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民幸福的法典
2020-08-14本刊编辑部
本刊编辑部
我国第一部民法典已颁发,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宣示人民权益、维护人民权益、引导人们向善向上的法典,是保障人民过好幸福美满生活的法典。
宣示人民权益的法律凭据。民法典姓“民”,充分贯彻了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所涉及的范围领域贯穿每个公民从出生到进入坟墓的一生,甚至连胎儿“遗腹子”都包括进去了。在人的一生中,究竟有什么权利,应该获得哪些利益,有哪些他人不能侵犯的东西?过去很多人、很多情况下并不十分清楚。现在民法典都有明确规定。大到房产买卖、创办公司,小到针头线脑、物业费缴纳等等,都能找到依據。民法典一开头就明文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法典就是人民权益法典。民法典既关注人民诸如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等基本要求,同时又充满时代特色,对人格独立、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以及婚姻家庭、居住权、继承权、环境保护,包括民事主体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等,都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公民一生中应该享有的权益一目了然。
维护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民法典是保护公民基本权益的法典,是向侵害公民权益各种现象作斗争的武器。过去在物资极度匮乏的年代,人们能吃饱饭就满足了,对人格是否受损关注不多,现在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日益富足,自然对人的尊严十分在乎。为此,民法典对人格权作了详细规定,以法的形式确认和保护。过去,偷窃、偷拍等现象只能从道德层面给以谴责,对盗取个人信息的情况也无法惩处。现在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此外,民法典还通过各种规定,来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车轮上的安全”“头顶上的安全”等权益。可以说,守法有遵循,护法有武器。特别值得强调的是,有了民法典,“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各级政府都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真正体现公平公正。
争做好人善人的基本遵循。民法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每个社会公民做个好人、善人的基本遵循。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都十分明确。尤其是,民法还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重要指导思想,贯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精神,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引导人们向好、向善、向上。比如规定“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等;“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处理相邻关系要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过去在见义勇为方面对“扶不扶”“救不救”总是争论不休,现在民法典已有明确规定,对尊老爱幼、和谐邻里、互谦互让等都有体现。总之,只要按民法规定的做了,不仅不会违规违法,而且还将成为一个有思想觉悟的人,一个有较高素养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一个受广泛尊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