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存在问题及对策研讨
2020-08-20束钊刚
摘要:在社会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是其中的主要险种。随着参保人数的不断增多,保费收入不断增多,征缴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一部分企业与职工对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意识淡簿,拖欠、断保现象较多,征管力度不大,部门配合不力,责任界限模糊,导致征缴中面临诸多问题。为此,本文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完善对策。
关键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
中图分类号:F8426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
2096-3157(2020)16-0122-02
在企业运营中,企业为职工缴纳一部分养老保险资金,是其法定义务。然而,在现阶段,一部分企业法律意识淡薄,部分企业职工对基本养老保险不重视,希望企业在工资发放时支付较多的现金,而不愿意去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因而,成为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最大障碍,加之征缴管理部门间责任不明,刚性不足,征收力度不大,征缴难度增大。因此,必须规范征缴管理,强化征缴责任,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提供坚实保证。
一、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现实意义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金是社会保险收入的重要来源,如果征缴范围逐步缩小,征缴数额逐步减少,而养老保险费发放标准逐步提高,发放数额不断增长,基本养老保险费收支将难以保证平衡,如果支出缺口不断加大,将会导致保险体系难以维持下去,从而对社会形成极不稳定的因素,因此,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有利于形成良性循环的征缴机制。征缴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是养老保险金的重要来源,完善的征缴管理为保险费收入的稳定增长提供了保证,使资金来源不断扩大,这样才能保证养老金发放不亏空、不透支,保证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这样才能有利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执行下去,保证养老保险金管理得以良性循环。
二是有利于强化征管部门的征缴责任。如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力度不够,没有税收刚性、税法的强制性,在征缴过程中,征管部门执法不严,部门之间协调不力,因而导致征管漏洞较大。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就是要区分好征缴管理责任,重视部门配合,形成规范的征缴运行机制,使征管部门的责任更加明确规范,从而促进征缴工作的有序展开。
三是有利于促进企业与职工提高征缴意识。在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过程中,企业担负着代扣代缴义务,而许多企业没有尽到义务,特别是在一些民营企业中更是如此,由此导致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难以落实。而一部分职工出于短期利益考虑,希望企业能够发放较多的现金,因而参保意识不强,参保意愿淡薄,导致企业职工参保面难以扩大,职工退休没有养老金保障。因此,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就是要求企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落实代扣代缴责任,从而帮助职工做好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工作,从而促进企业与职工征缴意识得以提高。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征缴部门职责不明,部门间配合不力
在现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中,主要涉及到人社部门和税务部门,人社部门负责养老保险的缴费核定,税务部门负责保险的征收。这与其他税收征缴方式不同,存在较大差异,其他税收征缴管理都是由税务部门统一进行,在征缴过程中部门配合不协调,相互之间信息不能共享,职责分工表面上比较清晰,而实际执行中相互混淆,特别是征管职能不能有效发挥,形成相互牵制,不利于征缴工作开展。
2征管手段不完善,征管力度小
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管理上,没有如其他税收征管方式一样,从严实行征收管理。主要表现为缺乏有效的征管手段。一是没有做好大数据在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上的应用,加强对企业和职工收入的监管,沒有很好地依托“互联网+”做好大数据分析,为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提供重要依据。人社部门的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与税务部门的征管系统没有做好系统对接与协调,对征缴的作用不大。职工漏缴、断缴没有提示,没有征管部门进行通知,征管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3企业与职工征缴观念较弱,企业没有做好代扣代缴工作
企业为职工发放工资,需要尽到代扣代缴责任,然而,许多企业没有认真执行。特别是一些民营企业,不重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工作。在职工收入总额一定的情况下,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之后,职工的账面工资没变,而实发现金减少,这样会导致企业吸引力下降。许多职工思想上短期利益较强,在观念上希望企业能够多发现金,而没有考虑到今后的养老问题,在征管体系执行不严的情况下,许多企业与职工对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不重视,征缴观念薄弱,企业不愿意为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不愿意执行代扣代缴手续。
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难的原因分析
上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中存在的问题,从实质上反映出征缴的难度加大,养老保险费收入面临的极大压力,导致一部分地区养老保险基金平衡压力大,收支缺口比较严重。从长远看,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极其不利。其主要原因表现在为如下几个方面:
1缴费率较高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与职工共同分担,按工资额计算,费用较高,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至16%,个人缴纳8%。如职工月工资为5000元,则企业负担800元,职工负担400元,两项合计为1200元,企业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职工实发现金收入则仅为3800元,这还不包括其他保险及基金。如果职工各项保险及基金执行到位,实发工资收入更低。而在目前生活费用为不断上升的情况下,职工生活压力较大,因而,较高的费率导致一部分企业而职工都不愿意支付养老保险费,出现了断缴或停缴。
2核定基数偏高
部分地区核定缴费基数较高,企业与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更高,职工实得现金收入更少。特别是在一部分企业没有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的情况下,所有费用实质上由职工个人缴纳,更增加了职工缴费压力。因此,导致职工参保意愿下降。
3缴费中存在不公平问题
一方面,对职工来说,缴费年限没有明确规定,有的职工缴纳年限长,但由于没有达到退休年龄,依然还要继续缴纳,而有的职工缴纳时间短,但达到了退休年龄,因而可以不用继续缴纳。而从目前来看,缴费高低与退休金间关联不大,表现出制度设计上的不对等性。另一方面,企业间表现为不公平。国有企业大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而民营企业职工参保不多,参保企业与未参保企业之间没有差距,不能享受到任何优惠,而且要支付的工资性支出更高,企业成本增长过快,导致企业间不平衡,影响了企业间的正常竞争。加之政策中不确定性因素较多,一部分职工工作不稳定,更加剧了对未来风险的担忧,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不能让企业与职工感到安心,从出于现金为王的角度考虑,对参保存在着很大的不信任,从而导致养老保险费征缴难度加大。
四、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的具体措施
1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
要让政策继续执行下去,保险费制定设计必须科学合理。为此,需要从以下几下方面做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修订与完善工作:一是继续降低费率。费率过高让职工现行收入减少,导致职工生活质量下降,许多职工生活处境艰难,如果生活没有保障,职工哪会关心长远?因而,可以企业缴费率控制在10%~15%,个人缴费率控制在3%~5%,减轻企业与职工缴费负担,不让养老保险费成为企业与职工的负担,让他们感觉是“鸡肋”,成为包袱,影响缴费积极性。二是做好保费基数核定工作。保费基数要与职工工资水平大体相当,最好能够据实核定,然而,在目前情况下,据实征收难度较大,因而可以制定一个区域平均工资水平,设计缴费档次,便于企业和职工选择。三是给予政策保障与政策优惠。要对参保企业与职工有一定的激励机制,让企业能够得到实惠,让职工看到预期。因而,在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政策执行时,要给参保企业一定的政策激励,在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方面给予支持,提高企业代扣代缴的积极性,从而推动代扣代缴工作的有序开展。而在职工方面,可以设定一定的缴费年段,如以15年~30年为缴费期限,设计最低缴费与最高缴费期限,设计多个缴费档次,设定最低缴费标准与最高缴费标准,供职工选择。同时,要将缴费后,职工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收入进行对比,让职工能够体会到参保后未来带来的利益保障,从而积极参保。
2做好部门配合,加强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
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中,要进一步明确税务部门的征管职责,实行征缴“一条边”管理,由税务部门统一实施。一是要按税务征管流程进行规范化征收,落实好缴费登记、申报、入库、催缴等征管工作,明确税务部门的征管责任,社保部门要做好配合,协助做好征管。二是要优化缴费征管流程,在征缴管理中采用“互联网 +”征管模式,运用大数据对征管行为进一步规范,保证征管操作规范化。要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纳入“互联网 + 税务”体系,融入到“金税工程”建设中,运用税收征管手段做好征收与稽查,堵塞征管漏洞。三是要做好部门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税务部门与社保部门要相互协作,保证部门间信息畅通,促进征缴工作开展。四是要不断完善保费征缴系统,开发APP 软件,做好保费宣传,开展在线咨询,线上申报、确认与缴费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3完善企业代扣代缴制度,扩大参保覆盖面
要充分发挥企业在养老保险费征缴中的基础作用,做好代扣代缴工作。一是征管部门加强与企业间的协作,构建完善的企业代扣代缴体系,保证职工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建立与企业代缴结算管理体系,实行按月结算,按季清缴,保证保费及时足额缴纳。三是发挥企业优势做好职工参保扩面工作,将企业务工人员全部纳入参保范围,保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政策得到全面实施。
五、结语
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中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做好政策宣传,发挥企业代扣代缴的作用,扩大参保面,保证基本养老保险事业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卢驰文强化职工基本養老保险缴费标准集中管理的必要性及建议[J].中国经济报告,2019,(02):82~85
[2]广西财政厅课题组广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运行情况分析及建议[J].经济研究参考,2019,(04):98~105
[3]郑秉文社会保险费“流失”估算与深层原因分析——从税务部门征费谈起[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8,(06):12~20+186
[4]张雪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存在问题及对策[J].四川劳动保障,2018,(07):37~37
[5]广西河池市财政局课题组浅析河池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实施问题与对策[J].经济研究参考,2016,(05):21~25+33
作者简介:
束钊刚,供职于会东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中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