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与策略
2020-08-06薛文正
薛文正
摘 要:在高校实行治理结构改革后,二级学院在高校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建设中是承上启下的关键组织,其功能性和地位愈发重要。但高校二级学院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还存在着校院两级管理权责不一致、二级学院防控责任意识不强、制度建设滞后、监督考核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加强高校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需要进一步明确二级学院各个责任主体的分工与职责,加强队伍建设并提升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构建起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关键词:高校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策略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20)22-0088-03
Abstract: There are still a series of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party conduct and clean government in the secondary colleges of universities, such as the inconsistency of management power and responsibility, the weak awareness of prevention and control responsibility in the secondary colleges, the lag of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the imperfection of supervision and assessment. In order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arty's style and clean government, we need to further clarify the division of labor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responsible subject, strengthen the team building, enhance the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and the ability to perform their duties, and build a long-term mechanism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arty's style and clean government.
Keywords: secondary college of university; construction of party conduct and clean government; strategy
在高校管理方式改革的新要求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日益复杂化,其工作形式和途径也需要不断与时俱进。二级学院在高校实行治理结构改革后作为办学主体,是高校教学科研、服务管理的前沿和“桥头堡”,其功能和地位愈发重要。高校在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建设中,提升建设实效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向基础延伸、向党支部延伸、向每一名党员延伸,而二级学院在这一进程中,不仅是具有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更是开展特色化、针对性和实效性工作的关键组织,加强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对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的建设实效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高校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校院两级管理权责不一致,管理重心未下移
在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大学逐渐推进管理重心下移,二级学院作为高校基本办学主体,在“人、财、物”的管理上具有比以往更多的资源和更大的权力,但监督问责的建设并未跟上,导致二级学院责权不平衡,也更容易成为党风廉政问题滋生的温床。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各职能部门要么为了防控廉政风险而在简政放权、全面推进二级管理中畏首畏尾,继续将权力集中在校级层面、权力没有下移,影响了二级学院办学活力的激发;要么将管理权限放权给二级学院,但是在赋权的同时却没有设立全面系统的权力制约和廉政防控的制度,对二级学院缺乏相应的指导和监督机制。同时,对二级学院的考核多以科研和教學指标为主,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也没有相应提升,学院党委的集体领导在以学术权力为主的管理氛围中容易虚化;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在科研、教学、经费使用和人事引进等工作中,风险防控意识不足,制度建设能力不足,对党风廉政建设缺乏专业化思考和顶层设计,权力运行缺乏日常的监督,造成了极大的廉政风险。
(二)二级学院防控责任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
二级学院的党政领导更加注重教学科研等业务工作,对廉政建设多重视程度不足,认为是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责,与二级学院关系不大;或者存在着表面重视、但实际上反而认为监督检查给学院工作带来了麻烦和负担。在工作的全面谋划中,学院党政领导往往没有发挥“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担当和全面负责的管理意识,党风廉政建设不能很好地融入分党委和学院的各项重点工作中。在具体实施中,也容易因为工作条线众多而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内容安排给某一位分党委委员或者党建员来组织实施,因此容易产生敷衍或不够全面的问题,如在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中,缺乏研究思考容易产生风险的防控点,往往照搬照抄上级的文件,制定的制度和计划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中期或者临时性监督检查中,也抱有敷衍应付的态度,材料准备和建设进展的汇报常常临时准备;措施和举措往往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级学院中的党员和教师们的民主意识和责任意识较强,但是或是专注于各自的研究和教学领域而缺乏主动监督的热情,或是缺乏民主监督的制度保障和有效途径而无法有效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同时许多高校教师对自身肩负的党风廉政责任同教学科研责任的同等重要性认识不够,易忽略政治规矩和廉政责任。
(三)制度建设滞后,监督考核不完善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虽然作为专门的监督机构,但是人员配备普遍不足,履职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也难以保证,监督力量较薄弱。校级纪监部门对二级学院的党风廉政监督考核主要通过请学院党政负责人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采取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和阶段性检查推进等监督方式,缺乏较为深层和具有针对性的日常考核与监督,监督工作难以深入学院各个具体工作中,监督易流于表面和形式。二级学院并没有设立专門的监督机构,纪检委员多以兼职为主,时间和精力均投入不足,在分管的行政工作中存在着既是参与者又是监督者的身份矛盾。同时因为二级学院的纪检委员的人事关系和管理从属上仍属于二级学院,为其履职造成了困难,很难深入和全面地开展监督和调查,难以保证履职实效,无法满足目前形势下纪检监察的工作需要。
二、加强高校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意义
二级学院作为高校基本的办学主体,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自主管理。保障二级学院的政治权力、行政权力、民主权力、学术权力在健康有序科学的框架内规范有效的运行,有助于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和办学活力,从而推进高校持续健康发展。
(一)有利于高校从源头提升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效果
二级学院不仅是高校构建全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深化的进程中,二级学院在人事招聘、教师晋升与奖惩、绩效分配、财务支出、物资管理、内部管理等诸多方面拥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权与自主决策权,二级学院已然成为了高校管理与运行的“排头兵”。因此加强高校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成为了高校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力抓手,通过系统完善的指标体系和实施运行,规范二级学院的权力运行,能够从根本上提升高校防治腐败的力度。
(二)有利于保障二级学院治理能力和办学能力
随着教育综合改革的全面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难点和重点已经由改善外部环境,向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逐渐转移。[1]现代大学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完善大学章程等一系列大学内部治理的制度体系,通过规范化制度科学有效地配置高校内部权力。高校治理是通过权力的分配、行使与监控来规范学校利益相关者的责权利,进而保证高校持续健康发展的一种治理模式。[2]特别是在二级学院成为办学主体后,二级学院需要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在校级章程和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适用于本学院内部工作的制度,并把廉洁性要求融入制度建设,确保二级学院的各项权力规范有序地运行,为二级学院正确行使办学权力、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驾护航。
(三)有利于建设一支“抗腐防变”的干部队伍
二级学院的党政领导的工作是高校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第一线,其政治觉悟与工作作风会直接对学院的各项工作产生影响。通过加强高校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举措,敦促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提升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加强作风建设,规范地行使权力并注重查找漏洞防控风险,促使二级学院的领导干部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习惯和政治定力,有利于锤炼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建设校院管理人才梯队,为高校和学院的管理队伍储备人才和开展管理队伍建设。
三、加强高校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对策
(一)权责统一,明确二级学院各个责任主体的分工与职责
在校级层面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高校党委要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确实发挥高校党委的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的全面领导责任。二级学院党组织要落实主体责任,敢抓敢管。要明确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二级学院党政建设的重点工作内容和年度考核体系,突出二级学院党委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改变当前二级学院重科研教学、轻党建廉政的现状。高校二级学院党政领导被赋予了更多的办学自主权的同时,更需加强责任意识,这直接关系到其决策水平和成效。将二级学院内部治理的工作条线理顺理清的基础上细化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内容和责任主体。二级学院领导干部要提升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述责述廉、分析研判制度等,按照各自的分管工作内容将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分解到每一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将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融合推进。
(二)完善制度建设,构建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通过“制度管人、制度管财、制度管事”,发挥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在高校党政领导和行政管理人员的行政权力中的规范与约束,在教学科研、人才引进、经费管理等各项工作中规范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高校管理规章制度来提升高校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科学化水平。在校级层面,应建立完善干部人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等,通过规范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管理文件,规范和指导二级学院运行中的各项管理工作,让二级学院的人财物在制度的框架中有序运行;在二级学院层面,需建立民主决策制度、院务公开制度等,通过明确的管理制度对大量的资金使用和大型项目建设或者涉及广大教职工权益的管理内容等通过党政联席会或者分党委委员会决议实施进度和具体过程,对构建保障二级学院权力运行的风险防控具有重要意义。
(三)加强日常监督,完善二级学院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高校需加强对二级学院的日常监督,完善监督体系,通畅监督举报路径,将党内外监督、校内外监督等多重监督协同配合起来,形成立体交错的监督网。在构建监督机制方面,在完善经费管理、使用的基础上,需发挥高校审计、特别是第三方审计的作用,定期开展审计问责工作。加强高校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仅要发挥审计监督评价的职能,更要通过定期审计针对党风廉政风险和隐患对二级学院开展指导,给出防范的具体措施和完善建设的管理建议,充分发挥高校内部审计的监督、管理、咨询、问责的作用。高校纪检部门与审计等部门加强协同联动,一旦发现二级学院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应严格实施责任追究程序,防止徇私舞弊的发生。在二级学院层面,高校应明确二级学院纪检监察组织的权责,督促二级学院完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设立纪律检察委员会,设置专职纪检监察人员落实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学院纪律检察委员会书记应与学院党委委员或行政副职同级,受学校纪委统一领导和管理,专职负责学院纪检监察工作,不担任党委或行政工作分工,保证其履职的独立性;参与并监督党总支会议和党政联席会,监督学院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文件会议精神的情况,并对学院“三重一大”工作开展监督,特别监督是重大经费使用情况和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工作,保证其履职的深入性。
(四)完善指标,严格施行,构建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体系
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提出:“应当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文件强调了考核体系的重要性,体现了党中央对各级党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的更高要求。高校加强对二级学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核,构建具有针对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体系,是促进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一环。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体系由评价指标体系和实施运行机制两个部分组成。
针对二级学院的工作特点所制定的考核指标,应该具有系统全面性、导向引领性、量化可操作性等特点,既是二级学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与引领,又是校级党委对二级学院工作开展情况的监测评估依据。评价指标中应包括以下内容: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作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视情况,具体包括建立健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党政工作计划并部署实施、层层签订责任书等内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如“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校务公开制度的执行,班子成员在各自负责的工作条线中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范措施等;班子成员自身建设情况,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及述职述廉情况等;群众评价情况,教代会代表、师生员工等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总体评价,既是加强群众监督的促进方式,又是将定量评价与群众的“定性评价”的有机结合;特色建设情况,即针对本学院的工作特点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监督或者教育工作的情况。
对考核指标进行严格和有效地实施运行是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体系发挥效用的关键。高校党委需监督二级学院是否按照考核指标系统全面地指导工作的开展,考核落脚点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否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学校党委可以综合运用查阅资料、听取工作汇报、进行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在对二级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考评的基础上,还需开展及时的反馈,敦促二级学院党政班子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研究和思考的基础上明确工作思路和重点。
参考文献:
[1]王秉琦.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N].中国教育报,2014-6-30.
[2]钟慧容,蒋晓俊.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研究[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6(2):12-14.
[3]钟平.高校二级学院落实“两个责任”的问题與对策[J].北京教育(高教),2018(7-8):101-103.
[4]曲雁,夏秀芹,李霞飞.构建高校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J].中国高等教育,2012(22):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