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花鼓灯保护传承创新机制的探索与实践
2020-08-10崔兴亮
崔兴亮
摘 要:怀远花鼓灯源于宋代,形成于明代,成熟于清代,发展于现代。是广泛流行于怀远县城乡,集歌、舞、戏、乐于一体,融民间性、观赏性、竞技性、艺术性和广场性于一身的综合性民间歌舞艺术。是中国民间歌舞艺术的典范,淮河文化的代表之一,大禹精神的集中体现。2006年被列入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这一不可复制的优秀传统文化稀缺资源是怀远文明史的重要实物见证。新时代如何保护、传承、利用好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文化强县、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怀远花鼓灯;非遗传承保护;传统文化
1 怀远花鼓灯保护与传承成果显著
1)保护传承机构健全,政策完善。为加强怀远花鼓灯的保护和传承,县里成立了高规格的花鼓灯保护与发展领导小组,县分管领导任组长,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和文化馆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文化馆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花鼓灯的保护和传承。制定并实施了《怀远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方案》、《繁荣发展怀远花鼓灯若干指导意见》、《关于开展怀远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通知》等多个指导性文件。
2)项目保护传承成效显著。目前,全县共普查非物质文化遗产18个乡镇,公布普查县级保护名录269项,其中,国家级保护名录 1项(花鼓灯),省级3项,分别是涂山禹王庙会、大禹的传说和端公腔,市级9项,分别是怀远民间故事、扎彩龙、花鼓灯道具制作工艺,石良道膏药、生炸圆子、怀远酒俗文化、龙亢三月三庙会、包集庙会和六州。
3)非遗传承人制度初步建立。全县有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名(已有3名国家级传承人去世)。省级10人(已有人去世),市级21人(其中花鼓灯传承人18人,已有二人去世),县级128人,其中花鼓灯111人。3月23日怀远县文化和旅游局又下发了怀文旅发【2020】11号文件关于印发《怀远县縣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个乡镇申报踊跃。传承人申报、活动、管理、服务制度健全,传承保护机制初步形成。
4)非遗保护传承活动丰富多彩。为保护传承好花鼓灯,展示非遗成果。县文化和旅游部门,每年坚持以节庆日、文化遗产日等为契机,先后举办了二十九届怀远县花鼓灯艺术节,以及非遗进校园、百姓书场和花鼓灯保护成果展等活动,同时,邀请民间老艺人花鼓灯专场演出,集中展示全县花鼓灯民间艺术精华,让更多的市民和学生深入地了解我县花鼓灯的地位和价值,影响和意义,形式和特色等,近距离地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
5)打造非遗保护传承“国”字品牌。花鼓灯艺术曾被周恩来总理誉为东方芭蕾、享有“淮畔幽兰”的美誉,是我县“国”字号文化品牌。自2006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名录以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对该项目传承保护工作力度,花鼓灯艺术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并取得长足的发展。每逢举办重大群众文化活动,县四大班子领导都亲临现场,以实际行动参与支持对花鼓灯的保护和传承。怀远县花鼓灯艺术节已经举办29届,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吸引北京舞蹈学院、上海戏剧学院等全国艺术院校的师生前来采风学习花鼓灯。目前怀远县已经建立了以文化主管部门为主导、文化馆为龙头,常坟,河溜、包集等花鼓灯培训基地为依托的三级花鼓灯人才培训网络,花鼓灯艺术传承有序,生生不息。
6)利用媒体营造非遗传承保护良好社会环境。通过展演展示,现场讲解,电视播放,网上宣传等形式,增强全社会的花鼓灯的保护传承意识。一是视频宣传。通过榴乡怀远、怀远县生活圈、最怀远等新媒体力量,拍摄怀远版网络歌曲《好想你》,把我县的优秀传统文化和非遗项目花鼓灯等都囊括其中,二是书刊宣传。出版了《花鼓灯》、《怀远名胜》、《大禹传说》、《怀远花鼓灯》、《花鼓灯音乐概论》、《怀远记忆》等非遗著作,为探索研究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与传承提供了强有力的文化支撑和理论依据。三是利用《蚌埠日报》、怀远县融媒体中心等主流媒体宣传推广花鼓灯,增加非遗的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
2 存在的问题
1)花鼓灯保护和传承环境变“冷”。受新媒体娱乐方式普及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影响 ,传统文化生存环境恶化,当下人们对传统文化了解和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从事花鼓灯的保护传承及发展前景受到挑战,淡化并弱化了人们对花鼓灯保护和传承的意识。
2)基础工作有待加强。一是缺乏专业人员。虽然我县于成立了非遗保护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县文化馆,但由于文化馆人少事多,造成保护工作标准质量不高。二是缺经费。县财政每年划拨非遗保护专项经费5万元,文化馆自身办公经费有限,花鼓灯保护资金紧张,花鼓灯的田野调查、资料采录等工作困难较多。三是缺作品和精品。由于受人才和经费,创作受到局限,缺乏立得住,叫得响的好作品。四是缺载体和平台。130万人口的大县没有一个专业或者相对专业的花鼓灯艺术团,人才和作品没有展示的平台。
3)非遗传承后继乏人。花鼓灯是一种“活态文化”,必须由人来传承、去延续。长期以来,花鼓灯非遗产项目传承人年龄普遍偏大,传承仍然处在口传心授、自觉自愿的状态。另外由于花鼓灯的学习难度大,加之从业没有保障,年轻一代,学习花鼓灯的热情锐减,很多老艺人子女都不愿意继承祖业,项目传承遇到障碍,传习出现断层。
3 怀远花鼓灯保护与传承创新发展的对策
1)领导重视,加大花鼓灯传承保护资金投入。目前国家和省级项目的各类保护资金已开始实施,国家级、省级均有补贴,然而市、县级非遗传承人补助则处于偏低和空白。建议县财政提高花鼓灯传承和保护专项资金基数,用于对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资源的保护与传承,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增长水平逐年增加,确保全县花鼓灯生存传承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建立花鼓灯资料库。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通过现代技术手段,把对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资源进行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数据全程、全景式收集整理,将普查资料系统化、规范化、档案化。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建立具有地域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厅。充分利用花鼓灯资料实现资源成果转化。
3)完善传承人制度。建立县级花鼓灯传承人的命名和资助制度,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支持他们开展传承、传播、展演、展示活动。对工作生活困难的传承人予以帮助。加大保障力度,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建立传承人动态管理制度。
4)积极创建省市级传习基地。在创建常坟镇省级非遗花鼓灯传习基地,河溜莲花花鼓灯传习基地和包集春苗花鼓灯传习基地的基础上,加大全县省市级非遗花鼓灯传习基地的创建,完善传习基地的综合功能,争取财政扶持力度,培养更多的花鼓灯新苗。
4 结语
近年来,怀远县对花鼓灯的保护与传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非遗 传承保护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以后,县文化和旅游文化主管部门和非遗保护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蚌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加强非遗项目宣传展示为平台,以非遗传承人申报管理为重点,以传承人活动为中心,为以制订全县中长期非遗保护发展规划为突破口,积极探索怀远花鼓灯保护与传承的新途径、新举措、新方法,紧紧围绕保护、传承、发展和利用四大中心,努力推进怀远花鼓灯传承保护走向科学化、社会化、立体化的保护的格局。
参考文献
[1]孙玥,陆为为.论花鼓灯的艺术传承与保护发展——以花鼓灯核心播布区怀远县为例[J].大众文艺,2014,(1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