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侯乙编钟“六阳律”乐律铭文的省略变化、体例模式和乐律内涵解析
2020-07-22宋克宾
○宋克宾
曾侯乙编钟乐律铭文,用于说明或描述由标音铭文标示的钟音,是先秦乐律理论的第一手材料,也是先秦“钟律”实践的直接记载!相比测音数据、琴律理论,铭文原典才是理解曾侯乙编钟乐律学的基本依据。编钟出土40多年以来,相关乐律学研究的诸多分歧呼吁我们回到铭文原典或起点,先弄清楚乐律铭文究竟说了什么,是怎么说的。
体例结构的划分,是认识曾侯乙编钟乐律铭文的第一步。关于曾侯乙编钟乐律铭文的体例,以往研究依据语句表述形式划分为两种:“比较各律音位”(“列国律名的对比”或“律名对应”)、“比较各律的宫调关系”(“诸律旋宫位置的对应关系”或“阶名对应”)。①黄翔鹏:《曾侯乙钟磬铭文乐学体系初探》,《音乐研究》,1981年,第1期,第22–47页。曾宪通:《关于曾侯乙编钟铭文的释读问题》,《楚地出土文献三种研究》,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194–195页。《中国音乐文物大系》总编辑部:《中国音乐文物大系·湖北卷》,郑州:大象出版社,1999年,第239–243页。邹衡、谭维四主编:《曾侯乙编钟》,北京:金城出版社、西苑出版社,2015年,第221–224页。由于这种划分没能展现出乐律铭文与标音铭文的内在联系,也没有区分出“宫调关系”的不同类型,因此难以深入解读铭文的乐律内涵。
2015年,笔者在博士论文《两周编钟编磬的“编列/音列”结构研究》中,依据乐律铭文说明标音铭文的方式、方法,把铭文呈现的“宫调关系”分成了两类,从而揭示出曾侯乙编钟乐律铭文有两种构成原则:“正声”加“新钟”(用某些均正声说明姑洗均之声,并且反映姑洗均之声在新钟均的位置)、“六阳律”(用阳律之均说明姑洗均之声)②宋克宾:《两周编钟编磬的“编列/音列”结构研究》,中国音乐学院2015年博士论文,第297-316页。在后来的一系列成果中也有呈现。。后来进一步把这两种构成原则表述为两种体例。③宋克宾:《“正声”加“新钟”、“六阳律”——曾侯乙编钟中下层甬钟乐律铭文构成原则的揭示与初步解析》,《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16年,第3期,第110–121页。宋克宾:《曾侯乙钟磬乐律铭文呈现的五声十二律旋宫实践》,《中国音乐》,2018年,第6期,第102–112页。限于篇幅,本文只探讨“六阳律”体例乐律铭文的省略变化、体例模式和乐律内涵。④就“六阳律”乐律铭文作为一个类型单独展开论述,2015年出版的《曾侯乙编钟》才有所涉及。该书在论述曾侯乙编钟乐律铭文时,发现“曾国与周王室、楚等国间的音乐铭文是在‘六律’(阳律)上进行比较的,这在曾侯乙编钟的钟铭中是一种统一的格式。……律名的音高在各个诸侯国和周王朝间的关系,这种比较都是在六个‘阳律’上进行的”。(参阅邹衡、谭维四:《曾侯乙编钟》,北京:金城出版社、西苑出版社,2015年,第226页。)可惜该书没有发现“正声”加“新钟”体例,不能在区分两种不同体例的认识下展开论述,因此只列举了两个例子(下二8钟、中三8钟),没有全部统计出来系统研究。
一、曾侯乙编钟“六阳律”乐律铭文的省略变化与体例模式分析
曾侯乙编钟中层三组甬钟,以及下一1钟、下二9-10钟之外的下层甬钟乐律铭文体例为“六阳律”。这些钟的双音共有九种类型:商-羽曾、宫角-宫曾、宫角-徵、徵-徵角、羽-羽角、羽-宫、宫-徵曾、商角-商曾、徵-徵曾。同钟双音乐律铭文体例相同,本文从这九种类型来依次论述。
(一)“商-羽曾”钟的“六阳律”乐律铭文
下一2、下二4、中三7、中三4钟双音都为“商-羽曾”(不计八度称谓),用来说明它们宫调关系的乐律铭文体例为“六阳律”。这些钟乐律铭文的相互关系,可以用表格来呈现(见表1):
表1 “商-羽曾”钟“六阳律”体例乐律铭文关系表
下一2钟正鼓音为(姑洗之)商(re),阳位声⑤本文把奇数位置的宫、宫角、宫曾、商、商角、商曾称为姑洗均的阳位声,把偶数位置的徵、徵角、徵曾、羽、羽角、羽曾称为姑洗均的阴位声。。乐律铭文首先转化为曾国“妥宾之宫”进行律名的国别比较,然后用阳律大族(bB)、无铎(#F)、黄钟(bA)之均来说明。下二4钟相同。中三7钟多“姑洗之商”的本位音说明,省略“大族之珈,无铎之宫曾,黄钟之商角”三句。中三4钟,用“少商”称谓“商”,进一步省略了与楚律的比较。整合起来,说明或描述“商”的乐律铭文内容及体例模式,如下表(见表2):
表2 阳位声“商”乐律铭文的整体内容与体例模式表⑥为便于理解,第一、以铭文第一句为“姑洗之xx”的那面为先,依次呈现各个宫调;第二、标示调高和唱名。关于调高和唱名标法,学界有不同意见,另外探讨。
下一2钟侧鼓音为(姑洗之)羽曾(fa),阴位声。乐律铭文使用阳律姑洗(C)、槃钟(bB)、妥宾(D)、无睪(#F)、文王(E)、韦音(E)、应音(bA)、屖则(D)之均来说明。下二4钟,第一,左右鼓铭文位置互换;第二,使用“徵角”代替了“徵”;第三,左鼓多“于索商之”一句。中三7钟,使用同律异名:“无铎”与“无睪”,“迟则”与“屖则”。中三4钟,第一,异名较多,声名有“”与“羽曾”、“终坂”与“徵”、“鼓”与“羽”,律名有“穆音”与“槃钟”、“坪皇”与“妥宾”、“音”与“文王”、“黄钟”与“应音”;第二,使用“等音”替换,“徵曾”与“徵下角”;第三,右鼓省略“为无铎徵角”,左鼓省略“为音羽角”“于索商之”。统合起来,乐律铭文整体内容及体例模式,如下表(见表3):
表3 阴位声“羽曾”乐律铭文的整体内容与体例模式表
(二)“宫角-宫曾”钟的“六阳律”乐律铭文
下二3钟的乐律铭文为“六阳律”,如下表(见表4):
表4 “宫角-宫曾”钟“六阳律”体例乐律铭文表
正鼓音为(姑洗之)中镈(宫角异名,mi),阳位声。乐律铭文首先转化为曾律“韦音之宫”进行律名的国别比较,然后用阳律迟则(D)、剌音(bB)之均来说明。宫调关系,在后文“宫角-徵”双音钟一起呈现。
侧鼓音为(姑洗之)宫曾(bla),阳位声。乐律铭首先转化为曾律“应音之宫”进行律名的国别比较,然后用阳律姑洗(C)、音(E)、坪皇(D)、孠(#F)之均来说明。整合起来,乐律铭文整体内容及体例模式,如下表(见表5):
表5 阳位声“宫曾”乐律铭文的整体内容与体例模式表
(三)“宫角-徵”钟的“六阳律”乐律铭文
中三6、中三3钟乐律铭文体例为“六阳律”,两钟乐律铭文关系如下表(见表6):
表6 “宫角-徵”钟“六阳律”体例乐律铭文关系表
中三6 钟,正鼓音为(姑洗之)宫角(mi),阳位声。宫角与前文所述下二3钟正鼓音中镈为异名,乐律铭文基本相同,只是省略了“迟则之商,为剌音变徵”两句。中三3钟,用“角”代替“宫角”,省略了“音之”三个字。乐律铭文整体内容及体例模式,如下表(见表7):
表7 阳位声“宫角”乐律铭文的整体内容与体例模式表
中三6钟侧鼓音为(姑洗之)徵(sol),阴位声。乐律铭文使用阳律姑洗(C)、太簇(bB)、羸孠(#F)、韦音(E)、坪皇(D)、槃钟(bB)之均来说明。中三3钟,第一,省略了“钟之徵角”;第二,声、律异名替代,声名的“徵反”与“终”、“羽”与“鼓”,律名的“穆音”与“大族”、“新钟”与“孠、”、“屖则”与“坪皇”、“剌音”与“槃钟”;第三,“等音”替换:“羽角”与“变商”、“羽曾”与“羽下角”。其宫调关系,在后面“徵-徵角”钟一起呈现。
(四)“徵-徵角”钟的“六阳律”乐律铭文
下二1、下二8、中三10钟乐律铭文体例为“六阳律”,三钟之间乐律铭文关系如下表(见表8):
表8 “徵-徵角”钟“六阳律”体例乐律铭文关系表
下二8钟正鼓音为(姑洗之)徵(sol),阴位声。侧鼓乐律铭文比上文所述中三6、中三3钟更加丰富。中三10钟,第一,省略“音之徵曾”“宣钟之珈徵”;第二,律名异名替代:“妥宾”与“迟则”、“黄钟”与“兽钟”。下二1钟,第一,律名异名替代:“穆音”与“夫族”、“孠”与“新钟”、“屖则”与“迟则”、“钟”与“兽钟”;第二,声名异名替代:“镈”与“徵”;第三,“等音”替换:“羽角”与“变商”、“变宫”与“徵角”。乐律铭文整体内容及体例模式,如下表(见表9):
表9 阴位声“徵”乐律铭文的整体内容与体例模式表
下二8钟侧鼓音为(姑洗之)徵角(si),阴位声。乐律铭文使用阳律姑洗(C)、坪皇(D)、孠(#F)、兽钟(bA)、文王(E)、穆音(bB)、大族(bB)、黄钟(bA)之均来说明。中三10钟只是左鼓省略了一个“之”字。下二1钟,第一,省略“文王徵”,增加“妥宾之羽”,多了一个“为”字;第二,“为兽钟之徵下角”与“为黄钟徵曾”两句左、右鼓位置互换,“羽角”与“变商”上、下句位置互换;第三,律名异名:“黄钟”与“兽钟”、“无睪”与“孠”、“穆音”与“剌音”、“夫族”与“穆音”;第四,“等音”替代:“羽曾”与“羽下角”。乐律铭文整体内容及体例模式,如下表(见表10):
表10 阴位声“徵角”乐律铭文的整体内容与体例模式表
(五)“羽-羽角”钟的“六阳律”乐律铭文
下二7、中三9钟乐律铭文,属于“羽-羽角”钟第二种乐律铭文,钟与钟之间乐律铭文关系如下表(见表11):
表11 “羽-羽角”钟“六阳律”体例乐律铭文关系表
下二7钟,正鼓音为(姑洗之)羽(la),阴位声。乐律铭文使用了阳律姑洗(C)、迟则(D)、新钟(#F)、应音(bA)、韦音(E)之均来说明。中三9钟完全相同。其宫调关系,在后文“羽-宫”钟一起呈现。
下二7钟,侧鼓音为(姑洗之)羽角(#do),阴位声。乐律铭文用阳律姑洗(C)、文王(E)、坪皇(D)、兽钟(bA)、无射(#F)、应音(bA)、太簇(bB)、槃钟(bB)之均来说明。中三9钟,左、右鼓乐律铭位置互换,“无睪”使用异名“无铎”。乐律铭文整体内容及体例模式,如下表(见表12):
表12 阴位声“羽角”乐律铭文的整体内容与体例模式表
(六)“羽-宫”钟的“六阳律”乐律铭文
中三5、中三1钟的乐律铭文的体例为“六阳律”,两钟之间乐律铭文关系如下表(见表13):
表13 “羽-宫”钟“六阳律”体例乐律铭文关系表
中三5钟,正鼓标音为(姑洗之)羽(la),阴位声。乐律铭文用阳律姑洗(C)、妥宾(D)、黄钟(bA)、无铎(#F)之均来说明。中三1钟,第一,省略了“无铎之徵曾”;第二,声名八度称谓,“少羽”代替“羽”;第三,律名异名:“坪皇”与“妥宾”、“兽钟”与“黄钟”。整合下二7、中三9钟,“羽”音乐律铭文整体内容及体例模式,如下表(见表14):
表14 阴位声“羽”乐律铭文的整体内容与体例模式表
中三5钟侧鼓标音为(姑洗之)宫(do),阳位声。乐律铭文首先转化为“姑洗之宫反”,进行律名的国别比较,然后用阳律应音(bA)、穆音(bB)、新钟(#F)、韦音(E)之均来说明。中三1钟,第一,右鼓,“少宫”代替“宫反”,省略“其坂为钟”;第二,左鼓,转化为“亘钟之宫”,进行律名的国别比较。在进行律名比较时,先转化为曾律之宫。这说明“亘钟之宫”就是“姑洗之宫反”,亘钟(宣钟),是曾律姑洗的高八度称谓。其宫调关系,在后文“宫-徵曾”钟一起呈现。
(七)“宫-徵曾”钟的“六阳律”乐律铭文
下二5、中三8钟的乐律铭文体例为“六阳律”,两钟之间乐律铭文关系如下表(见表15):
表15 “宫-徵曾”钟“六阳律”体例乐律铭文关系表
下二5钟,正鼓音为(姑洗之)宫(do),阳位声。乐律铭文首先转化为曾律“姑洗之宫”进行律名的国别比较,然后用阳律大族(bB)、黄钟(bA)、妥宾(D)之均来说明。中三8钟,第一,省略了“大族之商”“黄钟之”“妥宾之商曾”三句,以及一个“号”字;第二,“宣”字使用异体。整合中三5、中三1钟,乐律铭文的整体内容及体例模式,如下表(见表16):
表16 阳位声“宫”乐律铭文的整体内容与体例模式表
下二5钟,侧鼓音为(姑洗之)徵曾(bmi),阴位声。乐律铭文使用阳律姑洗(C)、黄钟(bA)、坪皇(D)、屖则(D)、新钟(#F)、穆音(bB)、剌音(bB)之均来说明。中三8钟,左、右鼓乐律铭文位置互换,“屖则”使用异名“迟则”。乐律铭文的整体内容及体例模式,如下表(见表17):
表17 阴位声“徵曾”乐律铭文的整体内容与体例模式表
(八)“商角-商曾”钟的乐律铭文
“商角-商曾”大三度钟共有3件,它们的乐律铭文都为同一类型,如下表(见表18):
表18 “商角-商曾”钟乐律铭文表
下二2钟,正鼓音为(姑洗之)商角(#fa),阳位声。乐律铭文转化为羸孠(#F)之宫,进行律名的国别比较。中二11钟、中三2钟,只是“齐”字使用了异体。乐律铭文的整体内容及体例模式,如下表(见表19):
表19 阴位声“徵曾”乐律铭文的整体内容与体例模式表
下二2钟,侧鼓音为(姑洗之)商曾(bsi),阳位声。乐律铭文首先转化为穆音(bB)之宫与大族(bB)之宫,进行律名的国别比较,然后使用阳律孠(#F)、妥宾(D)之均来说明。中二11钟,左、右鼓铭文互换,省略了“孠之宫角,妥宾之宫曾”。中三2钟,第一,把左鼓“其在周为剌音”放到右鼓,与“大族之宫”合并为“大族之在周号为剌音”;第二,右鼓“其反在晋为槃钟”换成了“其才晋号为槃钟”。乐律铭文的整体内容及体例模式,如下表(见表20):
表20 阴位声“商曾”乐律铭文的整体内容与体例模式表
(九)“徵-徵曾”钟的乐律铭文
通过以上对曾侯乙编钟九种类型双音钟乐律铭文体例模式的呈现,可以发现,不计八度异名,“六阳律”体例乐律铭文的规范模式可以概括如下表(见表21):
表21 曾侯乙编钟“六阳律”乐律铭文规范体例模式表
二、“六阳律”体例乐律铭文的乐律学内涵
(一)律
1.说明姑洗均阳位声时进行律名的国别比较
“六阳律”体例乐律铭文,只使用六阳律,不使用六阴律。乐律铭文在对姑洗均阳位声(宫、商、宫角、宫曾、商角、商曾)进行说明时,出现律名的国别比较。比较时,先转化为曾国的“阳律之宫”,然后指出其在不同国别的称谓。这是对上层二、三层钮钟所标识“六阳律”之宫的具体应用。比如下一2钟(商-羽曾)对正鼓音商的说明,首先转化为曾国的“妥宾之宫”,然后指出:“妥宾之才楚号为坪皇,其在申号为迟则。”之所以在说明姑洗宫阳位声时出现律名的国别比较,是因为姑洗均六个阳位声正好与六阳律对应。
对阴位声徵、羽、徵角、羽角、徵曾、羽曾的说明,虽然没有进行律名的国别比较,但往往使用多个国家的律来综合说明,在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律的国别关系。比如,对标音(姑洗之)“徵”的说明,除了使用曾国六阳律(姑洗/宣钟、大族/穆音、孠、妥宾、黄钟、音)外,同时还使用楚国坪皇、晋国槃钟,周国剌音、钟、申国屖则/迟则。
2.以曾律为主体是“六阳律”乐律铭文的体例选择
“六阳律”体例乐律铭文,使用律名以曾律为主体。乐律铭文进行律名国别比较时,首先转化的“阳律之宫”,都是标示在上层二、三组钮钟钲部的曾国律名(姑洗之宫的高八度“亘钟之宫”没有标识)。铭文中的宫调表达也几乎全用曾律。⑦只有两钟例外:中三5钟(羽-宫)侧鼓乐律铭文出现楚律新钟(“新钟之变徵”),下二3钟(中镈-宫曾)正鼓乐律铭文出现申律迟则(“迟则之商”)、周律剌音(“为剌音变徵”),侧鼓乐律铭文使用了楚律坪皇(坪皇之变徵)。这不同于“正声”加“新钟”乐律铭文以楚十二律为主体。
《曾侯乙编钟》认识到了“长枚钟铭辞以曾律为主”,认为“长枚钟(下层一、二组,中层第三组)铭文以曾国律为核心,以姑洗律为开篇,议论其与各国律名对应关系(仅下一1、下二9-下二10例外)。在对应律中,又以楚律为多,比重较大”。⑧邹衡、谭维四主编:《曾侯乙编钟》,北京:金城出版社、西苑出版社,2015年,第225页。这种现象应该不是钟形使然,而是“六阳律”乐律铭文的体例选择。
3.无铎、大族、黄钟、姑洗出现八度律名
“六阳律”体例乐律铭文,律名有区分八度。首先,上层二、三组钮钟的钲部铭文所标识的孠、穆音、应音是无铎、大族、黄钟在曾国的高八度称谓。其次,中下层甬钟“六阳律”体例乐律铭文里有更充分的体现。比如中三5钟(羽-宫)右鼓铭文为“姑洗之宫,姑洗之才楚号为吕钟,其坂为钟。”中三1钟(羽-宫)左鼓铭文为“亘钟之宫,洹钟之在晋号为六墉。”可知,钟(亘钟)是姑洗在曾国的高八度称谓。
4.“反”表示八度律的八度为纯八度
在“六阳律”体例乐律铭文中,对八度律,往往使用“反”字来表示两者关系。如上文中三5钟(羽-宫)“姑洗之才楚号为吕钟,其坂为钟”;下二5钟(宫-徵曾)正鼓铭文有“姑洗之才楚号为吕钟,其坂(反)为宣钟”;中三8钟(宫-徵曾)正鼓铭文为“姑洗之才楚号为吕钟,其坂(反)为钟”;下二2钟(商角-商曾)左鼓乐律铭文有“大族之宫,其反在晋为槃钟”;中二11钟(商角-商曾)右鼓铭文为“大族之宫,其反在晋为槃钟。”
正如李纯一先生指出:“反当是半的通假字,其本义当是指本律的有效振动弦分的一半,即高八度而言,反字又每加土或口作或,当系繁写,而于义无别。”“反当为半或判的同音通假字……其命名本义当为减去有效振动弦分的一半后所获得的高八度。”⑨李纯一:《曾侯乙编钟铭文考索》,《音乐研究》,1981年,第1期,第58页,第64页。“反”更是有往返的意思,以“反”字来表达八度,是纯八度的表现。黄翔鹏先生认为:“同国、同位的律名,如曾国的割与宣钟,并不意味着它们的律高也必相同。”⑩黄翔鹏:《曾侯乙钟磬铭文乐学体系初探》,《音乐研究》,1981年,第1期,第24页。应该是把问题复杂化了。
(二)声(音)
1.使用大量变声
“正声”加“新钟”体例乐律铭文,除去姑洗均本位声外,只有新钟均出现变声。“六阳律”乐律铭文,每一个阳律所构成宫调里,都出现变声。比如,姑洗均出现了徵角、商角、羽角、宫曾、徵曾、商曾、羽曾/和;妥宾均出现了商曾、羽曾、宫曾、徵下角;坪皇均出现了羽下角、徵角、变徵、变商。因为用六阳律所构成六全音来说明,必然出现变化音。
2.声名不严格区分八度称谓
与“正声”加“新钟”体例乐律铭文严格区分八度音名不同,“六阳律”体例乐律铭文,声名八度称谓不明显。变声无八度称谓,在高音区中三3钟侧鼓才出现“徵反”“少羽”“终”“鼓”“少宫”的正声高八度称谓。
3.大量使用“等音”替代
“六阳律”体例乐律铭文中,出现了大量“等音”替代现象。除了“商曾”外,每个变声都有“等音”存在:“羽角”与“变商”、“徵曾”与“徵下角”、“羽曾”与“羽下角”、“商角”与“变徵”、“宫曾”与“变羽”、“徵角”与“变宫”。在非平均律条件下,这些“等音”都不是音高真正相等的音,而是存在着音差区别的不同音高。这种“等音”替代的价值,另有文章论述。
(三)宫调
从宫调关系来讲,“六阳律”体例乐律铭文,体现如下特点:
1.兼用“为式”“之式”宫调称谓
“正声”加“新钟”乐律铭文的宫调关系,只使用“之式”称谓。“六阳律”乐律铭文在使用“之式”称谓同时,大量使用“为”式称谓格式。如下二5钟(宫-徵曾)说明侧鼓标音徵曾的乐律铭文为:
姑洗之徵曾,为黄钟徵,为坪皇变商,为屖则羽角(右鼓)
总体来讲,侧鼓铭文较多用“为”式,正鼓铭文主体用“之”式。有律名国别比较的极大多数用“之”式,只有下二3钟正鼓有一句“为剌音变徵”例外。
2.用六阳律与姑洗均十二声(音)构成宫调关系
“六阳律”乐律铭文,用六个阳律与姑洗均十二声相旋,构成非常独特的宫调关系。这是汉代注经者已经不了解的先秦“钟律”理论(本为大师、典同等乐官所掌握。秦汉以后,乐人失散,注经者们并不能掌握钟律在音乐上的真正秘密),对于解读“纪之以三,平之以六,成于十二”“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也”等文献,以及最终解开曾侯乙编钟律制之谜,有着无比重要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