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环境下农家书屋发展路径的再思考
2020-07-24岳琳
岳 琳
(陕西理工大学 文学院, 陕西 汉中 723000)
农家书屋工程作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乡村振兴战略中乡风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经过十余年的建设,从传统的农家书屋升级到数字农家书屋,实现了可持续发展,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以移动化、便携化、互动性、个性化为特征的移动阅读让国民趋之若鹜。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0年4月28日发布的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9.0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64.5%,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8.97亿,网民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的比例高达提99.3%,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的使用率均出现下降,手机不断挤占其他个人上网设备的使用。[1]由此可见,移动互联网主导地位强化,网民使用终端移动化趋势明显。国家层面已经意识到推广数字技术和数字化传播在基层公共文化建设中的重要意义。在国家“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在文化重大工程中统筹数字农家书屋的建设;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规定将公共文化设施纳入法律保护;2017年,文化部牵头七部委联合印发《“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提出将推进数字文化建设作为地方脱贫的重要抓手;[2]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战略,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升农民阅读水平是关键途径。
综上,在移动阅读俨然成为主流阅读方式、农民深受数字化浪潮影响、习惯并倾向于通过移动智能终端进行阅读的背景下,数字农家书屋的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如何搭乘信息技术发展的“高速公路”,再次实现转型升级,成为农家书屋提质增效的关键环节。
一、农民的阅读现状调查
本文主要采用抽样调查方法选取陕西、重庆、甘肃、河北、浙江、青海等六个省份采集到的相关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调查问卷分为三部分,即调查地农村基本情况、农村居民阅读需求调查、农业信息服务部门调查,采用问卷调查与访谈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共发放问卷1705份,回收问卷1658份,剔除无效问卷,包括信息填写不全、错误等,有效问卷为1612份,有效回收率为94.5%。调查样本分布情况,详见表1,在农村人口统计学特征上,接受阅读调研的村民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表1 调查样本的人口统计学特征
本研究的主要目标是了解农村阅读的现状,考察农民的阅读意识、阅读行为、能力及障碍,重点关注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现状及困境。通过调查分析,发现目前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
1.农民阅读意识较强烈,但阅读行为惰怠
在调研中,无论是问卷还是访谈,村干部和普通村民都表现出了对阅读强烈重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价值观还是深深地嵌在农村的传统文化里。数据显示,认为阅读非常重要的占36.7%,比较重要的占47.4%,总计84.1%的村民都认为阅读是重要的,但真正落实到行动上的比例就大大降低了,利用本地文化设施、机构和书店看书的只有13.6%,买过书的占31.5%,而最尴尬的就是设在村民门口的农家书屋,知道的村民有59.2%,想去书屋看看的有41.6%,去过书屋的有31.4%,而真正看书的有11.6%,借过书的只有10.1%,几乎是以十进位在递减,印证了农村阅读的铁律“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空闲时不要”。
2.农民阅读能力初具,农村阅读结构发生变化
关于农民阅读能力的调查,数据显示村民的识字人数比例达到了90%以上,而且受过中、高等教育的比例也达到了60%以上,所以农民的阅读能力基础是良好的。在调研中发现几乎每个家庭都有电视机,拥有率接近100%,有的家庭还有2台,且85%以上都接入了有线信号,但书刊的拥有率却极低,只有231位被调研的村民家中有藏书,10册以上的仅有103位,占比不足10%,由此可见,传统阅读的书刊在农村几近边缘化,几乎只剩退休教师、干部等村民眼中的“文化人”及在校学生接触“纸本”阅读。对现代信息技术,农民持积极态度,82.1%的农民会使用手机发短信,68%的农民会使用电脑或手机上网,数字阅读的群体达到了73.3%,每天阅读1小时以上的人群比例为51.8%,由此可见,数字阅读的浪潮也席卷着农民,农村阅读的结构正在发生变化。
3.农村信息服务部门纵横交错,农民雾里看花
在对农信息服务部门和组织的调研中,涉及了农资公司、本地图书馆、农家书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农村信息服务站、农村专业合作社及电商服务平台如乐村淘或淘宝村等。这些机构和组织都分属不同的政府部门,在对农信息服务中各司其职,互有补充。
表2 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机构情况一览表
调研中发现,几乎没有村民能非常清楚地知道这些机构或组织的存在及他们的功能定位,知晓率很低,有些村民是通过悬挂的办公牌知道某些组织的存在,但不知道设在村里干什么,从来也没去过。在农村信息服务组织和农民的传播关系上呈现的依然是“从上到下”的结构,农民对所谓的“政府衙门”有一种天然的敬畏感,所以,信息服务机构林立但对农民而言却显得一头雾水,呈现一派“虚假的繁荣景象”。
农民对这些部门的评价中,非常满意的只占到了9.1%,不满意为13%,还有3.1%表示非常不满意。综上,农村信息服务部门与农民并未实现良好合作,达到预期效果,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作为在这一结构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的对农信息服务部门可能需要反思的问题更多。
4.农村文化设施建设较齐全,但使用率偏低
调研中发现村庄的农家书屋都按照标准配备了书籍、音像制品、书架桌椅、电脑、场地,有的甚至还有电子阅读器;除此之外,文化部主抓的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还配有计算机、电视机、投影机、移动播放器和高清视频播放机,还有村民的健身体育设施、文化广场等,总体非常丰富。但村民的使用率偏低,除了广场舞调用了移动播放器等部分设备、村委在上级检查时或者传达上级政策时发挥某些设备的作用,其余均闲置。究其原因,除了“权力距离”的因素,村民普遍觉得,“这些设备落伍了!”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调查显示,86.4%的农民拥有手机,其中智能手机的拥有率达到了52.3%,所以,已经习惯了使用现代智能信息设备的农民自然对诸如书刊、电脑不买账,对上级投放的设备有更高的期待,而现代化和智能化程度是农村基础设施配置的重要指标。
5.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路径依赖严重,转型升级刻不容缓
经过数十年的建设,农家书屋实现了国家所有行政村的全覆盖,但在使用层面频频陷入尴尬境地。首先,在诸多的对农信息服务机构中,农家书屋并不被更多的农民青睐。数据显示,农民对农家书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农村信息服务站、农业合作社、电商服务平台的利用程度分别是18.2%、20.1%、33.2%、22.2%和6.3%,农家书屋仅高于电商服务平台。其次,农民对农家书屋的认识、利用和评价都不乐观。数据显示,农民知道农家书屋的只有59.2%,这与书屋建设的时间、宣传投入等不成正比,对书屋非常满意的只占到8.2%,不满意率占到了32.9%,有的农民表示书籍配送不合用,有的农民表示书屋经常不开放,有的更是表达了没有此类需要,不读书日子过的也很丰富多彩,这与农家书屋多年来的建设初衷大相径庭。
学者道格拉斯·诺思提出了路径依赖(Path-Dependence),指人类社会中的技术演进或制度变迁均有类似于物理学中的惯性,即一旦进入某一路径就可能对这种路径产生依赖。[3]而农家书屋的建设几乎陷入了路径依赖的窠臼,政府大力主导,协同各方资源倾力投入,但农民似乎并不“领情”,而这一局面似乎短期内难以扭转。
二、农家书屋的现状分析
通过调研发现,陕西等6省区的农村阅读现状堪忧,生态环境较差,而作为承担农民阅读主要任务的“农家书屋”工程也受到了褒贬不一的评价。农家书屋存在的劣势和挑战、具有的优势及机遇值得探讨。
(一)农家书屋存在的劣势及挑战
1.农民阅读习惯、意识差。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谈到“文字下乡”时认为“农村是一个面对面的社群,在这种熟人社会中,‘眉目传情’‘指石为证’,抛开比较间接的象征原料,而求更直接的会意了。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4]20。因此,在农村,阅读的传统和基础都很薄弱,农家书屋作为面向乡村传送知识的文化工程,自然会遭遇“水土不服”的窘境。
2.书屋自身管理体系先天不足。农家书屋工程是由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八部门协同建设,在布点阶段轰轰烈烈,2012年提前3年完成了全覆盖的任务,但是在后续管理却采取“自管自用”的低成本管理模式,黄雪丽撰文分析此现象的根源在于推行农家书屋工程各级管理部门的利益错位:央级政府的初衷是文化建设的治理需求,地方政府是要完成上级任务的压力型体制下的绩效追逐,村委会扮演着代理人的角色,在多任务与低福利之间,只是把农家书屋的硬件建设当作必需任务完成,而农民被排除在该工程建设和书籍选择之外,对书屋既不了解更谈不上使用。[5]
3.后续资金无力保障
农家书屋的经费来源模式最初设定为“政府财政补贴+社会企业捐助+自主经营”构成,在前期书屋硬件建设中以政府投入为主,书屋建成后,社会捐助和自主经营成为主导,但社会企业主要以捐助书籍为主,而预设的书屋通过自主经营比如“卖书”盈利,几乎无法实现。在课题组调研的6省区没有村庄设置出版发行网点,也没有书屋实现书本销售盈利。综上,书屋的经费来源模式与现实错位,导致了后续资金匮乏,书屋建设管理再发展陷入“无米下锅”的窘境。
4.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角色不鲜明
农家书屋工程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一部分,担负着政府实现乡村文化治理的重任。从公共文化服务的外部效应来衡量,由于农家书屋的“空壳化”“形式化”,使其在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经济、社会及区域发展推动方面都未能发挥积极作用,导致其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角色不鲜明,这与课题组调研发现的农村信息传播机构林立,农家书屋并不特别受农民青睐有了对应关系。
(二)农家书屋具有的优势及机遇
1.农家书屋建设初具规模。经过十余年的建设,农家书屋已完成国内所有行政村全覆盖的任务,形成了组织传播——大众传播——人际传播的系统传播模式,农村对农家书屋有一定的知晓度,部分地区形成了较有特色的发展模式,如广州的云煜书屋等,已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
2.政府重视的政策机遇。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同时,在国家全面完成扶贫攻坚任务的背景下,信息扶贫、文化扶贫也都成为重要的渠道和抓手,基于此,本质上为知识传播运动的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在国家政策层面应该受到更多的重视,因为它担负着努力满足农民最基本的精神文化需求和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方面文化消费需求、缩小城乡差距,实现文化权益均等化的功能。[6]为此,政府和相关部门围绕农家书屋的建设出台了一系列的推动政策,文章的引言部分已进行阐述。
3.移动互联网时代到来,数字阅读流行的技术机遇。随着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我们已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数字阅读异军突起,它的移动化、便捷化、丰富化正在消解农民与阅读之间的鸿沟和障碍。长久以来存在的农村阅读障碍有望通过信息技术的发展得到有效破解。
三、对农家书屋发展路径的再思考
农家书屋的建设基本因循自上而下的技术治理模式,在资金、管理、出版物配置等关键环节都形成了高度依赖政府的运作机制和模式,导致地方政府、村委会、农民在这一惠民工程中出现了错位、失位和缺位的现象,再加之长久以来乡村社会中农民阅读认知和习惯难以养成,从而造成了农家书屋“投入多产出少”的尴尬局面。“文本形态的国家政策进入基层成为实践形态的政策之时,最终的政策结果在实践过程中对政策的修正程度、在于实践本身。”[7]129
(一)农家书屋的数字化转型
目前,农家书屋的数字化建设即是对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政策落地后修正的结果,据统计,截止2018年12月底,我国有数字农家书屋大约12.5万家[8],成效初具。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数字农家书屋的建设在网络资源保障、数字化内容、设备、技术支持等方面继续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突破现有困境,寻求新的发展契机。
1.为书屋的转型升级提供网络资源保障。目前,数字农家书屋建设形成了数字电视、数字电脑和数字手机三种书屋模式,尤其是后两种模式深受农民欢迎,但受制于互联网的基础设施建设,许多山区、哨卡、偏远地区的信号欠佳,影响了数字农家书屋的服务。近年来,国家层面实施的“宽带中国”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及网络的“提速降费”政策,使互联网下沉为普遍使用、泛在互联的基础设施,同时特别提出要支持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建设和运行维护。这些建设都为农家书屋数字化的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的网络资源保障。
2.数字农家书屋的内容资源配备。目前,书屋的内容资源配备主要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过购买服务,由知识型数据平台、数据公司或者传媒集团来提供,由于这些委托代理人缺乏对农民阅读需求的深入调研、受自身利益的限制,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规划,导致内容资源重复低效供给。这一情况的改观应由政府出面,整合统一的数据平台,目前,我国已建设六十余万个农家书屋,具有统一规划的良好基础,建立统一的数字农家书屋建设规划和内容建设标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智能化的数字阅读平台,增加农民喜闻乐见的音视频娱乐资源、科技内容,提高遴选标准,杜绝低质资源流入乡村损毁书屋的品牌形象。
3.书屋数字化升级的技术支持。传统的数字书屋经过多年的建设,在数字图书资源的数量、分类、网络化甚至自动应答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针对移动场景的应用仍旧缺乏系统性的设计。数字移动农家书屋是指向特定用户的信息服务平台,移动用户可随时随地访问互联网,接受终端更加趋于个性化、小应用、小软件等特点。可以考虑采用物联网、云计算技术和图书馆相结合,高效灵活地把资源和服务有机整合起来,实现信息载体、人、物、时间、地点的互联互通,打造云书屋,提供云服务,改善农家书屋与农村用户以及自然属性的信息资源之间的关系,通过人和知识的融合,为农民营造一个和谐的知识生态环境。
4.数字阅读设备的定制化。在调研中发现农民的智能手机普及率较高,但是依然存在消费困境。受经济能力限制,农民购买的手机品牌多为国产机,其中不乏质量较差的山寨机,由于智能手机的寿命普遍比功能机短,一些农民在用了第一部智能手机后又开始使用老式功能机,导致在设备方面不能保证其可持续性的拥有和使用。针对此,建议借鉴印度等国的政策,可以给农民购买智能手机予以一定的补贴,其次可以对接国内的手机生产品牌商,由政府接洽,专门为农民开发适用突出数字阅读功能的智能手机,同时在政策上给予生产商倾斜,调动其为农民用户服务的积极性。
(二)书屋管理体系的转型升级
1.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自下而上”管理模式
如前文所述农家书屋目前运行的是一套错位和失效的管理体系,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每一个受众都成为一个信息节点,随着社交媒体QQ、微信、微博、论坛等在乡村的普及,村民成为一个个名副其实的信息产销者,通过自组织的方式进行信息的传播。由此我们设想,可否借助发达的现代信息技术,使书屋的管理进入一个充分发挥农民主观能动性的高效的自组织化的自下而上的管理模式:农民低门槛的进入由移动终端、社交媒体软件、数字农家书屋资源、无线网络覆盖构筑的“移动书屋”,畅游“书海”,自由的消费和生产信息,实现“数字公民”角色的华丽转身;村委会扮演上级政府代理人的角色,上传下达,为文化信息传播的“最后一公里”站岗放哨;地方政府重视对农家书屋工程后续资金和人力资源等的配备和供给,通过考核,监督和促进书屋工程的发展,成为书屋建设的中坚力量;中央政府则通过政策杠杆,有效调控整个书屋的建设进程和环节,成为书屋建设的总设计师。
2.细化考核指标
在调研中发现,农家书屋都制定了自己的考核规则,以汉台区徐望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徐望镇农家书屋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为例,考核内容分为设施设备、出版物管理、管理制度建设、开展活动、知晓度和满意度等五个方面,设有二级指标点共计17项。总体看来农家书屋的考核指标设定显得落后,没有对接新媒体环境下农家书屋数字化建设的要求。出版物管理中只有书籍、报纸和期刊,不涉及电子读物、有声书、移动APP等。而现实情况是数字移动阅读已成为农民主流的选择。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今年4月公布的第十七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报告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成年国民的综合阅读率为81.1保持增长势头,数字化阅读方式的接触率均有所增长,但我国成年读者纸质书报刊的阅读时长有所下降。以网络、手机和电子阅读器、Pad阅读等等媒介为主要形式的数字化阅读的接触率为79.3%。从城乡来看,我国城镇居民不同介质阅读率和阅读量远远高于农村居民,城乡差异明显,但单从农民的阅读方式接触来看,农村居民的图书、报纸、期刊、数字化阅读率依次为49.0%、28.1%、18.5%、68.2%。[9]管理制度建设的考核中有“书屋管理员落实到位和培训”这个指标点,但在考核的执行层面并没有明晰标准,只是列出“书屋管理员不到位扣2分”,“到位”怎么来衡量,非常模糊,有“临时客串”的情况发生。而“管理员培训”干脆被自动忽略。开展活动方面的考核更是模糊,既没有数量也没有内容的要求,在“迎检”中,会东拼西凑,只要有相关的资料基本都可过关。知晓度和满意度的考核,是“随机在村子里抽查核算,以5人为准”,这个更容易应对,提前安排好相关人员,考核轻松过关。
考核评价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倒逼行政手段,但目前对农家书屋考核的现状却差强人意,没有发挥它应有的效力。笔者认为首先要做好考核评价的指标体系,这个顶层设计是农家书屋开展建设工作的指南和方向,要在运行支撑、运行过程、用户满意度、社会效益四个方面进行科学合理的细化,将数字化建设的指标纳入其中,体现数字化、移动化、智能化的书屋建设方向,并侧重农村居民对农家书屋的满意度评价。在考核执行层面,要明晰评分标准,不能出现漏项、模糊,导致评价结果与考核指标体系两张皮,不能反映农家书屋建设的真实情况,也不能有效决策和推动书屋后续的建设。
3.建立激励体制,发挥示范效应
从管理学的角度,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会充分激活农家书屋的组织机能。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文件评选国家级、省级示范农家书屋,旨在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各级农家书屋管理部门和广大农家书屋管理员的积极性。2019年3月中共中央宣传部等部委联合印发《农家书屋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服务效能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做强做优一批示范书屋”以推动农家书屋提质增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湖北省的劝学图书馆,通过开展特色读书活动、实行灵活便利惠民的管理方式、开拓资源与高校图书馆联合、邀请文化名人、发动志愿者等多种措施打造了全国示范农家书屋。这种“乡贤回馈社会”的建设模式,是农家书屋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服务效能的有益尝试,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三)探索“农家书屋+”的共建之路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基本完善,但农民整体满意率并不高,应该整合农村公共文化资源平台,提升服务能力,让农家书屋等机构作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的一个节点,各自发挥作用,互相补充,有效阻断“孤岛效应”。
1.构建农家书屋公共文化资源平台模式
自2002年以来,政府各部门除农家书屋工程,分别面向农村地区开展“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村学校少年文化宫”等文化工程。2013年财政部印发《中央补助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农村文化事业发展。总体来看,无论是项目还是资金,政府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持续不断线,但从绩效的角度却不容乐观,文化服务项目工程政出多门、各自为政,在运行中资金、人员割裂造成资源分散效能低下的窘境。在调研中发现,平台众多功能定位各有不同,但在农民的意识里“都是政府办的”,因此,整合现有的文化资源平台已经是迫在眉睫,通过公共文化和信息资源的共享,形成互联互通的农村文化服务综合体,真正打通“最后一公里”,提供“一站式服务”。
2.推行农家书屋“四合一”模式
各县市都设有公共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各村有乡村商店,可以考虑将农家书屋纳入图书馆的管理范围,共享更多的优质图书和专业的培训服务,解决农家书屋图书资源供给不足和服务不专业的短板;将农家书屋的具体管理交给乡镇文化站,利用其文化传播的功能和专职工作人员的优势,可以举办多种面向的科普、文教、农技、法律等宣讲活动,宣传农家书屋;将农家书屋的选址放在乡村商店,乡村商店的经营者一般都是村里的能人,可以聘请商店主人担任兼职管理员,定期进行培训和指导,村委会比照村里的“文书”给予一定的待遇,基于乡村商店的人气,农民对农家书屋会更“近”一步。通过“四合一”模式的打造,可有效解决农家书屋的资源、服务、管理、宣传及与农民的距离问题。
3.农家书屋+互联网模式
在学者的研究中,互联网对农民的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从观念到日常生活,具体表现在交易方式、娱乐方式、权力结构方式,农民也进入了数字化生存的状态。农家书屋是政府振兴乡村建设布局中文化维度的建设者,在实践中,农家书屋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如场馆、人员、信息等与农村电商、娱乐、政务已深度融合,拓宽农家书屋的功能,打组合拳,在文化服务的基础上,可以利用数字技术的优势增加农业科技、农村物流服务,使农家书屋成为农村建设的桥头堡,发挥其更大的效能。
从农家书屋的实践来看,农家书屋建设在增强农民文化自信、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是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推动精准扶贫和助力乡村振兴的有效抓手。在新媒体环境下,继续推动农家书屋向数字化、移动化和智能化为方向的数字农家书屋建设转型,从而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维护和保障农民的基本文化权利,为乡村文化振兴战略提供支持,真正实现乡风文明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