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牺牲式母爱牺牲了谁
2020-08-04边玉芳
边玉芳
2020年5月,山东一位15岁女孩瑶瑶(化名),杀死了亲生母亲张律师。通过其亲友和邻居的讲述,可大致勾勒出这对母女的相处模式:张律师是单亲妈妈,对女儿万分宠爱的同时也要求严格、控制欲强,常将“你必须……”挂在嘴边;为女儿规划好人生道路,全心全意奉献着、牺牲着。张律师的一首《致女儿》诠释了这对母女的关系:“掬你于口中,怕热度焐伤了初春的嫩芽;捧你于手中,怕温度融化了初冬的雪绒花。”虽然瑶瑶犯下大错的原因可能有很多,但这种自我牺牲式的母爱及随之而生的高度控制欲无疑是重要因素。残酷的事实提醒我们思考:自我牺牲式的母爱究竟错在哪里?身为一个母亲,究竟该如何爱孩子?
自我牺牲式母爱不可取
很多母亲和张律师一样深爱孩子,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孩子身上,以爱之名,规划、控制孩子的一切,却忽视了孩子作为独立个体的真正需求。这种母亲普遍对孩子“过度教养”:有时是“直升机”式母亲,盘旋在孩子头顶,监控一切,一旦孩子“出现问题”便立刻俯冲下来替孩子解决;有时是“割草机”式母亲,跑在孩子前面,清除孩子前进道路上可能面临的问题。过度教养在孩子年幼时似乎看不出问题,但随着孩子的成长,弊端会逐渐显现——
孩子被“爱”控制。自我牺牲式母爱本质上是一种“过度教养”,具有“高温暖、高支持、高控制和低自主权给予”的特点,且常伴有高度的“心理控制”。控制方式一般有三种:一是爱的收回,父母用情感和爱胁迫孩子,如“你不听话,妈妈就不爱你了”;二是引发内疚,父母通过责备,引发孩子的愧疚感,迫使孩子顺从自己,如“我们这么辛苦都是为了你,你不好好学习对得起我们吗”;三是权威专断,父母用权威强迫孩子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如“我不想让你走我走过的弯路,照我说的做”。长此以往,不利于孩子成长。
孩子心理发展失衡。母亲为孩子做了很多,却不是基于孩子的感受和需求,总是伴随着孩子的抱怨、不满和愤怒,这样的牺牲很难说是“为孩子好”。自我牺牲式母爱的高度心理控制和低自主权的给予,会导致孩子缺少自主发展空间,无法独自面对挑战、发展自身能力。因为暂时无法反抗母亲,孩子只能忍气吞声,其心理阴影在暗处不断滋长,很可能导致心理失衡,进而做出偏激行为。
母亲自我角色缺失。自我牺牲式母亲把全部心思放在孩子身上,为此牺牲自己的人生目标和理想追求,这样的母亲并没有为自己而活。在孩子学有所成、离开自己的护佑之后,有些母亲因失去人生方向而迷茫、失落;有些母亲因母爱“惯性”而继续以其他方式侵入孩子的生活、为孩子“牺牲”:控制他的恋爱、婚姻,安排他的学业、工作等。这类母亲的价值在于孩子的成就,其真正的自我、生命的质量,被无限忽视。无论这种价值取向是出于母亲自身意愿,还是社会道德绑架,皆有害无益。
家庭成员关系紧张。母亲牺牲、付出会带来委屈和不平,自然希望能够得到相应的回报和补偿。如无法如愿,便会损害家庭关系,无论夫妻之间还是母子之间都是如此。家庭是一个完整的体系,部分关系的不和谐必然影响到其他成员之间的关系,从而导致整个家庭关系的紧张,直接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孩子需要适宜的母爱
母亲沉浸于自我牺牲式的付出、天天像直升机或割草机一样在孩子周围忙活,其实是一种难有回报的自我感动。她们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母爱,说到底是一种人际关系,是两个独立个体间的平等互动。如果一方的付出完全不是另一方所需要的,这种关系势必走向扭曲。孩子真正需要的,是适宜的母爱。
适宜的母爱是无条件的。无条件的爱要求母亲少用“心理控制”,这意味着母亲对孩子的爱不会因为任何外在因素或变化而改变,更不会因为孩子是否犯错、成绩好坏随时给予或收回。母爱一直存在,也有必要让孩子时刻感受到。这是孩子对母亲产生健康依恋关系的重要基础。
适宜的母爱是有原则的。母爱即使无条件,也必须对孩子的行为有评判原则。有原则的爱要求母亲多用“行为控制”——通过询问监督、设立规则等方式获取孩子言行信息、约束孩子的行为。对孩子的表扬和批评,都必须针对孩子的行为,让孩子知道行为有边界和底线,不能伤害人格。如孩子随地扔垃圾,母亲既不能因为爱而默许纵容,也不能说“你怎么这么邋遢”或“你再这样妈妈就不爱你了”等话语,而是说明这一行为是错误的。
适宜的母爱最终指向分离。心理学家弗洛姆说:“母爱的本质在于关心孩子的成长……母亲不仅必须容忍而且必须希望并支持孩子离开她。”母亲都应清楚,孩子最终会脱离母亲的怀抱,成为完全独立的个体,走出属于自己的人生。适宜的母爱应当为孩子提供幸福生活的条件、培养孩子走向成功所需的品质,而不是提供幸福与成功本身。这要求母亲尊重孩子,了解并接纳孩子的情绪、性格、喜好,帮助孩子自我管理、面对挫折、健全人格,为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人做好准备。同时,指向分离的母爱也能让母亲思考孩子离开之后自己的人生追求。
正确爱孩子,精彩做自己
笔者始终相信,自我牺牲式母爱并非错在爱本身,只是用错了爱的方式。如果母亲能看到孩子、尊重孩子,用正确的方式教养孩子,这种拳拳之爱一定会成为孩子内心最温柔的光。
適度“放养”,培养孩子的自我管理能力。适度“放养”不代表不管孩子、任其自由发展,而是不必时时刻刻都以孩子为中心、大事小事事必躬亲,要给予孩子一定的自由成长空间。母亲要帮孩子学会自我管理,如生活自理、自主学习、规划时间等。教育孩子的初衷不是去管住孩子,而是让孩子学会掌控自己的生活。人生漫漫,孩子终归要自己一个人走下去。
培养孩子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过度保护的母爱无形中剥夺了孩子在面对问题时的独立思维,这样的孩子在脱离母亲怀抱后,很容易出现自卑畏缩、习得性无助、行为偏激等问题。因此,母亲要有意识地培养孩子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这要求母亲在孩子遇到问题时不要过早介入、急于给孩子答案、帮助孩子摆平困难,而应树立良好榜样,不急不躁,让孩子意识到遇到问题时良好心态的重要性;给予孩子足够的心理陪伴,让孩子感受到母亲的支持;引导孩子独立思考,让孩子自己发现解决之道。
抓住孩子成长的“关键期”和“关键任务”。孩子成长过程中,存在培养某种知识和能力的“关键期”和“关键任务”,如:1-3岁是孩子口语学习的关键期;小学低年级重点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兴趣;青春期要关注孩子自我意识的发展等。母亲不必随时紧绷着一根弦,时刻关注孩子特长、能力、人格、品质的培养,只需了解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在孩子成长的不同阶段,抓住几个“关键”,因势利导,便可让教育事半功倍。
教育孩子不是母亲一个人的事,“父亲缺位”不可取。“父亲角色”具有独特的意义:父亲往往象征着责任、担当和勇敢,对孩子的规则意识、意志力、勇气、创造力等方面的培养意义重大;男生第一个崇拜的对象和第一个想要挑战的权威,往往都是父亲;父亲的为人处世、对待家庭的态度,对女生的异性观、择偶观有显著影响。母亲不应把教育孩子的责任全揽在自己身上,要多鼓励父亲参与孩子的教养。
自己精彩,孩子才精彩。母亲给孩子最好的爱从来不是像春蚕蜡炬一样,毫无底线地牺牲自己,而是追求自我的成长,并为孩子提供一个现实的榜样——努力奋斗的精彩生命是什么样的。有了孩子后,母亲的生活重心多少会发生变化,但理应有自己的人生:职业女性要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才华,拓展能力、开阔视野、提升格局,在社会中活出价值;全职妈妈不应囿于家庭这一方小天地,要有自己的生活态度和兴趣爱好。母亲只有活出精彩的自己,以积极的人生态度影响孩子和家庭,才能做孩子的榜样,成为孩子心目中“伟大的母亲”。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儿童家庭研究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孙雨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