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养老·医疾令》看日本古代的医学教育与考试制度
2020-09-08川尻秋生
张 君 川尻秋生
公元618 年, 继隋朝之后唐朝建立起统一的王朝,国力空前强盛。 为了更好地进行中央集权统治,唐朝制定了从《武德令》到开元二十五年令等诸多的律令。 这些律令的制定不仅保证了当时唐王朝的统治稳定,也成为汉字文化圈内各国制定律令的蓝本。自公元607 年, 圣德太子派遣小野妹子作为遣隋使开始,日本与隋唐的交流日渐频繁。 日本仿照唐朝建立了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集权的律令国家, 并于公元 757 年 “奉勅刊脩律令。 宜告所司早使施行”[1],制定《养老令》。
《养老令》的原本,早在古代就已散佚,但其大部分条目都收录于《令义解》中,特别是《仓库令》以及《医疾令》两篇,自日本江户时代开始就通过散见于其他文献中的逸文,进行积极的复原工作,现已基本复原了其原貌。 笔者对日本《养老令》中的《医疾令》的条文进行系统梳理, 希冀对日本古代医学教育与考试制度研究有所裨益。
一、典药寮的设置
唐代曾进行多次编令。 据考证《永徽令》有27篇,共30 卷;包括官品令、户令、考课令、公式令、田令、医疾令、营缮令等,共计1546 条。 但令人惋惜的是,唐令没有传世,仅散见于《唐律疏议》《唐六典》《旧唐书》以及其他文献中。 《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校正》的出版为研究唐史提供了重要史料,同时也为研究日本《养老·医疾令》提供了新的佐证。
模仿唐制的太常寺太医署而设立的典药寮不仅是政府医局,还是药局以及教育机构。 典药寮的职员构成,按照《官位令》、《职员令》的规定来分类,首先是头(相当于从五位下的官职,下同)、助(从六位上)、允(从七位上)、大属(从八位下)、少属(大初位上) 的四等官各一人。 其次是临床系的教员和学生中,医师(从七位下)十人,担任四十名医学生教育职责的医博士(正七位下)一人,针师(正八位上)五人,担任二十名针学生教育职责的针博士(从七位下)一人。 进行养生术和整形外科术的按摩师(从八位上)二人,担任十名按摩学生教育职责的按摩博士(正八位下)一人。 咒禁师(正八位上)二人,担任六名咒禁学生教育职责的咒禁博士(从七位上)一人。 另外,管理药园以及担任六名药园学生教育职责的药园师(正八位上)二人。 宽平八年(896)中务省内药司与典药寮合并后,原来隶属内药司的侍医四名、女医博士一名、药学生十名也全部归属到了典药寮[2]。 (见表1)《养老·医疾令》 对典药寮的选医要求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表1 典药寮人员设置及职责
(一)学生的选取
《养老·医疾令》第二条规定:“凡医生、按摩生、咒禁生、药园生,先取药部及世习,次取庶人年十三以上,十六以下,聪令者为之。 ”[3]日本古代药部并不是指所谓的部,而是指大化前代以医术世袭职位、并姓称药师的诸氏,即蜂田药师、奈良药师、难波药师、和药使主、后部药使主等[4]。 世习指三世习医,相承为名医者。 据此可知, 典药寮中各专业的学生在选取时, 十分注重家传和学习基础。 医学世家等子弟优先,再选取庶人子弟中聪敏者,并有13 岁以上、16 岁以下的年龄限制。
《政事要略》 中记载:“所谓庶人也不仅指庶人,药部世习也同此法。 按学令,五位以上子孙及东西史部子皆限年13 以上,16 以下,取为学生。 若药部世习是五位以上子孙者,皆先宛四色生,即至廿一,依申送。 其文云取庶人,若八位以上子情愿者也听取。 ”[5]
(二)教师的任教资格
《养老·医疾令》第一条规定:“医博士,取医人内法术优长者为之。按摩、咒禁博士,亦准此。”[6]所谓医人就是10 名医师,正是第二十六条中的 “患家录医人姓名”,即不必取法术优长者,因而,第十三条规定:“经虽不第,量堪疗疾者,仍听补医师。 ” 所谓法者所学之经也,术者所疗之验也。 这条令文里没有写明针博士,但不论是当时的日本还是唐朝,医科专业和针科专业都是当时医学教育中的主体专业, 因而可以想见在令文制定时进行了省文处理。
第十一条对医博士、 针博士的教学方法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教习本草、素问、黄帝针经、甲乙,博士皆案文讲说,如讲五经之法。 ”[7]医、针博士在教学的时候,要详细讲解基础理论。
(三)入学束脩之礼
日本古代制度仿唐制, 大学寮的学生在入学的时候要向老师行束脩之礼, 以表敬意。 《养老·医疾令》第十条规定:“医、针生初入学,皆行束脩礼。 一准大学生,其按摩、咒禁生减半。 ”[8]在令文中只是明确规定了典药寮的各专业学生在入学之初要向老师行束脩礼, 至于具体内容及如何分配,“一准大学生”。通过《养老·学令》第四条可知,“凡学生在学,各以长幼为序,初入学,皆行束脩之礼于其师。 各布一端,皆有酒食,其分束脩三分入博士,二分入助教”[9]。
二、医科和针科学生的教育及考试选拔
在日本古代典药寮的医学教育中, 医科专业和针科专业是其主体。 在《养老·医疾令》中对于这两个专业学生的教育及考试选拔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一)学习内容及学习年限
《养老·职员令》规定:“医博士一人,掌诸药方、脉经,教授医生等。 ……针博士一人,掌教针生等。 ”[10]据此可知,医、针科学生的教育分别由医博士和针博士负责。
《养老·医疾令》第三条规定:“医、针生,各分经受业,医生习甲乙、脉经、本草,兼习小品集验等方。针生习素问、黄帝针经、明堂、脉诀,兼习流注、偃侧等图,赤乌神针等经。 ”[11]从中可以看出,医学生和针学生是分专业学习的,他们所学习的内容也不同。
医学生学习的具体教材包括:《甲乙经》12 卷,《脉经》2 卷,《新修本草》20 卷,《小品》12 卷,《集验》12 卷。 日本最早的国家法令规定,学医必须读中国医书,因此可以推断《养老·医疾令》中出现的书目,全部是从唐朝引进的书籍或抄本。 《甲乙》当指晋皇甫谧的《针灸甲乙经》,《脉经》指晋王叔和的《脉经》,《本草》指《新修本草》(又名《唐本草》),《小品方》指南朝陈延之的《小品方》,《集验方》指北周姚僧垣的《集验方》[12]。
针学生学习的具体教材包括:《素问》3 卷,《黄帝针经》3 卷,《明堂》3 卷,《脉诀》2 卷,《流注经》1 卷,《偃侧图》1 卷,《赤乌神针经》1 卷。
根据《养老·医疾令》可知,医学生入学后还要再细分五门专业学习,学习专业知识后,还需要跟随老师进行实习。 第五条规定:“医生既读诸经,乃分业教习。 率廿,以十二人学体疗,三人学创肿,三人学少小,二人学耳目口齿。 各专其业。 ”[13]
另外,《养老·医疾令》对医、针学生在学习中对教材的掌握程度也做出了具体规定。 如第四条:“医、针生,初入学者,先读本草、脉诀、明堂。 读本草者,即令识药形、药性;读明堂者,即令验图识其孔穴;读脉诀者,即令递相诊候,使知四时浮、沉、涩、滑之状。 次读素问、黄帝针经、甲乙、脉经,皆使精读。 其兼习之业,各令通利。 ”[14]所谓 “令递相诊候” 就是,如果有针学生甲乙二人,令甲诊乙,乙诊甲,二人交换进行诊脉练习。 “使知四时浮、沉、涩、滑之状” 是指涩者难也,滑者料也;夏脉浮、冬脉沉、冷脉涩、温脉滑之类是也。 习读经文顺畅,没有停顿,即令学生先读经文通熟,然后讲义。
医、针学生的学习年限分别是:医学专业中的体疗专业7 年;少小及创肿专业5 年;耳目口齿专业4年。 针科专业的学习年限是7 年。《养老·医疾令》第八条规定:“学体疗者,限七年成学。 少小及创肿者,各五年成学。 耳目口齿者,四年成。 针生,七年成。 ……”[15]
(二)成业考试选拔
在典药寮中学习的学生, 要经过严格的成业考试选拔。 考试分为平时考试、成业考试和选拔考试。
《养老·医疾令》第七条规定:“凡医、针生,博士一月一试,典药头、助一季一试,宫内卿、辅年终惣试。(其考试法式,一准大学生例。)若业术灼然,过于见任官者, 即听补替。 其在学九年无成者, 退从本色。 ”[16]由此可知,平时考试又分为月考、季考、年终总考。 月考由各专业授课的博士负责,季考由典药头和助负责,年终总考由宫内卿和辅负责。 在学学生虽然没有完成学习年限,但在年终总试时,业术超过现任医师,则退旧人,以补新生。 可见业术灼然者,虽没有出身,也可以任用。 而对学习年限已满9 年仍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则令其退学。
《养老·医疾令》 第八条对成业考试的规定是:“成业之日,令典药寮业术优长者,就宫内省对丞以上精校练,具述行业,申送太政官。 ”[17]典药寮中的医学生和针学生, 在学习期满后由宫内省组织成业考试,成绩合格者送太政官处参加选叙考试。
除此之外,还积极吸纳社会上有私学、家学功底者,准许他们直接超越学校教育阶段,与医、针生共同参加遴选,补充医疗机构之不足。 《养老·医疾令》第九条规定:“有私自学习,解医疗者,投名典药,试验堪者,听准医针生例考试。 ”[18]即如果有人自学医术,想以此博得出身,可以向典药寮送辞牒,主动请求考试。 考试内容同医学生、针学生一样。
完成相应的学习年限,并通过层层的考试,最终“业术优长者” 还要参加太政官处组织的选叙考试。《养老·医疾令》 第十三条规定:“医、 针生业成送官者,式部覆试,各十二条。 医生试甲乙四条,本草、脉经各三条。 针生试素问四条,黄帝针经、明堂、脉诀各二条。 其兼习之业,医、针各二条。 问答法式,并准大学生例。 医生全通,从八位下叙,通八条以上,大初位上叙。 其针生降医生一等。 不第者,退还本学。经虽不第,而明于诸方,量堪疗病者,仍听补医师。 ”[19]根据此条可知,选叙考试的内容为策问所学医学典籍 12 条。 医学生考《甲乙》4 条,《本草》、《脉经》各3 条。 针学生考《素问》4 条,《黄帝针经》、《明堂》、《脉诀》各2 条。 此外,还要对医学生和针学生兼习的典籍各考2 条。
医学生在选叙考试中, 全部通过者授以从八位下,通过8 条以上者,授以大初位上。 针学生比照医学生降一等,分别为大初位上和少初位。 在典药寮中从八位下的职位是典药大属, 大初位上的职位有典药少属。
如果医学生和针学生在选叙考试中没有通过,退回典药寮继续学习。 如果虽然没有通过8 条考试,而已经掌握医术并能够行医者, 可以听补为典药医师,最不好的结果,还可以补为侍医。
三、其他专业学生的教育及考试选拔
典药寮中除了医科和针科专业外, 还有按摩科与咒禁科。 根据《养老·医疾令》第二条:“凡医生、按摩生、咒禁生、药园生,先取药部及世习,次取庶人年十三以上,十六以下,聪令者为之。 ”[20]可知,按摩学生与咒禁学生的选取方式同医学生和针学生一致。但是, 按摩科与咒禁科不是典药寮体系中的主体专业,相对学生人数少,学习年限也短。 按摩生10 人,咒禁生6 人。 学习年限均为 3 年。 据《养老·医疾令》第十四条:“按摩生学按摩,伤折方及刺缚之法。 咒禁生学咒禁、解忤、持禁之法,皆限三年成。 其业成之日,并申送太政官。 ”[21]学习年限期满之后,不用参加成业考试选拔。 另一方面,负责按摩学生与咒禁学生教学的按摩博士、咒禁博士的品级却不低。 按摩博士为正八位上,咒禁博士为从七位上。 这也许与古代日本信仰鬼神有一定的关系。
其中,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养老·医疾令》还有对女医选拔培养的规定,如第十六条:“女医,取官户婢年十五以上廿五以下,性识慧了者三十人,别所安置。 教以安胎产难及创肿、伤折、针灸之法,皆案文口授。 每月医博士试,年终内药司试。 限七年成。 ”[22]由于后宫女性有些疾病,如产科等,不方便男性医生进行诊治。 故早在汉代就已经明确设置女医供事后宫。关于女医教育的最早记载见于《天圣·医疾令》中的“女医” 条,而《养老·医疾令》又是随唐令的制定,由此可见,关于日本古代女医教育的记载始于此。 女医学生来自官奴婢, 要求年龄在 “十五以上二十五以下”,智力资质较好者。 典药寮选取 “医生、按摩生、咒禁生、药园生” 的年龄范围都是 “十三以上,十六以下”,女医学生的选取年龄比较偏大,这也许是因为她们主要需要学习安胎生产等知识, 因此要求达到一定年龄。 女医学生在内药司侧造别院安置学习,其专业知识由各专业医博士按照方经口授, 故女医学生不读方经,只是学习医治手法。 这是由于女医学生选自官户奴婢, 在当时一般女性是不可能接受教育的,更何况这些官户奴婢,她们本身不具备足够的文化知识,没有学习医经和医方的能力,所以各专业博士只能 “案文口授”,学习内容包括按摩、针灸、安胎等,每月由各授课博士考试,年终由内药司考试。 学习年限为7 年。
另外, 典药寮中还有管理药园以及担任六名药园学生教育职责的药园师(正八位上)2 人。 药园师除了掌知药性色目种采药园诸草药外, 还要担负培养药园生的职责。 《养老·医疾令》第二十条规定:“凡药园,令师检校,仍取园生。教读本草。 辨识诸药并采种之法。随近山泽有药草之处,采握种之。 所须人功,并役药户。 ”[23]
四、日本古代的地方医学教育制度
《唐会要》中记载:“贞观三年九月十六日,设诸州治医学。 至开元十一年七月五日, 诏曰:‘远路僻州,医术全无,下人疾苦,将何恃赖。 宜令天下诸州,各置职事医学博士一员,阶品同于录事。 每州本草及百一集验方,与经史同贮。 ’至二十七年二月七日敕:‘十万户以上州,置医生二十人,十万户以下,置十二人。 各于当界巡疗。 ’”[24]由此可知,中国唐代设置了地方医学教育机构。 对于当时热衷模仿唐代的古代日本来说,唐代的制度势必都要复制。 唐代的地方行政组织是州,而日本古代的地方行政组织是国。 所谓的国并不是独立的主权国家, 只是受中央政府管辖的地方行政单位。
(一)各国医学生的选取
《养老·医疾令》 第十七条规定:“凡国医生业术优长、情愿入仕者,本国具述艺能,申送太政官。 ”[25]可以看出, 各国医学生中如果有医术精湛又希望入仕为官者,各地方行政组织可以推荐至中央。
(二)各国医学生的教育及考试选拔
《养老·医疾令》第十八条规定:“凡国医师教授医方,及生徒课业年限,并准典药寮教习法。 其余杂治,行用有效者,亦兼习之。 ”[26]据此可知,各国医学生的学习内容、 学习年限以及教育方法等与典药寮的医学生相同。
关于各国医学生的考试选拔,在《养老·医疾令》第十九条中有所规定。 “凡国医生,每月医师试,年终国司对试。并明定忧劣,试有不通者,随状科罚。 若不率师教,数有愆犯,及课业不充,终无长进者,随事解黜,即立替人。 ”[27]各国医学生在学习期间的考试分为平时考试和年终考试。 平时考试一月一次,由医师主持;年终考试由国司主持;考试要分出优劣,对考试不合格者进行处罚。
依托当时世界上最为先进的唐代医学教育与考试制度为蓝本, 日本古代的医学与考试制度的制定也比较完备,专业设置齐全,学生的学习内容与考试选拔方式比较规范化与制度化。 同时,日本与唐代一样也建立了中央与地方两级医学教育体系。 总之,日本古代的医学教育与考试制度基本上复制了唐代的医学教育与考试制度, 但又在一些地方根据本国实际的文化背景及其思想基础做出了相应的调整。 例如在选拔女医学生的时候,首先年龄范围有所不同,唐代规定是 “女医,取官户婢年二十以上三十以下”,同时要求 “无夫及无男女”[28],即求没有结婚或即便结婚也要求没有子女的女性。 这些要求可以理解为女医主要是学习生产生育相关知识,选取20 岁以上的女性可以满足这一条件,但《养老·医疾令》规定“女医,取官户婢年十五以上廿五以下”,也没有 “无夫及无男女” 这一规定。 其次,唐代规定 “别所安置,内给事四人,并监门守当”[29],选拔出来的女医学生需要安置在别的处所学习, 由宫廷内官严格看守。《养老·医疾令》只是规定 “别所安置”,与唐代规定相比封闭性稍弱。
另外,在选拔医学生、针学生的时候,年龄范围也与唐代的规定不同; 典药寮中学生的人数规模也不一样;学习的年限也没有唐代规定的那么详细;学习的内容和教材也有不同之处, 这些都需要今后做进一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