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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境大豆风险分析及监管防控初探*

2020-07-23李林杰周丽丽王洛高王凯刘培海

大豆科技 2020年3期
关键词:植物检疫进境检疫

李林杰,周丽丽,王洛高,王凯,刘培海

(日照海关,山东日照 276800)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蛋白及饲料蛋白需求量的不断增加,中国成为世界最大的大豆进口国,进口量约占全球贸易量的三分之一。在满足人们对大豆消费需求的同时,也加大了外来有害生物、转基因等不利因素传入的风险。外来有害生物适应能力强,环境阻力小,如果防疫措施不当,一旦传入,极易造成危险性有害生物的传播扩散。大豆作为一种未加工的初级农产品,外来有害生物种类繁多并且传入和扩散风险高,所以必须提前做好输华大豆的风险分析。

1 中国大豆进口情况

2019年全国进口数量达8 851万吨。近几年中国进口大豆呈逐年攀升的趋势,近5年进口量均在8 000万吨以上。根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近十年增长了超过60%,对外依存度超过80%(见附图)。

附图 2010—2019年中国大豆进口情况

2 有害生物截获现状

根据中国国家有害生物检疫信息系统及口岸在进口大豆的实际截获情况,2015—2019年口岸截获的有害生物数量逐年增加,主要以杂草籽为主,病原菌、昆虫次之(见表1)。

3 进境大豆风险评估

按照FAO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的《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包括环境风险和活体转基因生物分析》和《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我们对输华大豆进行了有害生物风险分析,以期了解获得大豆检疫性有害生物和降低风险的植物检疫措施,保护中国的农业生产和人类健康。

(1)首先查阅国内外文献资料,确定危害大豆种子和豆秆的主要的有害生物(包括仓储害虫)种类和名单;然后根据上述有害生物在国内的分布情况、口岸实际截获情况确定潜在的有害生物种类;再对潜在的有害生物进行定性评估,确定重点有害生物名单。

(2)通过查阅国内外文献资料和口岸实际截获情况,确定了危害大豆种子和豆秆的有害生物(包括仓储害虫)共600余种有害生物。根据上述有害生物在国内的分布和发生情况、口岸实际截获情况等筛选出90种潜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其中杂草45种,昆虫20种,病原菌25种。

4 风险分析评估总结

从地理分布和管理标准、进入可能性、定殖可能性、扩散可能性和经济影响等方面,对潜在检疫性有害生物做进一步评估,确定其风险大小。

根据有害生物的风险分析结果,初步确定输华大豆可能携带的危害严重的90种有害生物中,高风险的55种,其中杂草28种,昆虫10种,病原菌17种;中风险的26种,其中杂草8种,昆虫10种,病原菌8种;低风险的9种全为杂草(见表2)。

5 进境大豆风险管理措施的建议

55种高风险有害生物都能够严重危害大豆,或污染环境,经济影响很大,风险较高,必须采取植物检疫措施降低风险。

表1 2015—2019年我国口岸截获主要有害生物情况表

(1)输出国植物检疫部门应对种植基地进行注册或备案,采取国际认可的、针对上述55种有害生物的调查和监测方法,在大豆生长期进行调查和监测,确保输华大豆不带上述有害生物,并在官方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上加注附加声明:“在生长期对生产本批大豆的植株进行了检测,没有发现上述55种有害生物”。

(2)大豆输出国必须在出口大豆生产基地采取有效的田间管理措施,在大豆生长季和收获期间,输出国植物检疫部门应定期检查和监测大豆上发生的其他有害生物,保证输往中国的大豆上不带有中国所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表2 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表

续表

续表

(3)进口国国家植物保护部门应及时向中国海关通报大豆产地病虫害发生动态,以便中方更新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及时评估与修订进境检疫要求。

(4)检疫除害处理,输出国对于有害生物的检疫处理方法应得到中国认可。对仓储害虫,大豆输出国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除害处理措施。大豆输出国应采取过筛和除杂措施。

(5)按照中国有关规定,中方可视情况派检疫人员赴大豆产地考察、预检,对中国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进行抽样检验,同时了解包装、储藏和运输情况。

6 大豆检疫和监管的建议

(1)为保证输华大豆的检疫安全,中国对输华大豆实施检疫许可和指定口岸等制度。输华大豆应提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从中国批准的国家或地区进口并从指定的口岸入境。运输、储存、加工大豆的设施应符合有关防疫条件,并获得中方检疫机构的认可。实行“事前全面风险管理+事中快速口岸验放+事后严格过程监管”的工作模式。运输、储存和加工厂实施备案,加工用大豆严禁作为种子使用。

a)建立口岸与后续监管部门协调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进口粮食调运联系制度。口岸和后续监管部门加强工作协调配合,严格落实进境粮食监管系统使用,保证到货数量与港口发运数量相符。

b)严格生产加工过程监管。中国海关对加工企业的防疫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监督货物流向,实行核销制度,进行闭链监管。现场监管应重点审查防疫措施落实情况,核对进口数量、进厂数量、加工用量、成品数量和电气消耗等情况是否相符,对在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下脚料、废弃物等进行有效的除害处理,防止有害生物扩散。

(2)输华大豆在入境口岸要进行现场查验和实验室抽样检验,如果发现输华大豆带有中国重点关注的上述55种及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如无有效除害处理办法,将对大豆进行销毁或退回处理;输华大豆将在入境口岸进行转基因检测,发现中国禁止进境的转基因品系,作销毁或退运处理。

(3)加强外来有害生物的监测。做好有害生物本底调查,了解中国各地的有害生物物种分布情况,是否已有新种存在或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加强预测预报技术的改进,逐步提升监测效果与实用性;加强对于国内已发现的重要有害生物的风险分析,确定风险等级,以便采取应对措施。

(4)加强联防联控三道防线。三道防线是指第一道“海关检疫防线”,由口岸海关实施检验检疫等措施;第二道“联动联控防线”,由海关、农林等部门相互联动;第三道“群防群控防线”,在地方政府领导下,组织进口企业及居民共同参与的群防群控措施。充分利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工作要求,发挥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资源优势,与地方农业、粮食部门建立联席工作机制,定期通报进口大豆的工作情况,做好大豆监管工作的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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