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刑法发展及教育研究方法演进
——评《网络刑法的逻辑与经验》
2020-09-10韩锦霞
书名:《网络刑法的逻辑与经验》
作者:于志刚,郭旨龙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093-5782-8
出版时间:2015年5月
定价:60元
当技术成为新的社会范式,传统的制度体系遭遇严重冲击,网络脱序行为、违法行为乃至犯罪行为紧跟着纷至沓来,造成司法需求与犯罪现实、理论研究及立法规划之间形成事实上的“技术代沟”,完全打乱了原有的刑法阶梯,以致网络犯罪数量不断攀升、司法程序日趋混乱、网络法律体系严重滞后。因此,研究网络刑法发展演进历程及教育研究方法,有助于精准把握网络犯罪本质,准确预测犯罪发展趋向,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于志刚、郭旨龙共同编写,中国法制出版社2015年出版的《网络刑法的逻辑与经验》一书,记叙了网络犯罪和网络安全的丰富内容,能为研究提供参考依据。
该书共计六章,第一章介绍网络犯罪的演变过程、类型形成及立法和理论对网络犯罪的应对方式;第二章详细讲解网络思维的演变态势、确立网络犯罪法律地位的方法和网络思维变革方向的调整;第三章是信息时代刑法分则生命的延续,内容包括网络作为犯罪对象、犯罪工具、犯罪空间与“关键词”的解释、增容和共识,以及“双层社会”背景下,网络“场域”刑法适用的必要性、可能性和层次性;第四章从传播行为的罪刑模式、“双层社会”犯罪定量标准和“实际被点击数”标准等方面讲述信息时代犯罪定量规则的构建;第五章主要呈现中国法律对网络恐怖犯罪活动的应对方案、对传播虚假信息和网络不当竞争的制裁思路;第六章重点阐述网络安全的思维跃升及法律在网络、公共和国家安全上的应对策略。本书全面研究了网络犯罪的不同发展阶段,深入思考与论述了信息时代刑法理论规定的扩张解释和延伸适用,对于打击网络犯罪,保护网络安全具有积极作用。
从立法角度来看,网络刑法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网络犯罪的特点和规律伴随着网络代际演变而发生巨大变化,在互联网从1.0时期发展到3.0时期的过程中,网络犯罪的地位也经历了从“犯罪对象”到“犯罪空间”的同步演变。由此可见,网络犯罪与互联网技术呈正相关发展趋势,即网络犯罪的数量和复杂程度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应用和进步增加;而法律反映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制定形成是从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法律的过程,且在法律制定的过程中,社会依然高速发展,因此法律从产生时就具有滞后性,网络刑法的发展滞后于互联网发展和网络犯罪。为加大网络犯罪打击力度,维护网络环境安全,刑法和司法解释主要通过增设罪名和扩张解释等手段去保护新的法益,与此相适应,刑法理论也被迫不断进行自身的调整。但由于法律的滞后性,网络刑法总落后于网络犯罪,通过扩大理论和司法解释进行立法缺陷的弥补虽对打击网络犯罪有一定效果,终究有很大限制,也常使司法执法机构面临无法可依、解释过度的尴尬局面。
从演进角度来看,对网络刑法应加大教育研究力度。法律是从无到有、逐渐完善精细的过程,其产生由社会背景决定,受经济和思想影响,以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保障多数人利益为原则。伴随全社会对计算机、网络使用的广泛性和依赖性的增加,针对计算机系统和网络设立独立罪种的必要性日益突出。法律工作者和研究者应从网络作为犯罪对象、犯罪工具、犯罪空间的不同角度出发,思考研究关于对进行计算机犯罪、提供网络犯罪工具、传播网络犯罪方法等网络犯罪实施科学民主的制裁方法,正视网络空间刑事法律规则的整体不足,加强网络犯罪刑法体系的完善程度。近期而言,可在刑法分则中设立单独的“计算机和网络犯罪”章节,弥补现有条文的漏洞;长远来看,随着网络犯罪数量的增加和打击力度的加大,可设立独立的“反网络犯罪法”,形成完善的网络安全保障法律体系。
信息化时代,网络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全与主权、社会稳定繁荣、民族文化保护与继承等重要问题,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和顶层设计已成各国国家安全战略工作,我国也致力于建设坚固可靠的国家网络安全体系。《网络刑法的逻辑与经验》全面记叙了信息时代刑法理论和立法解释对于网络犯罪的应对方式和制裁思路,有助于准确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具有较强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