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全民健身计划视域下操舞裁判评分客观性及问题分析

2020-09-10费佳洪李苓栩

体育时空 2020年13期
关键词:客观性全民健身裁判员

费佳洪 李苓栩

中图分类号:G806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20)07-005-02

摘要 客观的裁判评价对于全民健身操舞的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本文通过文献资料法、数理统计法等方法对广东省第八届全民健身操舞大赛的评分数据进行分析,结果发现裁判员评分标准不一致,区分度不是很高,说明裁判的业务水平相对较低,影响了比赛结果的可信度。提出提高裁判员评分客观性的主要途径是:提高裁判员的业务水平,合理控制和处理评分误差。

关键词 裁判员;评分;客观性;全民健身

全民健身是实现体育强国的重要篇章,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全民健身越演越烈,每年数以万计的人参与到全民健身操的比赛中,同时大批的操舞教练员,裁判员应运而生,而裁判员合理公正的打分对运动员的比赛成绩有着重要的影响,且影响着今后全民健身赛事的规模。以往研究者往往倾向于对高水平竞技项目的裁判员评分客观性分析,在全民健身方面的研究存在较大空白。本文从全民健身的角度出发,以全民健身操舞的比赛成绩为研究对象,以期能够为全民健身操舞的持续发展壮大做参考。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以广东省第八届全民健身操舞比赛成绩为研究对象。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检索收集国内期刊上有关全民健身操舞比赛的文献资料,查阅健美操书籍和最新版全民健身操舞竞赛规则,研究第八届广东全民健身操舞比赛成绩表。

2.专家访谈法:

通过对参加广东省第九届全民健身操舞比赛总裁判长:宋波(国际级裁判员)进行访谈。

3.数理统计法:

对竞赛成绩进行肯德尔协同系数检验、方差分析法等数理统计法,在计算机上运用Excel软件和SPSS23.0软件进行统计处理。

二、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客观性检验

客观性是指测试者对受试者主观测量的一致性程度,又有人将其称为评价者的可靠性或者评分者的可靠性[1]。健美操项目的评分牵涉到裁判员自身的主观测量问题,即主观评分。每个裁判对规则的理解、学习和运用不同,评价结果往往不一样。本文主要采用Kendall's W检验(和谐系数即一致性系数)分析三个以上评判者的评判标准是否一致,结果下表所示:

由表1可知:裁判员对六个项目比赛评分的客观性系数都比较低,说明十位裁判评分的一致性较差。裁判员的评分误差相对于不同运动员之间差异较大,换句话说,评分对运动员的区分度较低。原因可能是裁判自身对规则的尺度把握不好,评分一致性较差。这一点在有氧舞蹈四级和五级的评分中尤为明显。

(二)裁判评分标准检验

在竞技比赛中,裁判员总要依据一定的评分标准对运动员的表现进行评价,假若各个裁判员的评分标准趋于一致,那么总体的评分的一致性也会增大。为检验此次比赛中裁判员对运动员的总体评价的一致性,笔者将上文中四个参赛项目的得分数据进行方差分析,结果如下表所示:

上表数据是经本次全民健身操大赛收集分析而来,其结果能真实客观的反映出裁判员对各参赛运动队的总体评分标准是否一致,由表2可以看出,在有氧舞蹈一级的比赛中,裁判员的的评分标准有显著差异(p<0.05),说明各个裁判员的评分的尺度存在偏差,有的裁判评分的倾向性偏高,反之有的评判的倾向性偏低。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对裁判员赛前培训和考核不够严格,缺乏职业化,呈现业余特点。二是裁判员对裁判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提前做足充分的准备工作,平时缺乏对规则的专研和学习。三是由于本次裁判大多是年轻裁判,并且裁判员等级较低,多数是二级裁判员。而国际级、国家级和一级裁判员数量较少。表3、表4的情况和表一恰好相反,有氧舞蹈4级和5级的评分数据方差检验都得出P>0.05,由此说明这两场的比赛裁判员的评分标准较为一致,裁判员的评分对运动员竞技能力的区分度较高,这说明在有氧1级比赛结束后,总裁判长对裁判员们的培训对其业务能力有一定的提升,从而使裁判员的们对后面的比赛中更加的重视,更加专注于执裁工作。

三、结语

广东省第八届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中裁判员的评分一致性较差,即说明裁判员的主观评价与客观实际相背离,此外,在比赛初期,裁判员的评分标准差异较大,评分的区分度不高,裁判员的评分于客观实际不符,在经过会议和培训后,评分的标准才趋于一致,说明裁判员多数裁判员的业务水平偏低,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都需要进一步整改,但是在经过培训后具备很大的提升空间,此外裁判员赛事的执裁经验也还需要不断积累,不断总结才能不断进步和提升。建议在今后项目发展中采取以下措施:

提高裁判员的业务水平,培养过硬的执裁能力,裁判员只有不断学习、将规则吃透、深谙执裁之道,才能做到不偏不倚、准确执裁、公正执裁。

比赛中合理控制处理评分误差,从质量上提高裁判员队伍,建议把各个裁判员打的分进行标准化处理,然后把处理后的得分求和为最后得分,再依据最后得分评定比赛名次,此方法能较好处理个别裁判受主观因素影响将分打的过高或过低产生的评分误差为题。

建立裁判员监督的问责机制,确立裁判员的机制观,即准确的把握问责机制的制度脉络并以协同的思维去审视和执行制度。将裁判员的评分纳入问责监督体系是提高赛事执裁水平的必然延伸和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丛湖平.体育统计[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2]刘莲玉.竞技健美操比赛裁判员评分客观性分析——以第十四届福建省大运会决赛为例[J].福建师大福清分校学报,2013(02):72-77.

[3]黄璐.健美操比赛评分客观性的理论与实证——以河北省第16届大学生运动会健美操甲组比赛为例[J].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1(02):84-93.

[4]李萍.大学生健美操比赛裁判员评分客观性分析——以重庆市第5届大学生健美操比赛为例[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9,35(04):59-61.

[5]孙健.安徽省第10届运动会武术套路比赛裁判员评分的客观性及相关问题分析[J].体育科学,2004(01):78-79.

[6]王媛,陈恩伦.健全教育督导问责机制的路径探析[J].教育研究,2016,37(05):34-39.

作者單位:广州体育学院

猜你喜欢

客观性全民健身裁判员
宪法解释与实践客观性
短道速滑裁判员的临场执裁能力及其培养路径
客观性与解释
山东省青年排球裁判员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
实现“历史解释”多样性与客观性的统一
探讨体育产业与全民健身协同发展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民健身体系的开展研究
论柴静新闻采访对客观性的践行
县级医院是分级诊疗的“裁判员”
篮球三人制裁判法裁判员位置转换的技巧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