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单位机构改革过渡期的档案管理工作分析
2020-08-10肖静
肖静
[摘 要] 地勘单位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产生了大量重要的档案资源,具有巨大的潜在价值。做好机构改革过渡期的档案管理工作,推动档案管理安全有序开展,确保工作不断、不乱、不出问题,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文章以湖南省地勘单位改革过渡期的档案管理工作为例,对地勘单位改革过渡期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做好地勘单位改革过渡期档案管理工作的必要性进行分析,进而探讨做好地勘单位改革过渡期档案管理工作的途径。
[关键词] 地勘单位 改革 过渡期 档案管理
中图分类號:G271 文献标志码:A
我国的地勘单位大多成立于20世纪50年代,在6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为国家的国防建设、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充分发挥了地质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行性、保障性作用。地勘单位属地化至今将近20年,大多数省份的地勘单位在规模、构成、分布及管理体制上都没有大的改变,地矿、煤田、核工业等多支地勘队伍并存[1]。随着地勘经济持续下滑,地勘投入大幅下降,地勘队伍规模庞大,同质化竞争严重,核心竞争能力不足,尤其是事企混合运行的体制严重制约发展,改革是大势所趋。近年来,内蒙古、陕西、辽宁等省份陆续对地勘单位进行改革,但由于各省情况不一、错综复杂,改革的模式也不尽相同。
2019年7月3日,湖南4家地勘单位正式合并重组为湖南省地质院。新组建的省地质院管辖单位众多,档案工作面临点多线长面广、管理机制多样、档案储藏分散、安全系数不一等特点。当前地勘单位改革正在快速推进,必须充分认识到做好过渡期的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档案工作不停摆、不出事,从而更好地为改革发展服务。
一、做好机构改革过渡期地勘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档案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支撑性工作,档案资源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做好机构改革过渡期间的地勘单位档案管理十分迫切,尤为重要。
一方面,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是《档案法》的明确要求。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底线,是档案事业的根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档案安全,始终强调要把维护档案安全作为档案工作不可动摇的一条原则。《档案法》明确规定要“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强调各级各类档案馆和档案机构要“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2]。机构改革过渡期,“三定”(定机构、定职能、定编制)方案尚未明确,各项工作千头万绪、纷繁复杂,各种关系尚未理顺、矛盾重重。在这样一个“人员融合、业务整合”的特殊时期,在许多单位本就处于边缘和弱化状态的档案工作更容易受到忽视。如果此时不重视,很容易造成档案散失、遗失,对档案的完整和安全造成巨大的风险隐患。无论丢失损毁还是过失泄密,都可能会带来难以挽回的影响和损失。
另一方面,地勘单位档案资料具有极其重要的潜在价值。地勘单位在长达几十年的工作过程中形成了大量档案资料,不仅是记录地勘单位光辉历史、功勋业绩的重要载体,更是弘扬地勘传统、传承地勘文化、培育地勘新人的精神家园,具有丰富的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和科研价值。特别矿产地质档案资料是地勘单位生产和科研活动成果的汇总,对地球科学研究、矿产勘察开发、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等具有巨大的潜在价值,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利用机构改革的契机,把原有各地勘单位档案有效整合,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档案信息数据化,开展对档案数据的资源共享和深层次挖掘,必定能发挥出矿产地质档案的巨大价值。
二、做好机构改革过渡期地勘单位档案管理工作需要把握的几个原则
做好机构改革过渡期间的档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一)站位要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档案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经验得以总结,规律得以认识,历史得以延续,各项事业得以发展,都离不开档案。做好机构改革过渡期的档案管理工作,必须站在对党和国家负责,对人民和历史负责的高度,以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和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为使命,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机构改革过渡期间的档案管理工作。
(二)行动要快
由于机构变动、人员调整及办公地点搬迁,机构改革过渡期的工作十分忙乱。加之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地勘单位涉足的领域更加广泛,地域更加广阔,足迹遍布全国,甚至走出了国门,地勘单位点多、线长、面广、人员分散、流动性大等特点更加凸显[3]。这个特殊时期的档案工作要谋划得早,启动得快,做到档案资料管理和处置工作与机构改革工作同步推进,将档案资料管理和处理工作纳入机构改革组织实施的总体部署。要迅速启动调研摸清情况,制定好机构改革期间的档案工作方案。涉改单位和部门要迅速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清点、鉴定、分类、整理、编目,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确保文件材料归档齐全、完整有序。
(三)纪律要严
严格的纪律是做好机构改革过渡期间档案工作的保证。在机构改革过渡期间,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强化档案意识和处置工作,严防因机构变动、人员调整,导致档案资料无人过问,造成档案丢失、损毁或泄密事件发生。档案工作人员要履行职责,认真组织清点、鉴定、核对各单位、各部门已整理好的档案资料,做到账物相符。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私自带走、留存、转移和销毁档案资料。对机构改革过程中发生档案丢失、损毁、泄密的,不按规定处置和移交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做好地勘单位机构改革过渡期档案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建立完善基础建设,实现档案的统一管理
实现档案的统一管理,是依法管理档案的要求。《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13号令)第五条规定:“机关的全部档案应当集中、统一管理”,第八条规定:“机关应当按规定设立档案工作机构”。
地勘单位由于行业自身特点,部分单位领导偏向抓经济指标,对档案工作不够重视,档案意识还比较淡薄,地勘基层单位的档案库房大都比较简陋,档案基本设施不齐全,不符合档案库房的要求。在机构改革过渡期,要实现档案的统一管理,一方面要迅速筹建新的档案馆(室),尽快完成设计、招投标、设备安装以及搬迁及整理上架等工作,建设符合档案规范化管理要求的全新档案馆(室);另一方面要明确过渡期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及临时档案工作机构,负责机构改革过渡期间档案工作的督导和管理。在部门“三定”方案中要明确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依法对各类档案资料进行管理。
(二)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管理等相应工作机制
地勘单位保存的许多地质勘查资料都具有保密性和较高的科研价值。针对在机构改革过渡期机构、人事变动大的实际,地勘单位应当尽快出台改革过程中的档案管理办法,防止档案丢失和过失泄密。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地勘单位应当迅速着手建立从档案资料整理、移交、归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避免出现“断档”。
(三)选足配强档案工作人员
地勘单位人员以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档案管理人员普遍缺乏,许多单位档案管理人员为兼职人员。在改革过渡期,许多人员面临岗位调整。地勘单位应当抓住这一契机,选配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高、热爱档案工作的人员充实到档案工作队伍中来,并通过“老带新”以及专业培训等多种途径,提升档案管理人员专业技能。
(四)尽快开展破损档案的电子化修复工作
地质档案是国家的宝贵财富,蕴含着丰富的潜在价值。由于形成年代久远,以纸质为主要载体的地质档案遭受到外力的破坏和侵蚀,出现滞涨老化、字迹洇化,断裂破损、发霉发潮的现象,加上频繁调卷、借阅使用,这些档案不可避免遭受到磨损和人为破坏。必须尽快对破损档案进行电子化修复,达到维护档案实体安全、延长档案使用寿命的效果,为地质档案的后续利用提供保障。
(五)尽快对档案资源进行异质、异地备份
地勘单位档案尚未开展档案信息数据化工作,也并未对档案资源进行异质、异地备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了充分保障馆藏档案尤其是地质档案资料信息数据的完整与安全,防范各种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对重要档案资料造成的危害,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必须尽快启动异质异地备份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的可持续利用。
参考文献:
[1]各省地勘单位如何在改革中找准自己的定位?[EB/OL].http://www.chinamining.org.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 how&catid=6&id=25346.
[2]在全國档案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EB/OL].http://www.saac.gov.cn/news/2017-06/26/content_192040.htm.
[3]周玲.新时期做好地勘单位工会工作的思考[J].《神州·上旬刊》,2013(04):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