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时期“以人论书”书法批评观的比较研究
2020-08-25梁冰王韬懿
梁冰 王韬懿
[摘 要]“以人论书”是中国书法批评史上的重要命题,最早可追溯到西汉文学家扬雄提出的“书为心画”说,伴随着中国书法批评理论的演变而不断完善。无论是对书家艺术作品优劣的品评,还是对书家艺术成就的评价,乃至中国书法发展的方向,“以人论书”的书法批评观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特别是在两宋时期,“以人论书”书法批评观的发展达到了高峰,理论基础逐渐完备。但在迥异的思想和审美观念的作用下,在这一时期分别产生了两种不同理论倾向的批评观,都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两种“以人论书”批评观思想,指明了文人书法精神和道学人格思想两大要素对后世的影响。此外,分析“以人论书”的批评观,为书法艺术鉴赏提供理论依据,同时也对艺术品格的塑造起到了指导性作用。
[关键词]“以人论书”;书法批评;比较研究
钱穆说:“中国艺术不仅在心情娱乐上,更要在德性修养上。艺术价值之判定,不在其外向之所获得,而更要在其内心修养之深厚。要之,艺术属于全人生,而为各个人品第高低之准则所在。”①可见人格修养在中国艺术中的重要性,而“以人论书”的批评观便是其在书法领域的体现,它使得书法批评在关注艺术修养之外也注重书家的人格气节、学识修养以及精神内涵等问题,成为了决定书家艺术地位的重要因素之一。例如赵孟頫、张瑞图、王铎等人,他们虽艺术造诣极高,但因品格气节而被后人所诟病,从而导致其书法也饱受争议。又例如颜真卿,因其高尚的道德情操而受世人推崇,使得他成为中国书法史上可与“书圣”王羲之分庭抗礼的书家,可见“以人论书”的批评观对中国书法发展的影响。此外,“以人论书”在書法品评方面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历代书家如苏轼、黄庭坚、朱长文、项穆、傅山等人都将其作为评价书法艺术优劣的重要标准,因此“以人论书”的批评观在整个中国书法批评史上的地位至关重要。
一、两宋时期“以人论书”的思想基础
中国书法理论发端于东汉时期,历经魏晋南北朝至唐代。在这一时期,书家们把主要的目光放在了对于书法艺术实践中的各种问题及书法艺术所蕴含的美的阐释上,并确立了书法艺术的形式和意象理论。“以人论书”的思想基础也在这一时期开始萌芽,且不断被完善。为宋代“以人论书”思想基础的成熟奠定了基础。宋代的书家在前人基础上开始了反思与革新,不再拘泥于法度的桎梏,而是强调以人为中心的论书原则,注重书家的精神内涵及人品、学养、性情等,为中国的书法艺术融入了更加丰富的内涵。以苏轼、黄庭坚、朱熹、姜夔为代表的书家开始对“以人论书”的书法批评思想进行了更加深入的阐发,形成了以苏轼、黄庭坚为代表的注重文人思想情操的批评观念,和朱熹、项穆为代表的注重儒家人格规范的批评观念,为“以人论书”思想基础的成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注重文人书法精神的批评观
“以人论书”的思想在书法理论形成之初便已产生,以东汉大儒赵壹的《非草书》为代表。他在这部著作中提出的许多命题都成为了后世“以人论书”观的重要内容,不仅对文人书法精神的批评观产生了影响,对道学人格思想的批评观也起到了先导作用。在隋唐时期,由于科举制度的确立,儒家思想再次受到文人的重视,“以人论书”也受此影响,将儒家所倡导的人格标准也纳入到了批评的范畴。此外,对于书家内在的精神和情感等要素的阐发也更加深入,开始将书家丰富的情感与其具体的书作相对应,使得“以人论书”的思想内容更加丰富。而将“以人论书”确立为书法批评的重要标准,则有赖于北宋诸多书家对其进行的系统而全面阐释。在北宋时期,宋太祖赵匡胤有鉴于唐代藩镇割据和五代之乱,实行“重文抑武”的治国方针,重用文臣,这极大地提高了文人士大夫的地位。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北宋文人不再像前人那样谨言慎行,而是直言进谏,敢于发表自己的观点,形成了鲜明的主体意识和自由的风气。文人士大夫阶层逐渐崛起,成为宋朝政治文化的主体,自然也成为书法活动的主体。可见,艺术与政治之间的双向互动,共同地参与了社会上层建筑的设计与搭建。这一时期的书法理论家如欧阳修、苏轼、黄庭坚等人,他们的论书之作体现了鲜明的文人主体色彩,不再局限于前人对书法的实践、意象、情感或审美等问题的阐发,而是将书家作为其论书的重要内容和评判书法作品优劣的标准,揭示创作主体与书法作品之间的客观规律,形成对后世影响深远的“书如其人”的品评原则。正是这样特定的文化氛围及历史背景,为书法艺术的发展开辟新的道路,也为书家的创新与变革提供了更加广袤的空间。
欧阳修、苏轼和黄庭坚为书法艺术确立了一个新的标准,有别于宋代之前书法理论体系,即符合文人书法审美趣味,强调书家的人格、学养的批评观念。这一观念对后世的影响极大,被后世书家推崇的“文人气”“书卷气”都来源于此。而且,在北宋诸多论书者中,只有苏、黄两人的书学思想被冠以“文人”二字,这是对两人重视文化修养的论书思想的精辟概括。正是苏轼、黄庭坚不重形式,强调人格、学养的批评观,将书法从前人繁琐的法度中解放出来,使得北宋初期逐渐式微的书法得到了复兴,极大地推动了书法艺术的发展进程,意义非凡。
北宋时期的“以人论书”批评观最早受到了欧阳修的影响。早在北宋初期,欧阳修就提出了“人品为上”的论书思想。在《集古录》中,他对颜真卿的品格气节大加赞赏,称赞其书迹如“忠臣烈士,道德君子”。在评价颜真卿、杨凝式、李建中三人的书法作品时,欧阳修说:“使颜公书虽不佳,后世见者必宝也。杨凝式以直言谏其父,其节见于艰危。李建中清慎温雅,爱其书者,兼取其为人也。”在欧阳修看来,书家的人格精神才是书法艺术的核心价值。此外,对于书家气质品格与书法艺术之间的内在关系,欧阳修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在《集古录》中写道:“斯人忠义出于天性,故其字画刚劲独立,不袭前迹,挺然奇伟,有似其为人。”?譹?訛因此,欧阳修认为书法的风格特点正是书家人格的外在表现。不仅如此,欧阳修也是颜书最早的推许者之一,很大程度上是对颜真卿高尚节操的肯定,这种“人品为上”的论书原则对之后的苏、黄等人的书学思想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苏轼、黄庭坚都是北宋时期极负盛名的书法家、书法理论家。他们在艺术追求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在一些观念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苏轼以“意”为中心,黄庭坚以“韵”为中心,总体上两人的书学思想都突出了文人的主体观念。苏轼虽没有系统的论书之作,但其书学思想散见于书画题跋和论书诗词之中。通过这些文献,我们可以对苏轼的“以人论书”观进行系统的探究。苏轼的书学思想是以“意”为核心展开的,苏轼的“意”所对应的是唐人的“法”,即不拘泥于法度的束缚,充分尊重创作者的思想意识和个人情感的表达,强调使书法成为体现人格精神的载体。因此,书家的人格精神也成为苏轼衡量书法优劣的重要标准,正如他所说的:“古之论书者,兼论其平生,苟非其人,虽工不贵。”不仅如此,苏轼还强调了学养的重要性,认为提高自己的书法造诣最重要的不是刻苦的研习,而是要通过大量的阅读经典著作,丰富自己的学识修养来实现。苏轼在劝诫后人时写道:“退笔如山未足珍,读书万卷始通神。”在苏轼的“以人论书”观中,还提出一个精辟的议题,即“君子”与“小人”之论。苏轼将儒家对于人的道德伦理的分类方式引入了书法批评当中,把书家的人品置于首要位置,书法水平的优劣很大程度上由创作者的品行来决定,对于品行不端的书家,其书法也虽工不贵,即“世之小人,书字虽工,而其神情终有睢盱侧媚之态”。
黄庭坚作为苏轼的学生,两人亦师亦友,在书学思想上也有许多共通之处,特别是黄庭坚提出的“韵”的概念同样强调文人的书法精神。他认为,一幅好的书作首先要有“韵”,提出“书画以韵为主”。那么要使书中有“韵”,就要先做到去“俗”,刘熙载曾评议道:“山谷論书,最重一‘韵字,盖俗气未尽者,皆不足以言韵也。”而去“俗”的关键在于书家的学养和胸襟。黄庭坚在《山谷题跋》中说:“若使胸中有书数千卷,不随世碌碌,则书不病韵。”“学书要须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若其灵府无程,政使笔墨不减元常,逸少,只是俗人耳。余尝为少年言,士大夫处事可以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因而可知,黄庭坚对书家的人格和学养非常看重,并且兼具道义和圣哲之学所创作的书法才具有价值。这一论断与欧阳修、苏轼的观点一脉相通。
(二)注重道学人格思想的批评观
北宋政权在经历了历史上著名的“靖康之变”后灭亡,宋室南迁建立了南宋政权,内忧外患的局势进一步恶化。这场变故不仅改变了中国的政治文化生活,在书法艺术领域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相对于北宋,南宋书坛最大的特点在于深受理学的影响,形成了注重道学人格思想的书法批评观。
理学,也称为道学,新儒学,推崇修身为人,持敬守正之道。其审美观主要源自孔子提出的“尽善尽美”论,认为理想的艺术作品应该满足“美”和“善”两个条件,但在之后的道学书家看来,“美”的标准已经变成从属,不再具有独立的价值,是否符合“善”的标准成为书法批评的核心。并且,作为儒家传统“六艺”之一的书法也逐渐得到了儒家学者的关注,出现了以南宋大儒朱熹和明代的项穆为代表的书法理论家。
朱熹采用理学的理念来阐释书法的审美价值与现实功能,认为世间一切事物皆为道的再现,书法自然也不例外,而书法艺术的核心就是道学人格。因此,可以通过书法来考察一个人的内心,认识一个人的性情,甚至于改变一个人的品格。这就有赖于道学人格的批评观对书法艺术进行取舍,对不符合此标准的书家也一并否定。
朱熹在书法批评中以“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学人格为标准,强调书家的道德修养要符合儒家处世原则,同时也将这作为自己的论书标准,对于颜真卿的书法因其气节凛然而推崇备至,相反朱熹在反思自己年少学习曹操书法时,认为曹操是个篡夺君位的逆贼,大节有亏,其书法也不足取。不仅如此,朱熹对于北宋欧阳修、苏轼、黄庭坚等人倡导的游心书艺,非功利的书法观点进行驳斥,强调书法的教化作用,通过书法来规范人的行为,以达到“克己复礼”的效果。因此,他认为书法的好坏全凭书家内在的道德修养是否符合并体现出儒家守道循礼的人格追求。朱熹还将王安石的书法当作反面教材,认为王安石书法的草率与其做事的急躁有很大的关系,是缺乏涵养的表现,朱熹说“书札细事,而与人之德行,其相关有如此者”。由此可见,朱熹的“以人论书”批评观与北宋时期苏、黄所倡导的文人书法精神的批评观是相悖的,其书学思想的本质是通过卫道来维持封建专制的统治,而书法就成为了卫道的实践方式之一,也使得书法变成了儒家人格的标签和君子修身之艺。
朱熹提出的道学人格的批评观对于后世“以人论书”思想有着重要的影响。从元代至明代中期很长的一段时间,整个书坛都由朱熹的书学思想所引导。在此期间,出现了很多的书法理论家对朱熹“以人论书”的思想进行总结和发展,并将其系统化。其中,最著名的书论要数明朝后期项穆的《书法雅言》。项穆站在儒家正统的立场上,将书法当作卫道的工具,他提出的书统论和心相论等观点,其核心思想还是通过“正书法”来达到“正人心”的目标。对道学书家来说,书法之美就是人格的之美,欣赏书法最终变成了对人格的评判。
以朱熹为代表的注重道学人格的批评观在南宋以后逐渐成为主流,这一思想是从儒家卫道的立场出发,主张书法“正人心”的教化功能,按照儒家正统的艺术审美和人格品行来评判书法艺术的优劣,具有极端理性主义倾向。因此,这种思想极大地限制了书法的艺术表现力和创新性,束缚了书家情感和个性的发展,对书法艺术的实践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二、两宋时期“以人论书”的批评观对后世的影响
在两宋时期以苏轼、朱熹为首的书法理论家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此进行了系统的阐述,使得“以人论书”的思想成为了书法批评的重要命题,之后的大部分书家对这一问题都有所涉及,并在其基础上进行了新的阐发。
(一)对后世书法批评的影响
元代的“以人论书”观主要是继承了宋代的理念,特别是南宋理学人格的批评观,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形成了系统的理论体系。代表人物有郝经、郑杓等。
郝经的“以人论书”受苏、黄影响较大,重视学养和胸襟,强调人品与书品的内在联系,认为书法的风格与书家自身的品德修养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将人品确立为书法艺术水平优劣的决定性因素。在其所著的《叙书》中说道:“然读书多,造道深,老练世故,遗落尘累,降去凡俗,翛然物外,下笔自高人一等矣。”并对历代书家进行品评,如李斯因其“刻薄寡恩”,故而书作也“瘦劲无情”,而王羲之则因“正直有识鉴”,因此其书作“高风绝迹,貌不可及”。特别是评价颜真卿时说道:“颜鲁公以忠义大节,极古今之正,援篆入楷……盖皆以人品为本,其书法即其心法也。”对王羲之和颜真卿书法的肯定和对李斯书法的贬斥,体现了郝经人品为本的批评观。
郑杓也是一位主张“以人论书”的书法理论家,与郝经不同的是,他的书学思想主要来自理学观念。郑杓的“以人论书”观体现在对历代书家历史地位的评定上,在其所著的《衍极》中,列举出历史上做到极致的书家,清理出书法传承的正统,即“古今一致,作者十有三人焉”。郑杓列举的这十三名书家,除了在历史上书名显赫,艺术造诣极高外,其人格品行是否符合理学家提出的天地人伦之理也作为重要的评判依据。例如秦相李斯,北宋苏、黄、米等人虽然书法艺术成就很高,但都没有入列,反而是蔡襄得到了朱熹等人赏识而名列其中。郑杓的“以人论书”观对明代的书法批评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明代的“以人论书”观基本延续了宋、元时期的书学观念,将理学思想作为论书的主体,代表人物为项穆。
项穆在“以人论书”的批评观方面提出了“书统论”和“心相论”,体现了鲜明的理学思想。项穆的“书统论”主要受到郑杓《衍极》的影响,按照理学“道统”的模式梳理出一个书法的统绪,即“书统”,并将它明确地提了出来。按照书统论的观点,将王羲之奉为书统之宗,项穆在《书法雅言》中说:“史、李、蔡、杜,皆书祖也,惟右军为书之正鹄。”并且王羲之的书法被项穆树立为书法品评的标准,用来衡量其他书家的得失,与王羲之风格相近的作品才能被视为书法的“正脉”,而超出这一规范的都被项穆所摒弃。例如项穆在书品划分上提出的“五品论”,也是建立在书法统绪的观点之上,按照等级分成“正宗”“大家”“名家”“正源”“傍流”五品。而强调个性,崇尚自由书风的苏轼、黄庭坚、米芾则被列入最末位的“傍流”。在“以人论书”的批评观上项穆还提出了一个观点,即“心相论”。项穆认为,创作者内在的精神面貌与书法作品所形成的意象相一致,并决定了书法作品的优劣。他在《书法雅言·心相》篇中写道:“柳公权曰:‘心正则笔正。余今曰:‘人正则书正。心为人之帅,心正则人正矣。”“故欲正其书者,先正其笔。欲正其笔者,先正其心。”项穆进一步论证了不同性情的书家与其书风之间的关系,强调书法作品要体现出儒家正人君子的人格性情。
作为中国历史上的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的“以人论书”观主要以复古和总结为主,以傅山和刘熙载的书学观点最具代表性。傅山是清代初期的代表书家,其所处的时期正是明、清易代之际,面对国家的覆灭,外族的统治,身为明朝遗民的傅山开始从文人士大夫的人格、气节角度出发来论述书法,构成了以“人”为核心的书法批评观。例如,傅山提出的“四宁四毋”论,便是站在人格气节的立场上进行阐发,对当时取法赵、董而形成的糜弱、巧媚的书风进行批判。此外,在《作诗示儿孙》中,他告诫后人道:“作字先作人,人奇字亦古。纲常叛周孔,笔墨不可补。”从中可以看出书家的人格精神已经成为傅山评价书法的首要标准,并将其视为书法艺术的本质。傅山的“以人论书”观还体现在对赵孟頫的批判和对颜真卿的推崇上,其依据依然是两位书家的人格与气节。
清代后期的何绍基也提出了相同的观点,他认为要想在书法艺术上取得成就,就必须先学会做人。何绍基说:“诗文字画,不成家数,便是枉费精神。然成家尚不从诗文字画起,要从做人起。”他将创作者的主体精神看作书法艺术的本质,决定了艺术水平的高低,例如评价颜真卿、苏东坡时说:“鲁公书,似其忠烈,间出萧澹,又似其好神仙;东坡诗文,皆汪洋出奇,想见其人豪宕闲远,可喜也。”
刘熙载运用中国古代朴素的辩证精神对“以人论书”的批评观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总结。刘熙载在《艺概》中说:“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对于前人所提出的学养、才情、志向等书家外在的精神情感都进行了概括,既包含了苏轼、黄庭坚的文人书法精神,也囊括了朱熹所推崇的理学人格,最后将其总结为“书如其人”。此外,对书家应该具备的理想人格,刘熙载也提出了新的圭臬,他说:“善书者不出‘廉‘立‘宽‘敦四字。”刘熙载把儒家的人格理想,作为书法批评的准则,认为书家要做到“廉”“立”“宽”“敦”四种品格。同样,刘熙载的观点也受到了老庄思想的浸染,他在《游艺约言》中说道:“老子有云:‘微妙玄通,深不可识。余谓书之道正复如此。故气质粗者,不可以为书。”在刘熙载看来书法应该是微妙而敏感的,不适合急躁、轻浮的人。他认为不同性情的书家所创作出来的书法作品,其风格也会大不相同,他说:“贤哲之书温醇,骏雄之书沉毅,畸士之书历落,才子之书秀颖。”刘熙载对“以人论书”观的系统阐发不仅使“以人论书”在书法批评史上达到了新的高度,还体现出他对于书法审美的深刻理解,影响深远。
(二) 对后世书家品评的影响
在不同的历史维度或不同的思想观念作用下,会产生不一样的审美取向,受其影响,书家的艺术地位也并非一成不变的。因此,许多书家因其人品、气节、学养或胸襟而受到推崇,相反也会因此受到排斥。由此可以看出,“以人论书”的批评观对于书家艺术成就的评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以人论书”影响下的诸多书家中,颜真卿无疑是最大的受益者。他是中国书法史上公认的继“书圣”王羲之之后又一座高峰,但是这么显赫的书名并不是确立在唐代,反而是有赖于宋代诸贤的推崇。当时的颜真卿以持正不阿的气节而名重朝野,但其书名并未得到认可。在五代时期,南唐后主李煜在评价颜书时说:“真卿之书,有楷法而无佳处,正如叉手并脚田舍汉耳。”认为颜真卿得王羲之筋骨而失于鲁莽。甚至于北宋前期王著主持刊刻的《淳化閣帖》收录唐代诸多书法名家,唯独不录颜真卿书迹。就连欧阳修也曾提出过“使颜公书虽不佳”的言论。由此可以看出颜真卿的书法在当时并未得到重视。但在其后数百年的宋代,颜书的魅力最终得以发掘。由于宋代文人阶层的崛起,文人道德情操开始受到关注,于是颜真卿便因高尚的人格形象被树立为文人的典范,在他身上人品与书品的相一致得到了体现,再加上欧阳修、苏轼、黄庭坚、朱熹、朱长文等诸多大家的推崇,颜真卿书坛亚圣的地位遂在北宋这样的政治大气候下被完全确立起来。
此外,北宋蔡襄的书名也有赖于“以人论书”的积极影响。蔡襄是北宋初期首位全面践行“尚意”书风的书家,与苏、黄、米并列为“宋四家”,其温润含蓄的书风被后世广泛推崇。然而,对于“宋四家”中“蔡”的归属问题,历代书论中多有争议。异议者普遍认为“蔡”其实原指蔡京,后人恶其人品,便以蔡襄代之,特别是在明代以后,持这一观点者大有人在。在当时,蔡襄的书法便以严谨守法而著名,被苏轼誉为“本朝第一”,深受仁宗喜爱。但蔡襄的书法也难免因调法度而显得过于拘谨,失去了书法的艺术美,且与“尚意”的自由书风相去甚远,难以与苏、黄等人并列。因此,后世对其争议极大,如米芾就曾评价道:“蔡襄如少年女子,体态妖娆,行步缓慢,多饰繁华。”并有“勒字”之论,就连黄庭坚也称其“时有闺房态度”。然而,正是这样端正严谨的风格与南宋之后注重道学人格的审美观不谋而合,以朱熹、郑杓为代表的道学书家对蔡襄的书法大加赞赏,这使得他的艺术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即便是后世的争议,也难以撼动其在“宋四家”中的牢固地位。
但在书法史上,同样也有许多的书家因“以人论书”的批评观而受到非议。最具代表性的像赵孟頫、张长公、王觉斯等。赵孟頫是元代著名的书法家,同时也是集诗、书、画、印于一身的全能型艺术家,但他还有另一个特殊身份,即赵宋宗室之亲。赵孟頫二十五岁时,南宋被元所灭,元朝统治者为了更好地维持其政权,便胁迫赵孟頫这样有名望的文人入仕做官,然而为外族统治者服务的行为在汉族文人士大夫看来是毫无民族气节的,这使得赵孟頫背负上“贰臣”的罪名,这样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便对后世评价赵孟頫的艺术地位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自明朝开始对赵孟頫书法的贬抑之词屡见不鲜,如“子昂之学,上拟陆、颜,骨气乃弱,酷似其人。”“赵文敏为人少骨力,故字无雄浑之力。”其中对于赵孟頫人格气节的抨击最甚者,要数清代初期的傅山了。傅山的遭遇与赵孟頫颇为相似,同样是受外族统治的前朝遗民,傅山则选择了不与统治者妥协。因此,他对赵孟頫的气节非常不齿,特别是在当时,由于皇帝的推崇,赵体盛行。于是,傅山对赵体书法大加贬斥,认为其轻浮、软媚。他说:“予极不喜赵子昂,薄其人遂恶其书。”以赵孟頫为书法艺术发展作出的贡献来看,这样的评价并不公允。
王铎也是书法史上因人品而饱受非议的书法家。王铎与傅山所处的时代相同,在面对清军铁骑时,他选择了率百官开城投降,改仕清廷,随后便被委以重任。因此,王铎的人品气节被当时的汉族文人所不齿,导致其书法也被人们轻视。在清代初期,王铎的书法并不被重视,在书论中鲜有人论及,即使谈到了也评价不高,这与其“贰臣”的身世有很大的关系。例如清代的吴德旋就曾指摘王铎说:“王觉斯人品颓丧,而作字居然有北宋大家之风,岂得以其人废之。”李葆恂也曾感慨道:“(王铎)字势遒劲,有古人稿书意,殊可受惜,立身一败万事瓦裂!”甚至在王铎去世不久,便因“大节有亏”被清王朝夺去谥号,禁毁其书。或许是有感于自己日后的命运,他在给友人的书信中写道:“我无他望,所期后日史上,好书数行也。”直到清代后期,碑学书法兴起,王铎的书法作品才真正受到人们的重视。
三、 “以人论书”的理论狭隘性
在历代善书的名家中,专一从事书法事业的学者寥寥无几,绝大多数以书名世的书家并不是以书法作为自己的事业,反而是在书法之外的其他领域取得了突出性的成就,使得人们在关注书法的同时,也注重书法之外的要素,例如学养、人格、气节等内在的精神品质,及创作者的主体意识。这就为“以人论书”观的发展提供了现实基础。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之中,因特定的历史环境,或者受各种哲学思想的影响,“以人论书”的批评观产生了极端的主观倾向,忽视书法所蕴含的艺术美,从而造成对书法的批评与其本身的艺术价值出现偏差,这对于书法艺术的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例如在书法批评史上出现的“以人代书”“因人废书”等观点,是完全站在伦理教化的角度进行的审美活动,既不符合书法艺术的审美观,也有悖于时代发展的潮流。
在前文中论及的王铎,便是一个典型的实例。他的书法深入“二王”堂奥,入古出新,形成了独特的自家风貌,对于晚明大幅竖式行草作品范式的确立,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启功先生也曾称赞王铎道:“觉斯笔力能扛鼎,五百年来无此君。”由此可见,时人对于王铎的评价与他真實的艺术水平完全脱节。然而,在当时笼罩整个书坛的却是后人所不齿的馆阁体,人们为了考取功名,竞相学习这种“乌、方、光”的楷书,将王铎的书风完全淹没,实在是书法史上的一大损失。
又例如与王铎处境相似的赵孟頫,后世对其评价也受到了“以人论书”观的影响。至元代开始,抨击“赵体”软媚的呼声不绝于耳,其中不乏王世贞、项穆、董其昌这样的大家。但就其书法作品来看,这些抨击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其秀逸典雅的书法成为了后世帖学书法的典范,挽救了自南宋以来逐渐衰微的书法艺术,其书名甚至远播海外,影响甚广。
即便如此,在历代书家的论书之作中也不乏理性的声音。例如,清代的张之屏就提出过不同的观点,他认为人品不能作为衡量书法的准绳,他说:“技艺之事,与人品固毫不相涉也。然据吾所见,字之美者,未足代表正人;字之恶者,适足代表邪人。”并以颜鲁公、柳少师、王觉斯等人为例进行论证。甚至是“以人论书”批评观的倡导者苏轼也曾对这一观念进行过反思:“观其书,有以得其为人,则君子小人必见于书。是殆不然。以貌取人,且犹不可,而况书乎?”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以人论书”对书法艺术的影响具有两面性,在丰富书法艺术内涵的同时也容易产生完全摒弃书法之美,而单论人品的观点。因此,对于“以人论书”的书法批评观,我们应该理性看待,正视艺术与现实之间的差异,使其能够更好地引导我们去探索书法艺术的真谛。
四、结语
“以人论书”的批评观发展到今天,对书法艺术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它赋予了书法更加深刻的文化内涵,使得书法不再是简单的书写活动或是空洞的笔墨艺术。同时,它也带给我们许多启示:在学书的道路上,除了“退笔如山”“池水尽墨”,我们还要关注更多的字外之功,如渊博的学识和修养、广阔的眼界和胸襟、对美和善的追求、对自然和生命的探索等。正因为书法所具有的这些独特的魅力和意义,使其在数千年的中国文化中一直焕发着勃勃生机,成为无数书家“达其性情,形其哀乐”的方式。正如张怀瓘所言:“文则数言乃成其意,书则一字已见其心,可谓得简易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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