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有林场林政资源的保护现状及对策
2020-08-11李振林
李振林
摘要:国有林场是国家森林资源的重要区域,每年为我国工农业生产以及居民生活提供了大量的木材。然而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侵占国有林场土地、违规砍伐林场木材的现象有增无减,权属不清引发的林权纠纷也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到林场的合法权益,给林政资源保护带来很大的困扰。以塞罕坝机械林场为例,阐述了国有林场林政资源的保护现状,认真分析国有林场林政资源保护难度,提出了国有林场林政资源的保护对策。
关键词:国有林场;塞罕坝机械林场;林政;森林资源
1国有林场林政资源的保护现状
塞罕坝机械林场为国有林场,经过50多年的发展,塞罕坝机械林场从几近荒漠之地,发展到如今拥有百万亩面积的森林,森林覆盖率达到了73.4%,面积近5333hm2。然而,在森林资源得到不断丰富的背后,还存在林政资源保护不力的现状,这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国有资源的产权,侵害了国有林场的合法权益。
1.1乱砍滥伐现象大量存在
由于塞罕坝机械林场辖区地域广、林地分布广,林政管理半径大,加上地处偏远,附近村民进入林地乱砍滥伐现象较为严重,给林政管理带来很大的困扰。另外,由于限额采伐管理制度执行存在偏差,无证砍伐、超标砍伐现象时有发生,以致于可采资源锐减,木材蓄积量难于提升。
1.2林权土地被违规侵占现象严重
在当前多元化转型发展的改革背景下,一些经营主体以发展林下经济、旅游开发等名义,对国有林场的林地权未征先占或少征多占,甚至有些开发商在没有任何用地手续的条件下就擅自占地,并在林场的权属范围内进行采石、挖沙、取土和倾倒建筑垃圾等,既违规侵占了林场土地,又破坏了森林资源。
1.3林牧矛盾难于调和
塞罕坝机械林场的地貌呈现出森林、草原、荒漠共存特征,为有效缓解风沙对生态的破坏,阻挡沙漠化进程,近年来林场加大了植树造林力度,从而逐步削减了草原面积,这就难免触动了当地牧民的利益,并引起当地牧民的强烈抗议和不满,林牧矛盾难以调和。
2国有林场林政资源保护不力的原因探究
2.1历史划拔手续不完善
塞罕坝机械林场始建设于20世纪50年代末期,当时由于全国正在开展实行合作社改造,周边牧民草场全部划归林场统一运营。在划拨手续方面,没有履行法律程序,林场与牧民双方只是签订了一份简单的划拨协议,对于土地边界在图纸测绘和文字表达上都较为粗糙。20世纪80年代土地所有制改革后,政府对山林、草原进行了重新划回处理,但界址不明、权属不清的历史遗留问题始终牵扯不清,为国有林场的林权管理埋下了隐患。
2.2土地升值,利益驱使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产品经济作物的种植价值上升,在林场周边租地或买地耕作的农民逐步在林场边界领域内开荒、种植,逐步蚕食国有林场土地。另一方面,由于塞罕坝机械林场附近的旅游业升温,一些与旅游相关的产业,比如宾馆、饭店也逐渐向林场靠近和扩张,并侵占部分林场土地,挤占了后期植树造林的空间,导致大量的土地资源流失。
2.3林权保护存在重管理、轻开发的倾向
对于流失的土地资源和其它林权,经过林场的合法处置得到了部分收回。但是在收回之后,林场在土地的后期开发方面存在滞后性,抛荒、废弃的土地极有可能再次被侵占,这样就使国有林场土地资源陷入流失——收回——再流失—再收回的恶性循环之中,非常不利于林权资源的稳定和森林资源的保护。
3国有林场林政资源的保护对策
3.1建立国有林权数据库,对国有资源进行有效监测
3.1.1摸清家底、划清边界。林权边界不清、权属不清是产生纠纷和争议的重要原因,为避免林牧矛盾进一步激化,切实维护国有林场的林权,关键在于摸清家底,从法律层面划清边界,确定林权。首先,对于边界不清、四至不明的土地,要采用先进的测绘工具和科技手段进行重新划定;对于已成侵占事实的林地,可采用对村民进行生产资金补偿的方式收回;对于抛荒山地,如果暂时还不能及时种植开发,可以采取设置围墙或铁丝网的形式进行隔离,防止外人进场侵占。
3.1.2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动态监测林权变化情况。随着信息化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塞罕坝机械林场要切实开展林业信息化工程建设,为林场森林资源资产统计和资源动态监测提供数据支撑,提供林场最新、最全、最准确的资源数据。
3.2禁止乱砍滥伐,强化采伐限额管理制度
3.2.1强化政府和林业部门领导的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政府相关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的责任意识,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制,从源头上控制采伐限额。首先是切实做好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发放工作,严格审批申请单位或个人的相关资质,对于不按规定审批,放松审批管理的经办人员或领导,都要从重从严加以处罚。其次要强化林区巡查,增加巡山护林力量,要求所有上山作业的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砍伐证,以备检查,对于没有取得砍伐证的砍伐人员,依据相关法律处理。通过强化管理,杜绝无证采伐,将每年的砍伐数量控制在限额之内。
3.2.2加大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于每年的砍伐限额管理控制情况,还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森林砍伐限额管理到位,守住林地“红线”。一般来说,限额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人手:一是检查伐前设计是否合理。二是伐中、伐后抽查,对检查出的“砍大留小”“砍好留坏”行为,必须根据相关法律严肃处理。三是检查是否实行森林采伐公示制度,确保年度采伐指标、采伐限额分配和审批情况主动向社会和群众公示并接受监督。
3.3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力度,依法管理林权
3.3.1加大林区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力度。目前,对山林权属纠纷处理依据,除了国务院颁布法律以外,还有各省、自治区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这为林场依法管理林权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而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首先需要林区管理人员知法、懂法,所以,林场要利用集中培训学习的方式,对林区管理人员进行林业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其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使其能够依法合规处理侵占山林土地、无证砍伐等事件。
3.3.2加大对公民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侵占林权、无证砍伐等事件的当事人,大多是周边居民,因此,提升周边居民的法律意识,是减少或杜绝违规侵占林权的关键因素。首先,国有林场是是国家森林资源,对此,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林权的法律法规,林场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或通过面对面式的宣传方式,对居民普及国有林权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居民了解侵占国有林权的法律后果。
3.3.3壮大执法队伍,有效调处林权纠纷。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林场与周边村民、牧民以及其它经济主体之间林权纠纷有增无减,有些甚至引发群体事件,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隐患。因此,建议塞罕坝机械林场整合林政、森林公安等林业执法部门人力、物力,壮大林权维护执法队伍。在执法过程中,可采取集中查处、专项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的方式,坚决打击违规侵占国有林场资源的行为。
4结语
面对国有林场林政资源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需要进行综合治理,多管齐下。一是要建立国有林权数据库;二是强化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三是要依法管理林权。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止林政资源流失。
(收稿:2019-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