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一堂鲜活的法治课:环境局罚交通局100万

2020-08-03

新传奇 2020年25期
关键词:决定书交通局行政处罚

隶属于同一级政府的一个部门对另一个部门开出“罚单”,在全国并不多见。“环境局罚交通局”,不失为一堂鲜活的法治教育课——既是对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一次法治督促,也是向全社会进行的一次深刻的法治宣示。

近日,“环境局罚交通局”备受关注,处罚的依据是什么?罚款的来源和去向是哪里?

“机关罚机关”依据是什么

今年3月以来,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环评事件不断发酵,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官方公众号多次报道和评论此事。4月15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文件在建设单位自主公示阶段,暴露出抄袭、造假问题,性质十分恶劣,已责成广东省、深圳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在其官网发布多份失信记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代建单位深圳航道事务中心和编制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分别处以100万元、200万元和3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其中,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处以100万元罚款,让人印象尤为深刻。

一个政府职能局对另一个职能局进行罚款,依据何在?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逸聪介绍,根据相关法规,行政机关可以成为行政处罚的相对人。“根据《行政处罚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行政机关作为机关法人,属于特别法人,属于上述规定的范畴。”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等,“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所以此次罚款100万元也在法定幅度内。”朱逸聪介绍。

罚款的来源和去向是哪里

许多市民关心,政府部门不是商业机构,是没有营收的,这笔罚款的来源和去向是哪里?

据了解,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由被处罚的单位承担法律后果。“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并不能因为该行政处罚而向政府申请额外拨款,该罚款将从深圳市交通局账户支出。”一名政府工作人员透露,部门年度预算中会有一笔类似机动经费的预算,其支出不影响其他原定的民生和政府投资项目等支出。

按照《行政处罚法》,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多名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指出,罚款的背后其實有长远的影响,“这会严重影响交通局的年度绩效考核,有助于深圳市政府加强对下属部门、机关的管理”。

一堂鲜活的法治教育课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府部门没有违法特权。相反,政府部门更应带头遵守法律。交通局作为政府部门,于情于理都应该比公民及其他法人、组织做得更好,而不是“扯后腿”。“环境局罚交通局”生动反映了秉公执法、一视同仁的执法理念,值得肯定。

另外,“环境局罚交通局”,并把交通局推向社会监督的“聚光灯”下,这是向社会昭示,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无论是政府的哪个部门,都应当坚守法律底线,不碰法纪红线,否则必将自食其果。

在全国范围看,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并不少见。6月8日,生态环境部通报各地今年1至4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通报显示,1至4月,全国共下达处罚决定书28369份,罚款金额为19.20亿元,案件平均罚款金额6.77万元。其中,深圳行政处罚案件数量位列全国第四。

但是,隶属于同一级政府的一个部门对另一个部门开出“罚单”,在全国并不多见。

深圳市“环境局罚交通局”,堪称公平公正公开执法的具体实践,彰显了法律权威,释放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在此基础上,还应当追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究竟是谁未能履行应尽的审核和监督职责?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就此事进行责任倒查,并依照党纪政纪,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只有捅到失责渎职者痛处,让其付出沉重代价,方能形成震慑,以儆效尤。

“环境局罚交通局”,不失为一堂鲜活的法治教育课——既是对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一次法治督促,也是向全社会进行的一次深刻的法治宣示。

(《北京青年报》 2020.6.10)

猜你喜欢

决定书交通局行政处罚
伦敦交通局要破产?
按日计罚程序合法方可罚
人本思想在交通局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应用
日本:地铁安装摄像头防车内骚扰
档案行政处罚不成立与无效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