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才培养问题剖析与路径优化
2020-07-23于文谦季城呼晓青
于文谦 季城 呼晓青
摘 要:運用文献资料、对比分析等研究方法,对我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才培养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路径优化策略。研究表明推动残疾人社会体育发展、保障残疾人享受平等体育权利、提升残疾人体育运动参与度是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才培养必要性的体现;社会环境转变与残疾人社会体育发展的耦合、社会经济发展与残疾人体育需求的增加、社会平等意识与民众体育意识的提高,为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才培养提供可能;但现有人才培养路径却存在着培养数量失衡、供需结构失调、课程设置失效的问题。建议发展社区—体育组织—指导员相互协调的三级联动模式,增加指导员人口比例;构建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分级分类培养模式,优化指导员人员构成;完善国家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课程,以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基层实践。
关 键 词:社会体育;残疾人体育;社会体育指导员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20)04-0061-06
Disabled people social sports instructor cultivation:
Problem analysis and path optimization
YU Wen-qian,JI Cheng,HU Xiao-qing
(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Xian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Xian 710021,China)
Abstract:By using research methods such as literature data and comparative analysis, the authors analyzed the necessity, feasibility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disabled people social instructors cultivation, and put forward corresponding path optimization strategies. This research shows the followings: boosting disabled people social sports development, ensuring disable people enjoying equal sports rights, and promoting the degree of disabled people sports participation, are the embodiment of the necessity of disabled people social sports instructor cultivation; the coupling of social environment changing with disabled people social sports development,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disabled people sports demand increase, and the enhancement of social equality awareness and the publics sports awareness, provide the possibility for disabled people social sports instructor cultivation; however, the existing instructor cultivation paths have such problems as unbalanced cultivation numbers, maladjusted supply and demand structure, and invalid course setup. The authors put forward the following suggestions: develop a community-sports organization-instructor linked interaction mode, increase the proportion of instructor population; establish a disable people social instructor level and type specified cultivation mode, optimize the personnel composition of the instructors; perfect national disabled people social sports instructor cultivation courses, overall plan grassroots practice according to the top-level design.
Key words:social sports;sports for disable people;social sports instructor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当前我国残疾人事业已经成为社会民生问题关键之一,提出在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特殊时期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路径,描绘了残疾人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为新时代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这一职业是发展中国残疾人社会体育事业,促进其身心健康,改善其生活质量的一支重要力量[1]。本研究基于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才培养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人才培养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析我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才培养路径,为中国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实践经验和理论支撑。
1 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才培养的必要性
1.1 推动残疾人社会体育发展的必要保证
中国是世界上残疾人口最多的国家,面临着比其他各国更大的残疾人事业发展问题。当前,“发展中国残疾人事业”已经被纳入到中国国家战略以及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当中,成为了衡量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准之一。残疾人社会体育事业是中国残疾人事业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残疾人社会体育事业的发展主要依托于政府和国家提供的社会体育服务来实现。社会体育服务是我国“全民健身”战略实施的重要保障,建立健全特殊人群社会体育服务体系,使其能够公正平等地享受中国社会发展的物质红利和文化成果,是政府社会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3]。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残疾人参与社会体育,享受政府社会体育服务的协调者、保护者、指导者,如果指导员队伍当中人才数量、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将极大限制中国残疾人社会体育事业发展。因此,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推动我国残疾人社会体育发展的必要保证。
1.2 保障残疾人享受平等体育权利的必要途径
国家人权计划明确指出保障残疾人人权,保证平等待遇的重要性,要求各级单位做好尊重和保障残疾人人权的工作,让他们能够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参与到社会文化生活当中,共享社会成果,这不仅是党和国家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2]。体育权利平等的是公民人权平等的重要体现,这也是国家和法律予以保障的重要权利之一。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残疾人理应获得与健全人对等的社会待遇和平等的体育权利,但是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社会当中的人口比例却不及普通社会体育指导员,影响残疾人平等的体育权利。从国家统计局和残疾人发展白皮书公布的官方数据来看,我国总人口为14.173亿,其中健全人13.167亿,有211.2万名普通社会体育指导员,每千人1.6个指导员;残疾人8 500万,有10.4万名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每千人1.2个指导员,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距离2022年每千人1.9名[4]的“健康中国”国家战略目标还有相当的差距。普通指导员缺乏对残疾人的各类理论和实践知识,无法有效保障残疾人进行体育锻炼,而目前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才数量不对等也影响了残疾人平等的体育权利。因此,培养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提升人才数量与质量,是保障残疾人享受平等体育权利的必要途径。
1.3 提升残疾人体育运动参与度的必要手段
不参与体育运动的人面临很高的健康风险,与之相比,残疾人面临着比健全人更高的健康风险[5],在社会日常生活层面来讲,残疾人参与体育运动锻炼能够改善心理健康,促进生理健康,有利于提高生活质量,因此发展残疾人社会体育的必要性不言而喻。但是目前我国残疾人体育运动参与度低下,在限制其自身机体复健的同时也制约了残疾人社会体育事业的发展[6],我国学者研究分析了残疾人体育参与度低下的原因,其中较为重要的观点是认为残疾人在进行社会体育活动的过程中缺少专人指导、缺少相应的体育活动知识、缺少具有专业资质的保护人员[7]。反观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这一职业的工作职能,他们能够在残疾人参与体育锻炼过程中提供专业保护与指导,引导残疾人参与各类活动进行身体锻炼,提高运动参与度。从这几点来看,发展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提高人才数量和质量,是提升残疾人体育运动参与度的必要手段。
2 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才培养的可行性
2.1 政策导向层面:社会环境转变与残疾人社会体育发展的耦合
《“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多部有关残疾人社会文化服务的相关政策法规均对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内容进行了描述,并在国家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将残疾人社会体育发展纳入其中[8]。与此同时,国家还陆续出台一系列残疾人公共体育政策,将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列入健康中国战略、全国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和全民健身工程当中,发挥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一制度优势,实现我国残疾人体育在健身、康复、竞技这三方面协调发展[9];完善志愿者服务制度;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并在全国各地开设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努力让残疾人更实在、更公平、更全面地享受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成果。
2.2 资源供给层面:社会经济发展与残疾人体育需求的增加
根据国务院《新中国残疾人权益保障70年白皮书》资料统计,得益于社会经济发展与国家经济实力的快速增长,党和国家正逐年增加我国残疾人事业的财政投入。“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间)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財政资金投入573.59亿元人民币,“十二五”期间(2011—2015年间)全国财政资金投入1 451.24亿元人民币,比上一个5年计划投入增长153%。2016年作为“十三五”的开局之年,这一年全国残联系统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财政资金达到了历史性的416.69亿元。2013—2017年这5年间,我国各级财政部门支出超过1 800亿元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比上一个5年计划资金增长123%。截至2018年底,全国各级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数量为9 036所,国家财政投入共计71.42亿元。在专为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的投入当中,中央特教专项补助经费每年已达到4.1亿元。截至2016年里约残奥会,我国残疾人体育代表队共派出1 337名残疾人运动员,连续参与9届世界夏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取得了433金、339银、250铜的骄人战绩,并在比赛当中创造261项世界纪录,夺得世界残奥会金牌榜4连冠,我国残疾人运动员在世界大赛中取得的辉煌成绩,鼓舞和激励一批又一批残疾人参与体育锻炼、投身残疾人社会体育事业的热情[10],使得社会对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需求进一步扩大。这些实实在在的成果与事实,充分说明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是正确的选择,也为世界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构建和平、繁荣、包容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展现了中国智慧,贡献了中国方案。
2.3 意识水平层面:社会平等意识与民众体育意识的提高
社会平等意识的提高使得社会大众越来越关心特殊人群在日常生活、出行、运动健身等层面的无障碍程度。在残疾人日常参与社会体育活动层面,体育设施无障碍改造是满足其身体复健和锻炼需要、解决其参与社会体育活动相关问题的重要保障[11]。2019年7月28日“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果推广大会”在上海国际康复中心成功召开,该次大会共推出了231项中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果,其内容涵盖了体育设施、规范标准、无障碍法规政策、成功案例等[2]。该次大会审阅及通过《国家无障碍战略丛书(第一辑)》《中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报告》《国家无障碍法规与政策汇编》等学术著作及法律法规,为改善我国无障碍环境提供了充足理论与实践基础。
1989—2012年,国家建设部、中国民政部、中国残联等多部门联合制定了多部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国家标准。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根据国家无障碍环境标准在全国共兴建了16所无障碍体育基地,负责残疾人体育运動训练、指导员培养以及无障碍体育器材、器械及无障碍场馆设施的研发。这16所无障碍残疾人体育基地已经成为全国无障碍体育设施研究前沿阵地。目前,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已针对不同性别、类型残疾人生理及心理特征,开发出了如LGB01等速胸推划船训练机、LGB02等速腿部前踢与勾脚训练机、MR100卧式健身车、i-vib8010轮椅全身垂直律动机等多种残疾人无障碍体育健身设备,开发出针对各类残疾人的“触摸体育”“感知体育”等活动形式[12],为中国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无障碍体育设施发展打下基础。当前我国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已经形成规范体系[13],总体社会人类文化环境的良好发展有利于开展残疾人体育文化活动。
3 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才培养现存问题
3.1 培养数量失衡,与健全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每千人比例存在差距
我国已完成2011年国务院《中国残疾人事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到2020年中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到达10万名”的任务。但根据我国各行业发展速度以及人口统计数据看,当前社会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仍然偏低,与健全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每千人比例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自2011年我国培养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推行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以来,到目前为止共培养出10.4万名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每千名残疾人1.2名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而健全人每千人有1.6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残疾人理应获得与健全人相同的社会待遇及民生服务,但是通过数据分析可以发现,残疾人与健全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存在差距,无法满足现有约1 700万残疾人体育人口和8 500万残疾人[14]运动需求,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失衡。根据2019年7月国务院下发《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数据显示,中国健全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人口比例已经完成“十二五”时期的规定,预计到2022年健全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人口比例达到每千人1.9名,如不加紧对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人才培养,健全指导员培养路径,按照目前我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才培养状况,将可能无法赶上健全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以及完成2022、2030年的人口比例既定目标。
3.2 供需结构失调,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分级分类制度有待完善
残疾人参与大型体育运动过程中,专业分级师会针对残疾类型、残障程度、是否会影响体育活动的进程等进行分级,使其能够更加精确的融入体育活动当中。残疾人分级过程繁琐且具有一定的主观因素,因此国际残疾人奥委会(IPC)下属的各残疾人单项运动国际协会,依据各类残疾人运动项目的特征设计出用于方便残疾人分级并记录残疾人体育运动分级过程的分级卡[15],通过这种方式评估和记录残疾人的运动等级。我国将残疾等级分为轻、中、重3种,目前我国共有轻度和中度残疾5 984万人,重度残疾2 518万人;按照残疾类型划分,我国共分成7种残疾类型[16]。我国在2011年开始发展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当时还称为“残疾人健身指导员”,同时在培养过程中各地共用一套培养模式,课程设置仅区分智障、聋人、盲人、唐氏综合症、肢体残疾5种。当前我国残疾人社会指导员培养未能按照残疾人程度、类型分别培养,存在结构区分不到位、未能适应各类残疾人的问题。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由于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脱节,欠缺对残疾人群体身心特殊性的全面考虑,这就造成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社区当中对不同类型或等级残疾人进行体育服务时可能会出现运动防护不到位及进行错误指导等问题。
3.3 课程设置失效,人才培养课程的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脱节
我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课程目标是完善我国残疾人体育基本服务制度,夯实我国残疾人体育队伍建设,培养具有项目拓展、活动组织、咨询引导、器材使用与保养能力的基层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17],而其培训课程设置却与课程目标脱节。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要求培养出的人才在实际工作当中进行如指导、讲解、保护、示范等大量实践操作,具备乐于奉献的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并且热爱残疾人体育健身事业。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在面对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社会地位及不同残疾类型的残疾人时,必须表现出高度的爱心、耐心、责任心,这就要求培养出的人才在符合相应工作要求时还应具有很高的文化素养和很强的社会适应能力,这类人才不但在短时间内难以培养,在培养过程中还要求培养机构能够提供大量的教学指导实践和较多的实践工作机会,这样才能有充足的时间消化和掌握技能,积累工作经验。但是,我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才培训现状是:培训时间一般为5~7天;培训地点一般由相关部门临时征集当地高校教室;培训课程设置的17门培训课程当中,有9门通论课程,7门专论课程,较为重要的实践课程仅有1门,课时仅占30个总课时当中的2个;对参与培训人员的学历要求仅为初中及以上;通过考试后获得永久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没有设置二次培训等再培养方式。由此看来,我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存在着较大问题,虽然提前、超额完成了中国残疾人事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制定的人才数量目标,但人才质量却难以保证。纵观当前我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才培养模式、时间及课程设置,5天内完成30课时的培训模式明显有些急于求成;而对于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这种需要大量实践操作的特殊工作,在人才培养过程当中仅设置1门课程和2个课时,这一切都反映出政府相关部门在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过程中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脱节,暴露出“快餐式”人才培养的弊端。
4 殘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才培养路径优化
4.1 发展社区-体育组织-指导员相互协调的三级联动模式,增加指导员人口比例
残疾人社会体育发展程度是衡量我国残疾人事业状况的重要指标[18],加之大部分残疾人通过自己所在社区来接受政府和社会提供的各类服务,因此社区是残疾人的主要聚集点。从我国基层体育组织的发展来看,我国基层体育组织是社区开展大众体育活动的主要操作者,而目前大部分基层体育组织在发展社区体育活动时或多或少都会受限于政府各类行政干预或因资源匮乏而无从下手。从国家人力资源角度来看,社会体育指导员是体育事业的中坚力量,但目前国内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业路径还未能完全摆脱计划经济思维,大量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志愿者或为他人提供志愿服务的形式存在,这些指导员没有实体组织能够依托,缺乏必要的正式全职岗位和工资补助等,导致其发展不仅在专业能力上达不到要求,实际工作开展也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由此可见,我国在社区、基层组织、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三者各自均有一定发展,但三者之间缺少必要的联系纽带,虽有条件但未能形成有效的联合机制,从而制约各自发展。
合理的“三级联动”模式除了能够在管理层面实现从横向到边以及纵向到底的无缝点对点管理[19];还能够在信息层面实现全方位感知社情民意、快速及时传递信息、准确响应民生[20]社会需求,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现实价值。我国应设置良好的沟通及信息传递渠道,形成以社区为依托、以基层组织作为残疾人社区体育运动基本单位及实施主体、以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实际操作单位的三级联动模式。具体操作形式如下:以社区作为基层体育组织的“孵化器”,在社区当中扶持和培育多种多样的基层体育组织,这些基层体育组织所开展各类活动将用于满足社区当中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残疾人朋友对社会体育活动的实际需求。以基层体育组织作为社区残疾人社会体育活动的基本组织单位,同时允许和鼓励各级各类实体单项体育协会直接参与到社区层面残疾人体育活动当中,对基层社会组织开展的各等级体育活动进行指导并评估其价值,在这过程中,社区的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对基层体育组织起到管理、监督、协调配合,管理活动的场地、时间、参与人员等因素,监督基层体育组织的活动流程及人员安排,同时协调配合各单项体育协会在社区中开展指导工作。这样的三级联动模式能够使社区、基层体育组织、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三者在我国残疾人社会体育发展过程中真正实现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自主观能动性,实现三者之间协调互补,共同推动我国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
4.2 构建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分级分类培养模式,优化指导员人员构成
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的直接成果是人员,担负着较高的社会期待,应符合社会预期,适应残疾人的现实需求,因此优化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结构、提升人员质量便是其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在人员构成问题当中,首先应改善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脱节的情况,结合残疾人体育事业面临的具体问题以及社会广大残疾人现实需求,建立一种由国家设立目标和要求、地方政府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具体任务、社区及社会基层体育组织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的“自上而下”的服务体系;同时建立“自下而上”的反馈机制,由开展基层服务工作的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定期向社区和上级体育组织反馈工作开展情况及面临问题,由基层社区和基层体育组织整理反馈信息,研究改善方法和具体要求并逐级上报,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相应措施、满足基层需求,以解决出现的问题。其次,根据国际残疾人奥委会(IPC)针对残疾人体育活动分级标准,结合中国残疾人事业实际情况,建立中国特色的中国残疾人社会体育分级标准和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分类、分级指导标准,建立中国特色残疾人运动分级分类体系,优化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组成结构,更加有针对性地培育一批拥有不同专长、不同服务目标、不同服务对象、不同等级的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让不同残疾类型、不同残疾等级的残疾人能够接受更加专业、对口、适合自己的体育运动指导。最后,为了保证我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才培养过程的公开透明,政府或其他培训组织机构应引入教学监督机制,从各高校、组织机构当中吸纳一批具有前沿知识的一线教育者、社会人士和青年教师参与教学督导[21],考核和评估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机构课程质量,除定期汇报考察情况评估教学质量外,还要在具体培训过程中做到随时发现、提出并解决问题,促进我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高效、可持续发展。
4.3 完善国家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课程,以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基层实践
自2011年以来,国家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养课程为了达到快速培养人才的目的,往往采用“快餐式”人才培养模式,这一培养模式虽然能够短时间内提高人才数量,但是却难以保证质量。目前我国已经提前、超额完成了人才数量目标,下一步应将发展重心由数量向质量转移,从“快餐式”培养转向更加多样化、多元化的“营养套餐式”培养[22]。在“快餐式”人才培养模式下,我国现有的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课程的课程设置、课程结构存在一些问题,从优化路径、提高质量、增强能力的目标来看,可以首先解决培养目标设置、培训时间周期、课程结构设置这3个层面的问题。
在培养目标问题上,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改善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的关系,结合当地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际状况,为各地培训课程量身定制课程目标及要求,使课程目标与课程设置相契合。在培训时间问题上,现有的5~7天培训课程显得有些急于求成,而现实情况是人才培养难以速成,培训的组织者与举办者应认识到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将每批次培训班的培训时长延长至15天左右,给学员更多的思考与消化时间。在课程设置问题上,应增加实践课程的培训课时,当前2课时的实践课程远远无法满足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这一职业的实践需求,实践课程至少应与专论课程课时数相对应,避免纸上谈兵、闭门造车的情况出现;培训专论课程设计应按照我国残疾人分类情况标准针对7种残疾类型分别设计课程,在这7类课程的具体讲解过程中还应按照国家的残疾人等级标准分为轻度、中度、重度3级,以适应目前我国社会当中残疾人种类多而各不同的局面。在课程外,还应仿照美国等国家,设定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合格证有效期限(一般为2~4年),建立适当的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定期再培训和定期复核机制:在新政策、法规、方法、设备出台时进行再培训、对通过定期复核的指导员延长其合格证有效期、对没有通过复核的人员暂扣或注销其合格证并进行二次培训,考核合格后返还其合格证,以此保证我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人才质量。
为我國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增能”,还有较为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激励机制”的建立。我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本质上是以志愿者的方式在进行服务,对于所有志愿服务的领域来讲,如果在服务过程当中缺失良好的志愿者激励机制,忽略志愿者身心需求,不能满足其安全感与归属感,就会使得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时出现工作效率降低、工作积极性减弱以及服务质量下降[23]的情况,严重情况下还会造成志愿人口的流失,因此建立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激励机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应采取座谈会等途径,了解基层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内心所想,尽可能地满足他们的客观需求,并针对贡献度出台阶梯性奖励制度等,通过这些方法鼓励我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其心理需求,以此实现人才“增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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