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职业年金发展现状的几点思考
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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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年金作为一种年金制度,是国家专门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建立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机制,具有强制性。我国职业年金虽发展较晚,但近几年已出现迅猛的增长势头,同时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值得关注和思考。
一、职业年金发展现状
2015 年4 月6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必须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作为补充养老保险。建立不过5年,职业年金的“鲇鱼效应”进一步搅动养老金市场,扩大了养老金第二支柱覆盖面。目前,全国多数职业年金组合已经进入投资运作阶段,成为养老金业务新的增长点。
人社部官网公示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年底,共有9.6万个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为2547.94万人,积累资金规模为1.8 万亿元。而其他公开数据显示,最新职业年金累计结余已超6000亿元,加入职业年金的人数有2970 万人,超过企业年金人数,覆盖率达82%,远远超过企业年金10%的职工覆盖率。职业年金覆盖率快速增长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职业年金的强制性使得职业年金缴费能够稳定增长;二是虽然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从2019 年开始成规模,但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规定,职业年金缴费从2014年10月1 日起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同步产生。因此,投资运营和缴费产生的时间差让职业年金在2019 年投资运营的初期已经有了约4 年的资金积累。职业年金规模快速扩大的同时,其在实际运营中的问题也开始显现。
二、职业年金制度面临的几个问题及思考
1.职业年金的“空账运行”。企业年金不管是个人缴费还是单位缴费必须是实账积累,而对于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职业年金,为了减轻各级政府负担,单位缴费采取的是记账方式。当职工离职或退休时,相关财政才拨付资金做实账户,因此日常处于“空账运行”。因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都会计入个人账户,所以对个人账户来说,实账方式积累的年金,实行市场运营获得市场利率,虽有风险但总体来看收益率也会比记账利率要高。记账方式不能增值影响了职工的实际收益。我们可通过简单计算看看10年后的负担(主要来自于全额拨款的机关公务员单位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目前,我国公务员和小学初中的教职工合计近1670 万人,财政一年负担的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约为368亿元,10 年就高达约4000亿元,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不断增强,未来这个数字会更大,不能单纯指望财政来支付。因此,国家在完善职业年金制度时,单位缴费还是宜全部做实。一些省份通过投资国有资产来事先进行基金储备以减轻未来财政负担。此外,个人账户资金的投资工具能否获得合理回报也是需要考虑的。
2.“隐形双轨制”给企业员工带来新的不公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标志企事业工作人员养老金“双轨”制结束,开始实行一样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让企事业单位养老待遇的差距逐渐消减,而职业年金的建立是否会产生新的待遇差异也是值得思考的。像前文所述,不过5 年的时间职业年金职工覆盖率已远远超过企业年金,而运行15年的企业年金覆盖范围已难以扩大。大部分企业职工由于缺少年金作为基本养老金的补充,与拥有职业年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比,养老待遇的差距仍然会较为明显,易使“隐形双轨制”重新出现。当然,不能强制要求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而是应给予中小企业更多的税收政策支持来引导、鼓励为企业员工缴费;或可以降低企业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费率(2019 年5 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已从20%降至16%),用“降费率”政策给更多中小企业缓解压力以留出资金让员工享受企业年金制度。
3.职业年金的“中人”补偿问题。与企业年金一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中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在基本养老金中会采用视同缴费年限给予补偿,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时也应考虑使用类似于视同缴费年限等“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处理方法,使得即将退休的工作人员不因退休前缴费时间短造成个人账户资金积累少而降低退休待遇。
三、结语
职业年金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重要环节,虽发展迅速,但未来还需要各级政府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完善以促进社会保障资源的合理配置。此外,在对职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投资机制以及构建监管体系方面仍需多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