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模式探究
2020-07-26杨文雯
杨文雯
摘要:本文从分析上市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入手,深入探讨上市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模式构建和优化策略。
关键词:上市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模式优化
引言
全面预算管理是一种促进企业资源整合、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规范企业费用支出行为的有效的管理模式,通过未来一段时间内企业经营的合理预测和统筹规划,帮助企业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提升综合效益水平。
一、上市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全面预算管理重点程度不够,预算基础保障机制不到位
本文所研究的是一家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企业管理人员主要都将管理重点放在企业的项目实施和技术研发等方面,没有意识到预算对企业经营的重要管控作用[1],预算管理的范围过于狭窄、企业人员参与积极性不高,预算管控目标不明确、责任认定不清晰、加上缺乏有效地预算工作组织结构,导致企业预算管理相关工作难以有效推进和落实。
(二)全面预算管理体系不健全,预算管控效果不佳
企业目前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不健全,预算编制基础数据不可靠,没有结合企业的业务特点科学地选择预算编制方法,预算计划精细程度不足,考虑不全面,难以有效指导和规范企业的预算业务工作行为。在执行预算计划时,没有及时对预算执行偏差进行调整,对计划执行不到位的部门或个人也尚未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导致预算管控的权威性难以树立,加上过程中缺乏强有力的预算执行监管控制,使得许多预算管理措施流于形式。在预算绩效考核阶段,绩效考核指标设计不合理,考核结果也并未得到充分有效地利用,难以形成闭环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
(三)财务人员全面预算业务能力不高,企业财务信息化技术支撑力度不足
企业大多财务人员通常只在预算计划执行后进行相关的统计核算工作,较少开展风险防范和控制管理方面的工作内容,对全面预算管理工具了解不够深入,运用不熟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并且大多数企业的预算管理信息化建设程度滞后,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是要以大量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为基础的,因此在企业信息化技术应用不够成熟的情况下开展全面预算工作反而大幅增加企业财务人员的工作负担,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上市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模式构建和优化策略
(一)提升全面预算管理认知水平,健全预算基础保障机制
上市企业要改变预算管理的观念,构建一种“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管理”的预算管理模式[2]。增强企业员工的预算管理意识,鼓励全员积极参与和配合预算相关工作的开展,在企业内部营造良好的预算管控文化,充分发挥预算对企业的业务指导和行为规范作用。
上市企业要扩大预算管理的范围,具体包括经营预算、项目投资预算、资金预算等。通过编制经营预算,确定各部门日常的费用支出控制标准,有效降低企业日常可控成本费用;通过编制投资预算,促使企业充分地做好项目前期费用测算,对项目成本、未来现金流量、预期风险等因素进行合理分析,确保投资决策的可靠性和合理性;通过编制资金预算,包括投融资、营运资金预算等,促使企业加强对资金的统一筹划和集中调配,强化资金的授权审批控制,全面提升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
上市企业管理者要结合长期的战略经营计划制定全面预算管理目标,以EVA指标为基本导向,确定预算支出范围,实現业务指标与财务指标的融合,促进企业预算计划与长期战略经营计划的有效衔接。在确定预算目标后,将目标逐级分解细化,落实到各个具体的部门及岗位责任个人,明确各部门岗位预算管理权责义务,确保预算计划的有效执行。
上市企业要完善全面预算管理组织结构体系。首先,在企业的最高层领导机构下设专门的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企业全面预算相关工作的开展,确定企业的年度预算计划以及相应的实施方案,适时地调整预算计划,并对整个预算计划执行过程进行控制监管。其次,成立预算管理工作小组,负责企业内部预算工作的协调和执行监管工作,定期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汇报预算执行情况,并及时将上级下达的预算指标传达给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员。
(二)完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增强全面预算管控效果
1.科学编制预算
上市企业要建立预算基础数据库,在编制预算计划之前,借助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全面地收集政策环境、市场变化趋势、企业生产经营计划、项目情况等方面的数据信息,结合企业的业务开展需求编制预算计划,确保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上市企业要科学编制预算计划,目前许多上市高新技术企业在编制预算计划时仍采用是传统的增量预算、固定预算等静态的预算编制方法,但结合高新技术企业本身的业务特点来看,企业的许多业务支出项目是可能随着内外环境变化存在较大变动可能的,因此针对这部分预算支出项目企业要综合选择一些零基预算、项目预算、比例预算、滚动预算、弹性预算等多元化的预算编制方法[3],以增强企业预算计划对外界环境的动态适应性,尽可能减少后期的预算执行偏差。
上市企业要促进预算的精细化管理,结合各个部门的业务特点进行预算编制。企业预算一般分为业务预算和财务预算两种类别,其中业务预算又可进一步划分为经营预算、资本预算(投资预算)、筹资预算。对于一些大型的上市企业来说,经营预算以及投资预算是其目前全面预算工作的主要重点。以经营预算中的销售和生产预算进行举例说明,企业在编制销售预算时首先要结合市场预测、销售合同以及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等合理确定销售量、根据市场供求管理做出价格决策确定年度销售单价,并相应计算预算年度的销售收入,在此基础上预估现金收入以及本期的现销收入,按照产品名称、业务类别、部门、公司等逐层汇总编制销售预算。然后以销售预算为基础编制生产预算,按照以销定产的基本原则制定企业的生产计划。生产计划中最为关键的部分主要是确定预计生产量,预计生产量的确定依据包括预计销售量以及期初期末的库存量等,基本公式为预计生产量=预算销售量+预计期末库存量-预计期初库存量。生产预算的编制又进一步为企业的成本及费用预算的编制提供了依据。
2.有力推进预算计划执行
上市企业要建立动态实时的预算执行分析体系,定期地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员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听取各部门预算计划执行情况,针对存在的预算执行偏差,找出偏差产生原因,研究制定纠偏方案,并督促有关部门根据该方案及时进行整改。企业可相应的建立预算支出预警机制,借助信息化系统实时对各项预算支出数据进行监测,另外还包括一些现金流量数据、损益数据、风险数据等,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预算计划执行情况,确保实现既定的预算管理目标。企业要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管控制,尤其是针对生产计划、技改计划以及一些大修定额计划等,确保预算支出与实际的项目计划开展进度保持一致。各部门负责人员要加强费用审批的把关控制,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费用支出流程管控约束,确保预算支出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有效避免瞒报虚报行为。企业要逐步将预算监管中心前移,改变传统事后的核算型监管模式,构建事前预算编制计划审核监管、事中执行控制过程监管以及事后反馈评价监管的全过程的预算监管机制,全面增强企业预算计划的管控效果。
上市企业要刚柔并济地进行预算管理,结合企业实际的业务特点划分“严格控制”和“一般性控制”预算支出项目。针对一些大额预算资金支出、技术人员工资等要进行严格控制,严禁预算超支及预算外支出行为。而针对一般性预算支出,可适当将预算管理权力下行,允许各部门在控制预算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同类型预算支出项目如办公费用预算支出和会议费用预算支出等,在一定权限范围内进行调剂支出,以增强预算计划执行的弹性,确保有效落实总体预算管控目标。
3.加强预算绩效考核
上市企业要面向全员设计预算绩效考评指标,在进行指标设计时引入平衡计分卡,利用该方法结合企业的预算管理目标设计整体KPI、部门KPI以及关键岗位KPI。指标可从部门职能类别以及时间两个维度进行分解,覆盖财务性和非财务性、动态及静态、长期及短期、过程及结果等多个维度的内容,确保预算绩效考评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企业可将预算绩效指标考核的结果同各单位部门下一年度预算额度、项目奖金、主要负责人员绩效工资、职位升迁等相挂钩,建立有效地激励奖惩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员工参与预算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企业可对预算绩效考评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业务培训方案,形成预算管理闭环,促进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和优化提升。
(三)加强财务人员职能转型,加快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上市企业要促进财务人员职能转型,鼓励财务会计核算人员积极地学习和掌握更多管理会计相关的工具技能,如全面预算管理、内部控制管理、企业风险管理等,深入了解企业的业务经营特点,主动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业务谈判、项目开展等工作内容,提升对企业整体业务项目的理解水平,从而更好地发挥财务对企业的业务指导和经营决策支持作用,促进企业财务的转型升级。
上市企业要加快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引入专门的全面预算管理软件或者设计专门的全面预算管理模块,搭建一体化的财务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企业各业务财务系统与该软件及模块的数据对接,促进企业内部预算数据信息的共享传递。如可将企业的资产管理系统、收支管理系统、业务系统等与该软件进行对接,实现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收支管理、业务管理的融合,通过自动提取预算信息数据,为预算计划的编制、执行监管、反馈评价提供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持,全面提升企业预算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结语
总之,上市企业管理者要充分认识到全面预算管理对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作用,做好相关的配套保障工作,积极推动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建设,为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夯实根基。
参考文献:
[1]高淑贞.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建设探讨[J].財会学习,2017(3):248.
[2]张顺.试论高新技术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今日财富,2019(1):129-130.
[3]焦文惠.高新技术企业建立预算管理体系研究[J].中国商论,2017(8):10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