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财政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功能与措施研究
2020-09-10张瑾
摘要: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涉及到的资金问题至关重要,财政在此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农村社区建设作为乡村振兴主要立足点之一,本文将从农村社区建设方面出发,以泰州市根思乡为例,分析财政帮扶农村社区建设中所面临的问题,从可能存在的改进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优化建议和相关措施,以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完成。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社区建设;财政
1.以根思乡为例,分析农村社区建设现状
1.1根思乡基本情况概述
根思乡位于泰兴市北郊,位于高速路旁,地理位置优越,目前土地利用总面积58.9平方千米,其中耕地覆盖总面积占比近六成,下设10个村级行政村,现有居民近五万人。2018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7亿元,增长9%。全面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近2万元。作为以传统农业为重的乡镇,根思乡十分注重农业发展,全乡水稻、小麦种植面积不断增加,目前均已达到3万亩左右,以前零星化的水产养殖已发展到目前的总面积超6千亩,建成江苏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1.27万亩,成功引导部分家庭农场向小型企业转变,形成“思美实”等独具根思特色的稻麦注册商标。
除了保持农业方面的原有优势,近年来根思乡正聚焦锁定“城北排头兵”的目标发展定位,坚持继续突出工业主导地位,着力打造根思工业集聚区,实现农业与工业两头抓。该集聚区规划面积91.12公顷,已建面积48.1公顷,建成“三横三纵”道路网格,科学定格产业结构,突出发展食品添加剂、新式材料、环保设施和机械装备制造业四大核心产业,已入驻企业60多家。根思乡不断招引大规模集中投资的项目共41个;2019年,工业销售达12.9亿元,年均增长29.2%;今年上半年,工业销售收入实现正增长,奋力弥补疫情带来的损失。
1.2根思乡农村社区建设中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在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中根思乡取得的成效十分显著,农村社区环境、经济、文化事业不断发展。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业生产结构方式转变效果突出,农业机械化、现代化生产水平能力持续加大;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效果明显,结合“四清两化”和“五大专项整治”,完成清理垃圾杂物乱堆乱放、整治村庄周边河道环境、整治拆除违章建筑搭建等系列工作一万余项,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的农村生态环境新格局;全乡基础配套设施加快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乡风文明和农民精神面貌进一步得到改善,开展举办全民运动会、送电影送戏到村等系列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文化建设取得的成绩突出,乡风精神文明大幅度提高。
1.3农村社区建设中财政功能与措施存在的问题
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是国家财政的重要职责,农村社区的发展建设也与国家财政紧密相连,财政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如下几个突出问题。
1.4农村社区建设中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不足
农村社区建设作为一项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新型公共基础工程,是实现我国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个重要载体,其建设、运行和发展必然是一项长期的、综合性的工程,这也决定了资金投入是否充足和源源不断是农村社区基础性服务设施能否顺利建立的关键因素之一。目前农村社区建设资金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由于伴随着农村税费的改革和营改增的实施,县乡财政经济收入锐减,更有甚者负债严重,农村基层政府财力严重下降,農村社区建设资金投入和后继费用的支持无法及时得到有效保障。并且根思乡目前农村社区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财政,渠道单一成了农村社区建设发展的一大瓶颈。在政府投入资金有限的状况下,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无疑愈发艰巨。
1.5财政政策与农村社区建设不配套
首先,财政资金投入通常实行自上而下的分级治理方式,上级政府给下级基层部门制定关于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供给内容、规模、方式等考核指标,弱化了乡村基层政府部门的行政参与,更加脱离了社区居民的实际生活服务需求。这种由上级部门制定的指标往往是地方财政为达到考核标准而重点投入的项目,考核范围之外的公共服务和设施常常无暇顾及致使缺位,使居民对于处于考核范围外的公共物品的有效需求无法得以满足。
其次,由于农村社区建设运行机制和管理手段的不成熟性,导致其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手段与绩效激励机制,社会各级参与度不高,公共财政支出效率不可避免地降低,难以使社区居民的发展性需求得到满足[1]。
1.6农村社区建设项目资金整合不充分
目前根思乡仍然存在着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存在着管理机制尚不健全、部门工作协调难,以及上级部门隐形干预,资金分配难等突出问题。涉农项目涉及到多个不同部门和内容,又由于缺乏统一的项目管理机构,不同项目间实施起来各自为营,难以“打包使用”发挥最大经济效用,缺乏统筹管理和资金整合,阻碍涉农项目效益最大化的实现。在某些严重重复投资项目存在的同时还有一些项目无人问津,是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具体表现。
1.7财政投入结构缺乏长效机制
从目前农村社区建设现状来看,部分农村在基础设施建筑上一味追求规模之大、数量之多的形象工程建设,以牺牲其性能、使用感受为代价,如农村路桥、绿化、水电设施在建筑过程中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在选择成本材料或承包单位时不顾施工质量,往往建了修,修了建,“豆腐渣”工程频生,造成经济损失和资源浪费。究其本质是一些地方对社区建设工作缺乏农村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长期行动计划的科学制定,以及财政投入结构长效机制的空缺。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主要集中在支持、发展农业生产,在未提出建设农村社区的政策前,农村建设的财政投入中并没有针对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门设立的资金,通常作为农业财政投入资金的专项资金划拨的一部分,没有明确具体的政策规定,而且投放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而农村社区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程,其资金投入应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障公共服务体系的正常有效运转[2]。
2.财政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对策与建议
2.1拓宽农村社区中资金融资渠道
农村社区的建设需要投入巨额的资金支持,仅依赖单一的政府财政资金无法长期发展。政府除了利用财政资金助力农村社区建设外,还应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在融资方面的杠杆作用,以税收减免、融资便利等政策手段作为支持力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发挥社会资本的广泛性,吸纳民间资本和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农村社区建设,拓宽农村社区建设的资金筹集渠道,建立起以财政资金为主,以各类社会资金为辅的多元投入机制。同时改善投融资机制,引入金融机构支持农村社区建设,通过直接补助、以奖金代替补助、财政直接贴息等财政奖励机制,鼓励各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农村社区建设。
2.2紧抓农村社区建设重点,完善配套财政政策
把握农村社区建设的重点在于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社区居民对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需求是否得到重视并及时解决,直接影响着居民对社区工作的认同感以及社区建设的推进程度,只有居民的需求得到解决,居民才会更好地配合政府共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科学安排财政资金,合理分配着力点,以切实满足农民群众的普遍利益诉求为最低标准,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筑,加快发展公共服务体系。
这就需要不断完善现有农村社区建设配套的财政政策。一是明确划分各级政府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财政责任,避免建设过程中出现新生事权“无人管、互相推诿”的情况,扩大基层部门在社区建设中的地位,实行相互监督,有效杜绝财政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职能缺位或越位;二是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实行财政绩效评价,及时发现社区建设过程中不足之处并改正,提高农村社区中的财政效率。
2.3加大涉農资金整合问题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从政策源头上加大农村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对同一主体或同类主体投入的资金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农资金进行整合归并或按资金用途拆分再重新规划打包,建立统一规划、管理、实验、验收的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平台,以利于达到财政资金的充分有效利用。
参考文献:
[1]段小力.财政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现实困境及其突破[J].江西农业学报,2014,26(05):125-128.
[2]周晓.农村社区建设的财政困境与对策研究[J].行政与法,2012(10):44-47.
[3]吴太友.支持农村社区建设的财政政策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3(13):86-87.
[4]文小才,袁晓兵.中原经济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财政政策研究[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26(04):9-15.
基金项目:本文系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编号:S201910378743。
作者简介:张瑾(1999-),女,汉族,安徽合肥人,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017级本科生,财政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