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俄语区国家教育合作现状及对策
2020-07-29张赫
张赫
[摘 要]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与俄语区国家教育合作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共建“五通”提供人才支撑,实现合作共赢。研究中国与俄语区国家教育合作现状,凝练了当前的教育合作模式,分析中国与俄语区国家教育合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教育合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一带一路”倡议下推进中国与俄语区国家教育合作研究提供新视角,为“一带一路”相关的国际间教育合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一带一路”;中国;俄语区国家;教育合作
[中图分类号]G 526.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0310(2020)03-0045-07
2016年7月,教育部印发了《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文件明确了要围绕“一带一路”教育定位,重点为“五通”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与俄语区国家之间的教育合作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将促进人才培养、人文交流,增进民心相通,服务和满足中国和俄语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成为实现合作共赢的基础。为更好地了解中国与俄语区国家当前教育合作的发展情况,有必要对当前教育合作现状进行梳理分析,提出推进教育合作的建议,为“一带一路”倡议下推进中国与俄语区国家的国际教育合作提供借鉴和参考,丰富国际教育合作研究的内容和方法,也为国际教育合作和决策提供新的视角。本文所指教育领域主要为高等教育,“一带一路”俄语区国家包括俄罗斯、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乌克兰、格鲁吉亚、阿塞拜疆、亚美尼亚和摩尔多瓦等。
1“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中国与俄语区国家教育合作
1.1 “一带一路”倡议下“五通”促进区域教育合作
2014年11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要抓落实,由易到难、由近及远,以点带线、由线到面,扎实开展经贸合作,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干起来。”[1]因此,在落实“一带一路”倡议过程中,要有先有后,分步骤地、分国家推进。我国与俄语区国家的合作交流要根据各国的经济发展和实际需求,选取合作国家及重点合作领域,在充分了解各国优势和劣势的基础上,双方合作优势互补,实现双赢。
俄语区国家经济水平参差不齐,有的经济体相对发达,有的区域基础设施还较为不足,“一带一路”倡议的“五通”促进国家和区域间合作,促进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民心相通”积极促进了我国与俄语区9国之间民众的友好往来,这是来自民间的动力源泉,增强了两国间教育合作意愿;“政策沟通”为推动合作交流、制定合作规划及措施提供了策略保障;“贸易畅通”“设施联通”以及“资金融通”倡议有效提升了两国之间的人才需求数量,扩展了教育合作空间。在“五通”倡议下,我国与俄语区国家迫切需要加强双方沟通,了解相关国家民众的所求所需,了解合作双方国家的经济运行状况、历史文化、社会发展历程等,才能更好地制定符合双方国情的发展政策。由此看出,要开展好“五通”,就必须有人才支撑,这就需要培养更多熟悉并了解中国及俄语区国家事务的人才。
中国是目前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以及“一带一路”重要投资国,中国企业走出去将带动俄语区国家在基础设施、贸易金融等方面的发展,也就形成了与经济发展高效对接的人才需求链和对应的人才培养目标需求,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一帶一路”倡议下的“五通”更加有效地促进并推动了俄语区国家和区域间的教育合作和人才培养,通过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完善合作机制、人员交流等方式,更好地推动合作国家之间互学互鉴、互利共赢。
1.2 以俄罗斯为代表的俄语国家引领中国与俄语区国家教育合作
在俄语区的9个国家中,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格鲁吉亚、阿塞拜疆、亚美尼亚和摩尔多瓦,总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56.3%,其中俄罗斯、乌克兰和白俄罗斯进入普及化阶段,毛入学率均超过70%。中国与独联体国家合作办学项目共有123个,其中俄罗斯119个,乌克兰和白俄罗斯各2个,且大部分集中在中国东北地区高校[2],与俄语区其他国家的教育合作和交流平台相对较少。俄罗斯积极促进独联体国家出台支持教育合作的法律文本,搭建互认学历体系,制定独联体网络开放性大学计划,以推动教育资源的共享以及联合办学等,在努力增强独联体国家教育影响力的过程中,形成了以俄罗斯为中心的教育一体化的发展。中国与俄罗斯的文化交流呈现出多层次、多领域的发展势头。2008年至今,中俄轮流举办文化节、中俄大学生艺术联欢节、中俄高等教育展、中俄电影展等活动。中俄还举办了“语言年”“旅游年”“中俄媒体交流年”等活动[3],中俄高校间定期举办高校论坛, 如中俄高等教育论坛等[4]。中国与俄罗斯在项目办学、机构办学、长短期合作交流、学生互换、语言培训等高等教育领域有着广泛的合作,在与俄语区国家合作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2 中国与俄语区国家教育合作现状
2.1 中国与俄语区国家教育合作研究现状
2.1.1 研究对象以俄罗斯为主,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合作历史、现状和人才培养
在中国与俄语区9个国家的教育合作研究中,以俄罗斯为研究对象的最多,通过对两国合作历史渊源、合作领域和高等教育发展历程的研究和梳理发现,两国深度合作、前景广阔,联合办学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层次多样,形式丰富,合作专业面广,科目较为齐全[5]。这在校际交流与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上给两国带来了巨大的发展合作契机。部分学者重点梳理了在教育合作、科技合作、留学生、语言推广等方面的合作发展现状,并对合作前景进行了展望[6]。部分学者关注了留学生和办学项目的发展,中俄留学人员交互跨境流动总体呈现增长态势,办学项目呈现良性发展态势,学科专业设置分布广泛,自然科学领域比重偏多[7]。还有部分学者对白俄罗斯教育合作进行了梳理,中白两国教育合作进入了新的时期,“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双方教育合作快速发展,政府主导,战略定向,交往互动频繁,合作机制不断完善,交流体系和合作内容逐步深化[8]。
2.1.2 发挥合作双方各自优势,探索创新
部分学者分别对中国与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中亚等国的教育合作进行分析,认为充分利用双方的技术、专业优势,使高科技成果市场化,注重教育合作的探索和创新,加强社会各领域的教育合作,尤其是在发展路径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比如学生、学者互换互访,发挥科研项目、学术论坛等方面的各自优势[9-12]。部分学者通过梳理中国与独联体7国的教育合作情况,总结中外合作办学优势和规律,针对人才需求,从合作机制、培养目标、培养体系等方面提出合理的合作办学模式[13]。根据我国地域特点,学者多以边疆省市高校为例,研究我国与俄语区国家高等教育合作、人才培养等,并提出建议,主要集中在我国与俄罗斯接壤的东北地区高校,针对高校相关专业俄语人才培养,分析了现状和不足,提出专业课程、师资队伍、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等方面的建议[14]。也有部分学者以内蒙古、新疆、西北地区高校为研究案例,重点讨论了我国和相关俄语区国家教育合作机制、合作办学、人才培养等现状,认为要从问题入手,提出夯实法律法规基础、调整培养目标、建立教师团队储备等建议,对教育合作进行探索创新[15-16]。
2.1.3 与部分俄语区国家教育合作不够深入,形式单一
中国与部分俄语区国家的教育合作层次、形式等还不够丰富,如吉尔吉斯斯坦、亚美尼亚、阿塞拜疆、摩尔多瓦等国,在文化交流、科技合作、人才培养等方面都相对缺乏。中国与亚美尼亚的合作仅限于孔子学院、孔子课堂等方面,教育合作资源不够丰富,层次单一,在教育和文化交流、人才培养、联合办学等方面都有很好的合作潜力[17]。对于阿塞拜疆和摩尔多瓦等国来说,研究也相对较少,仅有个别学者介绍该国教育的基本情况[18-19]。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的教育合作处于初级阶段,不论是教育形式还是内容,交流范畴还很小,模式单一,教育合作发展缓慢,缺乏完整有效的合作交流机制[20]。
2.2 中国与俄语区国家教育合作模式现状
两国之间教育合作模式要根据两国的实际需求、国情或区情建立合理的形式,既要与社会政治、经济及文化环境相适应,又要借鉴现有成熟的教育合作模式。因此,教育合作的模式或方式就是指两个及以上的教育机构在符合各自教育体系规则前提下,发展合作共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一般保持稳定、可持续、可操作的特性。本文梳理了中国与俄语区国家的教育合作模式,主要有以下4种。
2.2.1 教育合作机构办学模式
教育合作机构办学模式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国外教育机构联合成立一个教育机构来开展合作办学,一般分为独立设置机构和非独立机构两种类型。
1) 独立设置机构是指由中外双方共同投资,建立合作学校,拥有独立、自由的法人财产,具备法定的办学条件,能够独立承担办学责任,并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实体。拥有理(董)事会以及独立的财产权、自主招生权、内部管理的自主权和其他办学自主权,是一种自主权非常强的办学模式,也是我国近年来出现的创新型合作办学模式。
2) 非独立机构是指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这种合作办学机构一般隶属于某一学校,是该校的二级学院。在法律地位上,高等学校与非独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之间的关系是母体与子体、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中国与俄语区国家高等教育合作办学机构以非独立机构为主。根据我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督工作信息平台公布的信息,截至2020年2月,我国与俄语区国家合作办学机构共计18个,其中与俄罗斯合作办学机构最多,为16个,只有1个机构(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白俄罗斯合作机构1个,与乌克兰合作办学机构1个,与其他俄语区国家目前还没有合作办学机构[21]。
2.2.2 教育合作项目办学模式
教育合作项目办学模式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国外教育机构以不设机构的方式,在学科、专业、课程等方面合作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项目采取模块化的课程设置,利用中俄双方优秀师资、专家共同组成理论和实践教学队伍,实行学业导师制,毕业可获两国高校学位。从办学方面来看,项目办学模式是建立合作办学机构的必经阶段,合作办学机构是合作办学项目的进一步深化。根据我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督工作信息平台公布的信息,截至2020年2月,我国与俄语区国家本科合作办学项目一共有118个,其中与俄罗斯合作项目103个,与白俄罗斯合作项目13个,与乌克兰合作项目2个。职业或专科教育合作项目共34个,其中与俄罗斯合作项目26个,与白俄罗斯合作项目8个[21]。
2.2.3 教育合作境外办学模式
1) 境外机构办学。在中外合作办学领域,不仅要将国外优秀的教育资源引进来,随着我国教育水平逐年提高,综合国力不断上升,中国教育也走出国门。我国首所赴俄罗斯开设对外合作办学的北京交通大学,于2015年与俄罗斯圣彼得堡交通大学合作创建中俄交通学院,开创了轨道交通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境外办学新模式。
2) 举办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孔子学院是中外合作建立的非营利性教育机构,是我国与俄语区国家境外合作办学的重要形式,也是提高国家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重要举措。孔子学院一般设在国外大学和研究院中,办学主旨是通过自身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和文化活动,推广汉语和传播中国文化,开展汉语教学和中外教育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逐步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境外办学模式。根据国家汉办公布的信息,截至2020年2月,我国与俄语区9个国家共设立46个孔子学院,其中俄罗斯19个,乌克兰6个,白俄罗斯6个,吉尔吉斯斯坦4个,哈萨克斯坦5个, 格鲁吉亚2个,阿塞拜疆2个,亚美尼亚1个,摩尔多瓦1个;共设立孔子课堂7个[22]。
2.2.4 教育合作交流模式
中国与俄语区国家开展教育合作与交流,一般以增进相互了解、促进务实合作为宗旨,共同探讨“一带一路”背景下高等教育合作面临的机遇和合作的空间,共同探索中国与俄语区國家学生流动机制与方式,共同分享大学学科建设及科研合作的经验与成果,教育合作交流是中国与俄语区国家合作办学的前期基础和必要的沟通渠道。一方面是举办大学校长论坛及学术论坛。比如中俄重点大学校长论坛由莫斯科大学倡议提出,并于2006年在北京大学召开了第一届“中俄重点大学校长论坛”;2017年9月,由北京大学倡议成立中俄综合性大学联盟。2014年5月,中俄两国交通类高校召开了第一届“中俄交通大学校长论坛”,并发展成中俄交通大学联盟,到2019年已经举办6届。
“中国-白俄罗斯大学校长论坛”“中国-中亚国家大学校长论坛”
“中乌大学校长论坛”“中国-哈萨克斯坦大学校长合作对话”等,这些都是重要的合作交流平台,积极促进了人文交流。另一方面是校际交流。目前,在国家发展战略驱动下,我国一些地方高校已经大力开展了与俄语区国家高校的“点对点”校际交流合作。部分高校充分利用地缘优势,积极探索有效的合作方式,比如开展教师及学生互换、假期交流、语言技能培训、自费留学、教育科研合作研究等方式进行合作交流,积累了一定的合作经验。
3 中国与俄语区国家教育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对教育合作重视程度不够,办学质量监控机制不健全
由于对俄语区国家的境外办学模式的双方学位授予规定和制度制约不明确,致使部分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很难实现授予合作高校的双学历、双学位证书,难以完成招生时的承诺。部分高校以经济利益为办学目的,为了追求短期经济效益,选择办学质量和录取标准较低的国外高校,无论在师资水平、学科设置和资金投入,还是在后期的教育质量监管与政策落实等方面,都无法达到招生宣传时的水平。同时,监督评估机制不健全,无论是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评估机制,还是中外合作办学执法和处罚机制,执行和落实方面都还不够完善。我国与欧美等西方国家之间的高等教育合作机制较为成熟,在学历互认、学位授予等方面均有较为成熟的管理办法。但相比而言,俄语区各国家对跨境教育合作管理机制不同,且与我国教育合作紧密度也相对不足,容易造成学位监督和管理办法缺失,甚至无法实现学位授予等问题。因此,要完善和落实对外合作办学的行政监管措施,细化办学机构和办学项目方的责任,健全监管机制和办法,提高办学质量[23]。
3.2 中俄教育合作历史曲折,合作认同度不高
由于历史原因,中国与俄语区国家合作的基础不足。如1982年,中国与俄罗斯开始恢复教育文化交流,两国教育合作取得了一定成果。2013年,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两国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果,发展趋势总体向好,但从两国高等教育交流增长速度来看,交流增长缓慢;从高等教育交流规模来看,在各自对外交流总的体量中所占比例尚小;从两国在对方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中的地位来看,尚未提升到举足轻重的地位。此外,中国与俄语区国家在高等教育领域上互信不够,特别是在苏联解体以后,无论是我国还是俄语区各国家都转向欧美等西方国家进行合作,双方对彼此的教育水平认同度也不高,没有达到初始交往的信任水平,教育合作处在边缘化阶段[24]。
3.3 语言基础教育薄弱,以俄语为基础的教育合作生源单薄
我国与俄语区国家之间的高等教育合作与交流需要以双方语言文化为基础。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的基础教育阶段,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在初中和高中阶段以俄语作为第一外语的生源严重不足,使得俄语零基础的学生进入大学专业学习时增加了学习难度,从深层上影响了合作办学的教学效果和质量。俄语一直不是我国语言类基础教育的主体,俄语专业招生人数严重不足,总体发展滞后。据估算,截至2015年底,学习俄语的高校学生占我国高校学生总数的0.02%。长期以来,汉语在俄罗斯等俄语区国家的学习人数也明显不足,2014—2015学年,学习汉语的大学生和研究生数量仅占俄罗斯高校学生总数的0.4%[24],而在中国就读的俄罗斯留学生中, 大部分在语言进修班或培训班学习, 只有21.1%的攻读本科学位,10.7%的攻读硕士学位,1.2%的攻读博士学位[25]。因此,薄弱的语言基础影响了我国与俄语区国家教育合作和留学生交流互动,也影响了合作办学的推进。
3.4 俄语人才需求动力不足,未形成优势互补局面
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俄语区国家的项目和产业发展还没有形成比较突出的人才需求趋势,以俄语为第一外语的学生就业受到一定限制。同时,由于俄语区国家在全球范围有影响的企业不够多,人才需求空间比较有限,影响学生入学志愿的选择,导致国家层面比较热、企业及民间层面不够热的局面。另外,我国对于俄语区国家优势学科的关注程度不够,合作专业选择上并不适应当前科技发展中紧缺人才的迫切要求,以俄罗斯为代表的俄语区国家在火箭、航空、航天、地质、矿业、核能等工科领域具有较高的教学和科研水平,有些专业具备世界一流水平,但从当前合作办学项目中涉及的学科领域来看,这些专业总体数量偏少,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无法真正受益于对方优势教育资源[26]。因此,教育合作还要上升到国家层面进行统筹谋划,统筹设计,创建政产学研合作机制,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先行、高校培养人才与支持双方行业企业的良性循环,优化不同层次和学校类别的合作,以适应不同层次人才的发展需要,优势互补,促进可持续发展。
4 “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俄语区国家教育合作的建议
4.1 国家层面政策引导,分区分类开展教育合作办学
通过当前中国和俄语区国家教育合作情况可以看出,在机构办学、项目办学、境外及孔子学院办学、高校校际交流合作等4种教育合作模式中,交流模式最为广泛,机构办学模式级别最高,中国与俄罗斯、白俄罗斯和乌克兰教育合作较多,其中与俄罗斯最为紧密。建议与上述3个国家的教育合作要在做好高校校际交流基础上,大力开展项目办学,从国家层面要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宣传引导,使这种模式更加成熟,更加具有借鉴性。在机构办学方面,建议要在项目辦学基础上,随着办学条件的完善与成熟,逐渐开展机构办学,使得教育合作更加务实,更具有独立性、示范性和影响性。对于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格鲁吉亚、阿塞拜疆、亚美尼亚和摩尔多瓦这6个国家,以各国的需求为引领,加大高校校际交流合作和孔子学院办学力度,增加对双方教育和文化的认知,增进语言交流,为开展项目办学打基础,待条件成熟时大力开展项目办学合作。
4.2 注重国际企业行业需求,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
随着时代的发展,复合型人才培养是国际化趋势,人才培养要和社会需求相结合,特别是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更加需要懂俄语、懂专业、有国际化视野、能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复合型人才,可在我国原有的俄语人才培养规模上进行扩充,鼓励高校将俄语作为第二外语,在俄语学习方案上进行优化,与专业培养目标深度融合,灵活定制俄语人才培养方案,探索适合合作办学项目的基础俄语教育教学模式。据统计,2016 年中国对俄罗斯在能源、航空航天、边防桥、高速铁路、基础设施等战略性投资方面进入高速增长阶段[27]。依据当前发展形势,需要科学分析中国与俄语区国家之间的人才需求,根据两国之间合作领域企业行业的人才需求趋势,合理确定联合培养方向,以教学产出为共同目标,积极推进我国与俄语区国家之间的教育合作。培养复合型人才,要建立优秀师资团队,打造既懂理论知识又有较强实践操作能力的专业教师队伍,通过外部引进俄方优秀教师和内部培训本土教师的方式,逐渐提升教师团队的整体业务水平。培养复合型人才,要将地方经济发展需求战略融入课程体系设置中,健全语言与专业课程相结合的课程设置体系,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国情类课程的比重,加大力度对地方支柱产业或对俄语区国家特色经济体进行专门个性化人才培养,培养既懂语言又懂专业的复合型国际化人才。
4.3 完善合作办学机制,保障教育合作办学质量
教育合作要确保合作办学的质量及效果,首先,要提前制定合作办学的质量标准,结合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分层次分领域提出对联合培养人才的要求。以合作产业行业的发展趋势,提前谋划教育合作,促进人才培养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其次,要积极促进建立合作办学认证机制,针对学位认证条件不清、教育质量认证不明等情况,提出有效的合作管理办法。在合作办学初期,应加强教育程度调查、教育质量评价以及学位认证等方面的沟通,有效、合理且积极地推动合作双方教育认同度,保障教育合作效果。最后,要提高对合作办学质量管理的监管力度,国家层面监管部门要密切跟进对已审批的机构和项目办学的评估,加大办学质量监管,跟踪办学动态,特别是从招生、过程培养和学生就业等方面,定期发布监管评估报告,从而更加有效地保障教育合作的办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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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白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