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张家界市银保合作支持蔬菜产业发展问题研究
2020-08-13文|杨勇
文| 杨 勇
张家界市蔬菜保险与蔬菜产业贷款发展情况
张家界市政府于2013年开始实施农业产业提质增效“523”行动计划,将蔬菜确定为重点扶持的特色产业并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开展蔬菜保险,加强对蔬菜产业的风险保障。近年来,张家界市蔬菜产业产业规模持续增长。
2014—2018年期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年产量、年产值分别增长84.04%、55.8%、17.4%。2018年末,全市蔬菜种植面积34.6万亩,同比增长13.4%;全市蔬菜总产量100万吨,同比增长25%;蔬菜总产值25.5亿元,同比增长2%。
张家界市蔬菜保险开展概况
1.蔬菜保险品种增多、覆盖范围逐步扩大。蔬菜保险①是张家界市政府发起开办的市级特色农业保险,是全省唯一开办此类特色保险的地区。2014年以来,蔬菜种植保险在全市范围内稳步推进。2018年初,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在全市两区两县开展试点工作。2018年,全市共承保蔬菜种植保险业务115单,承保户数226户,总承保面积达12万亩,同比增长17.6%,保额为1000元/亩,保费总额720万元。全市共承保蔬菜价格指数保险业务27单,承保户数27户,总承保面积达2万亩,保额为1000元/亩,保费总额120万元。
2.蔬菜保险风险保障作用日益凸显。2018年,全市共发生蔬菜种植保险案件95起,赔款金额350.8万元,简单赔付率为49%(根据蔬菜的季节性特征,秋冬季蔬菜报案多于次年三月底结束,截至2019年3月末,理赔支出共计644.1万元,实际赔付率达76.7%)。2018年,全市共发生蔬菜价格指数保险案件28起,赔款金额42.6万元,简单赔付率为35.5%。自蔬菜保险在张家界地区推广实施以来,蔬菜保险为蔬菜经营主体提供了可靠的风险保障,有效缓解了受灾种植户的资金困难。
张家界市蔬菜产业贷款情况
1.信贷支持力度大幅增长。2014年以来,全市信贷支持蔬菜产业的力度不断加大。2018年末,全市蔬菜产业贷款余额26506万元,同比增长63%,较2014年末增长7.1倍。贷款多集中于法人中小金融机构,其中4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及1家省内法人金融机构蔬菜产业贷款余额合计23567万元,占全市蔬菜产业贷款余额的96.2%。
2.蔬菜产业信贷资产质量较高。2018年末,全市蔬菜产业不良贷款余额132万元,总量较小。蔬菜产业不良贷款率为0.5%,低于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率0.65个百分点,信贷资产质量相对较高。
蔬菜保险与种植户银行贷款可得性之间的关联分析
蔬菜保险与种植户是否获得银行贷款之间的关联并不紧密
1.购买蔬菜保险的种植户并不都存在信贷需求。一般来说,对资金存在潜在需求的主要来自蔬菜种植规模较大的农户,即种植大户。从投入成本来看,蔬菜种植门槛较低、投入成本不高,小规模蔬菜种植对正规信贷的需求并不多,即使有资金需求也往往能够通过亲友借贷、小额信贷等渠道得到满足。课题组随机抽样调查了15户蔬菜种植大户。样本中,投保面积最低的100亩,最高达6000亩,平均投保面积1497亩。在15户投保蔬菜保险的种植大户中,有8户获得了银行贷款,占样本总数的比重达53.3%。在没有银行贷款的7户中,“无贷款需求”的种植户为5户,“有贷款需求但未获得贷款”为2户。从样本调查情况来看,“有贷款需求但未获得贷款”的种植户占样本总数的比重较低,反映出蔬菜种植大户对于保险的需求明显高于信贷需求,与蔬菜产业信贷投放集中于加工、销售环节的现状较为一致。
2.购买蔬菜保险不能成为种植户获得贷款的必要条件。在样本种植户中,获得银行贷款的有8户,其中有4户在申请银行贷款时被询问或要求购买蔬菜保险,其余4户没有被询问或要求购买蔬菜保险。可以看出,购买蔬菜保险是蔬菜种植户获得贷款的充分条件,但不是必要条件。购买蔬菜保险有助于增加种植户的银行贷款可得性,但前提是能够达到银行对于抵押品、担保的条件或者达到银行信用贷款的评级要求。然而,购买了蔬菜保险并不意味着银行一定满足种植户的信贷需求,银行对种植户的信贷审批仍然主要看重客户的抵押品、担保、信用评级等条件。实地调查显示,桑植县马桑树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张家界融和实业有限公司均获得省农信担保公司担保,达到了银行放贷的担保条件,因此银行并未询问或要求其购买蔬菜保险,上述两家蔬菜大户分别获得银行贷款170万元、150万元。张家界青青园家庭农场蔬菜种植面积400亩,当地农商行审批其贷款申请时主要依据其在该行的账户收支情况、信用等级,以及汽车、大棚等可抵押资产,最终发放10万元贷款。
蔬菜保险与信贷之间的关联不紧密的原因分析
1.蔬菜保险与银行贷款之间缺乏互动机制。当前,张家界地区还没有建立蔬菜保险与银行贷款之间的互动机制,蔬菜种植户的投保信息没有在保险机构与银行机构之间共享,蔬菜保险的抵押品替代功能不能充分实现。在缺少种植户投保蔬菜保险信息的情况下,银行出于蔬菜种植风险考虑必然存在较为严重的“恐贷”心理。除非借款人能够达到抵押、担保或信用评级条件,否则其资金需求难以转化为有效信贷需求,其贷款申请仍然会被银行拒绝。如果建立有效的蔬菜保险机构与银行贷款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那么银行对于蔬菜种植户的风险度量将更加准确,银行与种植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得到降低,银行的贷款意愿将有所增强,蔬菜种植户的信贷可得性将得以提高。此外,部分银行信贷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蔬菜保险在贷款风险保障方面的作用。蔬菜种植虽然受自然风险影响较大,但是蔬菜种植有着自身的发展规律,农户可以根据季节变化适时调整种植的品种,不易因一次自然风险冲击而难以持续。即使受到一次自然风险冲击,农户依然可以在保险支撑下调整种植品种,实现扭亏为盈,从而增强还款能力。
2.蔬菜保险的保额设计缺乏创新。当前,张家界地区蔬菜保险的保额一律为1000元/亩,仅能满足投入成本较低的蔬菜品种的保险需求(如花菜、南瓜等等),难以满足投入成本相对较高的蔬菜品种的保险需求。如上文所述,不同品种的辣椒投入成本不同,总体来看介于1600-1800元/亩不等。魔芋投入成本则更高,二代种魔芋投入成本约2000元/亩,一代种魔芋投入成本则高达4000元/亩。魔芋生长周期一般2-3年,远长于普通蔬菜,短期内难以收回成本。在保额“一刀切”的情况下,一旦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因素冲击,蔬菜保险对于投入成本较高的蔬菜品种的保障作用将远小于投入成本较低的蔬菜品种。那么,保险对于投入成本越高的蔬菜贷款的抵押替代效应越弱,其对贷款可得性的促进作用越小。
3.信贷风险缓释机制不健全。蔬菜保险是银行向蔬菜种植户贷款的充分条件,但不是必要条件,因此进一步提高蔬菜企业信贷可得性还需要健全蔬菜产业贷款风险缓释机制,增强蔬菜种植户的还款能力。当前,张家界地区虽然设立4支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但由于风险补偿基金规模偏小、风险补偿金补偿比例设置不合理,影响了金融机构贷款投放。例如,辖内农地抵押贷款、创业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分别为1000万元、1603万元,但贷款余额已达12113万元、32379万元,均已经超过1:10的比例。辖内2016年设立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风险补偿基金300万元,截至目前主办银行仅发放贷款400万元,贷款投放进度缓慢。其原因主要是金融机构要按照70%的比例承担贷款风险,超过最高承担50%贷款风险的预期,不利于提高银行向蔬菜种植大户发放贷款的积极性。
对策及建议
1.建立蔬菜保险机构与银行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将蔬菜种植户投保信息纳入银行放贷审批条件范畴,便于银行更加准确甄别蔬菜种植户的风险状况,缓解银行“恐贷”心理,提高有信贷需求蔬菜种植户的信贷可得性。此外,加大对蔬菜保险的宣传力度,提高银行信贷人员对蔬菜保险在贷款风险保障方面作用的认识。
2.创新蔬菜保险品种。针对不同蔬菜的“成本-收益”特点制定不同的保费收取和保险理赔标准,增强保险对于投入成本较高的蔬菜贷款的抵押替代效应。
3.健全蔬菜产业贷款风险缓释机制。适度降低银行风险分担比例,提高银行向蔬菜产业贷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