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自然火灾事故的调查与分析
2020-08-02邢子龙侯罡
邢子龙 侯罡
摘要:通过调查一起木器工厂自燃火灾案件,结合证物证言和现场勘验痕迹物证,运用分析、推理、鉴定等逻辑方法进行综合分析,推定起火原因,并对自燃的相关痕迹进行识别和探讨。
关键词:火灾调查;起火原因;自燃
1 火灾基本情况
2019年8月1日23时36分,某县消防救援大队(以下简称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位于滨河路的某木器加工厂发生火灾。此次火灾,造成某木器加工厂(以下简称木器厂)背刀车间、办公室、废料区和相邻某新能源科技公司附属刷车厂(以下简称刷车厂)区域建筑和室内物品不同程度受损,过火面积约796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130余万元。
火灾发生后,消防救援大队对火灾现场进行了警戒,并在现场张贴《封闭火灾现场公告》。消防救援大队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勘验。勘验在自然光下进行,采用向心法、逐层勘验法等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勘验。
图1 工厂平面图
2 调查访问情况
经调查走访,火灾发生时木器厂和相邻的刷车厂区工人均已下班,木器厂仅剩一名打更人员正在睡觉。火灾是某新能源科技公司所属加油站的加油员发现并报警。因此,主要從报警人、快手视频发布者、木器厂老板、木器厂打更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反映情况及监控视频等多方面进行调查核实,获得相应信息。
(1)某新能源科技公司所属加油站的加油员任某(经核查接警记录,任某确为第一报警人)描述:木器加工厂靠近刷车厂一侧顶棚用彩钢板搭建存放废料的区域着火了,那里面火苗大约有40、50厘米高那样,烟比较大,当第二次打119报警电话的时候,火苗就大了起来,并向刷车厂蔓延。
(2)经对快手视频发布者李某进行询问,李某描述:在8月1日23时至24时之间,李某到某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给车加气,突然听有人说着火了,李某就到马路上看,发现火光通红的,并用手机拍摄发到快手,同时李某不知道加气站旁边有别的厂子,于是再给视频编辑时加了标题:加气站失火。具体李某本人也不知道是哪家先起的火。
(3)经对消防救援大队几名消防员询问,得知灭火时的现场情况: 在刚进入到木器加工厂时发现车间顶棚已塌落,火势主要集中在车间的地面区域,废料区域火势比较大。进入刷车厂后发现洗车车间内有大量浓烟,未发现明火,但刷车厂靠近木器加工厂废料区域的窗户上玻璃已破碎。在对木器加工厂废料区域(顶棚搭有彩钢板,贴临刷车厂)进行灭火过程中,发现水花溅到锅炉房靠近废料区域的内墙上,有电火花产生,在锅炉房的东北角发现电源开关后,由上向下对电源进行断电,之后未发生电火花。
(4)木器厂老板描述:在下班之前都已将电源断开了,首先是工人下班后将本车间电源断开,在工人走后,老板本人会对厂子电源关停情况进行检查,晚上打更人员还会对厂区进行巡查,重点查看电源关停情况是否有遗漏。
(5)木器厂打更人员描述:他本人晚上七点巡查一圈后就去睡觉了,后来被灭火时的声音吵醒。按照规定该厂要求打更人员每晚巡查3-4次,但是火灾当天工人下班离开后他仅巡查一次。
3 火灾现场勘验情况
3.1环境勘验
起火建筑木器加工厂和某新能源科技公司坐落于某县滨河路相邻而建,木器加工厂过火区域为背刀车间、办公室及北侧废料区。该过火区域东侧为公路、南侧为厂内内部院区、西侧为拼板车间、北侧为新能源科技公司刷车厂。其中,背刀车间为砖混结构,人字顶,木质房梁,屋顶为瓦片,无保温层,门窗为木质,系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废料区贴邻背刀车间,其顶棚采用单层彩钢板,用钢管作为骨架支撑,南侧搭于背刀车间顶部,北侧用木质梁木支撑。某新能源科技公司过火区域为刷车厂,该刷车厂南侧下部为砖混结构,其余部分均为彩钢板搭建,顶棚采用轻钢龙骨,龙骨架上电器线路穿蛇皮管保护,窗户为塑钢材质。该起火区域东侧为公路,南侧为木器加工厂废料区,西侧为厂内燃气充装区域,北侧为加气站区域。
3.2初步勘验
(1)从直观上看,木器厂背刀车间、办公室和废料区全部过火,背刀车间顶棚全部塌落,办公室顶棚次之,废料区顶棚彩钢板大面积塌陷变形、变色。刷车厂与木器厂废料区相连塌陷区域烧损较重,顶棚彩钢板局部变形、变色。
(2)木器厂过火区域背刀车间过火面积26.6m*7m,内部放置机械加工设备和木质半成品,东侧三个办公室过火面积分别为6.5m*7m、5 m*9m、4.1m*7m,废料区过火面积4.3m*10.9m,主要用来堆放加工残余木屑及余料,背刀车间与办公室屋顶之间未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
(3)刷车厂作业区过火面积12.2m*13.5m+7.2m*
34.8m,其中在建筑中部设置自动刷车机器,其北侧的装饰品室(恰与某木器厂废料区相对应)过火面积6m*4.75m,刷车厂南侧与木器厂废料区贴邻部分放置的座垫货架、洗衣机已过火,西南角为员工更衣及休息区,亦全部过火。
3.3细项勘验
(1)木器厂背刀车间烧损程度最重,废料区烧损程度较重,办公室次之。背刀车间顶棚全部塌落,北侧房顶仅剩少许未完全烧毁的木房梁残骸,其余屋顶全部塌落。室内加工设备和堆积的加工木件表过火。背刀车间烟熏、碳化痕迹明显上重下轻,车间东侧残存的屋顶残骸中,顶棚上部的木质人字梁大部分碳化,顶棚木质棚条基本呈原色;东侧排风扇洞口上方南侧墙面白灰层脱落,呈V字形,洞口上方北侧墙面被烧烟熏程度相对均匀。背刀车间南侧木门及窗口烧损情况为,西侧重于东侧,北侧重于南侧。背刀车间与废料区相连木门及窗口烧损情况为,废料区重于背刀车间,且东侧重于西侧。勘验还发现,背刀车间西南角有一处380V配电柜,内部开关均已过火,电线绝缘层碳化,表皮脱落。背刀车间北侧墙壁风扇附近有一配电箱,内部均已过火,有数根电线绝缘层碳化,表皮脱落。
废料区除尘器有一电线自然悬垂于除尘器东侧,同时墙体上一处电线明显由墙壁引出与地下室相通。相邻的三个办公室顶棚塌落,房顶仍有未完全烧毁的木房梁残骸,少量木房梁局部未有过火痕迹,室内物品不同程度过火,室内地面有塌落的木质房梁堆积。废料区顶棚的彩钢板向下弯曲变形,中部彩钢板下方承重钢管向下弯曲变形,弯曲弧度中部大于两侧,经过该处的两节铁质除尘管道呈断开状态,变形变色痕迹明显重于其他部位的管道,彩钢板上有多处钉穿空洞,北侧木质栅栏及支柱全部过火,部分区域被烧断,地面堆放的木屑及余料过火碳化,中部有明显的凹陷。相邻锅炉房门框碳化程度西重东轻;门口上方西侧墙面烟熏程度相对均匀;门口上方东侧墙面有明显的三角型烟熏痕迹,底边与上门框平齐,顶角至房顶处;锅炉房基本未过火。废料区与背刀车间隔墙上方残存的木板和油毡纸不同程度碳化熔融,其中位于东侧排风扇洞口上方的部分碳化熔融程度最重。
(2)刷车厂顶棚的轻钢龙骨部分吊棚龙骨折断塌落,过火烧损情况西侧重于中部,中部重于东侧。西侧与木器厂废料区相毗邻处过火情况最重,货架上的座垫有明显过火碳化痕迹,且南侧重于北侧,上方重于下方,货架下方座垫无明显过火痕迹。塑钢窗户大部分烧毁,残存的塑钢窗窗框残骸均呈南重北轻、上重下轻的碳化特征;棚顶部分金属装饰物扭曲变形、掉落,与木器厂废料区相毗邻的区域烧损最重,由此向东西两侧逐渐减轻。从外观上看,该区域房顶的彩钢板烧损程度最重,明显向下弯曲。另外还发现,与木器厂废料区相邻的刷车厂窗口处有一空气开关,表面有明显过火痕迹,且电线绝缘层烧融脱落。
3.4专项勘验
(1)经对木器厂废料区除尘器电器线路勘验,发现悬垂于除尘器电器的电线由背刀车间引出,穿过废料区域且未穿管保护,其截断处可见熔痕点。
(2)经对刷车厂窗口处电源开关及电器线路进行勘验,发现该电线有PVC管保护,整段电线未发现有明显熔痕点。
(3)经对刷车厂从顶棚处掉落的电气线路进行勘验,发现该段线路穿金属蛇皮管保护,未发现有明显熔痕点。
(4)经对木器厂废料区中部凹陷处勘验,发现该区域存在底部木屑及余料碳化严重,有大小不一的结块,由底部至表面碳化程度逐渐减轻,最上层过火痕迹最轻,并以此为中心向周边蔓延。
勘验过程,全程进行了录像、拍照和制图。
4 查看视频资料情况
经调取木器厂背刀车间东南角摄像头录取的监控视频,在2019年8月2日0时6分(实际时间为2019年8月1日23时23分,木器厂视频时间比实际时间快43分钟),背刀车间北侧墙壁上的排风扇洞口(该排风扇洞口位于废料区中部上方)最先出现亮光,并逐渐增强,直至2019年8月2日0时20分,监控画面消失(监控线路因火灾破坏断开)。
5 技术鉴定情况
在现场勘察过程中,调查人员从现场提取了四段有熔痕的电器线路。为进一步弄清熔痕的形成机理,调查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将前述有熔痕的电器线路送到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沈阳火灾物证鉴定中心进行技术鉴定。经鉴定中心技术人员金相分析,结果显示其中三段电器线路的熔痕均为二次短路熔痕,还有一段电器线路的熔痕为电热作用形成的熔痕。这一结果证明了木器厂老板所说的“下班时将电源开关全部关闭”的情况不属实。
6 火灾事故认定情况
6.1起火时间认定
2019年8月1日23时36分,某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经调取木器厂背刀车间东南角摄像头录取的监控视频,在2019年8月2日0时6分(实际时间为2019年8月1日13时23分,木器厂视频时间比实际时间快43分钟),背刀车间北侧墙壁上的排风扇洞口(该排风扇洞口位于废料区中部上方)最先出现亮光,并逐渐增强,直至2019年8月2日0时20分,监控画面消失(监控线路因火灾破坏断开)。根据火灾发展规律,调查人员人为该起火灾的报警时间不应该被认定为起火时间,而应将监控视频里最先出现光亮的时间认定3时23分。
6.2起火部位和起火点认定
根据调查询问、现场勘查和调取木器厂监控视频情况,认定该起火灾起火部位位于木器厂废料区中部,起火点位于木器厂废料区地面堆放的木屑及余料的中部凹陷處。
6.3起火原因认定
6.3.1排除放火引发火灾的可能
根据木器厂的监控视频显示,起火前木器厂内无可疑人员进入;通过询问得知,木器厂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存在矛盾,无放火动机。
6.3.2排除自然灾害引发火灾的可能
8月1日晚虽有小雨,但监控视频未显示下雨期间有雷击、闪电等自然现象伴随。
6.3.3排除外来火源及遗留火种引发火灾的可能
起火时间大约为23时36分左右,在当天17时左右,木器厂和刷车厂工人均已下班,木器厂只留有一名打更人员值班,起火时打更人正在睡觉。经调查了解,木器厂对工人吸烟管理十分严格,设有专门的吸烟室,进而基本可以排除遗留火种的可能。起火区域均设彩钢板顶棚防护,且距离道路距离较远。另外调查人员还了解到,平时刷车厂区域建筑与木器厂废料区相接位置窗口均为关闭状态,基本不具备外来火源的条件。
6.3.4排除电气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
通过对现场提取的四段有熔痕的电器线路进行技术鉴定。经鉴定中心技术人员金相分析,结果显示其中三段电器线路的熔痕均为二次短路熔痕,还有一段电器线路的熔痕为电热作用形成的熔痕。这一结果说明,这四段电器线路火灾熔痕均不是造成火灾的原因。
6.3.5不能排除自燃引发火灾的可能
对木器厂废料区中部凹陷处勘验发现,该区域存在下部木屑及余料碳化严重,有明显结块,由底部至表面碳化程度逐渐减轻,从最上层部分看,以此为中心向周边蔓延。再加之起火当天有雨,雨水通过彩钢板顶棚上的孔眼落到堆积的木屑和余料上,加速了自燃的发生。
综合以上情况,可以排除放火、自然灾害、外来火源、遗留火种以及电气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性,认定火灾原因为木器厂废料区中部凹陷处的木屑和余料积热自燃引发火灾。
7 灾害成因分析
按照发生自燃的机理,自燃类火灾原因可分为以下七种类型:氧化放热自燃、分解放热自燃、聚合放热自燃、吸附放热自燃、发酵放热自燃、活性物质遇水自燃和物质混合接触自燃。该起火灾属于典型的发酵放热自燃引发的火灾。发酵放热自燃是指一些植物纤维类物质如稻草、籽棉、树叶、锯末等,由于内部微生物或酵素的作用,引起发酵,产生不稳定的分解物,这些反应性很强的含有不饱和键物质,发生氧化反应而释放热量,从而使内部温度持续升高,直至到达自燃温度而起火。该起火灾的发酵放热物质是木器厂加工时产生的木屑废料,这些木屑因长时间堆积在废料区而得不到及时清理,散热条件不好,导致堆在下层的木屑发酵放热,再加之起火前很近的一段时间是阴雨天气,雨水顺着顶部的彩钢板棚孔眼滴落到堆积的木屑上,加速了热量的积聚和温度升高,直至温度升高到木屑的自燃点而发生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