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湄”区域国家科技创新发展现状及合作需求研究
2020-09-03邓思杨
邓思杨
(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昆明650051)
“澜湄合作”是由中国、泰国、缅甸、越南、老挝和柬埔寨等澜湄六国共同发起建设的新型平台机制,该机制自成立以来,在所确立的“3+5+X”的框架下,依靠机制构建完善、项目合作,不断加强区域国家互联互通、产能、水资源、跨境经济、农业减贫等领域合作,助力区域实现一体化发展[1]。
长期以来,由于区域国家间存在较大的经济、政治、文化、宗教差异,造成区域国家在各领域合作的深度、广度有限。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为实现区域国家关系战略升级,需在政治互信、人文交流、经贸往来的基础上,寻找一个软实力外交的合适切入点来构建区域国家相互信任、齐心协力、共同发展的外部环境[2]。科技创新合作以其先导特性无疑是最佳选择,可以通过厘清双方科技基础和发展方向的共通之处,找准区域国家科技创新合作的迫切需求,依靠先进科学技术对双方、多边的各项领域交流合作推动增长动力转换,提升区域交流合作关系,从而为国家总体外交工作更好地服务[3]。“澜湄”区域国家在科技创新发展方面总体呈现出水平低、基础薄、资金人才少的特点,迫切需要依靠技术引进转移、技术吸收消化再创新、科技发展经验共享等手段实现资源互补、人才培养,提高本国科技整体水平,缩小与世界先进技术差距,在部分领域实现重点突破。同时,在世界经济增长乏力,“逆全球化”“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的大背景下,科技创新合作以其高渗透、高依存、易合作、易接收的特点,成为了打破全球化壁垒,推动“澜湄”合作迈向深入的重要载体。
在此背景下,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中国社科院、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等国内相关领域的智库针对“澜湄合作”机制下区域国家合作的现状、趋势及实施路径展开了深入研究、发展预测并形成了系列成果[4]。通过对这一系列成果的研究,可大致厘清当前“澜湄”区域合作现状、现存困难及未来走向,因此,本文通过查询相关数据文献,在系统梳理“澜湄”区域国家科技创新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研究区域国家间科技创新合作的需求强度;并为当前区域国家科技创新合作方向提出建议。
1 “澜湄”区域国家科技创新发展现状
通过与世界及区域国家进行横向对比,重点研究“澜湄”区域国家科技创新投入、平台载体、科技创新创出等系列指标[4]。主要包括各国研发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每百万居民从事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量、区域国家高科技出口占制成品出口的百分比、科技机构与平台等重点指标[5],找准区域与世界平均水平差距,厘清“澜湄”区域国家科技创新发展现有基础。
1.1 “澜湄”区域国家研发投入
研究与发展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R&D)投入强度即国内研发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uduction,GDP)的百分比,是用来衡量一国或地区创新创造、技术改进活动投入的重要科技创新投入指标[6]。从图1可知,在“澜湄”区域国家可获得的最新年度数据中,中国的R&D投入强度达2.129%(2017年),居区域国家首位,但略低于全球平均水平2.303%(2017年)。泰国(1.004%,2017年)和越南(0.53%,2017年)紧随其后。柬埔寨、老挝、缅甸在区域国家内排名较为靠后,其中,柬埔寨0.12%(2015年)、老挝 0.04%(2002年)、缅甸 0.03%(2017年)。总体来看,“澜湄”区域国家R&D投入强度呈现总体弱、差距大的特点,除中国接近世界平均水平,其他国家均大幅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区域国家科技投入重视、力度不足,区域科技创新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现状[7]。
图1 “澜湄”区域国家R&D投入强度[8]Fig.1 Proportion of Domestic R&D Expenditure in GDP of"Lancang Mekong"Countries[8]
从图2可知,“澜湄”区域国家近年来开始重视科技投入,R&D投入强度有所加强,在可获得的最新年度数据中,区域国家R&D投入整体呈上扬趋势。这为“澜湄”区域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发展增添了活力,但从总趋势看,区域内大部分国家与世界平均相比仍存较大差距,R&D投入强度仍显不足,科技创新发展任重道远。
1.2 “澜湄”区域国家R&D研究人员数量
图2 “澜湄”区域国家R&D投入趋势(2010—2017年)[8]Fig.2 R&D Investment Trend of"Lancang Mekong"Countries(2010-2017)[8]
R&D研究人员数量(每百万人)即国内每百万居民从事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量,是用来衡量国家或地区在研发人力资本投入的重要科技创新投入指标[6]。从图3可知,在“澜湄”区域国家可获得的最新年度数据中,泰国、中国、越南R&D研究人员数量(每百万人)在“澜湄”区域国家位列前茅,其中,中国1235人(2017年)、泰国1350人(2017年)、越南701人(2017年),与全球平均水平1478人(2015年)相比,仍有一定差距。而柬埔寨、缅甸、老挝等国在区域国家内排名靠后,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其中,柬埔寨30人(2015年)、缅甸 29人(2017年)、老挝 16人(2002年)。
图3 “澜湄”区域国家R&D研究人员(每百万人)数量[8]Fig.3 Number of R&D Researchers(Per Million)in"Lancang Mekong"Countries[8]
从图4可知,区域国家中泰国、中国及越南对研发人力资本投入日益重视,三个国家的R&D研究人员数量(每百万人)指标均呈稳中有增的趋势,其中泰国在2014年经历短暂下降后,随着国家对科技人才重视加强、相关政策配套落地,于2015年出现强劲的反弹上涨趋势。而柬埔寨、缅甸和老挝因为数据样本少或缺乏数据统计,发展趋势并不明确。
图4 “澜湄”区域国家国内每百万居民的研发人员数量趋势(2010—2017年)[8]Fig.4 Trends of R&D Personnel Per Million Residents in"Lancang Mekong"Countries(2010-2017)[8]
1.3 “澜湄”区域国家高科技出口占制成品出口的百分比
高科技出口(占制成品出口的百分比)是用来衡量国家或地区高精尖科技实力综合水平、成果有效转化的重要科技创新产出指标[6]。从图5可知,在“澜湄”区域国家可获得的最新年度数据中,世界平均水平为17.87(2018年),而区域中的国家则呈现出两极分化的趋势:中国、老挝、泰国、越南等国在该项指标远超世界平均水平,其中:中国30.89%(2017年)、老挝33.61%(2016年)、泰国23.34%(2018年)、越南 41.41%(2016年)。柬埔寨、缅甸在该项指标区域排名相对靠后,柬埔寨1.86%(2016年)、缅甸4.34%(2018年),占比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区域多数国家在高精尖科技实力综合水平、成果有效转化率上有较好基础,但仍存在差距大、不平衡等问题。
图5 澜湄”区域国家高科技出口占制成品出口的百分比[8]Fig.5 Percentage of High-tech Exports of"Lancang Mekong"Countries in Manufactured Goods Exports[8]
从图6可知,“澜湄”区域大多数国家高科技出口占制成品出口的百分比发展趋势与全球平均水平相似,均呈现相对平稳发展态势。其中,越南、老挝等国得益于相对宽松的国际环境、持续发力的国内政策及产业升级转移的发展趋势,近年来该项指标呈现出较快的增长趋势,科技创新产出能力不断增强。
图6 澜湄”区域国家高科技出口占制成品出口的百分比发展趋势(2010—2018年)[8]Fig.6 Trends of High-tech Exports"Lancang Mekong"Countries as a Percentage of Manufactured Goods Exports(2010-2018)[8]
1.4 “澜湄”区域国家优势科研机构与平台
“澜湄”区域国家的整体科技创新基础仍较为薄弱,但发展潜力巨大。在科研机构与平台方面,由于区域国家产业发展水平层次不高、集中程度低,具备世界水平研发实力的科研机构及平台数量少、规模小,能够带动产业群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缺乏,科技创新主体缺位严重。但近年来,伴随着产业、科技规划政策的相继出台,科技创新得到重视,科技投入不断增加,“澜湄”区域各国具备比较优势的科技领域及科技合作重大需求均得到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数量及科研机构、平台数量得到显著提升,甚至在一些国家还涌现出不少诸如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泰国国家生物控制研究中心、同步辐射光源研究所等在某些领域具备世界领先水平的优秀科研机构、高校及科研平台。
表1 “澜湄”区域国家部分优势科技创新平台一览[11]Tab.1 Some Advantageous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Platforms of"Lancang Mekong"Countries[11]
2 “澜湄”区域国家科技创新合作需求分析
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全球竞争力报告》将世界经济体按竞争形态大体划分为“要素驱动”“效率驱动”“创新驱动”三个阶段。要素驱动阶段重视非熟练的劳动力与自然资源;效率驱动阶段重视更高效的生产工艺及产品质量提升;创新驱动阶段重视最精致的生产工艺和不断创新。在三个发展阶段中,处于任意两个发展阶段之间且兼具两个阶段发展特点的国家,统称为“过渡期”国家[9]。按此标准,可将“澜湄”区域国家经济发展阶段大致划分为4类(表2)。
表2 区域国家(地区)经济发展阶段分类[9]Tab.2 Classification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Stages of"Lancang Mekong"Countries[9]
通过表2可以发现,整个区域经济、科技发展水平总体水平较低,区域内尚无完全进入创新驱动阶段的国家;同时,区域发展呈现出不平衡,区域国家分属各个经济发展阶段,既有经济发展、科技水平发展程度在区域国家中相对较高,整体正在向创新驱动阶段提升的中国;有近年来经济发展、科技实力显著提升,处于或即将处于效率驱动阶段的泰国、越南;还有经济、科技皆欠发达,尚处于要素驱动阶段的柬埔寨、缅甸、老挝等国家。当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几个国家相对集中在同一区域内,生产要素、科技创新合作的互补性将会显著增强,区域阶梯度发展也有利于开展次区域内部的科技合作。如,柬埔寨、缅甸、老挝等国尚处于要素驱动阶段,可相互合作,一方面利用大量的廉价资源禀赋等要素驱动国家发展,另一方面加强与效率驱动、创新驱动阶段的国家科技合作从而调整产业结构,提升本国产业技术层次与技术含量。而处于各阶段的国家也可以依托比较优势,加强区域内的互补性科技合作,实现技术转移,从而助推本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由要素驱动(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创新驱动(资本密集型、知识密集型产业)跨越。
《全球竞争力报告2019年》中综合创新能力得分及排名显示,区域国家的综合创新能力整体处于全球中游水平,各个国家差距较大,综合创新能力水平不一。通过表3可知,中国近年来综合创新能力有所提高,得分为64.8分,居24位;泰国、越南综合创新能力在40分左右,排名位于全球中游水平;柬埔寨、老挝则处于全球下游水平[9]。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整体创新能力的综合指标,综合创新能力高低关乎国家的整体科技创新水平。由于“澜湄”区域国家之间的差异,综合创新能力较强的国家可以输出其科学技术及高新技术产品,通过辐射带动效应,提升排名靠后区域国家的综合创新能力,实现“澜湄”区域整体综合创新能力的提升。
表3 “澜湄”区域国家综合创新能力得分及排名[10]Tab.3 Score and Ranking of Comprehensive Innovation Ability of"Lancang Mekong"Countries[[10]
同时,区域国家近年来对于科技创新的日益重视,尤其是对本国优势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不断增大,合作意愿强烈,各国都基于其国情,相继制定出台了面向未来的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明确了各国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科技发展目标、重点发展及合作方向,重点产业未来有望继续突破的重大技术创新发展路径,并研究出台了保障科技创新快速发展的相关科技政策及主要措施。通过翻译、整理《东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及部分“澜湄”区域国家近年出台的科技战略及政策发现,区域国家在科技创新领域发展及合作的重点方向,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通信网络、气候环境、生物、能源、农业、环境保护等领域(表4),尤其在生物、水资源、环保、能源等方面与“澜湄合作”机制中的五个优先优先方向高度契合,受到了区域国家的普遍重视,合作发展需求强烈。
表4 “澜湄”区域部分国家科技政策战略及发展合作方向[11]Tab.4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 Strategy and Cooperation Direction of"Lancang Mekong"Countries[11]
总的来说,结合前文分析可知,“澜湄”区域国家近年来在科技创新能力虽有提高,但与世界平均相比,仍然差距较大,与自身经济发展与产业需求仍不适应:一是科技基础薄弱,资金投入强度不足,多数国家过分依赖外资,而国内鼓励技术投资、研发投入政策尚不完善;二是科技成果转化、转让困难,转化率低,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通过研发而获得注册的少[12];三是对基础科学的研究不够重视,缺乏基础科学技术布局;四是科研机构和平台建设滞后,科技基础设施难以支撑当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等一系列问题[13];五是在通信网络、气候环境、生物、能源、农业、环境保护等领域技术创新需求不断增大,合作意愿强烈,而为了有效且系统地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技术转移、国际合作等方式来提升各国的科技创新能力及科研平台实力,区域各国科技创新合作需求强烈。
3 对“澜湄”区域国家开展科技创新合作方向的建议
“澜湄”区域国家总体科技创新能力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与区域合作发展需求旺盛的矛盾将促使区域创新科技创作合作走向深入。在既定的“3+5+X”“澜湄合作”框架下,比照区域国家科技战略政策中重点发展及合作方向,在未来开展科技创新合作可以围绕政治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三大支柱;立足互联互通、产能合作、跨境经济合作、水资源合作、农业和减贫五个优先方向;聚焦数字经济、环保、卫生、海关、青年等具体领域,借助技术转移、成果转化、项目合作、课题联合研究、援外培训等科技合作途径,探索得到该机制下,当前区域国家在科技创新合作中可优先开展的主要方向。
1)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科技方向
“澜湄”合作作为因水而生的区域合作,应以水资源的综合开发作为区域发展的重要切入点,通过研究沿河国家水资源产业的发展现状及相关技术水平,就整个区域水资源产业链相关技术进行区域布局,为全区域水资源的协调发展提供指导;同时建立完善流域水资源开发、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河流信息资料共享,加强沿河生态资源、水系资源的共同保护及综合开发力度,将农业(水产养殖、浇灌等)、旅游开发、水的清洁利用和循环使用等方面作为合作主要方向。主要包括:区域水安全保障技术集成与应用、高效节水灌溉技术与集成应用、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技术及示范、供排水一体化技术及应用、流域雨洪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技术及示范、大气水资源开发新技术、水文水资源多尺度预测预报预警、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及应用等。
2)环境保护与新能源示范推广方向
主要围绕环境保护与新能源推广展开多方面合作。其中环境保护方面主要以区域气候变化研究、循环经济、废物资源化、矿产勘探等技术突破作为合作重点,加强联合课题研究;不断加强在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新能源的综合开发利用相关技术开展合作研究。主要包括:区域气候变化科学研究和技术集成、生物多样性保护、循环经济区域示范推广、高效太阳能、生物质能源、废物资源化、风力发电、矿产资源科学勘探、智能电网等。
3)技术转移推动国际产能合作方向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大背景下,“澜湄”区域的技术转移一方面要继续研究技术转入方实际需求,另一方面要考虑我国先进适用技术及富余成熟产能,利用国际产能合作,推动区域国家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阶段的跨越。利用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共享、产业园区孵化等手段促进双方产能合作顺利实施;依托工业园区实现跨境产业集群构建及产业链布局,促使区域国家产能合作进一步加强。利用好我国基础设施、生物、电力、装备机械等领域的产能及科学技术水平优势,帮助“澜湄”国家实现产业升级,同时缓解我国过剩产能。通过开展农业合作平台、减贫能力提升与减贫示范点建设,在种植、良种培育、农技培训、农产品贸易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帮助各国民众提高收入[14]。主要包括:现代农业技术、多功能农业装备、生物育种及制造技术、生物医药开发、农机机械装备制造、综合交通运输、矿冶与建筑材料、电子信息技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