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现状与提质增效发展对策*
2020-08-05王云珠崔亚妮
王云珠,何 静,崔亚妮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山西 太原 030032)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创新的高度重视前所未有,形成了从思想到战略到行动的完整体系。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其作为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促进新旧动能加快转换的重要支撑。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转型综改中的核心和关键作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全省创新创业氛围日趋浓厚,创新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双创”已经成为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支撑、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
目前,涉及创业创新服务平台载体种类繁多,主要有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其中省级双创示范基地是区域创新发展的核心载体和主引擎,是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从2017年山西启动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以来,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目前,山西省双创示范基地发展还面临双创平台载体数量不多、服务质量水平不高、创新创业人才不足、金融支持双创工作不够等诸多挑战,需加快补齐短板,进一步集聚整合创新资源,构建完善有利于双创的政策制度、市场环境和平台支撑体系[1],促进省级双创示范基地提质增效。
1 山西省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发展情况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建设示范基地的目的是要重点围绕创业创新重点改革领域开展试点示范,通过不断改革创新成为成功典范并最终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示范基地类型包括依托双创资源集聚的区域、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等3 类载体,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本投入建设不同形式的双创示范基地,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双创模式和成功经验并向全国推广。近年来,山西省聚焦示范基地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厚植创新创业文化,创新创业氛围日渐浓厚,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1.1 创新创业政策体系不断优化
从省级政策层面来看,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5〕53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6〕 35 号)等文件精神,2017年9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建设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 (晋政办发〔2017〕109 号),意见明确了建设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的总体要求、示范布局、改革举措、建设任务、工作步骤等,旨在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基地、扶持一批双创支撑平台、突破一批阻碍双创发展的政策障碍、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双创模式和典型经验。各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围绕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大财税金融扶持、建设创业创新平台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着力构建扶持双创发展的政策体系,取得良好效果。
1.2 创新创业平台载体快速发展
从数量上看,到2019年8月底,山西省有省级双创示范基地36 家,其中:包括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1 家(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区);区域类24 个,包括开发区、转型综改示范区9 个,县(市、区)15 个;高校类5 个,企业7 个,见第3 页表1。山西双创示范基地共有省级及以上众创空间82 家(其中国家级备案众创空间19 家),占全省的35.5%;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24 家(其中国家级8 家),占全省38.7%;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49 家,占全省33.6%,高质量占比较高;双创示范基地内孵化场地面积达到256.89 万m2;入驻团队和企业2.45 万家[2-5]。
1.3 科技创新支撑能力不断增强
从支撑平台上看,各示范基地积极培育高水平企业协同创新平台,到2018年底,各示范基地共有省级及以上实验室94 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47 个,企业技术中心99 个。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速,各基地专利申请量7000 余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4434 件;获得授权专利3297 件;技术合同交易额22.6 亿元,技术合同成交2000 多项[2]。
1.4 双创投融资渠道不断拓宽
各示范基地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加大,积极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撑,累计设立双创专项资金共计14.73 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初创企业的成长发展。大力支持金融机构入驻示范基地,鼓励示范基地设立财政风险补偿资金,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投资环境。截至2018年底,各基地共有风险投资机构48 家,风投机构资金总额62.8 亿元,投资初创型企业118 家,获得投资金额2.21 亿元[2]。
1.5 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双创模式
从示范层面看,各示范基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配套制度和资源配置方式改革,形成了多层次协同创新体系及双创组织模式和服务模式。如,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形成了“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窗口管受理、一份清单管边界、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大厅管服务”的“五个一”新型管理模式,大大降低了双创主体创新创业成本;长治市唯美诺双创科技园有限公司通过配套提供标准化生产车间和场地,以“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及“创意+工厂”的独特模式,助力中小企业初创期发展;山西华翔集团全面实施“双创”,搭建全员创客到创客小组、再到创客中小公司的层层递进新架构,激发全员双创潜能,形成了“人人创新、全员创客”的双创模式。2017年9月,李克强总理在山西考察期间,对临汾华翔“全员创客”和长治唯美诺“创意+工厂”模式给予充分肯定。这些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为全省提供了复制推广的样本。
2 山西省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总体来看,山西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成绩斐然,但是问题和短板不容忽视。从实地调研情况看,高水平创新创业载体数量尚少,对“双创”的支撑作用不够;中小微企业双创困难较多,活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双创”服务体系不健全,孵化服务能力较弱;双创基地专业程度不足,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创投基金总体规模小,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作用不明显;服务平台载体总体创新能力不强,创新资源和要素相对匮乏,缺乏持续盈利模式等。如何打造双创升级版,提高山西“双创”示范基地质量水平,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2.1 政府对“双创”基地引导存在偏差
自2015年《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动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16〕35 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 号)出台以来,各类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示范基地等双创支撑平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经历了在探索中不断发展壮大的历程。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一些市县政府对双创基地引导存在偏差,缺位与越位并存。一些市县把创业基地建设看作一种纯市场行为,在政府引导上离位、在政策引领上缺位。特别是政府在建立“双创”工作领导机制和发挥作用方面远远不够,涉及到双创工作的政府、科技、财政、发改、经信、中小企业局、农委等部门对双创工作都有责任,但缺乏一个强有力的组织统筹和领导,执行力不强,各自为政突出,导致创新创业资源无法充分利用,形成合力。
2.2 双创基地专业程度不足
山西的双创基地专业程度不足、特色不明显。一度时期内,众创空间等创业创新服务平台遍地开花,成立之初就较为仓促,前期评估不足、规划不周、定位不准,有的双创基地在成立之初虽有较为完备的规划和定位,但由于创客少或者资金不足,只能先追求办公使用率的上升,降低对进驻创客的审核,从而拉低了众创空间等双创平台的专业度;另外,由政府主导承租整体楼宇,搭建具有办公和交流功能的众创空间往往造成工作人员得过且过,对创业者服务落后的局面,相关管理团队缺乏在创业孵化行业深耕的工匠精神和切实为创业者服务的热情,不能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等专业服务。
表1 山西省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名单
2.3 风险投资机构对双创平台的支持薄弱
从国际经验看,大多数初创企业主要依靠债权和股权融资。而且,在企业发展的种子期、创立期、成长期、成熟期不同阶段,对资金的需求和融资方式选择也不同。种子期的企业资金需求不是很大,但投资风险很高,这一阶段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依靠自有资金、政府引导基金和天使投资。处于初创期的企业已完成从样品开发和企业经营计划的建立工作,着手组建企业、组织生产和建立商业模式,此时对资金的需求较大,同时风险也很高。这一阶段企业的资金来源以风险投资为主。处于成长阶段的企业重点在于开发新产品,扩充生产规模,此时企业资金需求较大,但相对风险较小,这一阶段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通过上市融资或银行贷款为主[6]。
目前,山西省“双创”平台建设中的金融支持来源渠道非常有限,主要是靠政府财政资金、银行贷款和民间投资。大部分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创投机构缺乏,投资项目几乎没有,创投及融资渠道狭窄。但对于“双创”的金融支持均属于高风险投资范畴,银行业的经营性质决定了其不可能承担高风险贷款,特别是处于种子期、创立期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且当下山西省还没有形成有效的风险投资体系。据资料显示,山西的风险投资机构只有49 家,而且种子期的风险投资机构只有1 家,初创期的有1 家,扩张期的有6 家,主要集中在成熟期,完全由企业成立的天使基金、风投基金还是空白。相比之下,北京的种子期风险投资机构有483 家,初创期的有701 家,扩张期的有873 家,成熟期的反而下降到663 家。中国风险投资机构主要集中在北京、广东和上海,均超过3000 多家,大多数省市的风险投资机构为100~400 家左右,为科技企业提供了重要股权融资平台。
2.4 双创基地运作模式落后
双创基地的服务平台要能提供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能为创业者提供工商注册、财务管理、场地、网络、办公设施等服务,在创业与创新、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方面创新服务模式,有明确的入驻条件和退出机制。
目前,国内的双创基地分为5 个层次,第一层是物理性模式服务,既没有商业价值,也没有生命力,只提供场地或资金补贴支持;第二层是服务型空间,增加了一些咨询、商务办理等配套服务;第三层是投资型创业服务,以资金的形式、以投资人的角度去验证空间创业项目的质量,也就是“孵化”;第四层是全链条、生态化的服务,除了包括专业的配套服务,还有对接政府、投资等功能;第五层是最高层次的产业园模式,建立双创生态系统,构建生态圈式的大平台。山西除少部分双创基地运营者能给出属于自身的资源优势亮点外,大部分的双创基地几乎是以同样的低层次模式在运作,很少的基地能提供创业资金的模式,甚至还仅仅停留在初级模式,与智慧型基地、新产业培育等方面的要求差距较大。
2.5 双创基地与实体经济结合不紧密
目前,山西的双创基地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作用还不明显,不能很好地服务和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发展。2018年,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金额151.12 亿元,仅占全国17697.42 亿元的0.85%。根据调研的情况看,大部分区域示范基地、企业、高校和院所示范基地基本没有技术合同交易。这说明,山西省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市场结合度低、联动性差。“双创”的核心要素就是人才、资金和技术,北京之所以成为全国创新创业资源最集中的地区,除了众多的风险投资机构之外,还有遍布全市的优秀高校和科研人才。与之相比,山西省除了风险投资机构缺乏,好的创新人才和创新项目也很匮乏,主要表现在:参加创客大赛的双创项目技术水平整体较低,质量不高,很难在全国获奖,特别是用户急需的经过中间试验或工业性试验的科技成果所占比重很少,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资源不足,导致科研成果可应用的成熟度低、配套性差,企业接纳困难。
3 促进省级双创示范基地提质增效的建议
针对山西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 (国发〔2018〕32 号)要求,以及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全力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增强创新驱动力的精神,以省级双创示范基地为抓手,充分发挥省级双创示范基地主引擎和带动作用,从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构建专业化双创支撑平台、积极发展创投机构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推进创新创业创造深入发展的示范效应,推动双创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为打造“双创”升级版积累经验。
3.1 强化支持引导以建立双创工作推进机制
发展双创示范基地要充分尊重创业者群体的需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保持“各就各位”。
1)因地制宜发展侧重不同功能的创新基地。创新创业活动具有区域性,企业、高校等各个创新主体在区位条件、创新资源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应根据这种梯次特征及规律,支持国家高新区、省级高新区加速集聚资本、人才、技术、政策等优势资源,形成创新增长极,发挥创新创业集群效应,打造区域创新发展新高地,以局部带动全省区域创新发展。
2)加大制度供给力度,培育更具活力的双创“新生态”。建立涉及双创工作的科技、发改、财政、金融、经信、中小企业局等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的高效协同机制,加强综合协调,强化执行力,避免各自为政[7]。推动示范基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实施创新创业痛点堵点疏解行动,主动对标,以创新型人才为中心,全面优化创新生态和创新服务,切实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落到实处,加快构建创新创业“生态圈”,着力将示范基地打造成创新创业生态示范区。
3.2 通过系统集成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引领作用
1)建设可复制可推广的双创模式试验田。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以改革释放创新活力、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将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相关改革举措在双创示范基地推广,支持和鼓励示范基地在科技成果转化、发展创投机构、招才引智等方面积极探索。注重各项改革协调推进,促进科技、金融、财税、人才等支持创新创业政策措施有效衔接。鼓励各地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并建立容错免责机制。
2)改变政府对双创基地的单纯补贴扶持方式,加强对创新创业者的扶持。完善“科技创新券”制度,借鉴浙江、广东经验,整合省内外平台载体、仪器设备、服务机构等科技资源,建设集成化、可视化、智能化的“科技创新资源地图”[8],简化“创新券”使用办理程序,缩短办理和兑付时间;同时,改革山西省“创新券”使用管理,扩大“创新券”规模和适用范围,尝试全国使用、山西兑付,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者购买创新创业服务[9],实现“政府、网络平台和企业”三方合力帮扶企业创业创新,激发企业研发热情。
3.3 以专业特色建设精准孵化双创服务平台
遵循双创基地垂直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趋势,明确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发展方向和重点,突出特色,基地要主动融入产业生态,着力提升示范效应,打造某一领域、某一行业专业化的双创基地,要为基地内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的合作对接创造条件、开拓渠道、搭建平台,专注于为某一行业的创新创业企业服务,在资源共享、创意交流、专业化服务等方面获得优势。
1)指导帮助每个双创基地确立1 个以上主导产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优先在双创基地设立科研中心、研发机构等,省级重大战略项目、国家科技创新2030 重大项目等优先在有条件的双创示范基地布局,鼓励建设主导产业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工程数据中心。建立以产业集群为基础的科技创新平台,促进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大学、研究机构、中介机构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实现企业需求信息及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成果资源共享,加快知识创造与扩散速度,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提升产业集群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效应[10],使双创示范基地成为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
2)打造“龙头企业+孵化”融通性载体。充分考虑地方的产业特色和资源,与区域龙头企业建立合作机制。鼓励由优秀创新型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组建创新共同体,围绕优势产业、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培育和提供与龙头产业相关的创新项目,龙头企业则提供资金、技术平台等资源,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实现科技成果的高效转化,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跃升,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3.4 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双创融资环境
目前,山西科技金融服务发展滞后,创业投资机构凤毛麟角,风险投资机构少,需要大力支持科技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的发展,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有机结合,为双创提供高水平金融服务支持。要发挥政府政策引导作用,鼓励银行开展科技信贷特色服务,创新外部投贷联动服务模式,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省财政按其实际投放金额予以一定奖补。省财政与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联动设立当地科技风险准备金池,对金融机构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投融资业务发生的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11]。鼓励银行、保险等机构开发科技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科技保险、创新贷等产品和服务,落实财政部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政策[10]。
加强资本市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做好科创板上市企业培育,为优质企业进入“新三板”、科创板上市融资提供便捷通道;推动省、市设立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与山西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进行多维度对接;支持创业孵化机构、创投企业发债融资。借鉴外省经验,在条件具备的高新区设立“高新金服”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发挥政府平台优势,缓解创投企业投资的信息不对称,集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科技保险、技术评估、上市辅导和政策兑现为一体,整合资源、集成服务,完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信用提升等配套扶持政策,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产业金融链全流程服务,强化科技金融赋能实体经济能力[12]。
3.5 加强管理监督以引导双创基地规范发展
加强和规范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根据区域实际情况,提高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准入门槛,开展双创示范基地年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出台细则规定,对于考核评估不合格的双创示范基地取消资格。加强创业者对双创示范基地满意度调查和管理,对创业者评价不高、运营成效差的双创示范基地,建议减少或停发财政补贴,以充分利用优质的资源,更好地为创新创业服务。同时,完善创新创业信息通报制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工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信息,通过大数据采集及实地调查评估,对双创平台服务成效进行交叉验证和监督,对知识产权保护、税收优惠、成果转移转化、科技金融、人才引进等双创支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
3.6 吸引高素质管理人才以提升运营服务水平
双创示范基地管理人员的经验和素质是影响双创示范基地发展的不可忽视的因素。为此,双创示范基地运营主体应积极引进有创新创业服务工作经验的管理人才,尤其是那些能够在外部获得较多创新创业资源的人才。同时,双创示范基地的服务平台是创新创业服务的载体,其最根本的还是所提供的服务,这决定着创业企业的去留及成功与否,进而影响创新创业企业的成功率和存活率。因此,双创服务平台应不断提升自身服务水平,包括投融资、招商注册、技术开发、企业孵化、商务配套等一系列服务,针对不同创业者和不同创业阶段的不同需求,提供定制化服务,提升创业团队的服务满意度,形成良好的对外形象。建立严格的创业团队和创新项目遴选制度,吸收汇聚优秀的创业团队和发展潜力大的创新项目,聚集人气,提高平台入驻率。积极与第三方创新创业服务机构、高校、科研院所进行合作,推进全省“双创”示范基地联盟建设,实现服务外包和创新资源共享,更好地为创新创业企业服务,形成更加适合创新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