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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扶贫困农户脱贫的经验与启示

2020-08-14王甜姚永康

新丝路(下旬) 2020年9期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王甜 姚永康

摘 要: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我国的脱贫攻坚已经进入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全力解决“最后一公里”的目标差距。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扶贫困农户脱贫进一步缩小了“最后一公里”的差距。镇江戴庄村通过发展有机农业合作社走上了一条带领全村农民脱贫并共同增收致富之路,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农业发展模式——戴庄有机农业合作社模式,这种模式成为江苏乃至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典型。首先,本文阐述了戴庄从“一个命运共同体”、“两次利润分配、“六个统一”和“村社合一”等方面的创新分析江苏镇江戴庄有机农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帮扶贫困农户脱贫方面的成功经验。其次,从戴庄经验出发,充分利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扶贫困农户脱贫应注意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以民为本;坚持以新发展理为指导,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农户脱贫;有机农业合作社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9中央一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已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引领力量。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帮扶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中的引领作用,是乡村振兴的战略要求。镇江戴庄有机农业合作社则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扶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成功典型。

江苏戴庄村位于江苏省镇江地级市句容市的南端,全村总面积10.4平方公里。地形高且地势复杂。其中低山、岗坡占70%,耕地面积7312亩,其中水田3000亩。地块分散且落差大,因此农业水利条件恶劣,农业用水靠自然降雨,是个典型的靠天吃饭的穷山恶水之地。全村共有866户人家,总人口2879人。全村劳动力1569人,其中务农劳动力513人,占总劳动力的32.7%。农业生产条件恶劣以及劳动力低下是贫困地区的显著特征。为解决戴庄村脱贫致富的问题,著名农业专家赵亚夫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充分利用戴庄天然的农业生产资源条件,大力发展高效有机农业,逐步走出了一条以“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帮助农民销、实现农民富”为目标,以“党支部+合作社+农户”为主要特色的现代高效农业致富之路。随着高效农业种植规模扩大,为解决农户面临的技术、产品销售等方面的难题,提高农民的组织化、专业化程度,增强参与市场的竞争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适应进一步加快有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按照“自愿、民主、互利”的原则,戴庄村于2006年2月成立了江苏省首个社区型专业合作社——戴庄有机农业专业合作社。2008年戴庄农民人均纯收入8500元,是2003年的2.8倍,达到小康指标。出现了一批务农年收入过5万或10万元农户,50多个贫困户在合作社帮助下,人均纯收入由3000元左右提高到了5000元以上。2020年全村農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31000元,其中务农收入占50%以上,比2008年高出两倍多,全村有一定劳动力的贫困户已基本脱贫。

一、镇江戴庄有机农业合作社模式成功致富贫困农户的经验

1.“一个生命共同体”的有机农业发展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时又一次提出:“要根本改善生态环境状况,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戴庄经验所坚持的“山水田林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就是在江苏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具体应用。

戴庄发展的瓶颈在于丘陵山区农业条件的恶劣,也正是丘陵山区这个特殊地形成就了戴庄有机农业发展理念的成功。戴庄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将目光锁向了有机农业的发展方向,瞄准中高端市场。在尊重丘陵山区“山水湖林田”这个生命共同体的基础上,把当地丘陵山区山水田林湖的全部空间分布,由上到下分别定位为低山岗地——森林生态系统;缓岗坡地——林、草、畜生态系统;塝、冲水田——稻(菜)、草、畜生态系统,并且摒弃江苏丘陵山区的“石油农业”的传统做法,通过培育生物的多样性等优质高效生态农业技术,修复农业生态系统,以丘陵山区自然生产力的提高带动农业整体生产力的提高,做到增产增收,改变农民生活。

2.利益共享的利润分配制度

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制度是合作社制度的核心内容,最能反映合作社的思想宗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稳定、发展、壮大的关键。较优的利益分配制度可以均衡合作社内外的各种资源与力量,从而形成合力推动合作社的发展,而不均衡的利益分配制度会直接让合作社走向衰落,使合作社变成大户侵蚀中小农户利益的工具,低收入的贫困农户通过合作社脱贫致富更是天方夜谭。戴庄在赵亚夫同志的引领下,一开始就摒弃了由大公司牵头创立合作社的想法,使需要帮助的低收入农户、弱小农户吸纳入合作社,通过“两次利润分配”制度安排保障低收入者的权益,让低收入农户加快增收致富。戴庄合作社为社员销售农产品获得的盈利,提留公积金后,按代销农产品数量的多少分给社员,分配给社员的比例达80%,其它盈利,则作为社员购买有机生产资料或推广生态农业新技术的奖励,如种植绿肥每亩奖励300元,施用醋糟微生物发酵有机肥每吨奖励125元等等。其中有机大米统一销售后提取公积金和风险基金,剩余利润按承包土地数量再分配,有机桃等农产品统一销售与自销相结合,利润除提取公积金外按代销数量返还。所以成立合作社的第二年,戴庄村全村低收入户人均纯收入就提高到5000元以上。

3.统分结合的生产方式

戴庄有机农业专业合作社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办好合作社、大家富起来”的总体目标,严格遵循“民主管理、对内服务、对外经营、合作共赢”的要求,并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依法规范运作,实行“六个统一”,即:统一规划生产布局、统一技术培训、统一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统一供应农资、统一品牌、统一组织产品销售。从历史维度来看,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施行的双层经营体制一般只能建立在家庭或农户分散经营层次上,而集体统一经营层次上往往只是徒有其表。而戴庄则通过专业合作社的“统分结合”的生产方式充分调动了分散农户的个体积极性,从而找到了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既解决了分散农户不熟悉市场,不熟悉先进技术、缺乏市场谈判能力的问题,打破了传统营销模式中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天然分割,实现了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无缝融合。促使戴庄有机农业不断发展壮大,从一开始的试点示范到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扩大规模的同时,不断创新理念,使有机农业不断朝向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发展转变,勾勒了一幅具有江苏特色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新画面。

4.“村社合一”的组织模式

村社关系的良性互动是戴庄有机农业合作社成功的关键。村社共育,为合作社实现脱贫致富架起了桥梁。长期以来,很多农业结构较好的地区,村级集体经济却很薄弱,多数农民富了,但是村里很穷,基层党组织涣散乏力,农村基层干部的角色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要想实现科技兴农,单靠培养科技示范户去宣传引导是不够的,农村基层领导干部要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加强村干部的培养力度,优化干群关系,使其积极引领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在发展家庭经营同时发展集体经济,加快实现整个村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因此,戴庄有机农业合作社实行“村社合一”的组织模式。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章程组建合作社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坚持依法办社。鼓励村“两委”和合作社成员参加竞选,实现村党委、村委会、合作社理事会、合作社党支部交叉任职,形村党委书记兼任合作社理事长、党支部书记。戴庄有机农业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领和党员干部示范作用,建强“三支队伍”,即重点培养合作社党组织后备力量、合作社党建工作指导员、党员科技示范户组,为合作社社员提供全方位服务。“村社合一”的组织模式,焕新了村级基层党组织引领群众致富的活力,实现了村社互动互助,富裕了农户,也做强了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扶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启示

1.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培育乡土人才

人是生产力的第一要素。人才也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的第一资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坚持以培育本土人才为抓手,广泛吸引外来人才来农村就业、创业,打造一支新型职业农民的人才队伍。新型职业农民有别于传统农民的关键在于“农民”由一种身份象征向职业标识转化。新型职业农民以农业为职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经营并达到相当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它有利于劳动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它也更加尊重人的个性和选择,更能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2017年“两会”四川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2017年1月9日,农业部出台《“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国新型职业农民总量超过2000万人。提出以提高农民、扶持农民、富裕农民为方向,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养职业农民为重点,通过培训提高一批、吸引发展一批、培育储备一批,加快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2.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扶贫困农户脱贫,是脱贫攻坚的创新手段与方法,如镇江戴庄有机农业合作社的成功试行。但是在对这种新型模式进行推广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由于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地区差异,完全复制照搬式的推广就犯了教条主义的错误,在不能推动当地經济发展的同时还可能会破坏当地生态平衡以及加重经济负担。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要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不可完全照抄照搬。华西村原党委书记吴仁宝将自己带领村民致富奔小康的经验总结为4个字——实事求是。他说:“千珍贵万珍贵,实事求是最珍贵。千难万难,实事求是最难。只要坚持实事求是,就能化大难为小难,小难变不难。”[1]实事求是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用实事求是的步子踏脱贫的路子,用实事求是的尺子量脱贫的果子;用实事求是的斧子拔顽贫的寨子。

3.以新发展理念为依托

2015年10月29日,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鲜明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2016年1月29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新发展理念就是指挥棒、红绿灯。为了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帮扶贫困农户脱贫更要遵循新发展理念这一指挥棒。发展农村经济,创新发展要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注入创新动力,将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管理的各个方面,提高生产效率。协调发展注重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以及乡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也是我国实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方面。绿色发展要注重解决农业的现代化发展不能以牺牲生态平衡为手段,要以尊重自然规律为根本,镇江戴庄的有机农业合作社正是生态农业的成功典范。共享发展注重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扶贫困农户脱贫,让低收入者,贫困农户共享发展的成果,让共享发展的理念在农村地区落地开花。

4.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的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领导组织。党员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群体,要充分发挥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农村的基层党组织拥有较成熟的社会联系网络、丰富的社会治理经验、优越的政治资源,这些资源为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与壮大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制度和资源保障。村级党组织通过发挥对上建设和对下动员等政治智慧,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人、才、物等资源的合力流动与配置,避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盲目性。通过只有主体强大了,帮扶贫困农户脱贫的能力才会加强,才会实现农村整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带着农民干,帮着农民富。选优育强村级后备力量,激发脱贫内生动力。

注释:

[1]于海江.坚持实事求是的重要思想方法,中国共产党新闻网,http://theory.people.com.cn/n1/2018/1210/c40531-30452916.html.2018年12月10日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习近平.摆脱贫困[M].福建:福建人民出版社,2014

[4]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5]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C].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

[6]赵亚夫、刘伟忠.戴庄丘陵开发之路[J].江苏农村经济,2008(2)

[7]唐晓光.中国贫困与反贫困理论[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5:34-35

[8]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9[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9

[9]颜廷武.中西部地区农户经济行为与农村反贫困研究[D].华中农业大学,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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