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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教育的双向转化研究

2020-09-10赫永进

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赫永进

摘 要:随着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不断渗透和破坏,新疆公安工作面临的反恐维稳形势愈发复杂和严峻。为了坚决贯彻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就必须不断提高新疆公安民警的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本文通过分析公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教育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对公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教育双向转化做出了思考,需做好顶层设计,完善专兼职教官队伍建设制度,完善教师队伍建设制度,立足实战、以战促学、以战促改等,对完善新疆公安民警终身教育体系、提升公安民警专业素质、更好服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公安学历教育;在职民警教育;双向转化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9052(2020)05-0086-02

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为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面对新时期公安工作提出的挑战,为了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的神圣职责,就必须锻造一支高素质、过硬的公安铁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公安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构成了公安民警的终身教育体系[1],也是培养其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学历教育服务服从于在职民警教育,通过提供系统化知识为其专业成长奠定坚实基础;在职民警教育反哺公安学历教育,通过实战不断完善公安学历教育体系,提升其专业素质。两者犹若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共同服务服从于公安工作。

一、公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教育的现状

自2012年升本以來,学院公安学历教育主要包含专科学历教育和本科学历教育两个部分,均采取全脱产形式完成。公安学历教育的课程体系主要依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设置,不同的专业及方向设置不同的学科体系内容,为培养公安专业人才奠定坚实基础。尽管不同专业方向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均涵盖基层顶岗实习内容,但理论授课还是占绝对优势且更注重专业知识的系统性和理论性。

按照公安部制定的全国公安民警训练大纲中的相关规定,在职民警教育主要分为入警训练、晋升训练、专业训练和发展训练四个模块,通过分类培训不断强化对警察职业道德准则的素质要求、提高在职公安民警的专业素质和实战能力。目前,除承担援外培训任务外,学院在职民警培训处主要承担训练大纲中的晋升培训、各级各类疆内专业培训及疆外反恐业务培训等任务。

二、公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教育存在的问题

公安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之间应互相依托、互相促进,共同服务服从于公安工作。但是,当前学院公安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教育之间的衔接联系并不紧密,并未真正实现相互依托、相互促进,也未能实现两者效能的双向转化。

(一)公安学历教育与实战需求存在脱节

目前,学院正在修订的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还未颁布。按照原有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内容,公安学历教育的课程体系主要分为通识课、专业基础课、专科核心课和选修课(本科)部分。2016年招警体制改革后,作为多数在职民警学历基础教育的公安学历教育中,通识课帮助学警坚定从警初心、坚定理想信念;专业基础课帮助学警了解职业概貌、作好知识铺垫;专业核心课让学警掌握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选修课拓展了学警的知识面和视野,这些都为其终身专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尽管公安学历教育仅是公安民警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却可能对其终身的专业发展和成长产生重要乃至深远的影响[2]。目前,由于制度体系、人才培养、师资建设等多方面的原因,部分青年教师实战经验匮乏,教育教学过程中确实存在教学与实战相脱节的现象,导致基层定岗实习中部分学生动手能力差、专业技能薄弱、工作上手慢。因此,公安学历教育必须以实战需求为目标,着眼于实战、服务于实战,不断完善学历教育体系和内容,谨防出现教学与实战相脱节的情况。

(二)在职民警教育未能反哺公安学历教育

长期以来,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在职民警教育培训工作,将教育培训工作放在了与学历教育并重并举的突出位置,从服务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总目标、服务公安机关大练兵、服务一线公安机关,提升战斗力的高度做好顶层设计,最大限度为培训工作创造发展条件。在学院党委的大力支持下,近年来在职教育培训处主要承担了上级下达的警衔晋升培训、各级各类疆内公安专业培训及疆外反恐业务培训等多项培训任务,为提升疆内外在职民警专业素质及实战能力,锻造一支公安铁军做出了不懈努力。

当前,尽管在职民警教育处积极响应“实战有所需,教学必有应”的要求,结合新疆反恐维稳形势的不断变化,通过更新修订培训内容、优化完善培训体系、建立完善教官队伍等措施不断提升在职民警培训质量,为实现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提供了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但是,在职民警教育与学院公安学历教育衔接联系得不够紧密,并未真正实现反哺公安学历教育的作用。在职教育仅根据公安部教育训练大纲的要求,分四个模块开展在职民警培训教育,提升其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

(三)公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教育未能相互依托、相得益彰,共同服务公安工作

近年来学院党委狠抓公安学历教育,从师资建设、人才培养、政策制度、激励机制等多方面进行改革,推动本专科人才培养的质量不断提升,为全疆公安一线输送了大批优秀的专业力量。与此同时,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在职民警教育培训工作,将教育培训工作放在了与学历教育并重并举的突出位置,最大限度为培训工作创造发展条件。在学院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在职教育培训质量稳步提高,培训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但是作为构成在职民警终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教育并未相互依托、相得益彰。就目前而言,公安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教育衔接联系并不紧密,并未完全实现资源共享、共同促进提升,服务公安工作的目的。

三、公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教育双向转化的思考

(一)做好顶层设计,是构建公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教育双向转化机制的前提和基础

招警体制改革后,作为多数在职民警的学历基础教育,公安学历教育主要通过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等内容的学习为其终身专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只有以在职民警的实战需求为目标,着眼于实战、服务于实战,不断完善学历教育体系和内容,才能避免出现教学与实战脱节的情况。作为在职民警工作能力的加油站,在职民警教育通过各级各类专业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只有与其学历教育相匹配、与其专业方向的实战需求相融合,才能更好发挥在职教育蓄力加油的作用。

因此,做好顶层设计,构建公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教育双向转化机制是提升学警的专业素养及民警的实战能力、实现两者共同服务于公安实战的前提和基础[3]。公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教育的双向转化机制应当立足新疆反恐维稳主阵地,紧贴 “实战有所需,教学必有应”的理念,以实战需求为导向、以公安民警终身教育发展为目的,不断创新改革并完善学院现有公安学历教育体系内容及在职民警教育培训体系。

(二)完善专兼职教官队伍建设制度,鼓励基层教官参与学历教育是促进公安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教育相结合的关键环节

目前,在职教育培训的教官队伍主要包含学院专职教师和基层兼职教官两个部分。专职教师队伍主要由学院各系部不同研究领域、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构成;基层兼职教官主要由基层各单位实战经验丰富、专业素质过硬的教官构成。同时,随着新疆反恐维稳形势的不断变化,在职教育培训正根据新疆实战需要不断充实完善教官库,已建立起了一支数量充足、贴近实战、能干能讲、乐于钻研、素质过硬的教官队伍,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实现提供了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尽管学院鼓励专职教师旁听基层兼职教官授课,并通过交流和沟通不断完善其知识体系和知识结构。但总体而言,基层兼职教官及专职教师交流不多、也未能参与学历教育教学,在学院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并未完全发挥、效能也未完全显现。因此,完善专兼职教官队伍建设制度,鼓励基层教官参与学历教育是促进公安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教育相结合的关键环节。

(三)完善教师队伍建设制度,鼓励在校教师参与实战锻炼是促进公安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教育相结合的重要步骤

为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近年来学院大刀破斧地进行了纵深改革,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提出了教学四方面军的构建蓝图,通过吸纳各方专业力量形成了由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实战经验丰富的基层警官和国内优秀学者共同构成的教学四方面军队伍。在教学四方面军建设的过程中,国内著名专家学者、基层优秀实战警官及学院兼职教学力量被吸纳进来,极大地充实了公安学历教育的教学主体力量、丰富了公安实战授课内容、满足了学员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为培养一支优秀的预备警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公安学历教育的授课主体,专职教师队伍尤其是新进青年教师队伍的实战经验单一匮乏,不能充分满足当前实战化教学所需。专职教师尽管参与了实战锻炼、丰富了基层实战经验、提升了实战素养,但由于时间、涉密、身份边缘等原因造成的实战经验单一、交流内容受限及学用不一致的现象是存在的;新进教师尽管按照要求参与实战锻炼,通过快速融入公安基层、提升实战经验不断完善自身知识体系和知识结构,但因教学经验不够丰富,实战锻炼未完全做到有的放矢的现象也是存在的。因此,完善教师队伍建设制度,鼓励在校教师参与实战锻炼是促进公安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教育相结合的重要步骤,比如,通过制定政策鼓励学院在校教师尤其是新进教师分批、分时、分岗多次参与实战锻炼,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先进的实战经验;通过优化现行相关制度进一步密切和实战单位的联系,以构建教研平台、战研平台等方式不断丰富专职教师参与实战的渠道,深化公安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教育的沟通合作等。

四、结语

综上所述,立足实战,以战促改是指在职民警教育中,在全国公安民警训练大纲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以实战需要为导向不断细化现有的四个培训模块,通过细化培训项目精准提升在职公安民警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如根据学历层次、公安业务类型及业务需求等细化当前各类培训,精准培训、对症施策,通过以战促改不断提升在職培训的整体效能,最终实现与公安学历教育共同服务公安实战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魏莲芳.公安民警终身教育训练探究[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6,29(4):105-110.

[2]刘佑生.正确处理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的关系.大力加强在职民警培训工作[J].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1,23(2):9-12.

[3]滕银厚,彭振东.公安高等院校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双并重研究[J].北京警察学院学报,2016(5):115-120.

(责任编辑:林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