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农产品流通模式借鉴
2020-09-02周丹杨晓玉郝俊峰
周丹 杨晓玉 郝俊峰
[摘 要] 农产品的流通体系、流通渠道和交易模式都深深刻有本国经济和政治的印记,尤其是受到本国的农业生产环境、国家扶持政策及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等影响。国外比较成熟的农产品流通模式主要有北美模式、西欧模式和东亚模式。发达国家发达国家的重要农产品流通体系大多具有产业化、市场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等特点。通过与发达国家地区的重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比较可以看出,黑龙江省重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从理论到实践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差距。
[关键词] 农产品;农产品流通体系
[中图分类号] F620[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9-6043(2020)08-0099-03
每个国家的农产品流通体系,都受其本国的政治和经济文化的影响。发达国家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大多具有流通产业化、市场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等特点。目前发展比较成熟的农产品流通体系,主要有北美模式、西欧模式和东亚模式。其中:北美模式以产地直销为特征的美国农产品流通体系为代表。西欧模式以“直销+批发市场”为特征的法国、德国为代表。东亚模式,以批发市场为特征的日本和韩国为代表。
一、北美模式
美国农产品流通模式是北美模式的主要代表,大约80%的农产品从生产地经过配送中心直接送到零售商处,这大大减少了流通环节,加快了流通速度[1],降低了流通中的损耗和流通成本。此外,美国农产品流通体系还具有生产规模化、设备现代化以及强大的金融和物流等农业配套服务体系特点。
(一)农产品流通主体
虽然美国农业产量巨大,但是很少出现农产品滞销的情况,这主要得益于:美国农产品流通体系的组织模式合理。流通主体运作效率高,提升了农产品流通的效率。美国农产品流通的参与主体主要有以下三类:私营和股份制企业、农业合作社和农业协会以及政府。其中私营和股份制企业:主要包括产地经销商、批发商、零售商、代理商、加工商和物流配送商等。农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美国农业合作社具有强大的运输能力,合作社将农产品整合打包出售,尤其是在本地市场饱和的情况下,这种运输能力可以帮助农民将农产品销往海外,因此农产品合作社在农产品市场上具有很强的讨价还价能力。同时,农业合作社为农民提供产销信息和专业咨询服务,对会员提供金融融资服务。美国农产品行业协会在农产品流通中发挥了关键作用。美国有近30%的农场主通过农产品行业协会出售谷物[2],例如全美的棉花协会有352个会员组成,涵盖了棉花的生产、流通、消费、储运等全部环节。农产品行业协会通过对国会的游说来改变国家农业政策,争取国家对农业的各种支持措施。尤其是农产品协会在农产品标准制定、产销信息、食品安全、品牌营销等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农产品流通的交易模式
(二)农产品流通模式
从整体上看,美国农产品流通模式可以分为三种,即以产地批发为主的流通渠道、以车站批发市场为主的流通渠道及以零售市场(包括超级市场和连锁店)为主的流通渠道。美国的农产品流通渠道如下图1所示,美国农产品78.25%从产地通过配送中心直接到零售商,车站批发商(销地批发商)销量仅占20%左右。
产地市场一般集中于产地中心,生产者收获农产品以后自己运到市场,利用产地中小企业的设施进行等级筛选、包装和发货的工作。销地批发市场分布在大城市。销地批发市场又称车站批发,位于城市里的车站批发市场的主要功能是接收远方产地运输过来的蔬菜、水果,分送到各个零售经营者。零售市场包括超级市场具有低廉的零售价格,这源于超级市场零售业务的高效率,高效率的流通来与大型超级市场迅猛发展,大大削减了批发商、中间商的数量,从而减少劳力成本。美国农产品流通的渠道短环节少、效率高,例如约有80%果蔬类农产品从产地经物流配送中心直接到零售商,而批发商的销量仅在20%。
(三)政府宏观调控
在美国农产品流通中政府发挥着积极的调控作用。一是对农民生产不直接干涉,但对公共领域具有严格有力的规范性措施。如: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测土壤,严格控制养殖场废料排放等。二是为解决农产品供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美国政府建立信息平台提供权威性的信息服务,提供各生产地的农产品价格、气象资料及市场供求信息,方便农民了解农产品价格走势。通过农产品生产者,运营者和销售者的计算机联网,共享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对全世界的农产品价格走势都有导向作用。尤其是芝加哥期货交易已经成为世界价格中心。三是美国政府注重农业科技投入,大力开发品牌农业,提升农产品品质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构建完善的农产品安全管理体系。美国政府用于农业科技研发的投入主要用于基础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上,约占政府研发总投入的2%。四是重视食品安全,种植业基本实现了标准化生产,出台了大量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包括《食品质量保护法》、《公共卫生服务法》、《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联邦肉类检查法》、《禽类产品检查法》和《蛋類产品检查法》等。五是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美国的交通运输设施非常发达,公路铁路水路四通八达,密集的公路呈网状分布,几乎已经延伸到每个农民家门口,直接从事农产品仓储加工的企业建立了自己专门的农产品运输铁路线方便农产品的铁路运输。六是大力发展信息化管理。美国在整个农产品流通过程中,EDI技术,POS技术、条形码技术、视频技术及EOS及等冷链技术设备被大量运用,以此来降低农产品的损耗率,并逐渐形成了以信息技术为核心,以仓储技术和包装技术为支撑的现代化物流装备技术体系。
二、西欧模式
“直销+批发市场”是西欧模式的主要特点,以法国农产品流通模式为代表。法国农产品流通模式的显著特点是:完善的现代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产地农业合作组织和销地批发市场构成,并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
(一)农产品流通主体
法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由政府来建设和管理。法国政府改善大中城市交通状况,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和监管进行统一的规划。除此之外,委托地方政府或管理公司对批发市场进行规范管理。如,汉吉斯市场由国家任命董事长,国家的农业部、商业部都派出人员进入董事会,以行使其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职能,极大地促进了法国农产品流通建设的规范化和规模化。
农业合作社为社员提供的服务从最初的技术、采购、销售扩展到从产前、产中到产后农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具体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采购和供应;土地成分分析,农作物生长管理,肥农药使用时间、数量指导等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建立统一的农业农产品质量标准,共同使用农产品机械;统一进行农产品的存储、加工、运输和销售;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及法律咨询等信息服务及农业科研服务。
(二)农产品流通模式
在以批发市场为主的流通模式中,农产品在各个流通组织主体之间的配送由各个主体完成或委托第三方的运输公司参与。法国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冷链运输系统。对于大型零售企业主导的农产品流通方式中,往往由核心企业主导或委托专业物流公司完成各个环节的配送服务,在这种模式下,企业能够将产地和销地有效的联系起来,其配送主要是由需求拉动农产品配送,其效率和专业化程度较高。法国农产品仓储经营模式多为公司制一体化仓储模式和合同制一体化仓储模式。公司制一体化物流模式是指法国的工业商业和农业企业通过公司之间的参股、控股共同实现对农产品在流通各个环节中的仓储,提高农产品经营效率同时降低农产品物流费用。合同制一体化物流模式主要是以一两个工商企业为核心(少数以合作社或大农场为核心),通过合同关系,把有关部门组织起来,从而形成一个综合体。
法国的批发市场分布在大中小城市里,属于典型的销地批发市场,批发市场分为一级批发市场和二级批发市场,一级批发市场通常开设在全国的大城市,农场农产品通过产地批发商农业或生产者集团直接运送到第一批发市场进行委托销售,第一批发市场拥有众多的一级批发商二级批发商进口商社(如图2所示)。
在交易中卖方是一级批发商,买方二级批发商、该城市的零售商或从事食品行业的人员。二级批发市场开设在中小城市,批发从一级市场批发的农产品。买方是本城市的零售商,二级批发市场的作用是作为城市批发商将货物从一级批发市场运输到本地市场,并在此批发给大规模的零售商。在农产品零售环节,除超市以外,还有各种各样的便利店,特别是还保留着相当数量的集贸市场,例如巴黎市政府规定:在全市20个区中每个区至少建立一个集贸市场,方便居民就近购买农产品。
(三)政府宏观调控
法国政府通过一系列文件立法,规定农产品质量、规格标准、种类和等级,规范流通环节的物流企业、批发市场、批发商和零售商行为来促进农产品流通。20世纪50年代,在法国政府颁布的《国家公益市场网络》法令中指出,以降低交易费用,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为重要目标,将流通环节明朗化来促进法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现代化建设。政府主导建立农产品公益性批发市场,由地方政府或相关公共机构负责完成公益性批发市场的可行性研究、建设和管理。法国政府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别重视包装上的产品标识,分别采用“原产地命名控制”(AOC)、“地理保护标识”(LDP)、红色优质标签、及“产品合格证”(CCP)对农产品质量进行区分。政府对农产品质量管理分工明确,对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为进行严格的处罚,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行为可以进行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其中刑事处罚最高可判两年监禁并罚款3.7万欧元。法国政府强化信息化建设,免费向农户提供“迷你电脑”,便于农户查询气象、交通及行业和商业数据,采用“因特网接力点”活动,提高农民信息技术水平。
三、东亚模式
日本农产品流通体系是批发市场模式(东亚模式)的主要代表之一。东亚模式是以小农户为主,农业生产比较分散,因此农产品生产者组织有很重要的作用和必要性。东亚模式中消费端也不像北美模式那样,有一些大型的零售商(连锁超市)占据主导地位,因此东亚模式中批发市场在农产品流通中占據了重要的地位。
(一)农产品流通主体
由民办官助的日本农协在是日本的农产品流通体系的主体。在日本约有97%的农户加入了农协,90%的农产品由农协销售,80%的农业生产资料由农协采购[3],日本农协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配中心的组建,农产品物流、商流、信息流畅通性起着关键作用。日本农协组织是连接市场和农户的中介,最主要的产地供货商,借助组织化、规模化的销售模式,将分散的农户集中起来,解决了生产规模小,农产品销售风险的问题,成为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垄断力量。
(二)农产品流通模式
目前,日本农产品批发市场已发展得相当成熟,从农产品生产者到消费者之间的农产品流通全过程,通过批发市场这个环节形成了一套严密的运作体系,使重要农产品流通高效快捷。由于农产品批发市场仅有生鲜商品(即蔬菜水果,水产品、肉类)在市场上流通,所以日本的流通体制常常因产业部门和产品部门的不同而各自不同,主要的流通渠道有以下三条:一是重要农产品生产者—各种采购组织—批发市场—零售商—消费者;二是重要农产品生产者—超级市场—消费者;三是重要农产品生产者—零售商—消费者。其中由于批发市场能够形成较为公正价格,保证农产品的质量,调节重要农产品的流通数量,发挥着重要农产品的集货、分货、价格形成、信息发布、财务交割等重要职能,因此在日本通过批发市场是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见图3)。
(三)政府发挥的作用
一是日本政府通过制定信贷政策、财政政策、农协立法、反垄断立法等方面农产品流通法律法规,对农产品物流企业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从宏观上促进农产品流通协调发展。二是日本政府提供便捷的交通网、完善的服务体系和配送系统、有效的保鲜设备及快速的信息处理网络等基础设施,实现重要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低成本和高效率。三是通过建立一个以存储技术及包装技术等物流专业技术为支撑的现代化物流装备体系和先进的装备技术,即可以减少农产品在储运过程的损耗,提高农产品运输速度,又可以提高农产品标准化程度,增加重要农产品的附加值。
四、国外绿色农产品流通模式经验与借鉴
(一)提高流通主体的组织化程度
从美国、欧盟到日本,无论农场的大小,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农户的组织化程度高,通过建立各种形式的农业协会和农业合作组织,引导农户实现企业化、规模化来形成规模经济,提高农户的市场谈判能力。解决单一农户直接到市场上采购农用生产资料或销售农产品的购销批量小,交易次数多,由此产生巨额的交易费用。各种农业协会和农业合作组织具有较高的组织化程度,能够通过交易规模扩张来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益。
一是从农业生产的集中程度上看,从北美模式、西欧模式到东亚模式其集中度逐步降低。美国农业生产最为集中,而且往往统一农产品集中在特定区域,这使得北美模式中经由批发市场的农产品只有20%左右。在欧洲,农业生产的集中程度比不上美国,但完善的社会组织和物流网络将农户生产有效地组织起来,进行批发或直销,农产品经由批发市场流通的比率大约50%。在东亚如日本农产品经由批发市场流通的比率占到60%到70%之间。二是各种农业协会和农业合作组织的业务贯穿于从农业生产者到消费者之间的农产品流通全过程起到了交流信息、衔接供需的作用。
(二)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在机制建设
国外农产品批发市场具有严格规范的市场准入机制:发达国家对批发市场内交易者的资格审定相当严格,不允许不具备资格的交易者直接进场交易,这不仅保证了批发市场内的交易秩序,同时又保证了交易的规范化和公平竞争的实现。具有完善的管理机制:一是各国都制定了完备的法律体系。二是统一而高效的行政管理。发达国家由于政策规划、管理和措施都政出一门,很少有扯皮和不协调现象。三是有效的价格管理机制。发达国家对农产品流通的宏观调控主要是通过批发市场来实现的。例如欧共体对批发市场实行统一的价格管理制度,并采取干预性购销措施,其主要有目标价格、干预价格和门槛价格三种形式。
(三)积极发展多种农产品交易方式
根据国外经验,对于如粮食、棉花、油料大宗农产品,由于易于储存和运输,交易量大且易于标准化、其品质易于鉴别等特点,往往采用期货交易方式。这种价格形成机制可以最大限度的抵御风险降低不确定性,保护农户利益。花卉、水果蔬菜等易腐生鲜农产品比较适合采用拍卖等交易方式,随着信息化和网络化的发展,拍卖交易、网上交易、仓单交易、直销、网络交易和期货交易也被广泛的应用。
国际上规范批发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较为普遍的运用方式是拍卖交易方式,拍卖交易方式作为一个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的买卖方式。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农产品质量标准化,在重要农产品交易中采用仓单交易既可以打破时空限制,实现重要农产品的商流和物流的分离,又可以节省商品实体运动中的费用,加速农产品流通的速度。加上移动终端的快速发展,仓单交易给农产品交易者提供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途径。
(四)逐步完善重要农产品流通配套设施
在美国、欧洲和日本,整个重要农产品流通体系的信息化程度程度很高,能够对农产品流通实施全过程有效控制。美国通过使用条形码技术建立追踪系统,对农产品供应链的物流流出状况和上游流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回溯,流通效率高,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欧盟国家实现了跨国农产品流通的质量安全网络体系,通过各国信息化合作达到多个国家农产品资源的共享和跟踪系统。日本和美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对农产品尤其是鲜活农产品的保险技术先进,冷藏设备可以保证零下30摄氏度的储藏条件。日本已经普遍采用对采后的鲜活农产品从预冷、整理、储藏、冷冻、运输等规范配套的流通方式,使农产品生产的商品化处理几乎达到10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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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红程,韩红莲.日本与美国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比较[J].世界农业,2013(3):37-38+89.
[責任编辑:潘洪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