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碑刻看清前期五峰境内婚姻关系
2020-08-18邓辉
摘 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在改土归流前后,鉴于史料文献的缺乏,很难了解姓氏间的婚姻情况。今从田野间的调查里,发现了一批清初时期的碑刻,有的就是与姓氏关系紧密的碑刻。在这些墓碑文字的姓氏中,多指称有明末清初时期五峰境内的诸姓氏。而这些姓氏里,有的就是土司的姓氏人名与姻亲姓氏,或那时此区域的居民。因此,我们依据所发现的碑文内容,来了解前清时期五峰境内婚姻状况,或许对于深入了解土家族历史上的婚姻特点是有所帮助的。
关键词:碑刻;前清;五峰;婚姻关系
中图分类号:K8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332(2020)04-0007-07
清代前期,今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境大部分属于容美土司下的五峰安抚司、水浕安抚司、石梁安抚司、以及长茅司等诸土司地,以“汉土疆界碑”为标志,汉土分界明显。自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政体将容美分割为鹤峰州,长乐县(今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隶属于宜昌府。五峰在土司时代后期至乾隆时期(改土归流前后)的姓氏婚姻关系如何?民间的婚姻有那些特征?过去我们没有了解或了解甚少,更别说进行相关的讨论了。历史上五峰境内几大姓氏与土司时期的婚姻关系,如果仅从文献史料里去寻找,很难见到相关证据史料。近几年我们在县境各地的调查中,发现了一批属于康熙至乾隆时期的碑刻,这些碑铭所记录的姓氏,表明他们是一地较为稳定的居住者,也是长期延续居住于此地的土家族姓氏族人,且一直未改变。而迁移而至的居民,他们在祭祀先祖前辈的碑刻上,也多有记录本姓氏于何时何方至此的时间。今存各地最多的碑刻,以奉祀前辈碑刻记事的方式,把自家的亲属关系记录于碑刻之上,正是这些碑文,使今天有了去了解这一时期婚姻状况的可能。
笔者试从田野调查的材料里,来看土司时代晚期与改土归流后五峰县境的婚姻状况,以利于更好地研究土家族的历史与文化。
一、调查所见碑刻文字
五峰在土司时代,境内主要属于容美土司田氏所辖,有朝廷颁发印信的五峰安抚司,水浕安抚司、石梁安抚司,另有容美于各地自立不见于史志的小土司,如竹桥的向姓,即镇守汉土边界的土官,白溢坪帅府,经历司府等,他们即世代居住于此至今依然。
1.五峰镇
在田野调查中,如五峰安抚司张姓家族墓地,位于五峰镇香东村十二组杨柳池的张家茔地。[1]张彤砫是末代五峰土司王,又是改土归流后的长乐县的首任千总;其墓碑文字及其家族墓群,初步了解,至少有土堆墓葬20余座,大多无墓志碑铭,明显属于土司时代或是前后的张氏的家族墓地。主要碑刻有土司头人的张吉士夫妇墓(时间为康熙乙酉年间)、末代土司张彤砫夫妇墓等。
张吉士夫妇墓碑刻文字为:“康熙乙酉歲季冬月望五日吉旦孝男彤(瑚、于、琏、砫)媳(王、田、唐、向)氏。 孫弘(壁、图、文、海) 媳(田、唐、刘、田)氏 。”这是清康熙时代的婚姻关系,亦表述了张彤砫系张吉士之子。
张彤砫碑中书:“皇清诰赠特授俸薪千总张公彤砫,显妣向氏么太恭人之墓”,碑左前书:“皇清乾隆八年岁在葵亥太侣月吉旦。孝女张宏梅、孝男张宏太、田氏,张宏瑞、唐氏,张宏碧、田氏、张宏鉴、琏,孙男、张功孝、雄、嵘、金氏,爵、学、成,孙女,荼、祥、……”右后为“孝侄男张宏文、刘氏,张宏图、梁氏,张宏新、向氏,张宏开、覃氏,张宏容、田氏,张宏伍、田氏,……”其下另有孙辈的名字等内容,因时间长久,今存书刻文字多糢糊与混沌。张彤砫改地归流前系五峰安抚司最后任职者,雍正十三年(1735)带头缴印,首倡改土归流有功,朝廷特授千总并食朝廷薪俸。另外,在张彤砫墓葬的左侧相距离约10米外,有其父母亲张吉士与唐氏的合葬墓,其碑石,经两次修立,第一次的碑文表明是清康熙乙酉(1705)等的墓葬,记清皇诰赠张吉士事,另前有一石碑为稍晚时所立。另外此地的土堆墓较多,有的土堆也较大,具家族墓地的特点。
张彤砫的大二夫人墓[2],墓地在五峰镇石梁村八组宝塔坡(今称伍家坟),碑中书:“皇清诰封武信郎张公讳彤砫字崑峰(母老安人向大府君)之墓”“孝男张宏光、田氏。张宏口、唐氏,张宏鉴、覃氏,……。”其后书:“乾隆二十三年戊寅岁季春月吉旦,孝侄张宏智、田氏、张宏略、唐氏,张宏海、田氏,张宏文、刘氏,张宏口、向氏,张宏信、唐氏,张宏任、唐氏。侄孙:张功建、唐氏,张功国、田氏,张功朝、唐氏,张功绍、刘氏,张功宝、田氏,张功升、唐氏。张功庠、张功禹、张功舜、张功早、张功荗、张功林、张功德、张功成。孙女,重孙、重孙女。”其侧有乾隆三十六年(1771)其儿子张宏鉴墓葬土堆,其碑中书:“待赠显考张公宏鉴儒士墓”等。还有乾隆三十八年(1773)的“待赠故叔妣张门田儒人墓”,其孝侄男中有“张功孝、冉氏,张功卓、田氏,张功奎、唐氏,张功荣、金氏、张功清、田氏,张功定、唐氏,张定元、田氏,张定亮、田氏”等。碑文表明张氏与田、唐、冉、金等姓氏联姻特点,与田姓者为多。
另在宝塔坡的一侧还有“明□将军杨元智之大人墓”。文字多有剥蚀,可见者有“□□年三月初一日吉立”。碑正中文字的左右,前有王氏母,后有张氏母;碑刻下方有孝男杨賢生、孝孙等等。这个将军墓葬地主要是三座土堆墓葬并列,杨元智的稍大,王、张氏皆为其夫人,表明这里有杨、王、张姓的存在。
田寿年夫妇墓葬位于五峰镇水浕司村一组的圈子地名处,另外还有大量田氏族人的墓葬于此地。同时这里还有土司的衙署遗址等。其碑中书:“清待赠显考田公寿年号甫山大人墓。孝男田仕、罗氏、田亮、唐氏、田冬、王氏。”后书:“乾隆乙丑岁仲冬月二十五日谷旦立”。另在该墓碑右侧有夫人墓葬保存,同为土堆围石墓葬。碑文“清待诰赠显妣田府王太君口安人之墓”。其“孝男(田)长亮、次(田)仕、罗氏,三(田)厚、唐氏,四(田)修、唐氏。孝弟田大年。侄(田)旭如、媳張氏,另女婿唐秉国。”孙男孙媳有“孙:田茂、田华、媳陈氏,田英、媳杨氏,田周、媳唐氏,田凯、媳张氏”。这些姓氏人名,当是了解其婚姻关系的直接记录。也可见田、张、唐、罗、陈、杨等是这个区域的姓氏居住者。
在五峰镇怀抱窝村的竹桥‘汉土疆界碑地带,所居住的向姓,从相关的碑文中看,楹联自述为“九族苗裔沾福地,……”,碑文“清待赠显考向辽、王氏老大人之墓”另左有“孝男向国清、向国儒、媳向氏;孝孙:向义贤、孙女:向X儿、祥弟……。右后有“孝女向大、向三、向么,女婿:唐玉明、王之兴、周于禄”等,在王氏名下有“弟王有臣、媳尚姓”、还有“外孙唐清远、王香保、周世爵”等。表明向、唐、王、尚、周姓间的姻亲关系。该碑时间为“乾隆十三年十一月□日”。[3]
2.采花乡
今采花乡白溢坪村,是土司时代重要的据守之地——帅府所在地,白溢坪属于自然的山寨,仅有四条道路可出入,山体中上部平缓,是古今居者生产生活富裕之地,今保存于寨内各地的碑刻,特别是清康熙到乾隆时期的碑刻文字里,多与土司时期关系密切。[4]
向氏碑文,康熙乙已(1665)年墓碑文字,因碑文多有模糊。一侧还有尚姓乾隆三十一年(1776)碑,联刻内容有“……白虎右迎后裔世代□□。” 另有“长婿唐姓、孙婿谭、女田氏等。还有乾隆二十七年,清故姨母宋门傲氏大老孺人,有其孝男向宗华、田氏,向宗福,向宗仪,刘氏,向宗良,洪氏”等,表明向、田、洪、刘、宋、谭、唐、尚等姓间婚姻。
覃氏碑文,如“容美军民府摽下授箚经历覃光极墓”,书有“命系康熙癸亥十月十八日午时生,卒于乙酉十月初六卒,孝男覃显丕、妻蹇氏、母唐氏。”可见覃、蹇、唐姓间的互婚。[5]
王氏碑文,清康熙丁亥(1708)年,碑刻处于白溢坪村七组的王家坪,其王氏墓葬群是清康熙乾隆时期为主的墓群,共计五座土堆墓。有碑石者三座,首推是“妣王门相氏之墓”,立碑时间为“康熙四十七年十一月十八日吉旦”,墓主于“丁亥岁十二月十六日告终,孝男王加才,媳张氏。孙王良臣。”另有乾隆十九年(1754)墓碑。乾隆二十七年(1762)碑文字有“清故显妣考王(母李氏大……)”等。表明王、张、田、李姓的婚姻关系。
向彩台家族墓碑文,在村委会后侧靠山边的坡地里,有多座,特别是向彩台及其后人向士隆(向彩台之子)墓,从时间上看,以清康熙至乾隆时期为主,所见的乾隆时期的碑文,主要有向彩台、向士隆等人的。向彩台墓前有碑,因“文革”时期破坏,现仅存主碑,书:“清故待赠显考向公讳彩台(门王氏)号元章老大人府君(孺人)之墓;乾隆十九年岁在甲戌季春月;孝子:士昆、覃氏,士侖、田氏,士隆、施氏,侄埈、彭氏”。另向士隆的碑额书写有“永古佳城”;中书“清待赠显考向公士隆(妣母施氏)”,“乾隆五十五年庚午岁孟冬月。孝男:向兴邦、李氏,向兴国、桂氏,向兴道、赵氏;侄男:向兴禹、田氏,向兴汤、王氏、向兴武、田氏、兴鲁、毛氏。”从姓氏而言,至少在乾隆后期,白溢坪区域里的姓氏较前有了一些不同或是变化的特点,整体上有向、覃、田、施、彭、李、桂、王、鲁、毛姓间的姻亲,似乎如施、彭、毛、鲁姓早前不见,乾隆时出现了。[6]
尚金高墓碑文,在白溢坪村5组(上山公路的大转拐处),今被公路所压一小部分,其碑石碑文为“故乳祖考尚公讳金高老大人(自?)建之墓。”除主碑文字记录如何至白溢坪外,也记录了“自先祖陈九李祖遺伞毛司,”这个“伞毛”似当是散毛,是“金高乳母向氏托孤寄口,土主以定白溢产自落业,养育成春……”可见散毛与与容美土司的关系。碑刻另一侧书有“专裔后代子孙发达,亡化蒙庥,百世昌隆。孝男尚国玉、聂氏,乳男李世美、田氏。乳孙李本口,……”这里尚姓,先世来自于散毛司地,到容美司地后,由田氏安排至白溢寨一带生存与生活后,有了较大的发展。这里主要有尚、李、聂、向间的婚姻关系。
田霞年碑文,在白溢坪村名哨棚岭一侧小地名蜘蛛盘窝(意指地形的特点),碑中主要书写有:“清故显考田公讳霞年之墓,皇清乾隆四年岁次已未季冬月二十二日吉旦,孝男田姿如唐氏,次邦如、向氏,四国如、覃氏,孙男,孙女,有弟。孝侄男田永如、孝孙男田有□”。田霞年墓的右侧是其夫人墓,与桂氏家族等墓地的排列特征相同。田霞年墓地及碑文主指田、向、覃、唐间姻亲关系。
3.长乐坪镇
长乐坪甘沟村七组(大竹园)地界里,发现有田劝夫妇墓碑文:“故显考田公讳劝字勉公大门生母向氏大嬬,人之墓。”“孝男:□□□□、媳:唐、向、贺、唐、向氏”。孝孙田英年、田伟年、田绣年、田万年、田旭年,孙女:想弟、顺弟。孙婿唐遇倍、张宏智、覃启见。乾隆五年庚申太吕月吉日。”另有田悦霖夫妻合葬墓碑文同在一块,书:“清待赠田公悦霖妣贺氏老大安人墓”,“孝男田富年、媳郑氏,田永年、媳张氏,田伟年、李氏、秀年、王氏。大姑张宏智、二姑唐遇祥,孝孙男田福、张氏,田寿、黄氏,田康、唐氏,田宁、田德。乾隆二十五年□月□日。”[7]从这些碑铭的记载里,大致可见此地的姓氏居民自乾隆前即居于此地,亦见田、唐、向、贺、张、李、黄、王、郑等间的姻亲关系。
另在湾潭镇茶园村二组(陈家垭)向、唐氏墓碑文,“乾隆十九年腊月初十,清故继考向祚臣、显妣唐唐门万氏老孺人真洁之墓,孝男唐遇秀、媳向氏、孝男唐遇何、媳黄氏,婿、黄天珮”……等。表明乾隆时期这里有向、唐、万、黄等姓互婚情况 [8]。
二、五峰民间婚姻历史初识
今天了解五峰历史上的婚姻状况,特别是姓氏间的婚姻实例,相当困难。整体上,如县志中所载述,仅有婚姻进行时的礼仪过程,无姓氏间通婚表述。另外,有学者近些年在乡村调查,虽对近现代的婚姻状况有所描述。[9]而对于稍早,或是土司时代与改土归流前后的婚姻特征了解甚少,更少有研究。因此,我们在田野调查时,对不同地域的姓氏婚姻有所关注。2016、2017、2018年的秋冬季,与学院同仁曾数次在五峰县境的五峰镇、采花乡、湾潭镇、长乐坪等地进行田野调查,发现在不同时期的碑刻文字里,可窥见一些婚姻事实。[4]
这批墓葬碑铭除主要记录墓葬的主人外,另一重要的内容,就是记载了他的晚辈名字及妻、婿的姓氏人名等,这些姓氏人名,是我们今天了解前清婚姻关系的重要的窗口。如果从碑刻中的个人事迹看,并无太多涉及各地重要历史事件,仅仅可知的是当地居民姓氏而已。有些碑刻文字从侧面记录了自己家族的历史源流;而大多碑刻文字,记录了当地不同姓氏互为姻亲的事实,可大体知道前清时期的这个区域里的一些婚姻关系与特点。这些出自于清康熙、乾隆时期的墓碑刻文,并非刻意表现姻亲特征,而是一种习俗使然。它从一個侧面反映了五峰清初的姓氏与人口布局与生产生活特点,以及这些姓氏在地域间的相互婚姻关系。这些碑刻文字的既可见旧有的内容,也有新的补充。这些姓氏在明清时,大多与土司头人的姓氏相联系,大约从容美宣抚司开始,田、张、唐、向、覃、桂、刘、王、陈姓等的婚姻关系即十分明确。
过去调查识读碑刻文字时,笔者认为这些碑文仅是其姓氏人名与其尊长的称谓记录,没有分析与综合研究。其实,通过这些称谓可看到地方的居民姓氏,也可看到那时地域性的婚姻关系。清初期容美土司特别是五峰境内的诸土司间,或是首领与下属间,其姓氏除与土司头人间的婚姻外,也还有相关区域里下层民众不同姓氏间婚姻关系的存在。这表明,在清初康熙至乾隆年间或至近现代,五峰境内居民的婚姻关系中,前述几大姓氏仍多有保持历久的婚姻关系,历史上如此,至今依然。
今天讨论与研究这些土司的姻亲关系,仅仅是把那些书写记录的碑刻文字,从相关的内容里析理出来后,去了解其先世生存生活的年代,再行分析讨论他们子女间的姻亲关系,这种了解显然有限,但要比过去视而不见有了一个大的进步。就个人所知,五峰境内的土司时代姻亲关系,或是改土归流后的很长时间里,民间的婚姻有哪些特点,过去我们所知确属甚少,数次调查中所见的碑刻内容,则是很好的补充。五峰土家族集中的采花乡、五峰镇、湾潭镇等地,所发现的碑刻不在少数,从时间上看,多与清初土司时代相联系。碑刻表明那时的经济状态,同时可见他们是聚族而葬,亦表明于此居住时间较长久。碑刻上发现的姓氏人名,一是表明此地的居民姓氏;二是这些姓氏是否与诸土司的姓氏、或是大家巨族的姓氏有关系;三是这些姓氏间的婚姻关系;四是从与土司时代相关的刻铭文字中,发现多是土司与下层官员间的姻亲关系为主,而下属官员又与民众间的姻亲关系,属于层级式姻亲。土司时代的上层,如宣抚、安抚主要是与同层级的土司交往多,婚姻关系亦如此;旁系或稍低的则也是同级的或是更低一级的交往多,似乎主要是在土司头人之间的婚姻关系为主。当然,也有些是土司头人的女子、嫁到大土司下的小土司头人,而有些小土司头人的女子,嫁与自己的上司头人等,形成了一个历久不变的婚姻家族网络,总体上仍是在贵族间为主。所保存下来的一批碑文,多是家庭对前辈人的怀念,除少量的有记录先辈的事迹外,主要是记录了后辈人的姓名称谓,另记录妻、婿等女方或婿方的姓氏人名等。也正是这些姓氏人名,把五峰地域间的婚姻特征,较清晰地展现于我们的面前,这些碑刻是改土归流前后五峰境内婚姻关系直接的记录,是我们今天了解清初土司时代婚姻关系最直接的证据。
三、姓氏族间的婚姻关系特点
前述中的内容是笔者田野调查发现的部分内容,从中可见五峰境内土司时代地域间的姓氏姻亲关系:五峰县境的田、张、唐、向、覃、桂、王等姓氏间,实际上就是容美土司时期的主要姓氏,田、张、唐、向、覃姓间,同时也是土司时期官员间,上下级不同土司头人间,互为婚姻关系最为常情的特点。
目前我们在一般史志资料中,很难看到五峰境内土司时期不同姓氏间的婚姻结构特点。有幸在田野调查中,多地多处见到了康熙至乾隆时期的碑刻,有些碑刻虽无记事,但碑文姓氏称谓存在,特别是载录了姓氏间的姻亲关系,有的是两三代之间的,而这些姓氏就是五峰县境历史上历久的姓氏,是五峰境内诸土司时期的头人姓氏,也是土家族的大姓。光绪《五峰县志》载:“设县初,惟张、唐、田、向四姓为土著,合覃、王、史、李为八大姓。继有十大姓之称,向、李、曾、杨、郭、王、皮、邓、度是也。惟此十数姓互相联姻,今则不拘。”[10]166而我们于田野间发现,较县志所记更为丰富些。
1.田姓家族
在水浕司地内,清初容美土司田氏族人,从相关的史志资料中,可见其田氏族人的行踪,但真正落地,我们认为这些碑刻的记载文字,更具说服力。所发现的墓碑上有张、覃、唐、向、杨、罗、陈、周、郑、黄、李、贺、王等与田姓互为婚姻的记录,表明居于不同的地点,姓氏略有不同。
2.張姓家族
我们从碑刻文字中看到,乾隆时期五峰安抚司安抚使张氏族人的家族墓地,如张彤砫就葬于家族的墓地里,在张姓家族的墓碑文字里,有多姓与他们通婚,如张彤砫的及其夫人的墓碑上就有:田、唐、向、覃、冉、刘、梁、金等,而以田姓的为多。
3.唐姓家族
唐姓主要与黄、向、万等姓有联姻。唐姓与容美田氏的姻亲关系,在相关的记载里也有不少。
4.覃姓家族
在怀抱窝村的古城子有覃姓的墓葬,另有上白溢坪的覃家屋场是覃氏世居地之一,并存有覃氏家族的墓葬群,从碑文中可知,除与田、向、张、刘等通婚外,覃姓还互为婚姻。
5.向姓家族
与向姓通婚中,则有田、覃、李、施、王、赵、毛、桂、彭、唐、尚等,向姓还互为婚姻。如竹桥的乾隆年间向辽墓刻文字里就有向氏为媳,其婿有唐姓、王姓、周姓等记录。
6.王姓家族
在白溢坪的上白溢坪地带里墓碑中,可见与王姓互为婚姻者有李、田、相、张等姓氏。
7.长乐坪田氏家族
前面对长乐坪的田劝、田悦霖的碑文作了记述,从中可见在乾隆五年至二十年(1740~1760)长乐坪田氏族与他族婚姻结亲中,有唐、张、郑、李、王、向、贺、覃、黄等姓之间的姻亲关系。[11]
8.其他家族
如与尚姓为婚姻者,有聂、李、田等姓。与杨姓者则有张、王等姓。
另外,从田野调查所见的墓葬来看,除合葬者外,也有并列埋葬的,如明代杨元智墓葬,其夫人墓葬与其一排并列着;如桂崇皋即与夫人的墓葬土堆相同,均有碑刻。[12]另有田霞年的墓葬,也是夫人在一侧并列着。五峰末代土司张彤砫有三个夫人,其大夫人墓葬埋于另外的地点,是何因不明,他与最小的夫人同葬于张氏家族墓地里,墓堆亦较大,为何与幺夫人埋葬在自己的家族墓地,大夫人则另埋于它地?白溢坪的王氏家族墓葬,则把夫人姓氏置于前,主体的姓氏置后,有些则是把家族里的女性放置于最显著的位置,而男性则属于后者。这些究竟说明了什么?土司时期有同姓为婚,碑文中可见少量,在清江边的沙咀,就有田氏族人的同姓为婚的墓碑,[13]我们于当地了解时,当地人说,两个田姓不是一个祠堂的,可以互婚。而历史相关记载亦不少,如永顺的彭姓亦有同姓为婚,容美田氏与忠峒田氏互婚,说明历史上土家族的婚姻中,有不少此类形态。
从碑文中可知五峰土司时代最主要的几大姓氏,如田、张、唐、向、覃、刘、桂、王、李、陈、尚、贺、蹇、杨、周等是该区域较早居民,而有些地方的部分姓氏,如高古城的关姓,乾隆时从松滋来到此地,长乐坪柴埠溪的陆姓,雍正时从公安来此时间。[14]乾隆中期开始,姓氏有了新发展。就我们在碑文里可见的,还有罗、金、梁、赵、聂、施、相、余、彭、毛、冉、黄等。到了清乾隆后期,婚姻结亲中,姓氏也有了不少的增加。
五峰各地晚于乾隆时期的碑刻更丰富,在所发现的碑刻文字里,有更多表明一地清代中晚期以来的社会关系与姻亲关系,应当说,这些历史碑刻文字,直至今天仍存有特殊的意义,是一地婚姻姓氏的见证。例如,有些姓氏来到五峰境内时,就是与商业活动有关,如采花楠木桥村的张姓的迁移,他们自汉阳迁移到楠木桥,就是来做茶的生意。[16] 如柴埠溪的陆姓、高古城的万姓等因不同原因迁移而至,在他们传述中及碑刻文字里多有表述,这些对于了解一地的姓氏居民的历史过程,都是有很大帮助的。
散处于各地的碑铭刻文,它补充了五峰县域姓氏婚姻的文献资料不足,是乡村地方历史的真实记录,我们要重视这些碑刻的长期保存。
注 释:
[1] 2016年前往实地调查的记录文字。对张彤砫与张家茔地的了解,各有侧重。
[2] 所谓大二夫人,是其墓碑文字所刻写的,系指张彤砫共有三位夫人,大夫人为向姓,二夫人姓氏未明确,么夫人亦为向姓,与张彤砫合葬于其家族墓地。
[3] 上述皆属于2016年冬季与李诗选、朱华博士、黄祥深博士等共同调查时的个人文字记录内容。
[4] 参见邓辉:《白溢坪古墓葬与碑刻调查》,《三峡论坛》,2019年第2期。
[5] 参见邓辉:《白溢坪古墓葬与碑刻调查》,《三峡论坛》,2019年第2期。另为笔者调查记录与抄录的碑刻文字。
[6] 参见邓辉:《白溢坪古墓葬与碑刻调查》,《三峡论坛》,2019年第2期。文中也有不属于白溢坪的碑刻調查材料,则属于笔者调查记录。
[7] 2017年4月与五峰县文物局领导等一同田野调查时的记录资料。
[8] 2017年1月曾与朱华、黄祥深等一同调查五峰各地,所述为个人调查记录资料。
[9] 罗华:《土家族婚姻家庭习惯法的当代变迁——以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湾塘镇红烈村为例》,中南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
[10] 光绪《长乐县志》(卷十四 艺文),三峡电子音像出版社,2014年。
[11] 2017年4月时田野调查的记录文字内容。
[12] 桂崇皋,是容美土司田舜年的康熙时期重要的下属官员,曾任容美副总兵官。
[13] 1987年春夏时,笔者于沙咀进行考古工作,即发现那里的田姓墓碑上,有属田姓互婚的碑文,见有当地容美田姓与本土田姓的指称。至今亦然。沙咀田姓互婚问题,容当另行讨论。
[14] 笔者田野调查资料。
[15] 五峰白溢坪村哨棚岭桂崇皋墓葬碑刻文字由五峰安抚使田跃如亲撰,也是田跃如作为五峰安抚使时的撰述,是我们今天所知田跃如唯一的文字保存。
[16] 笔者于楠木桥的调查记录。此前朱华在调查中也有对楠木桥张启俊的调查记录。
责任编辑:王作新
文字校对:赵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