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混合所有制改革走向何方?
2020-08-26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中之重,属于关键性、基础性重大改革,“积势蓄势谋势”已久,亦需要“识变、应变、求变”。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已经透露一些动向。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以及深化国企混改实施意见呼之欲出的背景下,预计会对加快混改做出新的部署、提出新的要求,并提出分层分类分阶段的具体目标。
可以预计,2020年的混改将以深度转化经营机制为主线,向主业主责范围外、战略性投资、经营机制、垄断企业内部、集团公司整体上市、管理层股权激励、试点经验推广共七方面深化。
在混改范围上,分层分类推进,速度加快,规模扩大。主业主责范围外的企业会加大力度。《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提出,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完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电力、油气等领域的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大幅放宽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向社会资本释放更大发展空间。
在混改主题上,由“混资本”为主向“混机制”为主转变。从外部看,由财务型投资向战略性投资方向深化;从内部看,支持建立管理层骨干员工持股;从结构看,积极推动深度发挥非国有股东的积极作用。显然,此前国企混改更多表现在“混”的方面,而“改”的力度加大是本质特征。“混”与“改”的关系,改革是动力,而混合是形式与手段,相辅相成,互为条件,由“混”到“改”的转变趋势将会明显起来。国企混改实现预期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市场化机制改革,而市场化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员工中长期激励机制,只有通过员工持股实现员工与国企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才能真正推动管理层及员工释放经营动力,从而促进国企混改预期效果达成。
在混改形式上,综合改革形式显露。从单一的混改,走向以混改为主线、借混改推综改的新阶段。400多家“双百企业”,标志着综合改革实施大幅提速。“双百企业”本身便是由“分项试点”转向“全面协同推进试点”的一个措施。而“双百行动”与上海、深圳、沈阳三个国企改革综合示范区的推行,也使得2019年混合所有制经济进入“实施综合手段、追求乘数效应”的阶段。特别是推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在法人治理、选人用人、强化激励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在混改内容上,与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结合。产业链重组使得国企民企联系更加紧密。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方面,再提“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导向性,为混改释放了更大的空间。此外,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实施重大国家战略,也与混改内容相衔接。
在混改现象上,上市公司发生的国企混改事件大幅增加。大多数充分竞争领域的企业上市,截至6月23日,今年以来A 股上市公司发生的国企混改事件(包含完成、实施中及中止等情形)共460起,较去年同期增长364.65%,交易金额达2277.85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65.97%。资产证券化和股权激励将成为国企改革看点。在“十四五”期间,将大力推动国有企业上市,推动集团公司整体上市,加大市场化并购上市公司力度,推动国有资产向上市公司集中,使上市公司成为国有企业主要组织形式和管理资本的重要载体。
在混改管理上,探索实施更加灵活高效的监管制度。营造支持发展的制度环境,对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建立有别于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监管制度;对国有资本不再绝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实施更加灵活高效的监管制度。探索在公司章程和实际治理过程中保护出资人利益的相关制度安排。对充分竞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出资企业,探索将部分国有股权轉化为优先股,强化国有资本收益功能。
在混改推广上,进入试点经验推广阶段。要将顶层设计、试点与基层探索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