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发现儿子和我无血缘关系能否索赔?
2020-08-27
现代家长 2020年8期
问:我与妻子2014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现在儿子5岁了。前不久体检,我意外发现儿子的血型是B型,而我和妻子的血型分别是A型和O型。医生告诉我,A型血和O型血的夫妻,不可能生出B型血的孩子。很明显,养了5年的儿子与我没有血缘关系。我要求带儿子去做亲子鉴定,遭到妻子反对。我心灰意冷,决意离婚。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向妻子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吗?袁先生(黑龙江大庆)
律师意见: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根据上述规定,您可以起诉。在诉讼中,如果孩子的妈妈没有相反的证据且拒绝配合做亲子鉴定,那么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即可推定您与孩子不存在亲子关系。那么,这个孩子就是您妻子在婚内与他人所生。
在不知情的情形下抚养了无血缘关系的子女,侵犯了您的合法权利,给您造成精神损害,因此您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即对方欺骗您,婚内与他人生子的欺诈性损害赔偿。对于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由法官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家庭经济状况、承受能力依法酌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