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应该培养更多会思考的人
2020-09-10王旭明
王旭明
今天说说“孙杨事件”。无关是否喜欢他,更无关是否爱国,他的案子基本上铁定了,在规则社会,恐怕必须遵守的规则是,禁赛八年,而其给教育的启示都应是深刻和多方面的。我以为,我们从中得到的最大的启示是,教育应该培养更多会思考的人。也就是说,教育培养出来的人应该有脑,而不应该培养无脑儿、脑残,甚至是“巨婴”。
什么叫会思考?这大有学问。其中,站在对方立场上的、多视角的和审视不同背景方位的人去考虑问题,应是会思考的应有之义。有篇文章说得好:“难以置信,孙杨团队将一名世界顶尖运动员职业生涯完全系于己方对规则的主观理解。”是啊,过于强调“主观理解”,常常会害死人的。本文所提出的“思考为什么在我们的体育制度层面会出现这样的重大疏漏?孙杨的过激反抗与他肆意散漫的个性有多大的相关性?”此问,同样需要教育工作者思考。
我认识的年轻朋友中,不乏超聪明者,他们永远不认错、不服软更不服输,结果也往往是对的。结果,这聪明助长了他们如孙杨一样的个性“肆意散漫”和眼中无人,他们因聪明,或者说小聪明而一次次得意。孙杨最后的输的确输在只考虑自己;孙杨团队,尤其是其母亲和律师,输在只考虑儿子和服务对象。一句话,单向思维之果。这样的果,应给不少绝顶聪明却从不想他人的人以启迪。
疫中说孙杨,给教育启发多多。切记:抗疫必须赢,因为事关生命;金牌不必一定有,因为金牌与命无关。
本来觉得孙的事儿已经无话可说了,可看的一篇文章把孙的官司事说得这么明白,我便想到一个关乎教育的理念,叫规则意识。是的,说了归齐,孙还是规则意识差,把个人的判断和意识凌驾于规则之上,总是强调“我认为”“我理解”等,故其输掉官司是必然的。从孙的系列表现看,如搞对象、与教练翻车、赛后不穿指定运动服而披国旗(这也说明孙将国旗放在什么位置上,我很奇怪此事为什么没有受到谴责和处分)等,这些行为都是其既入圈又不守圈规的踪影。
必须从小进行规则教育,让所有孩子牢牢树立起规则意识,否则长大了如孙,一是改不了了,二是撞到南墙想改也晚了,悔之不及。我们常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其实不全,还应加上“三百六十行,行行有行规”,这样才能成“状元”,而且成真正的“状元”。
长本领,还要守规矩,这是所有教育者,包括为人师者和为人父母者,都要切记的,决不可成绩好就行、拿到金牌就一好遮百丑。
读了介绍孙杨妈妈的文章,尽管该文是否属实,我无从确定,但无论什么场合,孙母都经常在孙杨身边是我们看到的。这方面,我还真的有话特别想对中国父母们说说。父母之于子女的关系,说是瓶子和水的关系——水倒出来了与瓶子没有什么关系了,这话说得绝对和过于冷酷,但确也不无道理。尤其是,当孩子长大成人后,合格且具有教育素养的父母,要与孩子有所疏离,保持相当距离。这个距离随孩子年龄的增长,而越来越长。要让孩子独立成长,自由发展,当然可以为他适度、适宜地排忧解惑,但千万别大包大揽,更不要取而代之。因为从长远看,那样培养出来的孩子,很难经风雨见世面。
经常看相亲节目,最不喜欢的就是“妈宝”和“爸宝”型儿,因为这类人永远长不大,只听爸妈话,很难立世处事,甚至会走向极端。就放手孩子这方面,我们中国家长可借鉴西方父母对子女的普遍做法。总之,千万别养出“巨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