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高校专利转化制度研究及借鉴
2020-07-23刘海强
摘 要:美国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应用走在世界前列,美国高校在科学技术转化制度方面也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体系。目前,我国在科学技术转化方面发展较为滞后,如何解决我国高校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问题已迫在眉睫。本文通过对美国专利转化进行分析、研究,进而借鉴并找出一套适合我国高校专利转化的有效运行机制,提高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并增强我国的科技竞争力。
关键词:美国高校专利;专利转化;法律制度
一、美国高校专利转化发展路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专利制度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美国在专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上领先于其他国家,美国在 17 世纪中期就出现了早期的专利规范。
(一)美国高校专利转化的理论基础
查尔斯·麦卡锡在其专著《威斯康星思想》中首次把“威斯康星思想”(Wisconsin idea)作为一个概念提出,随后“威斯康星思想”中“为社会服务”的思想成为美国高校办学理念的总称。威斯康星思想”在具体实施上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威斯康星思想”的根本原则始终未变:教育应当为社会发展服务。在“威斯康星思想”的指导下,威斯康星大学逐步发展壮大,成为世界一流的高校,对美国甚至世界的其他大学也产生了巨大影响。
(二)美国高校专利转化的确立
《史蒂文森——怀德勒技术创新法》是美国颁布最早的专利转移法案,是第一部在专利的研发人员与专利的使用企业之间建立联系的法案。《拜杜法案》实施以后,通过合理的制度规划,促使各级政府、专利的发明人、企业界共同致力于专利的商业转化,并为其提供了法律保障;由此加快了专利成果产业化的步伐,使美国在与其他国家的综合实力竞争中能够保持其技术优势。《拜杜法案》实施以后,通过合理的制度规划,促使各级政府、专利的发明人、企业界共同致力于专利的商业转化,并为其提供了法律保障;由此加快了专利成果产业化的步伐,使美国在与其他国家的综合实力竞争中能够保持其技术优势。《国家合作研究法》的颁布,加强了美国专利研发机构和专利使用企业之间的联系,拓宽了其沟通渠道和沟通方式,为双方加强合作、共同研发专利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二、美国高校专利转化的经验总结
(一)正确的决策选择
在经济低迷的环境下,美国将“实施专利转化”作为经济发展的重心无疑是在非常时期做了“正确”的选择,从而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美國推广高校专利转化对于美国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和美国整体经济的发展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二)较完备的法律保障体系
美国高校专利的高效转化,主要原因之一是联邦政府建立了一套完备的法律保障体系。美国联邦政府 1980 年颁布了《拜杜法案》,该法案明确规定高校拥有对政府资助的科研发明的产权,高校有权将其发明专利许可转让给美国企业。专利许可所获得的收益由高校自由支配且该项专利的发明人享有专利的收益权。
(三)专业的组织机构
美国联邦政府和美国高校都十分重视高校专利成果转化工作,设立了专门负责专利转化的部门。如:大学技术管理者协会(AUTM)、技术授权办公室(OTL),国家技术转让中心(NTTC)、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NSTC)等。
(四)充足的经费支持
美国高校通过联邦政府、州政府、企业界资助以及自筹资金等方式获得高校专利转化工作所需要的资金。美国联邦政府的科研拨款是美国高校专利转化的主要资金来源,占到总数的 60%,此外各州政府也对高校专利转化工作提供了必要的资金帮助,总的来说从美国政府对高校专利转化的资金投入比例上,我们可以看出,美国政府非常重视高校的科研和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并给予了必要的支持。美国高校自筹经费占到了总经费的 15%,这说明美国高校非常重视自身的独立发展。美国高校也一直就有接受捐赠用于教学和科研的传统,美国高校也大都建立了独立的募捐机构,并聘用专业人员为该机构服务,对募集的资金进行管理并合理分配。
三、美国高校专利转化对我国的启示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随着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我国很多高校的科研项目如果继续闭门造车,不与企业、社会需求相结合就会阻碍社会的发展,同时也不利于高校自身的建设发展。转变传统观念,适当引入美国的实用主义理念是有必要的,这需要政府和高校以及社会的共同努力,为高校专利转化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是美国高校进行专利转化的行动指南,正是在此理念的指导下美国高校走出校门,将专利从实验化阶段向实用化阶段转变,并将专利成果服务于社会,并实现了专利高转化率的突破。
(二)完善相关立法
我国高校的科研经费主要来自国家资助,因此导致高校研发的专利的权属问题不明确,加之高校与企业合作进行专利研发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这些都影响高校专利的转化。美国通过《拜杜法案》明确了美国高校通过联邦政府资助研发的专利归属高校,通过法律明确了权属问题。因此,我国高校专利转化过程中首先明确专利权属问题是非常有必要的,通过法律的途径规定专利的权属能更好的调动高校科研团队的积极性、主动性,也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专利转化中因权属问题而产生的纠纷,从而使高校专利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设立专业的组织机构
高校研发的专利的相关资料信息发布渠道不畅通是影响专利转化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我国高校研发的专利不被社会上的企业和公司所知晓,很多发明创造一直停留在高校的研究室里,无法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基于以上分析,我国政府应尽快帮助高校建立专利网络信息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将高校的科研专利的基本信息收集起来并公布,企业可以通过该平台了解到感兴趣的专利信息,进而促成高校专利的有效转化。
结束语
构建我国高校专利转化制度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政府、社会、企业之间要结合起来共同支持高校的专利转化工作,高校自身也要不断的努力探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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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海强,男,1995—,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2018级法律硕士,知识产权法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