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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字数是重要的语文问题

2020-07-27朱美华

教学与管理(小学版) 2020年6期
关键词:小表弟字数学段

朱美华

一般来说,字数多少不会成为文章优劣的决定性因素。日常作文,最好不要提字数要求。但考试会有要求,对于小学生来说,因字数不足扣分更像一把达摩克利斯剑。这是一个显著的悖论。所以说,作文字数是重要的语文问题。

对小学生来说,如果能做到关注细节,能通过环境描写、人物衬托、心理活动等写得生动活泼,即使不提字数要求,通常字数也会自然达到考试要求。相反,提出字数要求,还会造成学生写作时注意力转移,不再聚焦于如何描写,而是边写边计数。字数的目标替代了“把文章写生动、具体”的要求,这会在根本上与教师写作指导的初衷背道而驰。

我们看这篇小作文:

我有一个可爱的小表弟,他的小名叫冬冬。

国庆节中,我的哥哥杨兵结婚,我的小表弟也来了。我们在一起吃饭。

吃过饭后,小表弟说:“姐姐,我拿一块糖给你吃。”我一看,糖上都给他玩脏了。我装做很喜欢这个糖,当他不注意的时候,我就把糖给扔掉了。

过了一会,小表弟说:“糖好吃吗?”我说:“好吃。”小表弟笑了,说:“姐姐,我这儿还有,我来喂你吃!”(王瑶《可爱的小表弟》,四年级上)

作文字数不到两百字,可是写得生动有趣,生活气息浓郁,人物形象也很丰满,把表弟的淳朴、“我”的无奈表现得淋漓尽致。结尾戛然而止,令人浮想联翩,忍俊不禁。字数似乎不达标,但绝对是篇情真意切的好作文!

为什么有些教师喜欢提作文字数要求呢?

一是部分教师不必要的担心,或者是对学生不自信。毕竟,在应试过程中,作文字数常常有明确的要求。如果平时不做这样的训练,学生缺乏字数意识,会很吃亏。

二是部分教师认知错位,即在某些教师看来,有了字数似乎就有了内容,甚至就等同于有了质量。

三是作文字数最容易丈量,客观上成为某些教师疏于写作指导的掩饰,是比较典型的作文教学中的“懒政”表现。

不过话要说回来,作文字数问题由来已久,也比较复杂,不是这篇小文章能够说清楚的。下面仅做一点简单的讨论。

目前执行的2011年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小学阶段没有明确提出字数要求,只是在第三学段(五六年级)比较笼统地说“习作要有一定速度”。但到了第四学段,也就是7-9年级,明确出现了两个有关的数字:“45分钟能完成不少于500字的习作”。所以,在顶层设计层面,这个关于作文字数的问题也不是单纯用要和不要能够一言以蔽之的。

如果我们把眼光往前延伸,就会惊奇地发现,2011年版语文课程标准之前执行的实验稿中,有关作文字数问题的表述是,第四学段要求“45分钟能完成不少于500字的習作”,但第三学段要求“40分钟能完成不少于400字的习作”。看到这里,笔者认为,无论是点赞不提字数要求还是点赞要有字数要求,都会陷入茫然。

很显然,处于顶层的专家学者们一定是经历了激烈的“斗争”,才最后达成了我们目前看到的2011年版语文课程标准之“共识”。这是学术进步的产物,还是学术妥协的结果?我们一线的教师无从知晓。

再往前,在被叫做课程标准之前还有一段时间是叫做教学大纲。在这些大纲中,有关作文字数,小学阶段都没有明确的规定。换句话说,小学阶段作文字数要求,仅仅就是在实验稿课程标准中“首次”但也可能是“唯一一次”,甚至是“最后一次”提出。历史或许就是简单绕了一个圈:小学阶段的作文不提字数要求。初中提,高中提,跟小学关系不大。

但现实通常比较骨感,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尽管现行2011年版课程标准小学阶段不提作文字数要求,但无论大考还是小考,只要写到作文,几乎无一例外都有字数要求,甚至不少地区,还在人为拔高这方面要求,在第三学段就提出第四学段“不少于500字”的要求。甚至于,以识字为主要教学任务的第一学段,也借着写话的名头把作文堂而皇之“挤”进了日常的教学和考试中。课程标准的权威性遭到粉碎性打击。语文难教、语文难学进一步加剧。

考试是教学评价的重要方式,考试分数牵动千家万户、千师万生敏感的心。小学语文教学与评价(考试)两张皮现象,在此得到最集中的表现。承认考试时有明确的作文字数要求,就应当修订课程标准关于小学阶段作文的要求,反之亦然。作为小学语文教学最高“成文法”的课程标准,应当有它的权威性。基层学校和教育科研机构应当在不折不扣执行好课标精神基础上动脑筋、想办法。否则何谈课程“标准”呢?

就笔者二十多年小学语文的教学实践来说,倾向于现行课程标准的意见:小学阶段作文不提字数要求。不提字数要求为的是凸显其他更加重要的作文要求,所以,没有了明确作文字数要求的小学作文教学,尤其是第三学段如何落实看似含混的“习作要有一定速度”呢?笔者思考如下。

第一,按照数学的概念,速度=路程/时间,据此,在不提字数的情形下,把“一定的速度”分解成一定的质量和一定的时间这两个维度,明确表述成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有一定质量的作文。这里的一定时间和一定质量,因人而异,因班级而异,因具体的作文题材而异。总归就是在作文上赋予教师和学生更多的自主权。

第二,把“习作要有一定速度”跟作文教学的总目标联系起来。作文教学的总目标是“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见闻、体验和想法。能根据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发展书面语言运用能力”。这样的联系,让抽象的要求有了相对具体的描述来支撑,不至于陷于迂阔,是对上面所述“一定质量”的明确界定。

第三,日常作文要有意识地培养学生从不同角度进行表达,让学生在语文考试时不再难以应对作文字数问题。学生作文写不长,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思考不够,而思考不够的显著表现就是表达的视角比较单一。比如不能够恰当运用心理描写、侧面描写、环境描写,铺成不够,表达力自然不够,字数问题自然就会暴露出来。所以,解决字数问题,功夫在字数之外。这也佐证了不提字数要求是合适的。

比如本文开头引用的王瑶同学的百字文,就可以通过添加“我”嫌弃的心理,添加“我”故作笑眯眯的表情,添加旁观者的表情来做侧面描写。如此等等,文章自然就“抻”长了许多,并且也看不出什么不自然。

综上,笔者认为2011年版语文课程标准小学阶段不提出作文字数的要求,主要的立意在于解放教师,解放学生,让大家集中精力在内容的表达上,淡化了表面的字数要求,强调的正是作文最核心的内容要求,为进一步写好作文打下坚实的文字表达基础。

[责任编辑:王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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