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对虚拟公共领域公共性的影响研究
2020-09-06陈星月
陈星月
摘 要 在技术基础上出现的社交媒体对网络虚拟公共领域的影响不是消解,而是创造。而这种创造体现在社交媒体的去中心化削弱了意见领袖的作用,并增强了虚拟公共领域的批判性;社交媒体平台弱化了城市外来人群的原有的地缘、亲缘关系,打破了原有的“熟人圈子”,创造了一种不稳定的新型群体;技术手段使得网络群体不断扩大,公众的多元互动性增强,虚拟公共领域更加碎片化。由此,虚拟公共领域的公共性得以增强。
关键词 社交媒体;虚拟公共领域;公共性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20)12-0069-03
社交媒体,是人基于社会关系进行传播和交流的一种手段,也是在传播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人们主要的信息传播平台。今天的社交媒体,早已不仅仅只是一个帮助网民获得、评述各类网络消息的平台,它也已经变为各类网络上社会热门事件发生以及发酵的传播源地[1],成为公众参与社会生活的舆论场域。
这样的一种舆论场域在满足公众自由表达权利的同时也在建构着虚拟的公共领域。哈贝马斯曾提到,公共领域是一个意见交往网络,其中可形成公共意见或舆论[2]。在社交媒体发展如此快速的今天,这种“意见的交往网络”已经借助技术在互联网上跨时空的大规模实现。而这样的一种交往方式,不同于以往现实公共领域的交往,它是虚拟存在的,不以现实空间为载体。但这并不影响其公共性的发挥,这个虚拟公共领域是一个与私人领域相对的空间,其中交流讨论的内容也仍然是与私人话题相对立的公共议题。
1 社交媒体创造虚拟公共领域
20世纪开始,国内外就开始了关于公共性的讨论。而媒体与公共性的讨论是一直以来的热点话题。汉娜·阿伦特很早就开始关注“公共性”这一领域。在她看来,公共性使处于这个共同世界中的人即使观点不同、立场不同,但通过彼此间的相关性而共享这个世界。阿伦特的公共性包含了两层含义,即公开和在场。“公开”指在公开场合出现并被所有人看到和听到;“在场”体现了世界存在的真实性。这种公开和在场,就像坐在同一张桌子前的人们一样,他们同属于同一个世界,又因为同一张桌子而彼此联系和分隔[3]。总的来说,阿伦特的公共性理论建构了一种古典的公共性[4],与我们现在所说的公共性有所区别。
阿伦特之后,在其理论之上,哈贝马斯所讲的公共性,是一种公共领域中的公共性。这样的一种公共领域,受到资本影响功能逐渐从文学分享变为政治讨论,公共性的中立特征也被具有操纵力量的传媒利用,为利益集团牟利服务。其原本所具有的批判功能也因为商业力量的过渡入侵而丧失。哈贝马斯后期的交往行为理论指出,市民通过日常的政治对话,创造出交往理性,以此获得自身和他人之间的相互理解,使得“我”,得以成为“我们”,使得市民性和共同的政治和社会行动成为可能。这种共同性也就是公共性。在这个过程中,公共性就完成了从批判向建构的转型,实现了社会的理性对话[5]。
在任何一种社会环境下,传播媒介都是受到重视的部分,而在西方,对于公共领域研究的历史传统使得公共领域与大众传媒的关系密不可分。大众传媒因其公共性而成为公共领域的重要一环。哈贝马斯曾消极地指出,传媒在冲击公共领域中的公共性的同时也在统治着公共领域,这种传媒所产生的消费文化在一步步地腐蚀着公共領域的批判性和交往理性[6]。
互联网的面世影响着人们的关联方式,也调整了他们的社会交往渠道[7]。虽然哈贝马斯认为大众传媒消解了公共领域,但在今天中国的情况下看,社交媒体却恰恰给公众提供了一个可以自由交往,发表看法的公共场域。其所建构的这种虚拟公共领域,在促进了公共性内在厘革的同时,也使公共性日益剥离哈贝马斯笔下共享型的、对话性的公共空间,具备了“去空间化”(despatialized)和“非对话性”(non-dialogical)特征[8]。基于此,汤普森提出了“媒介化的公共性”这个概念。
汤普森与阿伦特、哈贝马斯在共同承认公共性的公共、公开特点的同时,又明确构建了“特殊的可见性”和“新型公众”两个概念。“特殊的可见性”即无需在现实场所和共同在场的可见性;相应地,“新型公众”是指能动性地运用媒体,并通过其实现互相沟通的公众。这种交流不受物理空间所限,任何人都可进入这种“新型公共领域”[4]。这样一来,大众传媒的成长不仅没有促使传统公共领域覆灭,而是催生了新的公共性。
当然,公共性的主体是人,只有有了人的参与,公共领域的公共性才能体现出来。正如法国社会学家丹尼尔·戴扬所认为的,技术并非重点,具体的政治、社会制度下人们的交往意愿和参与行为才是更为关键的因素[4]。从公众角度出发,就会发现,哈贝马斯笔下剧场、咖啡屋沙龙之类的公共领域已渐被社会所淘汰,传媒所建构的是一种新型的,不拘泥于“同时在场”进行的“面对面对话”的交往。这种交往本身就体现了平等、自由、理性的公共价值。
基于以上理论研究,本文认为,技术的发展所衍生出的社交媒体对于公共领域来说,不是摧毁,而是重构,这其中公众的主观能动性不能忽视,其对于这种公共领域的重构的推动与配合作用尤为重要。由此产生的结果就是社交媒体创造了虚拟公共领域。
2 意见领袖与社会事件的讨论
社交媒体多元开放、易于操作等特点使更多的公众参与到公共议题和社会事件的讨论之中。正如胡泳所提到的,社交媒体的发展带来的是众声喧哗的时代[9]。信息不再是单向传输,而变成了多向传播。没有了明确的传者与受者,人人都可以是信息的生产者与传播者,UGC成为社交媒体发展下的自然产物,人人都以平等而自由的参与主体而存在。
社交媒体时代的网状式的多级传播,保障了信息能够在同一时间传递给多个受众,实现大规模的蔓延扩散。意见领袖在其中施展着独特的引领作用。作为信息与公众之间的桥梁,他们的存在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着舆论的发展,有时会对舆论走势起决定性作用。诸如“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中,央视新闻、头条新闻等微博大V,通过发布相关文章影响舆论。但查看这些微博文章下的公众留言会发现,公众的评论并不是跟着媒体的态度一边倒的,不少公众能够在媒体给出的议程中保持自己独立的看法。在很多的社会事件中,都有类似的情况出现。由此可见,社交媒体对公众的赋权使得意见领袖的作用被削弱,公共性有所凸显。
从另一角度来看,哈贝马斯早期的公共领域理论强调公共领域的批判功能,而在社交媒体出现之前媒体的批判功能在我国政治语境中并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与传统媒体对比,社交媒体实现了话语权的过渡。公众的信息生产与传播的权利让其在网络虚拟公共领域中掌握了更多的话语权,从而有了更多的机会参政议政,对于社会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这其中意见领袖的作用尤为突出。诸如在新冠病毒蔓延期间,不少微博大V、网络红人等对于疫情防治中出现问题的讨论引领了公众舆论,使得公共空间的批判功能得到落实,公众在这个过程中也实现了自由、平等、理性地交流。
3 媒体平台与“熟人圈子”的脱离
社交媒体平台在为公众提供自由表达和观点呈现的场域的同时,也帮助他们构建了交往的空间。这样的空间,可能是通过血缘、亲缘关系而形成的“熟人圈子”,也可能是由一些毫无关系的陌生人共同创建的。
网络更便捷、内容更丰富、逃避现实等一系列原因使得公众的上网时长不断增长,城市的快速发展、国内各省市之间人口的频繁流动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公众对社交媒体的使用。低学历公众的外出打工、城市对高学历公众的人才引进等都使得城市中外来人群脱离原有的人际交往网络,与“熟人圈子”逐渐分隔,原有的地缘、亲缘关系也被弱化。而社交媒体让城市中的外来人群重建了消息流动路径和来往空间。这种新型的交往空间不是在原有的基于熟悉的亲密性而建立的交往空间,而是在共同的兴趣爱好的基础上由在现实世界中互不相识的陌生人而建构的。这种交往空间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由现实世界的陌生感所带来的心灵上的孤单感,让城市中的外来人群获得一种精神的慰藉。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在虚拟公共领域中建构的交往空间,具有很强的离散性。这也就是说,因为这个群体是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而存在的,而个人爱好的随机性使得交往空间存在不确定性。一旦群体内个人成员的兴趣爱好发生转变,那么这个群体赖以存在的基石就被动摇,群体的稳定性就会遭到破坏。
当然,这样一种群体内部的不稳定性,也使得原来“熟人圈子”所组成的群体的“亲密性”问题不复存在。这样的群体对于个人的约束力和影响力远不如“熟人圈子”组成的群体来得大,群体内个人的理性得以保存。在虚拟公共领域中,一旦群体内成员对某一与他们兴趣无关的公共议题看法不同,就会在公共领域中发出不同的声音,这对于公共领域的公共性的留存有着保护作用。
4 技术手段与网络群体的扩大
媒介技术在媒体发展中起着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网络传播时代,社交媒体为公众所提供的一切服务也是基于技术手段而实现的。我们的共识是,这种技术降低了网络准入的门槛,为更多的公众发声提供了路径。任何人皆可以随时随地借助手机、电脑等可以上网的工具参与公共事件的讨论。
公众将自己感兴趣的内容或视频借助社交平台分享给其他公众,在传播技术的支持下,实现信息的自由流通与共享。因为手段的便捷、内容的多元、要求的简化等,网络群体不断扩大,催生出了公民新闻,以前新闻一家独大的局面被冲破,天下共享的局面生成。而这些又对于网络群体有着反向作用,促使更多的公众成为网民。由此,网络群体的队伍在这样的作用与反作用下不断壮大。
网络群体的扩大意味着有更多的内容生产者与参与者进入虚拟的公共领域,就如同城市是陌生人最有可能相遇的人类聚集地一样,网络虚拟的公共领域也因为群体的扩大、不同人群的聚集打破了由“亲密性”所形成的群体极化现象。同时,网络的匿名性使所有人都可以在虚拟公共领域中自由的表达,多元的互动,由此强化了虚拟空间的公共性。
网络群体的扩大从另一方面来看,使得虚拟公共领域内的信息更加海量的同时也更加分散,其结果是创造出了一个丰富多彩却又支离破碎的世界,或者说,公共领域更加的碎片化。这种碎片化在导致海量信息良莠不齐的同时也促进了社交媒体自身信息过滤与选择机制的形成。在这样一个自由开放的环境中,知识分子的引领作用被削弱,公众可以在虚拟公共领域中平等、自由地交流沟通。
5 总结
从汉娜·阿伦特对公共性“在场”和“公开”两层含义的分析,到哈贝马斯公共领域中的公共性,都强调公共与公开之间的联系。他们的研究是基于他们所处的时代而进行的。发展到社交媒体繁荣的今天,理论中的一些内容业已不再合用。社交媒体中的公共领域,不再是实体的公共领域,而是一种虚拟的新型公共领域。
在这个领域中,公众作用巨大。他们的内容生产与传递打破了媒体“统治”信息传播的传统,他们对于社会事件的看法削弱了意见领袖的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意见领袖不再重要。意见领袖对于某些公共话题的正确引导使得虚拟公共领域的批判性功能得以发挥。伴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中外来人群的社交媒体平台的使用使得他们与原本的“熟人圈子”分隔,并形成一种基于兴趣爱好的不稳定的群体,当面对一些社会事件他们有不同看法时,理性、自由、平等的言论使得公共性很大程度上得到体现。而技术的成熟在促进网络社群扩大的同时,也让其能够高度参与和多元互动,这些使得虚拟公共领域更加碎片化,更好地实现了观点的自由市场,更加强化了公共性。
参考文献
[1]赵琼.社交媒体对网络公共领域的建构研究[D].南昌:江西财经大学,2018.
[2]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M].北京:三联书店,2003.
[3]汉娜·阿伦特.《人的境况》[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9:34.
[4]黄朝钦.公共性视域下社会化媒体的公共表达研究[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2017.
[5]王鳳才.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述评[J].理论学刊,2003(5):38-41.
[6]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
[7]潘忠党.互联网使用和公民参与:地域和群体之间的差异以及其中的普遍性[J].新闻大学,2012(6):42-53.
[8]汤普森.意识形态与现代文化[M].南京:译林出版社,2012.
[9]胡泳.众声喧哗:网络时代的个人表达与公共讨论[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