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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诏年号问题补证

2020-09-01

昆明学院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新唐书干支南诏

方 冬

(云南大学 历史与档案学院,云南 昆明 650091)

对于南诏世系、年号和族属的研究,是20世纪南诏史研究的热点。结合文献和考古资料,前辈学者李家瑞、张增祺等都曾作出精深论述。(1)有关南诏年号的研究,张增祺先生着力颇多。见张增祺:《关于南诏、大理国纪年资料的订正》(刊载于《考古》,1983年1月);张增祺:《〈中兴图传〉文字卷所见南诏纪年考》(刊载于《思想战线》,1984年4月)。张先生依次对保和天启等年号进行了订正。此外,相关研究还有:李家瑞的《用文物补正南诏及大理国的纪年》(刊载于《历史研究》,1958年7月)、梁银的《云南发现的南诏纪年文物及其相关问题研究》(刊载于《大理民族文化研究论丛》,2012年7月)。在订正南诏年号时,正是由于文物资料中大量使用汉历干支法,才得以和唐历对校。应该说,在既有资料已被充分挖掘的情况下,对于南诏年号的考证已趋于饱和。然而回顾既往研究,一些细节方面仍缺乏必要论述。本文拟就南诏“贞明”年号进行重新考证,同时探讨南诏年号从“长寿”到“天启”在唐宋中原典籍中的蹊跷史载,以兹补充。不周不确之处,还望师友批评指正。

一、南诏的历法系统

回顾以往南诏年号考证的基本方法,主要是通过考古文物中的时历信息和文献记载相参照,再将其订正的年号与中原汉历干支纪年相对。

对于南诏的历法使用情况。依《通典》所记,南诏未立之前的松外诸蛮,“颇解阴阳历数……以十二月为岁首,”[1]说明当地有自己的历法体系。《资治通鉴》载:“梁建方击松外诸蛮,破之……自云本皆华人,其所异者以十二月为岁首。”[2]也提到洱海诸蛮使用以“十二月”为岁首的历法。从历法角度看,以十二月为岁首是建丑,而唐历是建寅,以正月为岁首,二者不同。但根据《蛮书》和《新唐书》的记载来看,南诏应是在与唐交往中,逐渐吸收了中原的历法体系。《蛮书》载:“改年即用建寅之月,其余节日,粗与汉同,唯不知有清明寒食耳。”[3]《新唐书·南蛮传》也说:“俗以寅为正,四时大抵与中国小差。”[4]因此,伴随着交往增多,南诏已经普遍使用和唐历一样以寅为正的历法了。

此外南诏与唐朝的文化交流十分频繁,曾一度派遣贵族子弟去成都研习汉化。中原历法在南诏传播甚广,史载:“剑南两(西)川及淮南道,皆以版印历日鬻于市,每岁司天台未奏下新历,其印历已满天下,有乖敬授之道。”[5]因此中原的历法体系,尤其是干支计时法,在南诏影响深广。

现存的南诏石刻上含有大量的时历信息,其年号使用南诏自建年号,而具体计时方式则用干支法。如大理崇圣寺梵钟铭文载:“维建极十二年岁次辛卯三月丁未朔二十四日庚午铸。”[6]建极为世隆年号,建极十二年为唐咸通十二年(871年),该年正是汉历的辛卯年。

以上分析可知,南诏未立之前应有自己的历法系统。但在与唐交往中,其历法体系逐渐受到影响。同时,汉历干支法使用已经十分普遍。由此,今人才得以用干支相对考订南诏年号。

二、“贞明”年号新考

尽管南诏年号大部分均已订正,但至今为止,有关隆舜的年号问题,依旧处于存疑状态。

对于隆舜年号,诸说不一。《新唐书》和《资治通鉴》所记相同,有贞明、承智、大同三个,《纪古滇说集》和《滇云历年传》只记贞明一个,《南诏野史》和《滇载记》记有贞明、嵯耶两个。而《滇史》记载:“改元贞明、承智、大同,自号大封人……唐昭宗大顺元年庚戌,隆舜改元嵯耶。”[7]记载四个,且明确记载嵯耶元年是昭宗大顺元年(890年)。“嵯耶”起止年为889—897年,共九年,《滇史》所载与真实情况只差一年,当有所据。

“贞明”是世隆的第一个年号,“贞明”之前的年号,“建极”最后一年是877年。值得注意的是,南诏有新君继立当年即改元的做法。(2)依中原王朝的改元传统,新君继立一般次年才改元。但南诏年号却有继位当年就改元的做法,南诏拥有年号的9位统治者,其中,异牟寻、寻阁劝、劝龙晟、劝利晟、隆舜、舜化六位均是继位当年就改元。应该说,继位即改元在南诏不是特殊现象,这可能是南诏学习中原王朝建元不彻底的缘故,即没有理解或者说意识到依中原传统,新君继位次年才改元。总之,对此客观存在的问题目前缺乏强有力的论据予以解释。因此,如果世隆继位当年就改元,则贞明元年是877年,如果是次年改元,则贞明元年是878年。

梁晓强先生认为《僰古通纪》一书中有“贞明九年乙巳,唐改元光启元年”一句,是目前所见唯一关于贞明年号使用时间的记录。贞明九年乙巳,干支纪年无误,是年正是唐僖宗改元后的光启元年(885年)。[8]据此,他将贞明考订为877—885年,共九年,世隆即位当年即改元,其推论不免有些缺乏论证。

实际上,梁先生所引用的“贞明九年乙巳,唐改元光启元年”一句,是尤中先生校订句:“贞明九年乙巳,唐改元光启元年,二月初八日,遣杨奇肱迎公主还”的前半句。依先生注解可知,原句是:“九年乙巳,改元天启元年,二月初八日,遣杨奇肱送公主还。”[9]其中的“送”也被尤先生改为“迎”。

从语境看该史料应是先表时间,再叙事。“遣杨奇肱(迎)送公主还”一事若存在,在将其和前句“九年乙巳,改元天启元年”订正后,可以干支相对,方可考出有关年号的起用时间,这才是依据该史料订正“贞明”年号的思路。即先考证事件,再对校时间。

隆舜请婚于唐,唐欲下嫁安化公主一事,最原始的记载来自《新唐书·南蛮传》。其中载:“法遣宰相赵隆眉、杨奇混、段义宗朝行在,迎公主……中和元年,复遣使者来迎主,献珍怪氈罽百床,帝以方议公主车服为解。后二年,又遣布燮杨奇肱来迎……未行,而黄巢平,帝东还,乃归其使。”[4]6292-6293

这里提到三次“迎”公主,第一次“迎”时间不明。对校其他史料,《资治通鉴》载僖宗乾符五年(878年),“南诏遣其酋望赵宗政来请和亲,无表。”[2]8204此外《滇云历年传》也载:“五年(公元878年)四月,隆舜请和无表。”[10]则隆舜请婚当在878年。因此,南诏第一次来“迎”公主的时间一定在878年“请婚”到中和元年(881年)第二次来“迎”之间。

但问题在于,无论是878—881年中哪一年第一次来迎公主,还是第二次中和元年(881年)和第三次中和三年(883年)来迎。以干支相对,878—883年中的任何一年都不是乙巳年,即唐光启元年。也就是说,尤先生点校后的句子,“贞明九年乙巳,唐改元光启元年。二月初八日,遣杨奇肱迎公主还”一句自相矛盾。

事实上,“送”公主一事确有。据《滇云历年传》载:“中和元年(881年)八月,隆舜遣使朝行在,上表款附。三年(883年)七月,隆舜遣杨奇肱迎公主。十月,以宗女为安化长公主,妻隆舜。光启元年(885年),昆仑国进美女于隆舜,受之。隆舜遣杨奇肱送公主归唐。”[10]152-153该史料和《新唐书》一样时间无差的记载了后两次“迎”公主,同时也记载安化公主的确是“妻”了隆舜。

然而“受美女”与“遣归”公主是否有联系,倪蜕亦感到困惑,他按语说:“此岂欲反而归唐乎……皆不可得而考矣。”[10]153但无论如何,遣归公主一事实有。《新唐书·南蛮传》所记亦不为失实,黄巢之乱于884年平定,送归公主在885年,诸事发生在一年之间。《新唐书》修史者应不知安化公主短期到过南诏,因此记载缺漏。而由于不同的撰述者记述角度和侧重点不同,此事被《僰古通纪》和《滇云历年传》记了下来。尤先生应是资料受限,只见《新唐书》的记载,因其中只有“迎”公主的记录,并且都有杨奇肱。因此认为是作者故意将“迎”附会为“送”,实乃一大误会。事实上,安化公主确实被“迎”到南诏,这才有后来又由杨奇肱送归之举。

总之,“送”公主不能改为“迎”公主,否则,校订后的“贞明九年乙巳,唐改元光启元年……遣杨奇肱迎公主还”一句,将会前后时序矛盾、不合史实。

再校“九年乙巳,改元天启元年”一句。“天启”是南诏劝丰祐的年号无疑,但劝丰祐时期与请婚安化公主一事相去二三十年,更何况天启元年是庚申年,因此该句中的天启一定是讹写。上文已确定“送”公主是在唐光启元年(885年),唐在中和五年(885年)时改元光启元年,中和没有九年。因此,“九年乙巳”说的只能是南诏年号的“九年乙巳”。对校其他史料,《僰古通纪》中有:“隆,唐僖宗乾符四年即位,改元贞明”的记载。”[9]81唐乾符四年到光启元年(877—885年)隔九年,正对应南诏“九年乙巳”一句元年到九年。而“贞明”是隆舜的第一个年号,因此唐乾符四年到光启元年对应南诏贞明元年到九年,“贞明”是即位就改元。再加上光启元年(贞明九年)干支为乙巳年,所以“九年乙巳”说的是“贞明九年乙巳”,“天启元年”必定是“光启元年”的误写。

综上,这则史料正确的校订是:“(南诏)贞明九年乙巳,唐改元光启元年。二月初八日,遣杨奇肱送公主还。”至于尤先生为何校对前句,改错后句。应是资料受限,属情理之中,将这一件表时序的事当成两句话分开校了。尤先生在注解中也说,他是先根据《南诏野史》中隆舜于唐僖宗乾符四年丁酉即位,改元贞明的记载来对校的。[9]87-88这里涉及一个史料理解的问题,《南诏野史》中载:“蒙隆舜,世隆子,唐僖宗乾符四年立……改元真(贞)明。”[11]在此句句意理解上,尤先生应是将即位与改元理解成当年同时发生的事,真实情况也是如此。然而这则史料也可以理解成乾符四年即位后改元,未必就是当年改元。

事实上,依中原传统,新君继立改元多在次年。如唐人马总所撰《通纪》卷十一载:“太宗崩,即位,改元永徽。”这里说的是唐太宗之后高宗即位改元一事,乍一看似乎可以理解成即位当年就改元,实际上唐高宗公元649年就已经即位,但次年(650年)才改元为永徽元年。

可见《南诏野史》中该史料也存在辨析究竟是当年还是次年改元的问题,仅凭该史料不能确证隆舜是即位当年改元。尤先生应是直接将其理解成即位当年就改元来处理的,但他没有提及也没有排除为什么不是次年改元这种情况。由此不难看出,同一则史料之理解并非一种固定线索,在多种可能的情况下,考证者还需更有力的证据审辩。

总之,依《南诏野史》中的记载,《僰古通纪》中“贞明九年乙巳,唐改元光启元年”一句被尤先生校对了,但那仍是一则自相矛盾的史料。而梁先生又据此考订出“贞明”起始年,则属事有凑巧。

通过校订,隆舜即位当年就改元,贞明元年是877年,贞明至少使用9年,止于何年无从可考。贞明九年(885年)离嵯耶元年(889年)只隔3年时间,梁先生认为从史料看,南诏与唐的年号有对应之处,因此判断贞明使用了9年,且将承智、大同两个年号,与唐朝光启二、三年(887年)和文德元年(888年)对应。[8]其说有一定道理,从史料看,贞明的确有可能只使用了9年,史载:“二年(886年),地震,龙首,龙尾二关及三阳城俱崩。”[10]153即南诏在886年发生破坏力巨大的地震,依改元的传统以及诉求看,逢“大变故”改元符合常理,贞明九年(886年)极有可能出现改元,即将“贞明”改“承智”。

以上分析也可推知,“承智”和“大同”两个年号也是存在的。其一,《滇史》中记四个年号,“嵯耶”只差一年,必有所本,可信度较高。其次,《新唐书》所记除了“嵯耶”以外三个年号,但“嵯耶”已被考订。世隆起公开称帝建元,唐廷不知隆舜年号的可能性很小。而失载“嵯耶”,则应是改元过频的缘故。如以上所考贞明为877—885年,至少明确使用九年来算,嵯耶已知是889—897年。则“贞明”改“承智”,“承智”改“大同”,“大同”改“嵯耶”这个过程,是在885—889年短短三四年间进行的。《新唐书》失载“嵯耶”,应和隆舜改元太频有关。

至于承智、大同三年之间各用多久,只能期待往后新资料的补正了。南诏历代统治者年号资料如表1所示。

表1 南诏年号对照

续表1

注:该表内容参考梁晓强先生《南诏史》一书《南诏历代帝王纪年表》,详见梁晓强著《南诏史》[12]。

三、关于唐宋时期南诏年号的失载

贞元九年(793年),异牟寻遣使者出使唐朝。贞元十年(794年)正月,异牟寻与唐朝崔佐时使团在点苍山会盟,点苍山会盟对南诏与唐均有深远影响,双方结束了自天宝战争后将近四十余年的对峙局面。

会盟之外,唐朝还向南诏颁布了中原历法,以示“奉唐正朔”。会盟的誓文中就有“贞元十年岁次甲戌,正月乙亥朔,越五日己卯”的记载,[3]261说明至少在官方交往中,南诏已经开始使用唐历。同时,袁滋册封异牟寻为南诏王时说:“宣敕书读册文迄,相者引南诏蒙异牟寻离位授册,次受贞元十年历日。”[3]251这里更是说得清清楚楚,唐朝向南诏颁赐了自己的历法。此外又有记载说南诏“清平官尹辅酋来朝……异牟寻上表陈谢,册命及颁赐正朔。”[13]也提到唐对南诏颁赐历法,“奉唐正朔”。

从异牟寻中期到世隆即位前的数十年间,唐诏关系一直处于比较稳定的状态。贞元会盟后,南诏重新奉唐。唐朝还向南诏颁布了历法,在南诏广为传播,其中干支法影响深远。尽管南诏对内使用自建年号,但在与唐的官方交往中,往往使用唐历。

从文献学角度看,有关南诏年号的史籍资料,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中原记述,主要是元朝以前的《旧唐书》《新唐书》和唐人撰的《蛮书》。另外就是元朝以后的云南本地著述,其编撰者多为滇人或有宦滇经历者,其中,以《僰古通纪》和《云南志略》最早。大部分南诏年号,均载于元以后的云南本地著述,而少见于元之前的中原记载。何也?这是一个十分值得思考的问题。

南诏的年号从阁罗凤“长寿”直到劝丰祐“天启”,在现今可见元朝以前的中原典籍中皆失载。笔者通检《蛮书》《旧唐书》《新唐书》和《资治通鉴》,发现其有关南诏年号的记载,《蛮书》和《旧唐书》仅有“赞普钟”一个。《旧唐书》有关南诏之史料不为多,已为世人所知。《通鉴》与《新唐书》关于南诏年号的记载词句几乎约同,不无借鉴之嫌。《新唐书》中对南诏年号的记载则更令人疑惑,其中,首先记载了“赞普钟”,但从“赞普钟”之后直到世隆“建极”之前的10个年号(从长寿直到天启)全部失载。从“建极”开始,之后除“嵯耶”以外,又全部连顺序都不变地记了下来。

南诏在“赞普钟”以后已长期自建年号是无疑的,即便不提后人已考订出的结果,这一时期的考古实物也可直接证明此事。如昆明西寺塔有铭文塔砖载:“天启十年正月廿五日段义造砖处题书。”剑川石钟山石窟中有刻铭载:“国王天启十一年七月廿五日题记。”《南诏图传·文字卷》载:“全义四年己亥岁”和“保和二年乙巳岁”。[14]“全义”“保和”“天启”均是“赞普钟”到“建极”之间的年号。

《蛮书》所记,依常理,樊绰跟随安南经略使蔡袭的时间在唐咸通三至四年(862—863年),等于世隆建极三四年。樊绰为当事人,且撰书时曾参考包括袁滋《云南记》等资料,不应对南诏年号记载疏漏如此,何解?

贞元会盟以后世隆以前,唐朝依制要对南诏领主册封、祭悼。《新唐书》对此记载颇详,“元和三年,异牟寻死,诏太常卿武少仪持节吊祭。子寻阁劝立……改赐元和印章。明年死,子劝龙晟立……十一年,为弄栋节度王嵯巅所杀,立其弟劝利。诏少府少监李铣为册立吊祭使……长庆三年,始赐印。是岁死,弟丰祐立……穆宗使京兆少尹韦审规持节临册,丰祐遣洪成酋、赵龙些、杨定奇入谢天子。”[4]6281官方交往频率颇高,对南诏情况应知晓更多才对,为何出现反而失载的情况?

新、旧《唐书》和《蛮书》的记载,恰好表明由于南诏对外“奉唐正朔”,在官方交往中的确是使用唐历。因此唐朝在世隆以前,不知南诏自建年号一事。从世隆起公开称帝建元,后世修史时,《新唐书》才得以将之后的年号记载下来。《新唐书》的记载亦可间接说明,不但唐朝不知世隆以前曾长期自建年号,就是到北宋欧阳修等人修史时,也未必知晓此事。

此外新旧《唐书》和《蛮书》都记载了“赞普钟”,是南诏将其刻在《德化碑》上的缘故,而《德化碑》本就是南诏亲唐的一大物证。至于樊绰为唐咸通(南诏建极)时人,为何只记下“赞普钟”?首先,撰书的目的乃是为战争服务;其次,樊绰毕竟随蔡袭到西南时间不长(蔡袭862年上任安南经略使到863年战死,前后就一年)。樊绰应不知之前的年号,对于后来年号,私家撰书,时人不可知后来情况。今天所见这段失载的年号史料,多是成书于元朝以后的云南本地著述,尤以更原始的《僰古通纪》为主。其中自有一条云南区域文献史承袭的脉络,这些年号史料因此被流传下来。除了前述自建年号的碑刻证据外,两类时间不同,撰述主体不同的年号史料对比更加说明,唐人不知世隆以前南诏自建年号一事。

事实上从寻阁劝开始,南诏历代统治者均自称“骠信”,“骠信,夷语君也。”[4]6281即“骠信”就是汉语君,皇帝之意。同时我们从年号表中也可看出,南诏的自建年号,无论是“见龙”“应道”,还是“保和”“中兴”,都具有明显“临摹”中原的意味,其中多寄托国家复兴、图腾保佑、真龙天子皇权神授等寓意。

综上所论,隆舜是即位当年就改元,贞明元年是877年。同时,对于南诏年号从“长寿”到“天启”在元以前中原典籍中的失载,则是南诏对内自建年号一事长期不为唐知的结果。其历史背景是贞元会盟后南诏重新奉唐,在历法使用上需“奉唐正朔”,保有臣属意义。因此,南诏民间使用和唐朝一致的干支计时法,与唐交往时亦使用唐朝年号纪年,而对内则使用自建年号纪年。南诏年号的蹊跷失载恰能说明南诏与唐交往中,“奉唐正朔”的属国性质,也表现出南诏统治者对外奉唐,对内则自统一方的矛盾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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