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水纳入海南离岛免税品类,谁是最大受益者?
2020-09-08王松迪
王松迪
7月1日,进口酒水正式纳入海南离岛免税品类,每人每次可购买的免税酒水体积为1500ml,每年免税额度为10万元,这将会对葡萄酒行业带来怎样的影响?
Further key details have emerged of the changes to Chinas offshore duty free shopping policy to be introduced in Hainan province on 1 July, Liquor is the New Permitted Categories,limit purchases per person is total not to exceed 1500ml.The offshore shopping quota has been increased from RMB30,000 to RMB100,000.How will it affect the wine industry?
2020年6月29日晚,《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发布。公告中显示,进口酒水在新的授权品类中,每人每次可购买的免税酒水体积为1500ml,这将会对葡萄酒和烈酒行业带来怎样的影响?
海南提高免税购物额度至10万元,每次可带1500ml酒水离岛
6月初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将离岛免税购物限额提高至3倍以上,达到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合14050美元)。6月29日发出的公告肯定了这一决定,并极大地扩大了离岛免税好处。
例如,在新的授权品类中,有酒类商品、手表、手机(每人每年4件)、电脑和时尚用品。酒类包括啤酒、清酒、进口葡萄酒及发酵饮料,每人每次最多可购买1500ml。
与之前的政策相比较,最新的政策主要调整如下:
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
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
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1129美元)限额规定。以额度管理为主,大幅减少单次购买数量限制的商品种类;
鼓励适度竞争,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均可平等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参与倒卖、走私的个人、企业、离岛免税店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新政策会带来怎样的影响?谁是最大受益者?
全球免税业知名研究机构Moodie Davitt Report在其报道中提到:“中国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宣布了一项涵盖内容广泛的免税促进方案,以帮助之前在2011年推出的已经非常成功的离岛购物政策。”
在《葡萄酒》杂志获得的一份2018年全球免税公司销售额的排行名单中,可以看到中免集团排在了第四位。海南是一个重要的旅游目的地,消费力强大,可以预测,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立将会促进这个排名的上升。
全球起泡酒集团巨头汉凯菲斯奈特中国区负责人顾育平告诉《葡萄酒》杂志,原本集团总部有一个统一负责免税业务的部门,但随着亚洲免税消费上升得越来越快,中国办公室将会开始直接负责中国区域免税业务的接洽工作。
顾育平认为,新政策的实行能够很大程度提高高端静止葡萄酒、烈酒、香槟、起泡酒的消费,尤其是烈酒,因为烈酒税收相对较高。
在全球Top 20的免税起泡酒品牌的排名中,其中,香槟品牌占据了12个,起泡酒品牌为8个。不过在排名前10的品牌中,起泡酒占了60%。
新政策的实施,毫无疑问将会给消费者带来利好、促进海南经济的繁荣,但对于进口葡萄酒酒商来说,会有哪些影响?
卓鹏品牌营销咨询公司创始人田卓鹏肯定了这将促进进口酒行业的发展,一些进口酒公司也将会在海南布局,不过他认为,新的政策也会使进口葡萄酒的消费更加碎片化。
深圳智德营销策划公司总经理王德惠也认为,这可以繁荣中国葡萄酒市场,因为海南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潜力市场,未来到海南定居及旅游的人口会越来越多,商务往来也会更多,消费者可以以更加优惠的价格购买到需要的产品,这将促进市场的优胜劣汰,对市场会带来一定的净化作用。
“整體来说,对消费者是利好的,但是对酒商意义不大。这将有利于高端进口酒的酒商,但对于经营流通酒的酒商以及中低端产品的酒商意义不大。”王德惠认为这实际和跨境电商一样,不过新的政策扩大了商品的覆盖范围,同时提高了额度。因为政策里有一条明确的规定:已经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本质上是希望促进消费者消费。所以酒商、国产酒生产商不必过于担心会冲击现有的经销体系。”但是,王德惠同样提到,新的政策对于小型的高端酒企业来说,特别是针对C端的企业,他们将会是最大的受益者。
修订后的离岛免税购物政策的主要细节
一、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本公告所称旅客,是指年满16周岁,已购买离岛机票、火车票、船票,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三、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免税商品种类及每次购买数量限制,按照本公告附件执行。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旅客购物后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
四、本公告所称离岛免税店,是指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目前包括: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琼海博鳌免税店、三亚海棠湾免税店。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五、离岛旅客在国家规定的额度和数量范围内,在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商品,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旅客凭购物凭证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并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
六、已经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七、对违反本公告规定倒卖、代购、走私免税商品的个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商品;对于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协助违反离岛免税政策、扰乱市场秩序的旅行社、运输企业等,给予行业性综合整治。离岛免税店违反相关规定销售免税品,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给予处理、处罚。
八、离岛免税政策监管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公布。离岛免税店销售的免税商品适用的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相关管理办法由税务总局商财政部另行制定。
九、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14号、2012年第73号、2015年第8号、2016年第15号、2017年第7号,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18年公告第158号、2018年第17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