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选课”与“高校选科”的耦合性分析及建议
——以山东省2017 级学生为例
2020-09-08黄妍
黄妍
一、问题的提出
2014 年9 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 《实施意见》) 明确规定,“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 外语3 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 个科目成绩组成。 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1]。 此次高考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是改变传统的文理分科,由原来的文综、理综变为6 或7 选3 的科目选择模式(2019 年4 月,广东、江苏等8 省公布实施“3+1+2” 科目组合模式,目前尚未公布 “学生选课” 的数据),使其在维持教育公正、公平的原则下,让学生“学其所长,考其所好”,促进学生未来的长远发展。同时,《实施意见》 对高校改革招生录取机制也提出明确要求:“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性质,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1]。
在高考改革的各环节中,“学生选课” 和高校选才是两大核心问题, 学生合理选课是高校科学选才的基础。 选课对学生自身而言,决定着大学所学专业及未来的从业方向;对高中教学而言,决定着学校的教学制度和课程安排;对高校而言,关乎其招生录取及未来的人才培养。 理论上,考生所选科目反映其自身学科的优势越强, 考生日后专业学习乃至未来职业生涯从事热爱和擅长事业的可能性越大; 考生学科能力强的科目与高校专业设置中权重高的科目越相匹配, 说明考生选科的结构与高校对人才需求的方向越一致。
然而,新高考改革工作启动至今,“选科制” 对高校的人才选拔带来了不小的冲击, 其重要原因之一是考生选科的结构与高校对人才需求的方向和数量不协调。 本文将高中生选课情况与高校的选科要求进行耦合性分析,以山东省2017 级学生为研究对象,探寻学生选课及高校选科之间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构建高考在高中教学与大学人才培养之间的桥梁与通道,助推高考制度进一步改革和发展。
二、学生选课与高校选科对比分析
通过对2017 级山东省学生的选课数据与各科目对应高校的专业设限要求进行对比, 可以明显看出高校各专业选考科目的设限情况与学生科目选择之间存在着明显不协调。
1. 教育部选考科目要求与学生选课情况的对比
针对浙、 沪在2017 年高考招生录取工作中,高校不愿设置选考科目而导致的理科 “萎缩”、物理 “弃考”、招生需求和生源数量、质量不匹配等问题,教育部于2018 年颁布 《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主要目的是为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设置提供更大的权限,对比之前的高校科目限制情况,主要变化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允许高校制定2 门甚至3 门必考科目,分为2 种限制形式: 分别为 “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和“选考其中 1 门即可报考”。 第二,《指引》要求 19 个专业类必考物理(包括理学5 个、工学13 个、管理学1 个)。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指引》对 19 个专业类提出必考要求只是为高校选考科目设定的底线,并非明确的具体要求。 高校各专业在实际招考工作中可按需求设定选考科目。 根据《指引》的相关要求,整体来看,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比例和学生选课比例如图1 所示。
图1 学生选课与教育部对选考科目要求对比
在《指引》的93 个专业类中,对物理提出科目要求的有60 个专业类, 占专业类总数比例的64.5%;化学位居第二,有58 个专业类对此学科提出选考要求,占专业类总数的62.4%;生物学科有29 个专业类提出选择要求,占总数比例31.2%。 相比之下,理科科目在高校的选考科目要求中提及较多, 文科科目占专业选考要求比例较低, 政治和历史均为3.2%,地理占5.4%。 从柱状图可以看出,理科科目的要求比例明显高于文科,物理学科的要求程度最高。选考物理的考生, 不设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也可以报考。 由此可以看出,选考物理和化学的考生可以报考高校的绝大多数专业。
可以看出,学生选课与高校选科的文理结构呈现出明显的反差。 虽然山东省改变了当年上海高二年级可以参考地理的情况,但与上海情况类似,地理学科的选择比例排在第1 位,占67.86%。 其他科目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为生物57.83%, 化学49.79%, 历史49.65%,物理39.52%,政治35.34%。 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最高的物理学科,学生选择排名第5 位,位居倒数第2 位,学生选课和高校需求之间表现出明显的不协调。 除此之外,从学生选课组合情况来看,选择纯文科(政史地)的学生比例最高,占比16.70%,高于纯理组合(物化生)的比例13.11%。 整体来看,山东省2017 级学生的选课情况与2014 级浙、 沪学生存在多方面的类似,不论是学生的单科选课比例还是选课组合情况,都与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明显不一致。
2. 各科目可报考专业比例与学生选课情况的对比
不同科目之间,存在着可报考范围的差异。 考生科目选择的不同导致可报考专业比例的不同。 具体情况如图2 所示。
图2 各科目可报考的专业类比率与学生选课比率对比
从图2 可以看出,选考物理和化学的考生,可报考的学科专业均在90%以上。 尤其是物理, 选此科目,学生可报考95.70%的专业。 而与之相对应的学生选课情况, 物理的选择比例位居倒数第2, 仅占39.52%。 化学选课占比49.79%,同样远低于高校专业的可报考范围。 生物、政治和历史3 科,学生的选课比与可报考专业范围比较一致。 而地理则表现出学生选课比例过剩,大学专业需求不足的局面。 从数据来看,文理专业比较而言,大学的文科专业招生压力较小,生源充足,而理工类的部分专业或许将面临招生困难的问题。 尤其是一流大学的一流学科,将面临遴选优秀学生困难的局面。
3.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选考科目要求与学生选课情况的对比
通过对2020 年42 所在山东省招生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学科设限情况与学生的选课情况进行对比, 可以清晰看出两者表现出不协调态势(如图 3)。
在数据整理过程中发现,各大知名高校的理工科专业几乎全部对物理学科单科设限,甚至个别高校对物理学科单科设限比例高达100%(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部分名校单限物理学科的专业数达70%以上,如浙大、清华、上海交大等。 由此可见,考生不选考物理,就读知名高校的可能将大大缩减,尤其是名校的理工科,更是对物理学科提出明确要求。 整体来看,世界一流大学选择设限的科目之间也存在较大差别。 理科科目的设限要求明显高于文科, 且数值差距较大,理化生学科位居前三,足以看出大部分名校对考生专业素质的需求。 而相对理科科目而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对政史地的选科要求仅占1%~3%左右。
图3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选考科目要求与学生选课对比
文科科目在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选科要求中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却在学生选课中受到大力追捧。 学生选课排列中地理第1 位、物理第5 位就足以看出在高校选科和学生选课比例之间的明显反差。整体来看,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专业设限比例较高的学科,学生选择比例较低,而高校专业设限比例较低的学科,学生选择比例却很高。 由此看来,知名高校同样存在着文科专业生源充足、理工科选择适合自己专业培养方向的高素质人才比较困难的局面。
4. 各科目可报考世界一流大学专业的比例与学生选课情况的对比
选择不同的科目,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专业的可报考范围不同。 通过对世界一流大学各学科设限数据的整理和统计, 计算不同科目在世界一流大学的可报考专业比例,并与学生的选课情况进行比较,数据结果如图4 所示。
从图4 来看, 除学生选考比例最高的地理和高校选科要求比例最高的物理学科之外, 其他各科目可报考世界一流大学专业的比例和学生选课比例关系都相对比较协调。 从物理和地理两个学科的数据来看,选考地理的考生数量相对过剩。 这些考生,确有一部分对地理知识非常热爱, 会依据地理学科来决定未来的专业方向。 然而,也不排除一部分考生是由于地理容易得分, 且不容易被拉开较大距离而选择地理, 恐怕这类学生要依据其余两科选考科目来决定报考的专业方向, 这将间接导致学生可报考的高校专业范围缩小。 其次,数据反映出选择物理学科的考生可报考世界一流大学的绝大部分专业, 覆盖比例达93.39%, 而学生选考物理的比例仅为39.52%,数据形成较大的反差。 这将直接导致世界一流大学的部分专业面临生源不足的问题, 尤其是单限物理学科的专业将面临招生困难的局面。 或者,部分2 科或3 科选择任意1 科均可报考的专业将面临学生综合素质与高校人才需求方向不一致的情况。
图4 各科可报考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专业比例与学生选课对比
由此可见, 山东省考生选课和高校选科之间存在着突出矛盾。 从文、理角度来看,理科科目高校需求比例较高,而考生选择比例较低;文科科目高校要求较低,而考生选择比例过高,表现出理工类专业招生困难,而文科专业生源过剩的矛盾。 从科目组合来看, 学生选择的文科组合明显高于理科。 纯文组合(政史地)更是位于20 种组合之首,占比16.70%,各科选课比例与社会人才需求不平衡。 从单科角度来看, 物理和地理学科在高校设限要求与学生选课之间存在突出矛盾。 选择物理学科可以报考高校绝大部分专业,但学生选择比例较低,位居各科目倒数第二位。 地理学科的设限要求较低,需求较少,但学生的选择比例最高,位居各科目第一位。
三、“学生选课”与“高校选科”面临的困境及原因分析
高考科目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让学生发挥自身的智力潜能和思维特质,根据自身的学科爱好和能力特征,选择自己所擅长的科目,从而为未来的学习生涯和职业规划奠定基础。 其次,学生选课是中学合理教学和高校科学选才的桥梁与纽带,只有学生合理选课才能保证中学阶段的人才培养与输出,增强高中学习与高考之间的关联度,进而促进高校科学选才。
然而,目前我国尚处于高考改革的初期阶段,是在探索中前行的时期。 不论是学生的选课还是高校选科都凸显出一些矛盾和问题, 高考改革问题将在矛盾的不断激化和化解过程中解决与完善。 从数据分析来看, 学生选课与高校选科不协调的具体原因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学生选课缺乏科学的理论依据
高考科目改革的初衷是强调学生的专业选择自由,更加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自主发展,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征,扬长避短,选择自己最擅长的科目。 然而,从目前学生的选课情况来看,高考科目改革的初衷并没有落地。 导致学生选课不科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通过整理高考改革学生选课调查的相关文献, 结合山东省2017 级学生选课的现实状况, 学生选课不科学除了盲目跟从、 不了解社会需求、不参考高中教学资源等问题之外,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学生的自我认知不足,着重关注当前的成绩, 对长远目标缺乏正确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 学生选课时,绝大部分因素取决于目前各学科的成绩, 其次考虑对一门课的兴趣和学好这门课程的信心[3]。 当学得好的科目与感兴趣的科目选择冲突时,学生会以成绩为最终决定因素,学科兴趣只能为成绩让路[4]。 而现实表明,学生选课期间的单科成绩表现不能代表高三单科成绩的好坏, 只有选择适合学生思维倾向和能力特征的科目才具有长远的学习能力和发展潜力[5]。 其次,由于学科之间难度不同,科目赋分存在等值差异,学生在选课时希望通过科目选择博弈而获得分值利益。 高中学校也会根据自身的办学特点和师资情况为学生提供套选组合,运用 “田忌赛马” 逻辑寻求教学利益最大化,进而变相影响学生的科目选择。 除此之外,学生选课时忽视个人的自身潜能和未来的职业发展。 目前,由于学生对学科与专业之间关联认识的缺失, 对自我潜能认识不足, 大部分中学职业生涯教育理论和实践还不够完善, 导致学生选课时只关注眼前成绩, 目的单一,缺少对高校专业及未来职业生涯的长远规划。
2. 高校改革责任意识淡薄
高考选科制度改革对高校招生录取乃至未来的人才培养都起到重要的导向作用。 高校不同专业对人才素质、能力的需求不同,专业性质和特点也存在较大差异。 而高考选科制度正是使不同特长人才与专业建设需求相匹配的重要途径。 选科制度关注学生的个体特征及能力差异, 利于高校实现因人选才和因材施教, 也利于选拔出符合不同专业培养的优质生源,顺应高考改革的基本理念,是落实科目选择制度的重要方式。 然而, 当前高校改革责任意识淡薄,应对改革的有效策略不足。 高考改革在总体制度设计上偏重于学生选课、计分方式、考试时间等考试制度改革,而在招生制度改革上力度偏轻,针对招生方式、科目权重设置、录取制度等核心问题的举措不够。 这也是当前学生选课与高校选科耦合度低、考生选课结构与高校人才需求不协调的原因之一。
总体来看, 高校在高考改革制度设计上目前尚存在几个方面的不足。 首先,科目改革制度对高校学科限制要求约束力低, 高校顾虑严格的科目限制会缩小可遴选的生源范围。 过高比例不设科目要求或满足一门即可报考的设限方式虽然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选课空间,较大程度满足了学生的报考需求,但不足以引导学生选课向最佳的专业方向靠拢, 这也给高校专业性人才的培养增加了难度。 学生在选课时更多地考虑如何匹配才能获取最大的分值利益,在高考录取时占据最大的优势。 根据学生选课组合与可报考专业的比例关系来看, 选择物理学科的组合可报考比例基本都在95%以上, 最低报考比例组合为政史地,可报考52.90%的专业。 其余任何组合可报考比例基本都在80%以上[6]。 由此可见,即使学生选择的科目不符合自己的能力、特长,但由于高校宽松的科目要求, 学生也有相对合适的专业可以报考。 除此之外,专业科目限制宽泛也是导致学生以及中学学校在选课时产生 “田忌赛马” 心态的直接原因。 然而,通过 “田忌赛马” 行为选择的科目,高考时也未必真的能占据优势。
其次, 高校对生源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要求不够明确, 对适合自身专业建设的生源应该有哪些学科能力和素质没有提出明确要求。 导致考生和高校之间双向选择不明确, 高校专业的性质特点没有为学生的科目选择起到指引方向的作用。
最后,高校作为人才选拔的主体,没有充分行使招生的权利。 目前,传统的人才选拔模式没有发生根本改变, 大多数高校招生仍然以分数作为唯一的判断标准, 原因在于综合素质评价在很多高校招生时未能有效落实,形同虚设。 学业水平考试在赋分制度上仍然存在较大争议, 使高考过于注重智力考核而轻视非智力因素诊断。 这也成为学生和高中学校过分注重分数从而走向 “功利主义” 的重要原因。 注重分数而忽视学生个体特征将直接导致高校招生录取时人才选拔的困难及未来人才培养的一系列挑战。对学生而言,也可能带来未来职业生涯的困惑。
3. 高中学校对选科变相干预, 生涯规划教育能力不足
《实施意见》要求学校为学生发展配备专职指导教师,但不得强制为学生确定选考科目。 而现实情况是部分高中由于教学资源及师资力量不足, 只能根据自身学校的办学特点和师资力量为学生推出套餐组合,将学生的自由选课转变为固定套餐模式[7],无形中剥夺了学生的科目选择权利。 高中从办学角度考虑,为追求教学利益和升学比例最大化,在选课与师资力量、教学资源存在矛盾时,主观上将产生 “田忌赛马” 心理,采取各种策略和手段,谋取升学利益。这种做法不但不利于学生的未来发展, 也与我国高考改革的初衷背道而驰。
另外,当前高中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能力不够。高考改革以来,学生的选课情况及相关文献表明,高中生缺乏自我认知能力及职业规划能力, 对未来社会和个人的可持续发展缺乏认识, 大部分学生对高校的专业设置、专业与职业的对接关系、自己的职业兴趣、相关职业的能力要求等不够了解且不予关注。这间接说明学生和家长生涯意识淡薄, 高中学校职业生涯指导能力缺乏, 对应的师资力量不足。 事实上, 高中生涯规划教育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指导学生科学选科及职业规划, 而且应该让学生具备适应社会的智慧、态度和能力[8],对人生的历程具有更加宽广、深远的认识。 高中学校在高考改革的初期阶段,承担着生涯规划教育的重要责任。
四、建议
1. 为学生选课提供科学依据和规范指导
从《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容中 “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可以看出, 学生选课的两大基本依据应该是学生自身的特长和报考高校的基本要求。
学生自身的特长针对高考科目改革来说, 应该指学生的智力特征和能力倾向。 美国心理学家加德纳在20 世纪80 年代提出了多元智能理论。 将人类智能分为7 类,分别是数学智能、语言智能、运动智能、音乐智能、空间智能、自我认识智能和人际关系智能。 人类个体在这7 种智能中存在着优势和劣势的区别,发展并不均衡。 人与人之间的能力差异也在于个体智能结构的差异。 多元智能理论与高考科目改革存在着重要的价值相关性, 不同的智能结构一定程度反映了科目的学业水平差异。 除此之外,相关调查研究表明,性别在科目选择上存在着明显差异。对高中生必选和不选科目进行调查, 结果表明男生必选科目人数比例最多为物理, 女生必选科目人数比例最多为政治,第二为历史,而不选科目按人数比例排序最多为物理[9]。 由此可见,物理学科存在着截然相反的性别差异,同时,从单科选择上来看,男生明显倾向于理科,而女生明显倾向于文科。
上述两个案例都能够说明脑结构、 心理特征与学生科目选择之间存在着重要的相关性。 多元智能理论与文理选科的性别差异为学生选课的科学研究提供了方向和切入点,可以此为理论基础,结合心理学和脑科学的相关知识与理论,编制测量学生个体智能结构的量表,帮助学生提高自我认知,了解自己的智力特征和能力倾向,真正了解自己擅长的科目和未来适合的职业方向,为高中生科学选课提供科学的依据, 进一步从理论层面完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
2. 完善高校人才选拔与录取机制, 规避高考制度改革缺陷
新高考注重考试制度改革而相对轻视招录制度的研究。 要实现考生素质能力与专业性向更好的匹配,其核心离不开招录制度的探索。 高校在人才选拔过程中,要走出传统的按分数排队的思维定式,从过去的抢高分学生向通过素质能力评价选拔高质量学生转变[10],就要完善人才选拔与录取机制,规避目前制度上的缺陷。
(1)给予高校科目权重设置的权利。
高考作为我国人才选拔的最重要依据, 必须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由于中国自古以来人情社会特征显著, 使得高校招生自主权至今难以全面展开落实。 然而,在当前高考改革的新时期,高校面临新的境遇, 可以通过高考科目选择和科目权重设置两个方面间接落实其招生自主权。
目前,选考制度模式下,高考科目设置和权重设置过于统一, 高校可根据各专业与高考科目的相关程度,设置科目权重,以各科目的标准分乘以科目权重后所得分数相加作为报考该专业的合成分数[11]。 这样对考生而言,擅长科目的科目权重越高,其合成分数越高,与高校专业的匹配度越高。 由此,学生的学科优势得到充分的尊重和凸显。 这样考生在科目选择时,会更加倾向于自己的学科特长和学科兴趣,间接避免了功利主义倾向, 考生之间形成良性错位竞争关系。
其次,高校专业的科目设限相对宽松。 应该给予高校多样化的科目划定方式,适当增加 “2 科或3 科均须选考” 的要求比例,考虑降低 “不提科目要求” 的比例,对于提出多科目均须选考要求的专业,可根据专业性质和特点, 根据各科目的重要程度和相关程度赋予不同的权重,提升选拔合适人才的几率。
(2)探索基于多元智能理论的人才选拔机制。
在现行高考模式下, 我国高校录取机制主要依靠考试来发挥智力评价的作用, 非智力因素的考查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 面对当前我国高考的现状,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智力因素考查的科学性, 加大力度探索非智力因素考查的有效举措, 避免考试评价方式单一、评价结论片面的局面,做到从 “招分” 向“招人” 转变。
美国的SAT 考试已实现对学生的智力水平、数理能力、语言能力及逻辑能力等方面的测试,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12]。 即便如此,美国仍然对多元智能理论下的人才选拔研究具有较高的热度。 目前,美国的部分精英大学已大大降低标准化测试在人才选拔中所占的比例, 更加倾向于学生各方面素质和能力的考察[13,14]。 最为注重标准化测试考查的亚洲国家也在寻求评价制度的转变。 例如韩国,目前已推行 “档案袋” 制度,作为高考人才选拔的重要依据。 由此看来, 未来高考的招生与录取制度将适当弱化分数的作用,并更加倾向于学生的专业兴趣、素质与能力和高校专业特征的匹配程度。 匹配程度提高,说明高考改革切实取得了卓越的成效, 促进了学生的个性发展,满足了高校的专业建设需求。
这给我国高考制度改革以重要的启示:首先,高校应进一步加强多元智能理论与人才选拔制度的关联研究, 基于多元智能理论判断学生擅长的学科领域及职业方向。 这不仅能为高校人才选拔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同时,对学生选课也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 其次,注重各科目试卷考查的能力分类,进一步探索试卷的信度、效度,从而提高智力因素考查的科学性。 最后,将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落到实处,探索并完善二者的招生录取参考细则,切实发挥其非智力因素评价的作用。
(3)明确生源的素质能力要求。
高校各专业应该在招生录取改革的理论研究上做好充足的准备。 高校应该将各专业的培养方向、专业特色、就业去向等信息向考生公布;同时,设立专门的研究小组, 对各专业学生的最佳知识结构、能力特长和综合素质做深入研究和分析,为考生选课及填报志愿提供指导依据,让考生对自己未来可能进入的专业有大致了解,知道即将学什么,怎样去学,毕业后主要从事哪些部门的工作等。 这不仅可以使考生明确方向,同时,也为高校未来的人才培养奠定了基础。
在研究生源知识结构、能力特长和综合素质的时候,可以依据学院的专业性质、培养方案和课程方案等办学机制以 “倒推” 的形式对生源的素质能力提出要求;同时,根据中学人才培养的任务进行学科、素质、能力分解,来提取生源素质要求的各要素[15]。
3. 构建高中教育新常态
高中学校是落实高考改革理念、 领会改革精神实质的重要单位, 应该全面掌握高考改革的政策规定,对学生的选科进行积极、正面的指导,根据本校学生科目选择的实际情况, 结合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科学统筹并落实课程方案和计划,满足学生不同科目组合的学习需求, 力求在满足全体学生学习需求的同时,实现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高中学校有必要将职业生涯规划课程纳入必修课程体系当中, 增强学生的规划意识和自我认识能力,让学生能够独立、自主、科学地选科,以便胜任自己当下的学习生活和未来的长远发展。 高中在保证落实学生学业规划、人生规划和职业规划的基础上,有必要将职业生涯教育融入到学科教学当中。 高中各科目教师应该对自己科目所对应的专业性质有充分了解,帮助学生认识各学科的社会价值、应用领域和学科性质,知道各科目大致对应的高校专业类别、这些专业未来所从事的职业等, 在学科教学过程中发挥生涯规划教育的作用[16]。
此次高考改革力度较大,牵扯部门较多,是一次多元录取、分类选拔、综合评价并举的融合性考试招生改革,促进了我国人才培养和教育体制发展。 在这种综合体制改革的背景下, 要求相关监控方及教育行政部门兼顾高考各方利益, 充分发挥高考的选拔功能和导向功能。 高考监控方需在高校扩大招生自主权的情况下加强监督和制约权力, 避免高校滥用职权,切实做到工作流程公开、招录信息透明,接受群众及舆论的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应维护社会公平,充分协调好高中、高校及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在促进学生健康发展、高校科学选才的同时,保证考生的选择性和政策的公平性,力求避免高中、考生和家长的功利主义倾向, 切实做到将思维能力及实践能力强、未来发展潜力大的考生选拔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