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思维下基于AR技术的特色纪念品研究
2020-08-12唐希希
[摘 要]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率越来越高,AR技术的发展也逐渐成熟,基于AR技术的纪念品也开始占有了一定的市场。通过手机扫一扫来获取基于AR技术的特色纪念品交互体验,能满足消费者的猎奇心理,扩展特色纪念品的功能性与娱乐性。 然而AR技术在特色纪念品设计中的应用在当前阶段也有一些局限性,单靠技术难以赋予特色纪念品更深层次的文化价值,而运用IP思维,重新考虑 AR技术的特色纪念品的内容创新,为现有成熟 IP拓展新的内容,为设计师的创意作品打造新的 IP,依托 AR交互程序强大的推广效果,促进基于 AR技术的特色纪念品的发展。
[关键词]IP思维;AR技术;特色纪念品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56(2020)04-0057-04
引言
随着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技术商用领域的扩大,特色纪念品的设计也因为这些技术的成熟而有了“互联网+”模式的创新。目前,越来越多的文创设计公司涉足基于AR技术的特色纪念品开发。AR技术能为特色纪念品设计带来何种新的影响?现阶段的基于AR技术的特色纪念品设计存在何种缺点?基于AR技术的特色纪念品设计该以什么为切入点才能使其更具内涵和文化深度?笔者从IP思维出发,来寻求这些问题的答案,并尝试探究AR类特色纪念品设计的创新路径。
一、基于AR技术的特色纪念品发展现状
AR(Augmented Reality)技术是一种可以将实时计算摄像机拍摄角度与位置融合相应图像的技术,它可以把真实世界的影像与虚拟的影像融合,在现实影像的基础上增加虚拟的交互[1],所以它也叫增强现实技术。
智能手机为AR技术的应用提供了硬件支持,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又为AR技术的商业应用夯实了基础。AR技术应用到文娱类产品中早期的成功案例可以追溯到2016年,任天堂公司发布的手游产品《精灵宝可梦GO》在全球大热。一時间也引发了资本对AR类产品开发的追捧。近几年来虽然对AR类产品的投资日渐趋于理性,但AR技术的商用普及率依然在持续攀升。专注于游戏行业的投行公司Digi-Capital在2019年的调研报告指出:2019年,AR/VR产业的投资超过40亿美元,其中来自中国和美国的投资占主导,紧随其后的是英国、加拿大和以色列。
在特色纪念品设计中应用AR技术进行创新,符合互联网时代青年的新需求。
根据消费者行为学的研究,消费者群体当中,18~40岁的青年消费者具有更明显的消费冲动,且购买范围广泛、购买能力强[2]。 而当前18~40岁青年消费者都是在互联网迅速发展的时代成长起来的,他们对特色纪念品承载的内涵、创新性和时尚度都有更多要求,对有交互功能的虚拟产品接受程度高,更乐于购买潮流文创产品。AR技术在旅游纪念品中的应用,恰好能给当前的主力消费群体提供新的消费体验。
国内目前利用AR技术开发特色纪念品的公司有数十家,其中有代表性的公司如昆明盛策同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小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广西临届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这些企业都有基于AR技术的文创特色纪念品在售,产品有冰箱贴、明信片、日历、钥匙链等。AR技术在这些产品中的应用形式基本上均为通过各自研发的手机APP,扫描特色纪念品上的原创图形,将预设好的虚拟影像投射到手机摄像机实时拍摄的背景上,形成一个交互体验。
(一)基于AR技术的特色纪念品的优点
1.AR类特色纪念品自身承载的信息量丰富,购买者可以通过手机交互进入到纪念品AR内容的平台,获取更多关于区域的相关资讯。
2.通过特色纪念品的AR交互平台可以获得与其他游客的交流机会,以昆明盛策同辉数字公司开发的“幻拍”系列AR特色纪念品为例,在其APP交互平台上就有游客发布照片、留言点赞的互动功能,使购买了相同纪念产品的客户之间有了交流的机会。
3.基于AR技术的特色纪念品的场景再现功能更强,很多特色纪念品都是将本地的一些场景做成微缩模型的方式呈现,旨在让购买者能够睹物思景,通过特色纪念品回忆起在该地的美好时光[3]。 AR类特色纪念品不仅能在外观上制作成景点的微缩模型,还能通过APP平台,提供有声画效果的纪念影片、3D互动动画。
4.AR类特色纪念品具有更高的营销推广价值,通过APP平台,可以积累客户群信息,为景区推广做精准的宣传。
(二)基于AR技术的特色纪念品的缺点
1.AR内容制作较为单一,目前市场上很多基于AR技术的特色纪念产品,在AR交互内容上多为简单的3D卡通场景配合简单的旋转、缩放交互。这种简单的模式,可能只满足用户在初次体验时的猎奇心理,对客户没有持续的吸引力。这种情况与AR内容目前的制作成本较高有关。
2.出品公司不同但功能类似的AR特色纪念品的APP需重复下载。对于用户来说,每次要体验一个 AR交互产品都要下载一个新的APP是比较占用手机空间的,鲜有用户会在自己的手机上安装多个类似的APP只为体验一个简单的交互内容。
3.AR类特色纪念品的APP交互平台自身的设计感薄弱。目前市场上基于AR技术开发的特色纪念品提供的APP交互平台在页面设计、功能设计上都比较单一,客户的使用频率并不高,不能有效地起到持续推广宣传的作用。
4.基于AR技术开发的特色纪念品,其交互内容制作的精细度不高,如3D交互动画的帧频较低,画面有延迟和卡顿感,让用户在使用时视觉容易疲劳。
二、IP思维在特色纪念品设计中的应用现状
这里的IP是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所谓IP思维,是指从IP内容出发,思考如何将IP转化为新的连接符号和话语体系,来促发产品内容的革新和商业模式的创新。
(一)国外的发展现状
目前,IP思维在国外纪念品开发的应用有不少成功的案例,例如,美国迪士尼乐园的纪念品开发都是基于其卡通IP体系,1923年创立的迪士尼公司时至今日已创造出了上千个经典卡通形象 IP,这些卡通形象伴随了迪士尼乐园游客的成长,使其旅游纪念品有更深层的内涵。在日本,IP思维也为其旅游纪念品的营销作了很多贡献,例如,IP“樱桃小丸子”的家乡静冈县,开发了主题博物馆、主题特色列车等体验项目,推动了其旅游业的发展,其周边产品的营销也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
(二)国内的发展现状
在国内,IP思维在旅游业中应用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例如,桂林“印象·刘三姐”这个项目的有效开发,直接带动了当地许多人的就业,“印象·刘三姐”IP的品牌效应也推动了相关特色纪念品的开发与营销[4]。而成都大熊猫繁育基地,依托“大熊猫”独特的形象IP,与熊猫频道等新媒体平台合作,在游客中引发了“粉丝效应”,其“大熊猫”相关的特色纪念品销售效果也十分受益。
优秀的文化IP能够为特色纪念品赋予更为丰富的内涵,使其有更高的品牌效应、更忠实的客户群体。而特色纪念品营销产生的经济价值又能反哺文化IP的内容创新,相辅相成构建良好的经济循环。
三、IP思维启发下AR类特色纪念品的创新路径
(一)成熟IP的AR内容创新开发
目前,景区越来越重视文化内涵的建设,很多景区已经有了一批成熟的IP,这些IP可能是一个独特的故事、一个有特色的形象、一件特殊的物品或非物质文化遗产。围绕这些成熟的IP,景区可能已经开发了相关的节目表演、展览或互动项目。
有成熟IP的景区,可以基于其原有的IP开发AR类特色纪念品,其AR交互内容可以作为其原有IP故事或内涵的延伸。例如,桂林著名的文化IP“刘三姐”,前有电影《刘三姐》为其打开了广泛的知名度,后有成熟的项目《印象·刘三姐》讓游客有沉浸式体验,那么在相关的AR类特色纪念品开发时,可以在这种成熟IP的基础上进行新的AR内容创作,使特色纪念品成为延续原有IP故事的“彩蛋”,像电影结束后的“电影彩蛋”一样给游客意外的惊喜。
基于成熟IP的AR类特色纪念品在其交互内容制作的创新方式包括如下。
1.故事形象的创新设计。如“刘三姐”这个IP,原本的电影观众年龄群已是中老年,而AR类特色纪念品消费者主要为青年群体。那么这种IP的AR内容故事形象就要进行新的设计,使青年群体更易喜爱和接受。
2.原有IP的故事拓展。让游客在购买了AR类特色纪念品后,可以通过手机扫描看到景区原有IP故事新的扩展小剧情。
3.基于原有IP设计游戏式的AR内容。比如设计解谜小游戏或者线上卡牌类抽奖收集小游戏,让每个购买此类AR特色纪念品的游客还有线上的游戏参与,增加体验感从而提高二次购买的几率。
(二)跨平台合作推动IP创新
当前,基于AR技术的特色纪念品其AR交互APP多为产品设计公司自主开发,不同公司开发的产品所需要下载的APP都不同。这样的产品开发模式存在一些不足:第一,增加了以内容设计为主营业务的设计公司的劳务成本,开发AR交互APP需要聘请程序员,这增加了开发成本则旅游纪念品实物的价格也会相应提高;第二,分散了旅游纪念品开发原本应该专注于内容设计的精力,一些公司因为要花精力做APP交互平台的搭建,把工作重心放在了AR技术的实现上,反而使原本应该着力表现的AR交互内容质量变低了;第三,增加了消费者的手机内存的负担,消费者可能去多地旅游,若买到不同公司开发但AR体验相似的产品需要下载不同的APP,这直接增加了客户手机内存的负担,也会因为使用步骤的繁琐给客户不好的使用体验。
基于AR技术的特色纪念品本身就是“互联网+”模式的一种创新产品,它涉及纪念品实物设计、AR内容设计与AR交互技术开发三个模块。但根据旅游纪念品消费者对此类产品最大的消费需求是内涵和纪念意义来看,产品开发方应该把着重点放在实物的美感和功能性、AR内容的文化内涵建设上。因此,跨平台合作的意义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目前,互联网产品的跨平台合作已有很多成功案例,如美团是餐饮业、小型服务业、线下零售业与互联网企业的跨平台合作;滴滴是私家车主、出租车公司与互联网企业的跨平台合作。这些成功的跨平台合作案例,让我们看到跨平台合作是一件互相成就的事,专注于互联网平台建设的公司可以把工作重心放在平台建设的技术保障上,而与互联网平台合作的企业就可以把更多精力放在自己的主营业务上,合作的效果是客户获得了更好的体验。
跨平台合作促进内容建设,促发IP粉丝效应产生也已有一些成功案例可以借鉴,如日本的Yamaha公司开发了一款歌声合成软件VOCALOID[5],为了开拓市场更好的销售这款软件,Yamaha公司找到了插画家KEI合作设计了一个虚拟偶像“初音未来”,2007年,初音未来的翻唱歌曲《甩葱歌》爆红于网络,收获了大批粉丝。这不仅促进了VOCALOID软件的销售,亦促成了围绕初音未来形象的周边产品的开发。
如果特色纪念品设计公司能与成熟的移动互联网平台合作,把更多精力放在产品外观和AR内容设计上,内容本身的文化深度与艺术性能更好地促发新IP的生成,新IP的生成又能提高消费者的二次消费率,且能帮助合作的互联网平台做一些引流,以此构建更好的消费链。
(三)利用AR交互特性让用户参与IP设计
目前,用户参与产品创新设计的活动被很多企业开发,这种用户与企业的互动模式能使企业获得更多创新资源,也能使企业更好了解用户需求,帮助优化产品设计[6]。在这种背景下,产品设计业界提出了开放创新(Open innovation)的概念[7]。
开放创新在产品设计中的意义是让用户参与到设计过程中来,尽管用户不一定能够提交像专业设计师一般的完整方案,但却是企业了解用户偏好和需求的不错途径。用户在参与设计的过程中,既能启发专业设计师新的灵感,亦能加深用户对产品的印象。开放创新的概念很适宜运用到互联网交互产品的设计中去。
基于AR类产品的虚拟与真实世界的交互特性,从IP思维出发,可以考虑在AR交互程序中设置客户参与设计的体验模块。
如客户在通过手机扫描特色纪念品后,不仅可以看到一个简单的3D展示模型,还可以有涂色、拼图等互动参与体验,并且客户还可以把参与设计作品图片发布到程序的讨论区模块。形成活跃的互动效应,强化客户对产品的印象,增加客户多次购买的几率,形成“粉丝效应”让客户成为该旅游景区的持续宣传者。
(四)艺术家授权IP促进AR交互内容建设
国际授权业协会在2009年将授权产业分为五类:企业品牌、时尚、卡通、运动、艺术[8]。著名的美国艺术授权专家Lisa Fondo解释艺术授权为以契约的形式,艺术家作为授权者把其艺术作品的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交付于被授权者,授权者可从授权商品的销售收益中获得权利金[9]。
艺术家授权企业推出联名设计产品,这种跨界合作的模式已经取得了消费者的认可。如著名卡通形象KAWS的作者美国涂鸦艺术家Brian Donnelly与优衣库的合作,2019年6月3日,KAWS与优衣库的联名产品正式线上发售,一时间引发了抢购热潮,线下实体店出现了排长龙扫货的现象。这是艺术家授权IP赋能产品新价值的一个成功案例,而此类案例还有很多。
基于AR技术的旅游纪念品在设计时,亦可以考虑与艺术家跨界合作,邀约艺术家对景区进行考察,联名创作出有创意的特色纪念品,同时,AR交互平台也能对艺术家进行推广让艺术家获得更多关注度。
目前,越来越多的新人艺术家会选用自媒体平台来发布自己的艺术作品,如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他们可能积累了一定的观众基数,但有的艺术作品在自媒体平台的展示并不能直接获得收益。而如果这些新人艺术家能够将IP授权给特色纪念品开发公司,用于AR内容使用,则可直接获得授权收益,同时也解决了AR类特色纪念品中AR交互展示内容单一的问题。
四、结语
增强现实技术赋予特色纪念品设计的创新,不能只停留在技术的展示上,更应考虑消费者对文化内涵的追求。从IP思维出发,更好地利用AR技术的交互性特点,让特色纪念品的设计有更丰富的文化价值,让消费者参与到AR交互内容的设计中去,艺术家授权IP来丰富AR交互内容,让基于AR技术的特色纪念品成为景区与游客的一个纽带式的互动平台。消费者群体在未来会更加熟悉AR技术的产品,会有更多人体验AR交互,基于AR技术的特色纪念品在内容设计时使用IP思维,可能会更好地吸引消费者,并可能使区域获得更好的宣传效果。
[参考文献]
[1]基珀,兰博拉.增强现实技术导论[M].郑毅,译.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14.
[2]张田雨.基于消费者行为学的文化旅游纪念品设计研究[D].天津:河北工业大学,2016.
[3]褚福锋.基于AR技术开发旅游文创纪念品的研究[J].无限互联科技,2018(18).
[4]张柏君.旅游美学[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14.
[5]张凯.虚拟偶像重新定义“产品代言人”[J].知识经济,2019(17).
[6]ZOBEL A. Benefiting from open innovation: a multidimensional model of absorptive Capacity[J]. Journal of Product Innovation Management, 2017, 34(3):269-288.
[7]WEST J, BOGERS M. Open innovation: current status and research opportunities [J]. Innovation Management Policy & Practice, 2017, 19(1):1-8.
[8]尹立娜.我国艺术授权产业与产业提升策略[D].济南:山东大学,2014.
[9]厉无畏.创意产业导论[M].北京:学林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唐希希(1989-),女,广西桂林人,桂林旅游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与艺术设计。
[責任编辑 何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