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加强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管理的对策
2020-08-31刘鹏
刘鹏
【摘 要】零售药店是处方药重要的流通销售场所,也是处方药直接面对消费者的制定销售窗口,所以为保证处方药的合理使用防止处方药不良事件的发生,零售药店要加强处方药的销售管理,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制度,药品监管局明确要求零售药店要按照处方药的品种规格和患者使用剂量用途来销售,销售处方药必须配备执业医师资格认证书,在医师调配下可进行销售使用。
【关键词】用药安全;处方管理;处方药;零售药店
处方药一般包含上市新药、依赖性药物和特殊药物三种类型,上市新药针对药品对人体活性特点进行医学观察是否产生相对副作用;依赖性药物主要针对人体产生依赖作用,比如治疗失眠的镇定剂和咖啡因,有些依赖性药物自身抗毒性能大,比如抗癌药物等;特殊药品是专指心脑血管或者肝脏炎症等使用的药物,此类药物必须经过医生的处方诊断进行药物使用。
1当前零售药店处方药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处方药品未严格遵守处方进行销售
国家药品监管局自2002年规定,对向注射剂和粉针剂一类的处方药实行药品监管管理,2005年对抗菌药物实施处方销售,在2007年针对抗病毒药和精神药物以及抗癌药物等特殊药品进行处方销售。实际上,处方药品占据零售药品销售总份额的一半,但多数的零售药店销售人员不具备处方医师资格认证,而处方药在医院内部很少进行市场药品外的流通,从而造成大多数的零售药店很难销售处方要,但是在巨大利益经济驱使下,有些药店违背医疗相关规定,铤而走险非法销售处方药,患者无法掌控处方药的计量,造成医学药物不良反应,为医疗的发展形成阻碍,所以药品监管局要贯彻落实全局方针,践行“积极稳固、分层监管、注重规范,不断进取”的药品监督管理方针。
1.2处方药未按照药物规定管理
药方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照药品监管局实施的处方药暂行流通管理法要求零售药店对处方药销售做出明确规定,销售者必须持有处方医师资格认证才能销售处方药,但部分药店还存在无证销售的现状,零售药店存在以下问题:首先药店内没有处方药只凭医师处方销售的警告示语,药店没有处方认证资质就胡乱销售处方药;其次,在药店中对于药品的摆放很随意,经常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混合摆放在一起,有的药店甚至出现处方药作为赠品进行药物搭送;然后药品的销售模式从店面销售转变为互联网销售,将处方药的流通渠道直接面向大众,造成处方药的肆意流通;最后,处方药在媒体的大肆报道下,直接面向消费者进行售卖,处方药的供货方资质无法掌握,对处方药的来源记录无法验证,由此可见,处方药必须按照药物销售管理规定进行售卖。
1.3药店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专业知识匮乏
我国零售药店从业人员的资质参差不齐,绝大多数的从业人员都是非医药专业毕业的,在目前的零售药品销售行业存在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医药专业知识匮乏,从业人员的整体销售素质还有待提升,在一些城镇的零售药店,因为缺少药品监管局的管理,所以从业人员不需配置处方资格认证,对于处方药品的管理存在知识缺失的现状,对于处方药必须品节处方销售的意识淡薄,对处方药品的药性剂量成分知识掌握不足,只当作一般的药品进行销售,患者有疑问也一带而过。
1.4消费者对处方药管理认识不足
药品分类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各级药监部门大力宣传加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品分类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取得了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切实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做出了很大成绩。但是由于传统消费意识和消费方式的影响,部分消费者凭处方购买处方药的意识仍然不强:一是凭经验购药;二是贪图省事;三是对药店索取医生处方的行为不理解,不愿将处方交给药店。
2零售药店经营处方药面临的问题
2.1执业药师数量不足
通过数据表明,截至到2015年底,我国有将近十万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证的药品从业人员,他们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沿海城市,主要集中分布在医疗监督、医疗教学和医疗药房,但我国的零售药店如雨后春笋般,在20年里突增到十几万店面,药房的数量比执业药师数量多出几万。执业药师只能按照我国的药师资格管理规定在规范的管理范畴内执行药师工作,对于药师从业等相关法律规定没有明确提出,造成药师职能的可有可无,部门社会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比额只占10%,相对销售比例较小,跟请一个职业药师的人工费用比较起来,请无执业药师的认证从业人员更加划算,总的来说,我国对于执业药师的资格暂行规定重视程度不高,导致药店执业药师的比例发生倾斜。
2.2消费者对处方药的认识不足
社会零售药店与医院药房的处方药价格有差异,例如同类抗生素药品,医院的售价比药店大约贵5-7个百分点。价格差异的原因在于购销体制上存在漏洞,但由于药品消费属于被动消费,患者过分依赖医生,习惯于“大病上医院,小病上药店”。所以价格上的差异并不能换来消费者对零售药店的青睐。另外,有些患者对医院的信赖度较高,对零售药店销售的药品质量不放心,认为社会零售药店自负盈亏, 担心药店会把过了效期的药或劣药、假药卖给消费者,或者担心社会药店营业员素质较差,配药时“张冠李戴”,这是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时遇到的一个难题。
3加强零售药店处方药管理几点对策
3.1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药分开
当前医疗卫生机构尚在进一步探索与改进之中,以药养医局面尚未从根本上改变。部分医疗机构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与自存,纷纷采取设置密码处方、电子处方等各种方式防止处方外流,这不仅造成零售药店处方收集困难,同时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消費、选择消费的权利。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进一步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药分开,让药房从医院分离出来,并将其纳入与零售药店相同竞争环境,从而在保护消费者自主购药权利的同时,也为零售药店提供了处方来源。
3.2加强处方药日常监管和执业药师法律的完善
药品监管局可以对处方药进行代码跟踪,检查处方药的认证资质,提升处方药的监管,严抓零售药店无处方还进行处方药售卖行为,药店要加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区分,避免出现处方药的搭售模式,药品监管局与工商部门要统一配合,严厉打击处方药违规销售行为,一经发现直接吊销药店经营许可。执业药师从业法律要完善,国家根据执业药师资格暂行规定明确药师从业的相关制度,药品监管局要切实贯彻执业药师的规章制度,维护执业药师的法律权威性,执业药师要实行考试机制管理有效调整药师的报考年限和考试等级,同时国家要提高执业药师的工资待遇,为药师提供发展的平台。
4结语
综上所述,零售药店关于处方药的销售管理,要遵从处方药暂行相关规定,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药分开原则,药监管理局加强药店处方药的日常管理,完善职业药师的相关法律制度,药店加强处方药的警示工作,患者必须凭借医生诊断处方进行购买,为医疗事业的有序开展践行药店监管职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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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娜. 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科学与财富, 2018, 000(008):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