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线城市背景下郑州市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的问题研究
2020-09-10杨继珂
杨继珂
摘要:采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等,旨在了解郑州市新一线城市确立之后市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分析承政府购买过程中体育社会组织存在的问题,以期为社会组织的良性发展寻找新的路径。研究结果得出:郑州市体育社会组织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背景下,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组织依赖性太强,市政府扶持力度不够;脱离了社会组织大环境的发展趋势,不善于利用政府平台;场地设施有限,缺乏专业的体育人才;组织承接政府购买缺乏规划,监督体制不完善。
关键词: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体育社会组织;体育产业
2017年5月25日,第一财经新一线城市研究所公布的新一线城市名单中,郑州市入选新一线城市,位居第12位,2018年4月26日公布的名单中,郑州市位居第9位。郑州市新一线城市的排名说明其在一系列的经济、政治和学术资源等指标的综合性都在不断攀升。郑州市体育局于2016年发布的《郑州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年-2020年)》和2017年发布的《郑州市体育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指出郑州市目前体育事业的发展与其他省会城市的发展水平还有很大差距,主要体现在现有的公共体育服务不能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在立足于主要问题的基础上郑州市体育局以《河南省建设体育强省规划纲要(2013-2020年)》为蓝图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机制,从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作为承接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主要承接方,即体育社会组织,则需要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扶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逐步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体系。
郑州市作为新一线城市政府在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作为承接主体的体育社会组织能否更好的承接政府购买,购买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政府如何更好的培养社会体育的发展等问题都是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一、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相关内容解读
查阅文献发现目前对于公共体育服务的概念性研究多数表现不一,研究关键词使用为“体育公共服务”或“公共体育服务”,但指代相同内容[1]。根據国务院下发各种文件中对于“公共体育服务”使用的频次,笔者认为“公共体育服务”术语的统一使用将更有利于相关研究的后续开展。多数研究公共体育服务概念中存在的共性是包含公共体育服务的提供者即政府、社会组织等;受益者即社会公众;服务内容即物质产品和非物质产品[2]。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是一种政府经济行为市场化的定位行为,同时也是政府改革和转变职能而达到“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学行为。主要是政府为满足国民公共体育需求,履行自身职能而向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出资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行为[3]。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包括三个要素即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和受益主体。
二、郑州市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体育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
郑州市社会体育组织的发展与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俗话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随着郑州市城市经济发展,新一线城市地位的确立,体育社会组织存在在发展的同时所伴随而生的问题也日渐凸显。
(一)组织依赖性太强,市政府扶持力度不够
河南省体育局在2001年印发《2001-2010年河南省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的文件中,要求继续就体育行政管理机构进行改革,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在这之后,一系列政府文件的出台,都在进一步促进全省、全市进行政社改革,其中郑州市体育协会组织的独立发展剥离于成为市政府的附庸机构也是郑州市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改革内容之一,但经过几年的努力,取得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问题,实际情况是部分协会或社团的负责人对改革的前景仍然较为迷茫,甚至产生抵触情绪。主要表现为体育社会组织的成立之初是在政府的组织下,资金和管理大权都在政府手里,组织自身没有考虑过自我建设的问题,认为属于政府的组成部分,财政拨款单位,在工作安排上也主要听从上级下达的指令。仅有少数体育社会组织对自我发展进行规划,抓住政府购买的机会,进行自身建设,如郑州市老体协在17、18年成为承办郑州市赛事和活动最多的组织之一。
另外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郑州市的10区5市1县中,居民自发的社会体育组织较多,大多数没有在民政局登记备案,即使有想法承接体育局购买获得资金提高公共体育服务质量,但因为无独立机制,无合法身份而不具备承接资质,主要的原因是政府没有良好的发挥自身的引领作用,简化社会组织登记的政策并没有在实际中发挥作用,同样的多数体育社会组织也不得发展路径。郑州市目前体育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由郑州市各区县的体育总会和单项协会等共200多个、体育健身俱乐部和民办非企业体育单位200多个,这些体育社会组织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质量的重要助手。但显然参与承接竞争的体育社会组织却仅在少数,存在于郑州市老年人体育运动协协、网球协会、武术、篮球、健步走等组织参与承接体育局购买[4]。
(二)脱离了社会组织大环境的发展趋势,不善于利用政府平台
随着政府职能转变,逐渐将部分职能转交于社会组织承担,简政放权的方式可以促进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达成“契约关系”而进行“平等对话”。郑州市政府通过创造各种平台来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的机会,一是提高社会组织的自身发展,创造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的机会,提高组织公信力;二是便于政府实行动态监管,提高服务质量。例如郑州市民政局根据《郑州市社会组织评估细则》等政府文件,向全市社会组织发出评估邀请,其中规定凡是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及购买服务。但在2017年10月20日民政局举行的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活动中,获得3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中体育社会组织仅有郑州市铁人三项运动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郑州市体立方体育健身俱乐部这三家体育有关的社会组织[5]。
社会体育组织自身建设问题中,资金来源是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就目前社会组织进行资金来源建设途径有限,而多数体育社会组织还不具备自筹资金进行活动开展,或者不具备资质承接政府购买,因此在资金来源上就要充分利用政府的资金扶持,从2012年起,郑州市政府逐渐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每个组织可以获得5万元的资金扶持[6]。但在访谈金水区某体育社团组织的负责人之后,发现他们并不知道有这种政策。
(三)场地设施有限,缺乏专业的体育人才
郑州市现有的体育资源中,体育场馆设施是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公共体育服务的载体。但现实中,原有的郑州市体育场被拆除,建设中的郑州市奥林匹克中心和西区市民健身中心等场地无法确定开放时间,即使是郑州市政府加紧完成的体育行业“百城提质目标任务”中的公共体育设施以及2018年郑州市全民健身工程中建立社区多功能运动场20个、社区健身活动中心20个,户外健身活动广场3个。但仍然不能满足郑州市988.1万人口的体育锻炼问题,从而进一步限制了郑州市社会体育组织活动的开展。
无论在哪个行业领域,人才总是第一生产力,根据体育社会组织提供体育服务所具有的特殊性来看,社会体育指导员需要传授运动技能、指导健身活动,需要具备专业的训练后并提供专业的指导训练。调研发现,现行郑州市体育局所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的体育技术方面的人员大多数是体育运动的爱好者,少有专业的体育技术人员。再有的问题就是郑州市体育局在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过程中,项目较少,重点集中在操舞类、武术类,这对于其他项目协会组织的发展,以及郑州市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组织承接政府购买缺乏规划,监督体制不完善
在政府由权威型转向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行为对于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是一个契机也是一块试金石。郑州市部分体育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并不是以公共利益的长期性为导向按照双方签订的购买合同提供服务的,而是从自身利益出发,仅从“完成任务”,促进自我发展的角度进行,承接政府购买的能力有限,提供服务的质量更是难以得到保证。按照评价体系来讲,首先是郑州市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缺乏诊断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仅仅是对于结果的验收进行了终结性评价。其次是市政府没有进行横向比较,政府没有相应的数据提供,承接主体很难通过对比同行的服务质量来自评,也不能够通过有效的评价来寻求自身的短板,这些会成为制约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重要因素。一个重要的实例是2016年的嵩山少林国际马拉松赛,媒体报道赛事圆满落幕,但实际情况却存在承办方没有详细策划规程,政府没有良好的监督和保障措施,多数参赛人员抱怨赛前当地住行价格突涨,赛中行程规划和物资供给等不明确。
三、结语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这一市场化行为,不仅巩固了郑州市新一线城市地位,同样也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在脱钩换届之后的自我发展。在这一背景下,郑州市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也具有其独特的地域特性,因此各组织需要在明确自身问题的基础上,利用好郑州市的地域优势,秉承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宗旨,打造属于自身的体育名片,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体育服务。同时要求郑州市政府也應该加强引导,斩断与承接主体的“裙带关系”,从多方面培养适合承接政府购买的体育社会组织,择优进行选择。
参考文献:
[1]王学彬,郑家鲲.回顾与展望:近10年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研究述评[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7,51 (06):5-12.
[2]张大超,杨娟.我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现实困境和发展对策[J].体育科学,2017,37 (09):3-15+27.
[3]王景波.加强体育行政部门体育公共服务职能的研究[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09,28 (01):18-20.
[4]郑州市体育局官网.http://tyj.zhengz hou.gov.cn/tyxh/index_2.jhtml
[5]http://henan.sina.com.cn/news/2017-10-20/detail-ifymzzpv7318435.shtml
[6]魏益红.郑州市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问题的探索与思考[J].中国社会组织,2017 (17):3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