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出台《县级人大代表履职登记管理办法》
2020-09-02
人大研究 2020年8期
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印发《县级人大代表履职登记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县级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将作为发放代表履职补助和代表任期届满是否推薦其连任的重要依据。从2020年起,代表履职实行年度登记积分制管理。年初到年底由代表根据履职情况填写《履职手册》,年底交所属代表小组审核;代表小组组长加注意见后,于当年12月底统一上报乡镇人大,乡镇人大根据《肃南县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登记表》和平时掌握情况,组织开展履职积分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上报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确定考评等次,在一定的范围内通报。同时,对农牧村、社区无固定收入代表履职登记年度积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按照履职补贴标准的100%发放; 70分至79分的,按照履职补贴标准的90%发放;不足70分的,按照履职补贴标准的80%发放。(潘东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