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家门口的“健身房”离我们有多远?

2020-08-21曾珠

公民导刊 2020年8期
关键词:体育设施检查组执法检查

曾珠

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9年1月1日实施。

如今,《条例》实施已有一年多,全民健身意识是否增强?全民健身体制机制是否完善?带着这些问题,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各区县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

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

此次执法检查在以往基础上进行了探索创新,委托重庆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第三方评估。“这也是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以来首次引入第三方力量进行评估。”牵头此次执法检查的市人大民宗侨外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今年5月底至6月初,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重庆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在全市范围内通过电话访问、网络调查和对特定群体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公众对《条例》实施情况的意见建议,形成了比较客观的《条例》执行情况评估报告,为执法检查提供了数据分析和建议参考。

调查报告显示,自《条例》贯彻实施以来,重庆市全民健身工作扎实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参与人数逐渐增加,利用体育设施违规收费现象大幅减少,公众体育健身意识明显增强,全民健身热情高涨,大型群众性健身活动的医疗、安全、交通等保障工作积极执行落实,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了政府牵头、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运行管理格局。

“通过民意调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在全民健身活动参与群体上显现出“四多四少”现象,即:特定群体参与多,普通群众参与少;老年群体参与多,中青年群体参与少;城镇群体参与多,农村群体参与少;机关、事业单位群体参与多,企业等其他职业群体参与少。

針对此种现象,调查中心建议,要尽量有针对性地完善体育健身活动参与结构,在多地区、多群体中开展相关体育健身活动,要加强健身培训与指导,调动不同群体的健身积极性,满足不同群体的健身需求。

对于学校、企事业单位健身设施的开放共享问题,该调查中心建议,可以从公办学校入手,探索由第三方负责管理运营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落实解决体育设施开放的主体责任、赔偿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运营维护。同时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逐步实现共享共用。

此外,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在调查过程中还设计了开放性问题,征求到454条公众对《条例》实施的意见建议,其中,老旧小区公共体育设施改造、维护;增设公开水域游泳设施等是公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

“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提出的这些问题,也成为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重点。” 市人大民宗侨外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全民健身参与度位居全国前列

市政府副秘书长唐慎向执法检查组介绍情况时说,《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把贯彻落实《条例》摆在突出位置,着力完善机制,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场地建设,强化公共服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市民身体素质显著提升。

据统计,目前,重庆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比达到47.65%,超过2035年国家计划(45%)2.65个百分点;全市累计建成社区体育文化公园50个、城市体育公园9个、全民健身步道约5000公里、公共体育场37座、体育馆41座、游泳池(馆)33座、各型足球场602个,全市人均体育运动场地占有面积达到1.67平方米。

在国家规定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的基础上,结合重庆实际,《条例》明确规定每年4月为“重庆市全民健身月”,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了解到,去年4月,在重庆市首个“全民健身月”期间,市体育局等相关部门在渝北区全民健身中心举行“全民健身月暨重庆市第九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启动仪式。

首个“全民健身月”期间,共发放《条例》单行本近10万册、《条例》宣传指南近9万册。全市通过网络、电视台、广播电台、场馆显示屏等宣传《条例》1250余次,信息刊载1.3万余条;开展相关知识讲座324场次、知识竞赛59场;全市69个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

今年4月是重庆市第二个“全民健身月”,受疫情影响,聚集性体育活动无法开展。面对新形势,市体育局在3月底下发《关于广泛开展2020年重庆市“全民健身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多渠道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科学居家健身指导,在疫情防控优先的前提下,优惠开放公共体育场馆,让市民从健身中收获健康。

与此同时,全市各区县也积极贯彻落实《条例》。

奉节县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协会、志愿服务队等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太极拳、健身气功、瑜伽、夔龙术、竹枝歌舞培训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院坝、进景区“六进”活动。一年多来,共开展“六进”活动300余次,受益群众达10万人次以上。

2019年,巴南、北碚、大足等12个区县举办区县运动会;两江新区、大渡口、永川等20个区县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

“整体来看,《条例》得到了较好执行,为我市发展全民健身及体育事业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表示。

公共体育服务能力不足

《条例》的实施有力促进了重庆市的全民健身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梁平区了解到,该区全民健身运动场地设施不足,且呈现出城乡差距较大的问题。而这一问题在全市区县普遍存在。市体局有关负责人告诉执法检查组,由于地方财力薄弱,投入资金不足,加之重庆多数区县处于山区,地形地貌制约了体育设施建设。

“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利用率不高也是一个问题。” 奉节县体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检查组,该县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体育馆等体育场地和设施虽然建成投用,但由于缺乏体育技术人员,专业指导水平有限,不敢全面开放,怕带来安全隐患。

从全市情况来看,由于部分运动场所不对外开放或限制性对外开放,使健身资源利用率偏低,并且部分公共健身设施缺乏有效管理,更新不及时、维护不到位。“目前,包括学校在内的体育场馆开放还没有形成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评价科学的制度体系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学校、家庭、社区、街道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 市体育局负责人表示,全市在公共体育服务、社会体育组织发展等方面与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这也影响了群众投入全民健身运动的积极性。

此外,在培育有地域特色、在国内国际有影响力的品牌体育赛事方面重庆也还存在明显短板。

广纳建议促进条例完善

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是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助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实际行动,也是2020年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我们不仅把检查重心放在法规的贯彻落实上,还持续关注法规的修改完善。” 市人大民宗侨外委相关负责人说。

《条例》第五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基层公共文化务体系,组织、协调本辖区的全民健身活动,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对此,部分区县文旅委负责人提出,国家明确规定,地方财政每年要为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供10000元的免费开放经费,以支持基层文化工作,但对基层体育设施维护、体育场地管理利用却没有明确的经费规定,这给基层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带来一定困难,建议《条例》明确乡镇、街道每年开展全民健身工作专项经费数额,并纳入财政预算。

忠县政府相關负责人表示,《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提供支持,鼓励健身用品制造业、健身活动服务业的发展……“这只是一个宏观规定,建议市政府尽快出台针对性政策,在土地、税收、资金等方面支持体育产业发展。”

居民住宅区体育设施的配套建设也是大家的关注重点。《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规划建设体育设施。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体育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体育主管部门难以介入住宅区的设计、施工,提出的工作意见也很少被采纳,验收环节又不能参与其中,这导致上述规定的约束力大打折扣。部分区县建议,要将体育行政部门作为住宅区项目设计、施工、验收主管单位之一,并增加违反体育设施“四同步”规定的罚则。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表示,将对执法检查中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深入分析,形成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坚持问题导向,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动全民健身工作更有效更深入开展。

猜你喜欢

体育设施检查组执法检查
比亚迪集团扶贫
擎起“法律巡视”利剑
2013—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项目汇总
不做作的文明
保监会将派检查组进驻前海、恒大人寿
广州: 学校体育设施将向社会开放
注重在提高执法检查实效性上下功夫
让执法检查长出“牙齿”
探讨体育设施规划建设
手敲桌面露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