职能,如果发送者一味允许文本叙事偏移,容忍受者的所有要求,那么文本不仅会面对自身存在合理性的挑战,更难以履行自身担负的社会职责。
参考文献:
[1] 赵毅衡.符号学原理与推演[M].南京大学出版社,2016:122-177.
[2] 赵毅衡.广义叙述学[M].四川大学出版社,2013:12-34.
[3] 胡易容.“后真相”时代传播符号的“意义契约”重建[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43(4):122-129.
[4] 饶广祥,李巾豪.范与失范:新闻真实的异项追求[J].新闻界,2018(06):18-22.
[5] 杨保军.如何理解新闻真实论中所讲的“符合”[J].国际新闻界,2008(05):43-48.
作者简介:卢春宇(1998—),男,河北唐山人,辽宁传媒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传播学。
李岩(1983—),女,辽宁沈阳人,辽宁传媒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媒介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