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文书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问题与对策探究
2020-09-10陈松宝 董金凤 钱岑
陈松宝 董金凤 钱岑
摘要:诉讼文书档案是法院工作中产生的档案信息资料,其需要充分融入技术信息发展的历史潮流中,不断深入进行现代化建设,目前来看,诉讼文书档案信息化建设在各个法院机构已取得一定的建设发展成果,但是依然存在诸多不足问题。法院部门,尤其是基层法院,在档案信息化建设发展中,存在客观的制约因素,更要积极注重的进行诉讼文书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科学持续探索,落实各种可靠的建设策略,以提升实际的建设效果水平。
关键词:诉讼文书档案;信息化建设;问题;对策
一、引言
诉讼文书档案的信息化建设是提供工作效率、挖掘档案信息价值的必要前提,其也是技术发展与社会有效对接的必然发展方向。因此,应积极布局诉讼文书档案信息化建设战略,能全面深入的探索较高的文书档案建设路径,提升管理能力。
二、诉讼文书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现状
法院每年都会处理较多的案件,相关的档案信息化建设文书档案也存在较多的问题,要能保障将诉讼文书档案有效的整理、归档和保存,需要保障具备较高的信息化建设优势,以满足大量工作的基本需求。传统的纸质诉讼文书档案,其具有明显的管理弊端,比如其往往占用的空间较大,在资料信息查找和归档整理的过程中,始终不能具备较高的管理和档案信息利用优势。但是,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普及和发展,能有效实现在档案信息管理控制的过程中,能具备较高的档案管理效率提升效果,各地法院都逐步或者已经建立其较高可靠的诉讼文书档案信息化档案管理模式。同时,因为信息化诉讼文书档案的工作模式的引入和构建时间不长,法院在管理诉讼文书档案中,常常因为技术不足、缺乏经验、缺乏规范制度等,导致很多问题的产生,要能做到在档案管理过程中,有效发挥较高的管控优势,应能同步注重认识和解决存在的相关问题,尤其是能做到在诉讼文书档案信息化管理中,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提高管理效率、提升诉讼文书档案信息的资源挖掘能力。
三、诉讼文书档案信息化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一)诉讼文书档案信息化建设认知不足
信息化诉讼文书档案建设是能有效实现提升档案建设效率、发挥档案深层信息价值的基本路径,但是因为部分基层法院在思想认知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信息化战略发展的布局不足,导致很多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开展,不能具备较高的科学构建效果。同时因为思想认知的上的偏差,在诉讼文书档案信息化建设中的基础设施引入也存在定位、发展战略上的不足,具体表现在设备引进与实际的诉讼文书档案管理需求不匹配,存在设备陈旧老化,实际使用效率不足等问题。
(二)内容规范应用度不足
我国诉讼文书整体制作质量不高,规范性不够,也导致对案件处理过程中诉讼文书档案管理的创新不够。随着近年来司法公开、阳光司法的推进,这一问题有所改观。近年来,部分法律规定以文件的形式对诉讼文书的电子化和信息公开做了明确规定,但是我们应该理性地看到,许多基层法院依然停留在裁判文书等终结性文书的信息化,习惯于沿用并依赖传统的纸质诉讼案卷,有的甚至尚未对结论性的裁判文书进行数字化处理和信息录入,没有形成完整的电子诉讼文书档案。
(三)信息化的范围不明确
信息化建设并不是完全脱离纸质载体档案信息管理模式,而是应该建立以信息化为主,纸质媒介为辅的诉讼文书档案管控模式。在信息化建设的基本范围中,要能做到具备指导性的信息化管理模式使用界定优势。但是在法院的基本建设过程中,存在信息化建设不足或者纸质媒介使用不当的问题,都源于信息化利用范围的实际界定效果不够。
(四)管理制度不完善
诉讼文书档案信息化管理,需要具備完善可靠的指导制度,有效实现在管理过程中,能提升工作开展的规范性,全面实现在档案管理的过程中,具备较高的管理制度实施效果。而因为制度指导能力的不足和欠缺,很多的管理制度不能有效的发挥作用,导致在实际的档案管理过程中,不能具备较高的指导优势。尤其是在档案的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规范操作管理方面,如缺乏科学制度规定的引导和约束,必然在不规范、不科学的工作模式下,很多的安全风险和低效运行问题不断凸显。
四、完善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基本素养
诉讼文书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工作,不仅要求管理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化档案管理知识,同时要能对信息化档案管理的基本流程操作模式有效的识别控制,能做到在档案管理工作开展中,具备较高的档案信息化管控优势。提升人员的基本素养,要能落实常态化培训机制,主要是阐述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和必然性,提升人员的重视程度。落实多元化培训方式,以不同的培训视角提供人员能力提升的基本路径。同时要能在培训中落实必要的考核要求,目的是督促有关人员更好的投入到能力提升的宝贵机遇中,引导人员不断致力于提升自身的实际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提升诉讼文书档案信息化科学发展的必要内容,应能更加基础法院在诉讼文书档案信息化管理的阶段发展需求,制定适合的制度指导内容,同时要能保障制度的建设具备发展的眼光,制定制度的动态调整机制,能实现在制度建设过程中,能发挥出较高的制度建设效果。因为诉讼文书档案信息管理的基本能力不足,要能注重在实践中探索各种科学化的发展模式,能实现在制度建设层面上,具备较高的制度建设优势,以实现在实际的制度建设过程中,不断在实践探索和评价反馈中,获得可靠的制度建设规范流程。
(三)提高诉讼文书制作质量
诉讼文书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开展,要能实现在文书的质量管控上下足功夫,越标准的诉讼文书,越能发挥出较高的质量管控效果,提升信息化管理的效率,同时能落实各种信息使用的功能要求。提升诉讼文书档案的质量,主要是更具信息化管理的基本需求,制定可靠的指导流程,做到在诉讼文书档案的管控中,能不断具备信息化设备管理系统高效应用的优势,高质量的诉讼文书档案也能科学的发挥出较高的信息识别、安全管控的效果,应充分引起管理人员的重视。
(四)深入挖掘利用诉讼文书档案信息化价值
诉讼文书档案在信息化管控的基本模式下,其管理、分析、索引等能力都发生较大提升。结合各种现代化信息的加工技术,比如利用大数据分析和搜索技术,能将大量诉讼文书档案信息资源有效整合,提取目标性、规律性、分析性的档案信息,能做到在诉讼文书档案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能更加具备较高诉讼文书档案信息价值的利用能力,能有效获取相关案件的信息指导,保障在信息建设层面上具备较高的价值提升效果。同时对于部分可分享、交流的诉讼文书档案信息,具备信息化社会分享教育的能力,能更加到位直接的提供形象化教育案例,提升社会法律普及效果,提升了诉讼文书档案的价值作用,为不断提升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优势保障。
五、结语
诉讼文书档案的信息化建设更加符合其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科学的构建发展模式,解决存在问题,有效落实阶段性建设战略计划和要求,在实践应用和调整中打造科学化的信息化建设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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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