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宫产产妇的心理特点及临床护理观察
2020-08-13林叶
林叶
【摘 要】目的 探究剖宫产产妇的心理特点以及临床护理措施。方法 本文采用资料回顾性分析法,样本数据为我院1年内(2019年1月-2020年1月)收录的82例剖宫产产妇,分析产妇围术期内的心理特点,以其为基础制定针对性的护理干预措施。结果 剖宫产产妇存在紧张、焦虑、抑郁等负面心理情绪,在相应护理措施落实后,焦虑评分、抑郁评分得到显著降低,心理状态良好。结论 将心理护理干预措施应用在剖宫产产妇中,可以有效改善剖宫产产妇的负面情绪,减少产妇的心理应激反应。
【关键词】剖宫产;心理特点;临床护理
伴随着我国先进医学技术的发展,剖宫产手术作为重要的分娩方式日益成熟,剖宮产术有效改善了产妇的分娩疼痛,且成为解决难产、产科合并症的重要手段,但是剖宫产作为重大外科手术,会对患者机体造成较大的创伤,术后恢复时间较长,这就导致患者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负面心理状态,表现出紧张、焦虑、抑郁等心理状态,因此为了使剖宫产产妇在整个围术期内保持最佳的心理,需要分析产妇的心理特点,以其为依据为产妇带来需要的心理护理服务,从而消除患者的负面心理[1]。本文主要以我院收录的82例剖宫产产妇作为研究样本,探究产妇的心理特点以及护理措施,现将报道数据整理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本文入选的82例研究样本来源于我院近1年收录的82例剖宫产产妇,收录标准:产妇符合剖宫产指征,且知晓此次实验的目的与意义,自愿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排除标准:血液系统病变、重大脏器官障碍、妊娠合并症、精神异常、资料残缺的产妇资料。82例剖宫产产妇中年龄最低24岁、最高29岁,平均年龄(26.78±3.12)岁,孕周分布在36-42周,平均孕周(38.25±2.55)周,初产妇51例、经产妇31例。此次研究实验的进行获得了伦理委员会的批准。
1.2方法
所有剖宫产产妇在围术期内均落实心理特点以及临床护理观察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2.1心理特点
产妇在围术期内通常会存在紧张、焦虑、抑郁等不良心理状态。紧张:剖宫产产妇在术前面对陌生的手术环境、麻醉针穿刺、严肃的操作医师,心理会出现紧张、恐惧感,害怕剖宫产对躯体造成损害,出现各种手术意外以及并发症,导致产妇的配合依从性不高。焦虑:剖宫产的恢复时间较长,产妇在分娩后机体创伤更大,且术后伴发不同程度的疼痛感,这就会使产妇出现焦虑的情绪。除此之外,剖宫产产妇也存在担忧自身恢复情况、婴儿状态、婴儿性别等情绪状态,加重产妇的心理负担。抑郁:剖宫产产妇在术后,腹部会留下疤痕,且在孕期自身的身材会出现变化,这就导致产妇出现心绪不宁的情况。另外,一些新生儿的性别没有达到父母的预期,因此产妇得不到丈夫以及公婆的关爱,这种情况下产妇极易出现产后抑郁。
1.2.2针对性护理干预
首先,护理人员为了降低剖宫产产妇在术前出现紧张、焦虑的心理,需要与剖宫产产妇进行心理沟通,向其讲述剖宫产手术的先进性、麻醉安全性、手术流程等,从而增加产妇对剖宫产的认知,避免产妇因知识掌握度不足出现负面心理[2]。其次,护理人员应该做好家属工作,告知家属给予产妇更多的关爱,使产妇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并且要向其灌输男女平等的观念,婴儿的性别并不是由女方决定的,以免因性别问题使家属以及产妇出现不满情绪,另外,为了避免产妇受到疼痛的影响出现焦虑心理,应在麻醉作用消失后,用镇痛泵进行止痛。最后,护理人员应将产妇的恢复情况以及新生儿的健康状况告知产妇,并将术后恢复方法以及母乳喂养技巧等知识向产妇进行讲解,从而使产妇的生活重心转移术后康复过程中。
1.3观察指标
心理状态评分:采用焦虑自评量表(SAS)、抑郁自评量表(SDS),分值越高,产妇心理状态越差。
1.4统计学方法
借助统计学软件SPSS.23进行处理,此次指标显示为计量资料,开展t检验,结果以±标准差表示,P<0.05证明组间存在差异。
2.结果
护理前:产妇焦虑、抑郁评分分别为(53.21±3.14)分、(56.78±5.72)分,护理后产妇焦虑、抑郁评分分别为(30.21±2.73)分、(32.84±2.17)分,护理前后差异显著(P<0.05)。
3.讨论
剖宫产作为我国重要的分娩技术,为了有效改善分娩结局,在整个围术期内需要依据产妇的心理特点,对护理措施进行针对性的制定,秉承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改善产妇的不良心理,使的剖宫产产妇积极主动配合剖宫产手术。
综上所述,剖宫产产妇心理特点的分析以及护理干预措施的落实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可以有效消除产妇紧张、焦虑、抑郁的负面心理情绪,改善产妇的心理状态,因此该护理方案值得临床进一步应用与推广。
参考文献:
[1]邓秀梅.择期剖宫产产妇的心理特点及护理干预措施效果[J].中外医学研究,2019,17(08):84-85.
[2]李珍荣.观察护理干预在剖宫产初产妇心理状态中的改善作用[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7,17(49):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