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2020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
2020-08-15财政部
交通财会 2020年8期
财政部 财预〔2020〕61 号 2020 年6 月18 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根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有关文件的规定,现修订《2020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具体修订情况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执行。
附件:2020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修订前后对照表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修订前后对照表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修订前后对照表
2020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科目修订前后对照表
2020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修订前后对照表
修订后类 款 项 科目名称 类 款 项 科目名称 科目说明增设 234 02 抗疫相关支出 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等抗疫相关支出。增设 234 02 01 减免房租补贴 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为承租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房东给予的补贴。修订前 修订 情况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及疫情防控工作突出的其他企业贷款贴息相关支出。增设 234 02 03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相关支出。增设 234 02 04 援企稳岗补贴 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落实援企稳岗政策相关支出。增设 234 02 05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增设 234 02 02 重点企业贷款贴息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相关支出。增设 234 02 99 其他抗疫相关支出 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其他抗疫相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