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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革命还是社会革命?*
——唯物史观视域下马克思对1848年革命经验的总结

2020-07-21

观察与思考 2020年12期
关键词:人道主义人民出版社资产阶级

陆 凯 华

提 要:随着1848年革命在欧洲大陆的爆发,无产阶级登上了政治斗争的舞台。在欧洲各国爆发的一系列推翻封建统治、寻求民族独立与争取人权、公民权的革命中,无产阶级担当其中最为先进的力量,冲锋在斗争的最前线。但当时的无产阶级还未能独立的担负领导革命前进的重任,在革命中他们还是站在资产阶级的阵营一边,并为此付出惨痛代价。如果说无产阶级斗争的伟大历史意义,被记录在马克思伟大的《共产党宣言》中,那么无产阶级在革命中收获的经验教训,就被记录在马克思写下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与《法兰西阶级斗争》等著作中。马克思对与1848年发生在德法等地的无产阶级革命的评述,不仅有其宏观上的提升与总结,也有对其中观层分析上的批评与反思,更有微观意义上的品评与感慨。从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的差异与内在关系入手,梳理马克思在唯物史观的视角下对路易·波拿巴雾月政变的精彩分析,并在此基础上重申马克思的社会革命理论对马克思历史分析方法的重要意义。

马克思的社会革命理论成熟的标志,在于他对1848革命的深入观察以及透彻分析。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与《法兰西阶级斗争》这两部姊妹篇的著作中,马克思深化了他在《德法年鉴》时期对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的区分,并在具体对资产阶级社会民主政治走向专制的过程给出了他对政治革命局限性的新一轮评价。也正式在对具体的革命实践的分析中,马克思给出了无产阶级革命在政治领域与经济生产领域的全新定向;笔者拟着重讨论无产阶级革命在政治上全新定位,即无产阶级必须作为独立的革命主体真正踏上历史的舞台,继而展开分析马克思是如何以其唯物史观为着眼点,展开对1848年法国革命经验及其历史教训的总结。

一、社会革命理论的背景:以人道主义为口号的政治革命及其失败

由于《共产党宣言》的卓越影响力,我们一般将1848年革命视为一场轰轰烈烈的无产阶级革命。可与此同时,这场革命却一直以来为西方世界所忽视,如同美国学者拉波特(M.Rapport)所言:“除学术研究者外,很少有作者探索这段欧洲历史。”①[美]迈克·拉波特:《1848革命之年》,郭东波、杜利敏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9年版,第111页。但与西方人的这种寡淡的趣味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历史上,1848年的这场革命是真正横跨欧洲大陆的“大革命”,是决定了欧洲未来命运的前所未有的“大事件”。从规模上看,这场革命是欧洲历史上,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与1917年俄国革命之间存在过的规模最大、影响最深的革命。这场革命的意义除了无产阶级第一次登上历史舞台以外,它还是另外两层内涵:它是一场欧洲各民族寻求民族独立的民族革命,又被史学界称为“民族之春”;同时,它又是一场延续1879年法国大革命的口号的,追求自由解放的资产阶级性质的革命。在1848年革命的策源地意大利,资产阶级要求摆脱哈布斯堡王朝与罗马教廷等封建势力的统治,争取民族自治并扩大各个资产阶级城市的自治权;在德意志诸邦,实力相对弱小的资产阶级在这场革命谋求平等的选举权与公民权,他们在法兰克福组建起国民议会,联合工人向封建公侯们展开议会斗争与保卫议会制度的武装起义;在哈布斯堡王朝的首都维也纳,自由派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联合学生和工人,向帝国的皇帝约瑟夫发起抗议;而哈布斯堡王朝控制下的中欧各地也在此时纷纷起义,掀起了波澜壮阔的民族独立运动。

虽然1848年欧洲革命是一场肩负多项使命的革命,但真正将各个阶级汇聚为革命物质力量的普遍性原则,乃是民族、资产阶级诉求背后的人权“人道主义原则”。在1848年革命的进程中,法国与德国的无产阶级之所以投身资产阶级的革命队伍中,在于资产阶级与封建专制势力的斗争时,又一次将本阶级的利益上升为了普遍的利益,继而在意识形态的意义上超越了狭隘的阶级诉求。资产阶级们提出的革命口号是:“自由,平等,博爱!”这一口号意图延续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人民主权理念,其将人权与人道主义立场作为革命普遍性与资产阶级统治正当性的依据,将实现人普遍权利的主张作为革命的目标。因此在马克思看来,“18世纪的革命”(即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不仅仅是“法国的革命,而是欧洲的革命”,其革命的意义也因此“不是社会中某一阶级对旧政治制度的胜利”,而是“宣告了欧洲的新社会的政治制度”。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74页。

但马克思指出,即便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但它仍然是一种“政治革命”,并非是真正实现人道主义内核的“社会革命”。因为政治革命的落脚点仅仅在于“市民社会”,其秉持的人道主义原则的落脚点,也是市民社会中以私有财产权为核心的“人权”。马克思早在《论犹太人问题》中给了他对所谓“政治革命”的界定。简单来说,政治革命的局限性在于它仅仅满足于以政治的方式废除封建式的特权制度,但没有改造深入于社会领域的更为现实的特权制度,即私有财产制度及其衍生的剥削现象,按照马克思的说法,“政治革命把市民社生活分解为几个组成部分,但没有变革这些组成部分本身。”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6页。在资产阶级刚刚兴起的时代,欧洲逐渐出现了与封建专制国家对立的、新的领域,即市民社会。但市民社会原本也存在着封建式的“政治的属性”,其也表现为一种人对人直接的统治关系,如城市行会中存在的师徒式的人身依附关系。作为“政治革命”的法国大革命,其革命性体现在它废除了“社会”领域内的一切封建的“政治关系”:从进步的意义上说,政治革命使得“社会”的成员摆脱了人身依附关系,获得了自由的人权;但在消极的意义上,它将“政治”的部分从“社会”中彻底分离出去,这使得在祛除政治内涵的“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成为相互竞争、彼此原子化孤立化的“市民”,其中的一部分人还在这样竞争关系中赢得了财产意义上的“特权”。在马克思看来,正是由于政治革命错误地将眼前的市民社会及其内在以为需要、异化性的劳动、私人的利益与私人权利,“看做自己持续存在的基础,看做是无须进一步论证的前提”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6页。,“财产上的特权”反而成为了具有政治意义的“公民权”与 “人权”的前提。

与法国大革命一脉相承的1848革命,其所秉持的抽象的“人道主义原则”,无疑是从市民社会的“人性”与“人权”出发的,它反映了资产阶级派以私有财产为核心的人权观念等意识形态。而1848年起发生在法国的革命进程,正是这个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原则逐步显露出其抽象性的历史过程。这场被马克思称作为“19世纪的革命”(与18世纪的法国大革命相对),既代表了整个1848年欧洲革命的最高成就,也是这场席卷欧洲的革命从进步堕入反动的最好例证。从成就的方面说,1848年的法国革命不仅推翻了封建性质的菲利普王朝,建立了资产阶级性质的“第二共和国”,它还在短期内建立了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共和国,从而将广大无产阶级废除剥削劳动制度与社会化生产的要求变为现实,是真正意义上具有历史进步性的“社会革命”;此外,革命一经成功,即刻废除了法国殖民地的奴隶制度。可以说,1848年法国革命在初期取得的成就,代表了人道主义与人权思想的阶段性的胜利。但从消极的方面说,1848年法国革命也暴露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虚弱性与虚伪性。到了1848年六月,法国除了无产阶级以外的各阶级,几乎都站在了反动的立场上。他们不仅拒绝无产阶级追求自己在共和国制度框架下的合法诉求,还残酷镇压了工人试图推进革命的“六月起义”。这一举动极大动摇了以人道主义精神为核心的法兰西共和国的统治基础,此后,“进军罗马事件”标志着法兰西第二共和国彻底践踏了它原本秉持的人权与人道主义原则。不顾小资产阶级民主派的极力反对,代表大资产阶级利益的法国议会与总统波拿巴又悍然违反共和国宪法,下令军队攻击正与罗马教皇进行斗争的意大利自由城市,干涉意大利的民族自治运动。为抗议波拿巴当局这种反“人道主义”的行径,以山岳党为代表的小资产阶级试图联合无产阶级走上街头。但是,由于小资产阶级的政治行动更多的是为了夺回自己在议会中的地位,因此他们与大资产阶级和波拿巴的博弈中充满着讨价还价、瞻前顾后的投机主义。也因如此,以山岳党为代表的小资产者未能利用错大资产阶级专制的统治危机,不久后他们与无产阶级的同盟,也在波拿巴的武力镇压下顷刻瓦解了。马克思为此描述道:“当山岳党为了共和国和所谓的人权不断同秩序党作斗争时,共和国或人权并不是它的最终目的,正像一支将被缴械的军队进行反抗和投入战斗并不是为了保全自己的武器一样。”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01页。

当法兰西共和国从进步彻底走向了反动,代表这场革命内在精神的“人道主义”原则也就从胜利走向了失败。从具体历史情境的视角看,“人道主义”就其内容本身并非是完全错误的,同样秉持“人道主义原则”的资产阶级并非全然虚伪的。在具体的历史语境下,人道主义原则的核心问题在于其植根于市民社会而造成的“抽象性”与“非彻底性”,而非简单的虚伪与欺骗。马克思在此特别指出,与大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共和派不同,小资产阶级民主派在意识形态上的“人道主义”主张,不能简单地归于一种伪善,一种基于保护自己利益的说辞,不应该认为,“所有的民主派代表人物都是小店主或崇拜小店主的人。按照他们所受的教育和个人的地位来说,他们可能和小店主相隔天壤”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01、501、89、89页。。小资产阶级的人群当中不乏雨果这类具有伟大胸襟与情怀的人物。他们在现实阶级斗争中曾与无产阶级并肩作战,既痛恨共和国的反动势力,也谴责任何将革命引向倒退的逆流。

不过,虽然小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的理念超越了他们简单的自私自利的狭隘性,其却未能超越他们本阶级在理论与实践的双重限度。马克思如此说道:“他们(小资产阶级)的思想不能越出小资产者的生活所越不出的界限,因此,他们在理论上得出的任务和解决办法,也就是小资产者的物质利益和社会地位在实际生活上引导他们得出的任务和解决办法。”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01、501、89、89页。在马克思看来,小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上困境,即是他们无法突破对私有制牢不可破的信仰,亦即将市民社会的私人权利误解为真正的人的权利。在理论或理念的层次上,这反映在面对劳动与资本的冲突时,出身于小资产阶级为代表的人道主义者,并不试图解决,而只是想方设法地缓解二者的对立;在实践的层次上,在封建势力与大资产阶级日益走向反动与巩固专制的过程中,小资产阶级群众视社会却仍然视“秩序与和平”为社会的最高目的,他们不仅错估革命形势,还自负地认为只有稳定的社会秩序,方能是真正合乎人道主义精神的,真正维护所有阶级的利益的。因此在具体的革命斗争中,他们坐视反动集团解散了唯一的武装力量——国民自卫队,因此在野蛮镇压与阴谋政变的政治斗争中束手无策、听天由命。

“抽象的人道主义原则”不仅是特属于小资产阶级的,它也属于当时革命的无产阶级队伍。马克思在《法兰西阶级斗争》中认为,在1848年革命最初的“二月事变”中,无产阶级一样保有着对抽象的人道主义的信念。这种现象有其根本的物质条件作为基础。在马克思看来,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工业雇佣工人反对工业资产者的斗争,只是革命斗争中的局部现象,没有成为席卷整个法国乃至欧洲的全局性内容。因此,当时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即反对资本剥削的斗争,即同时也是“农民反对高利贷和反对抵押制的斗争、小资产者反对大商人、银行家和工厂主的斗争,也就是反对破产的斗争”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01、501、89、89页。。故而,当时法国的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与这些阶级斗争一起,都隐蔽在反对金融贵族与菲利普王朝的起义中,亦即打着抽象人道主义口号之中。马克思感叹道:“无怪乎巴黎无产阶级力图在资产阶级利益旁边实现自己的利益,而不是把自己的利益提出来当作社会本身的革命利益;无怪乎它在三色旗面前降下了红旗。”④《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01、501、89、89页。在这种情形下,法国工人参与的1848年革命,也就丝毫无法触动资产阶级的政治制度。因此,无产阶级以“抽象人道主义”为根本诉求的“革命”,最终也未能达到改造私有制财产制度、取消剥削性质的雇佣劳动这一“社会革命”的高度。

法国工人阶级在六月失败付出惨痛代价后,识破了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原则的狭隘性与抽象性。而在此之前,法国工人并未有自己独立的革命理论,因此也没有能力去实现自己革命。马克思指出,革命进程迫使无产阶级承认自己乃是革命的先锋队,法国工人很快用六月革命的失败和流血的代价,意识到革命必须依靠无产阶级来推动,意识到资产阶级的统治不足以带来任何人道主义精神的真正实现。在六月失败中,资产阶级与其他阶级都站在了反对无产阶级的立场上,这使得工人阶级意识到,资产阶级式的人道主义立场,绝无可能在现有阶级斗争的前提下,为实现所谓“社会共和国”的理想提供政治上的理据。这也意味着,工人阶级意识到,仅仅依靠政治上获得的“政治解放”,并非等同于也能在社会中获得真正的人的解放。在现实的政治斗争中,当无产阶级试图在社会中贯彻“人道主义原则”时,却被标榜人权的小资产阶级视为破坏社会秩序的“红色恐怖”。

历史证明,资产阶级以“人道主义原则”为核心的“人权”,在革命后蜕变一种以财产权为核心的“特权”,而以此为根据地“人道主义”原则甚至沦为了反动力量实行专制统治的理据与束缚革命前进的绊脚石。资产阶级虽然在公共的政治事务中承认人的、普遍而平等的权利,却在现实中要求资产阶级的专制成为对财产安全与社会秩序的保障。因此,革命时期团结各个进步阶级的“人道主义原则”沦为了一种停留于空洞的、抽象的口号;在波拿巴的反动政变下,它甚至让资产阶级进步派别自缚手脚,阻止了武装斗争继续革命的可能。而真正的“现实的人道主义”,则必须摆脱“抽象的人道主义”原则。必须以武装的革命斗争夺取政权,并将革命的要求,深入到对社会制度与生产关系的改造上。因此,如何重新在现有条件下继续深入革命,是即将成为革命主导力量的无产阶级必须面对的问题。

二、“社会革命”的内涵及其理论根基

如果说革命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步的不可避免的政治行动,那么当历史的车轮到达1848年,由无产阶级推动的社会革命就是人类历史进步中的一个高光时刻,其在极大程度上揭示了人类历史为何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在历史上,存在两种阶级斗争的形式,因此也存在两种类型的革命:一种即是在从一种社会形态向另一种社会形态过渡过程中,新兴的剥削阶级在政治上取代陈旧的、腐朽的剥削阶级,但并改变社会内在的剥削结构,这类革命在马克思看来被称为是“政治革命”,如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另一类是被剥削阶级反抗剥削阶级的的斗争,这种革命斗争不仅为了摆脱政治上的被统治地位,还要摆脱在社会中被剥削、被奴役的地位,反抗剥削阶级的斗争,而展开这一斗争的革命行动,就被马克思称为是“社会革命”。

无产阶级参与的1848年革命,正是马克思眼中的“社会革命”。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马克思将这场革命比喻为一场 “内容”胜过“辞藻”的革命。与之相对,资产阶级性质的政治革命则是“辞藻”胜过“内容”。以“18世纪的革命”,即法国大革命为例,其在“辞藻”上宣扬的是普遍的“人权”与为所有人解放而存在的“共和国”体制,“内容”上却仅仅是新兴阶级取代旧有阶级政权的继续实行阶级专制。与之相反,19世纪的无产阶级,则试图将“人权”或“人道主义”的原则当成真正的内容,彻底消灭一切压迫与剥削阶级的存在。而马克思眼中,由无产阶级共同参加的1848年2月革命,“对于旧社会是一个突然袭击”,“而人民则把这个突然的打击宣布为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壮举”。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73页。这不仅仅是因为作为普遍阶级的无产阶级,试图将法兰西共和国建设为“社会主义的共和国”;更是因为无产阶级所坚持的革命的社会主义,乃是当下的“社会革命”,后者主张“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断革命,就是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这种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差别,达到消灭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一切生产关系,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一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6、474、471、472、474、473、473、449、469页。。

但无论是革命中的小资产阶级,还是附属于其上的无产阶级,都还未能在当时领会这场革命中的真正历史意义。在二月革命中,两大阶级未能真正守住来之不易的胜利果实,以至于在革命过后,“不是社会本身获得了新的内容,而只是国家回到了最古的形态,回到了宝剑和袈裟的极端原始的统治”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6、474、471、472、474、473、473、449、469页。。小资产阶级在这一过程中成为了反动势力的帮凶。在二月革命中,资产阶级群众面对革命的机遇时,“战战兢兢地请出亡灵来为自己效劳”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6、474、471、472、474、473、473、449、469页。,希望从罗马共和国与帝国,以及法国大革命时期汲取革命的“英雄气概”与革命的牺牲精神,以便“不让自己看见自己的斗争的资产阶级狭隘内容”④《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6、474、471、472、474、473、473、449、469页。。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将过去革命的亡灵——拿破仑(姓氏),简单认作是获得胜利的必要“观念”。而为了反对劳动无产阶级实现统治地位,法国资产阶级群众则干脆把政权送给了以波拿巴为代表的流氓无产阶级,直到后者晴天霹雳般的政变将他们的共和国埋葬。

不同于资产阶级的政治革命,无产阶级社会革命在现有阶段必将经历反复与挫败。马克思感慨道,“资产阶级革命,例如18世纪的革命,总是突飞猛进,接连不断地取得胜利……相反,无产阶级革命,例如19世纪的革命,则经常自我批判,往往在前进中停下脚步,返回到仿佛已经完成的事情上去,以便重新开始把这些事情再做一遍”⑤《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6、474、471、472、474、473、473、449、469页。。但唯有如此,社会革命才能促使整个有待革命的社会,创造真正的革命的形式、关系与条件。而对于实现这一革命的真正主体,即无产阶级而言,“19世纪的社会革命不能从过去,而只能从未来汲取自己的诗情”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6、474、471、472、474、473、473、449、469页。。这要求无产阶级摆脱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上的控制,破除对于旧的世界革命的迷信。以便“让死人去埋葬他们的死人”,并在这一过程中“弄清楚自己的内容”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6、474、471、472、474、473、473、449、469页。。在对德国进行的无产阶级革命进行总结时,马克思对此作出了更为清晰的判断。他在《德国的革命与反革命》一文中指出:“工人阶级参加了这次起义,正像它也会参加其他起义一样,只要这种起义能清除它在取得政治统治和实行社会革命道路上的某些障碍,或者至少可以迫使那些势力较大而勇气较小的社会阶级采取一种比它们以前所采取的更坚决更革命的方针”,也正如此,“工人阶级拿起武器时已清楚地认识到,从事件的直接目的来说,这次起义并不是它自己的斗争”。⑧《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6、474、471、472、474、473、473、449、469页。

可见,无产阶级必须主动承担起革命领导阶级的重担,在这一情形下,马克思对无产阶级所承担的社会革命及其历史道路提出了要求。发生在19世纪50年代的德法革命,要求无产阶级必须意识到自己将成为人类历史进步的真正实践主体。在微观的意义上,无产阶级必须走出资产阶级革命性质的政治立场及其衍生的斗争策略。这也意味着,无产阶级必须拥有一种新的超越于旧有方式的历史观,一种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即唯物史观。

三、社会革命视野下的历史分析方法

恩格斯曾说过:“马克思最先发现了重大的历史运动规律”,而“这个规律之于历史,同能量转换定律之于自然科学具有同样的意义”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6、474、471、472、474、473、473、449、469页。。但不少人曲解了恩格斯的观点,因此将恩格斯口中的“历史运动规律”等同于达尔文进化论意义上的“自然进化规律”。而这种坚持所谓唯物论立场的历史观,只是马克思笔下的旧唯物主义的历史观。按照《费尔巴哈提纲》中的说法,它们只能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角度去理解对象和现实,而不能从实践与主体的角度理解人类社会。对于历史,马克思曾明确指出,现实的人才是历史的真正主体,而“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5、352页。。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历史只是人们偶然的、各怀目的的活动的集合,不再是科学分析的对象。因此,如何具体地理解历史发展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辩证统一关系,乃是唯物史观在历史分析方法的要义。而马克思在社会革命视野下对雾月十八日政变事件的分析,为我们提供了他应用历史唯物主义分析实践问题的典范。

(一)社会革命维度下对“英雄史观”谬误的破解

在马克思的时代,人们惯常将军事领袖或政治领袖的伟大事迹,或是重要思想家的伟大发现与思想贡献,视为历史发展的动因。这样一种以塑造“英雄人物”来解释和塑造历史的方式被称为“英雄史观”,它反应了一种对历史片面的、错误的唯心主义的认知。当时流行于法国的“拿破仑观念”即是典型例证。拿破仑·波拿巴在法国大革命爆发后取得了一系列内政与对外作战上的辉煌功绩,这致使法国人民长期视拿破仑为偶像,并将法国大革命中取得的一系列成果都归功于他个人的天才与睿智。这种对伟大英雄人物的崇拜,也一直延续到1848年革命期间。当时法兰西各阶级尤其迷信所谓的“拿破仑观念”,以至于他们将拿破仑家族本身作为一个有魔力的“符号”,视为维护革命后社会秩序的支柱与保障。正是沉浸于这种“唯心主义”的迷梦,法国资产阶级在革命爆发时,从英国迎回了当时还是一名伦敦秘密警察的路易·波拿巴。也正是凭借“波拿巴”这一姓氏上的“魅力”,波拿巴这位小人物在回国仅仅一年后,就一跃登上法兰西共和国的总统宝座,继而为之后荒唐可笑的反动事件埋下伏笔。

在看待波拿巴的政变事件上,以雨果为代表的资产阶级人道主义者将反动的罪责归于波拿巴个人的暴力行径。虽然雨果同情人民并痛恨波拿巴,但他把政变的发生,全部归于波拿巴个人的冒险和暴力,而政变事件也在他的笔下被描述为了不可思议的“晴天的霹雳”。这种论断从相反的方向反映出资产阶级自由主义者持有的“英雄史观”:既然任何进步的历史事件发生是归功于居于高位之人的个人的作用,那么任何反动的历史事件的发生,也是由于少数人物的倒行逆施、恶意煽动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这种观点乃是一种已经过去的“迷信”。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1848年革命的失败,不能归结为“这个先生或那个公民‘出卖了’人民”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5、352页。,因为已然发生的革命或反动事件,并不能归结为某一两个人物的作为,而在于背后的一度占据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力量。

在这一背景下,马克思认为,以维克多·雨果为代表的资产阶级自由派的知识分子的历史观错误的核心,在于夸大了历史中人的“个人的主动性”。在马克思看来,雨果对波拿巴个人暴行的强烈指控与辛辣讽刺,反而抬高了他的历史地位,使这位“小人物”成为了“政治上的巨人”。而路易·波拿巴这样一个平庸人物,之所以能成为法兰西的窃国大盗,进而推翻共和体制,是由当时法国阶级斗争的形势所决定的。因此,脱离了对法国阶级斗争的具体形势,以及造成如此这般形势的历史条件的分析,就难以从科学的视角分析波拿巴雾月政变这一历史事件。

首先,这次政变发生的核心原因,乃是资产阶级因巩固自己既得利益的需要,从革命的立场主动走向了反动的立场。为了防止无产阶级建立所谓的“社会主义共和国”,继而破坏自己在革命中获得的利益,以工业资产阶级为代表资产阶级共和派,主动勾结以土地与金融资产阶级为核心的保皇派(即秩序党人),推翻了临时宪法并剥夺了无产阶级的政治地位;其后,他们又血腥镇压了无产阶级的六月起义,并将后者污蔑为威胁社会秩序的“红色幽灵”。但在清除无产阶级的政治力量后,小资产阶级也自食其果。资产阶级共和派与小资产阶级的山岳党人在六月革命后才发现自己失去了真正的政治盟友,因此无力制衡保皇派的金融贵族与土地贵族,从而在之后路易·波拿巴的政变事件中完全处于被动的态势。

其次,法国社会的土地制度和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下的农业人口,即小农,是支撑波拿巴上台与复辟的“物质力量”;虽然法国很早实现了工业化,并建立了资本主义制度,但由于历史原因,法国的土地制度是“小块土地制度”,居于其上的小农不仅人数众多还彼此隔离,因此在经济上无法相互联系,形成共同的阶级利益;而在观念上,彼此疏离的小农依赖于君主或政治强人的庇护,以与城市的资产者相抗衡,正如马克思所评述的那样,“他们无法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而与此同时,“历史传统在法国农民中间造成了一种迷信,以为一个名叫拿破仑的人将会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送还给他们”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67、498、499、500、554页。。

最后,大资产阶级及其政党的“未彻底的资产阶级化”,也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原因。在思想上,作为金融贵族与土地地主的秩序党人,未能正确意识到自己的阶级利益的现实诉求上的差异,乃是土地的财产方式与金钱的财产方式的对立,而非是忠诚于哪一个旧有封建王朝的对立。因此,两大阶级站在各自的保皇立场,总是试图以特权集团的统治方式,替代原本可行的“资产阶级”专制。马克思辛辣地指出,两大资产阶级集团的保皇信仰乃是一种不自知的幻觉,在这些阶级内部,那些“通过传统和教育承受了这些情感和观点的个人”,“以为这些情感和观点就是他的行为的真实动机和出发点”,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67、498、499、500、554页。因此无法把他们党派的言词和幻想,与他们的本来面目和阶级利益区开来。马克思还指出,金融贵族与土地贵族在阶级内部的分裂直接导致了议会制度的形同虚设,直接践踏了资产阶级统治的合法性尺度,即议会共和国制度。而在马克思看来,虽然秩序党在控制议会之后,“比任何时候……享有更加无限和更加稳固地统治其他社会阶级的权力”,但是他们未能理解,“这样的权力只有在议会制共和国的形式下才可能存在”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67、498、499、500、554页。。而在现实中,资产阶级由于轻视了议会共和制背后的政治合法性与普遍性,也就失去了维系资产阶级统治的“社会基础”,也就必须面对“各个被奴役的阶级并且直接和它们斗争”④《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67、498、499、500、554页。。而从上述法国社会各个阶级具体的分析中可看到,路易·波拿巴政变成功的原因,并不是他个人意志的产物,而是资产阶级在政治上走向反动,在统治形式上失去合法性的结果,是“先前的事变进程的必然而不可避免的结果”⑤《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67、498、499、500、554页。。

在马克思看来,必须看到伟大历史人物对历史进程的贡献,取决于背后整个社会多方势力组成的“情势”。在波拿巴政变的语境下,这种“情势”正是当时各派阶级斗争的形势,而这背后则具有人类社会发展意义上的合规律性。这种合规律性体现在为历史中人实现自身目的的活动,提供各种现实的客观条件。

(二)社会革命理论对普鲁东历史决定论的反驳

与此同时,马克思也批判与雨果立场看似截然相反的普鲁东。普鲁东将“政变描述成以往历史发展的结果”,试图将所谓拿破仑的政变丑行的历史责任推给所谓来的“历史必然性”,而也反映了当时“客观历史编纂学家所犯的错误”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66、531页。,是一种机械的、宿命论式的历史决定论。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路易·拿破仑·波拿巴之所以得以窃取法国政权,还在于他独特的个人品质,“他比无耻的资产者有一个长处,这就是他能用下流手段进行斗争”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66、531页。。在法国1848年的总统选举中,他一方面站在大资产阶级一边,将革命的无产阶级污蔑为“红色幽灵”,加以恐吓大资产阶级并由此获得支持;另一方面又向失业的流氓无产阶级许诺土地、贷款与就业机会。而在1848年底到1850年期间担任总统期间,他利用秩序党人与资产阶级民主派的斗争,展现了他的“政治嗅觉”,以及无所不用其极的低劣手段:他先是任命巴罗组成秩序党内阁,获取大资产阶级对他总统地位的支持;他又利用秩序党人“废除普选权”“颁布反动法令”等政治失误为要挟,向秩序党人控制的议会索要巨额薪俸,而这些薪金既能帮助他豢养包括“十二月十日会”这样的政治打手,也有余力笼络法军的中下层兵士;随后,他又主动邀请共和派与资产阶级民主派人士入阁,以便牵制秩序党在议会中的绝对统治地位;而当秩序党与其对手形成拉锯之势时,又以总统之名庄严提出“秩序”“和平”等口号,一跃控制包括军队的指挥权在内的行政权并架空议会的立法权。此时,波拿巴一面以“和平与秩序”的口号收买人心,博得了资产阶级群众的好感;一面又以“维持和平与秩序”的名义解散资产阶级的武装——国民自卫军,消解了资产阶级各派最后依仗的军事力量;而当资产阶级幡然醒悟并意图反击时,波拿巴便悍然发动政变,利用“十二月十日会”的特务组织发起秘密逮捕,并同时出动军队驱散示威群众并占领议会。

波拿巴的手段是下流的。但是这种“闹剧式”的政治手段,正应和了自拿破仑后资产阶级统治走向瓦解,并在政治上走向下坡路的“悲剧命运”。从法国革命实际发生过程看,资产阶级共和派、资产阶级民主派与秩序党这些资产阶级派系共同酿成了当时的局面。他们不仅抛弃了之前对工人与农民的承诺,还彻底背弃了“共和国”的宪制精神。这直接导致了资产阶级在政治的相互倾轧中失去了政治统治的合法性,给路易·拿破仑·波拿巴提供了可乘之机;从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的辩证关系看,资产阶级政治革命高度的人道主义,作为资产阶级早期统治的意识形态合法性,已然成为了禁锢金融与工业资产阶级背后的资本力量自我发展的障碍,因此,当代表金融资本与地产集团③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分裂为两大集团(地产和资本)……我们谈论资产阶级的两大集团,是因为大地产虽然还摆着封建主义的姿态……”。因此这里用“地产集团”,而非“地主集团”。(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99页)的秩序党人实行纯粹暴力面目的“资产阶级专制”时,他们就必须直面一切“被压迫阶级”的反抗,因此在日益动荡的局势下也难以维系自己的统治地位。而波拿巴的个人野心也在这样的情势之下逐步膨胀,最终作为一个丑角的形象窃取了法兰西共和国的政权。

马克思对“雾月十八日的事变”的分析表明,如果将历史看作是个体行动所导致的偶然事件的堆积,就会失去对历史科学的把握;而如果仅仅将历史看作是自然规律控制下的一系列的后果,则又将陷入到宿命论的泥沼。这两种观点都无益于分析具体的历史事件。无论是代表资产阶级自由派的人道主义者雨果,还是庸俗唯物主义代表的普鲁东,都只是偏执于其中的一端。而马克思所要强调的,就是在具体的历史分析中,找到把握历史发展的客观情势,与人作为历史活动的主体出于自身目的而采取的行动之间的统一关系。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必须善于把历史发展中的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相结合,在合规律意义上的客观因素的前提下,考察历史对个人因素的选择与个人因素发挥作用提供的条件与限度。反过来,强调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客观制约性,并非就此否认个体的品质的作用。必须正视客观条件支持或限制下,个体行动具有的积极的或消极效应。

结 语

在对1848年革命中的诸多问题进行批判性的分析与总结后,马克思认识到“有必要退回到书斋”。马克思在致库格曼的信中表示:“暂时让国际这一形式上的组织退到后台去,是绝对有利的。”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十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96页。此时,马克思开始观察资本主义世界危机的下一个循环,有必要对资本主义危机进行更为深入的历史分析。与此同时,无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意味着人类的社会历史的进程已经获得了一种全新的形式,即以社会革命取代政治革命的全新革命形式。但在更新形式后的革命条件下,仅仅知道革命的对手是资产阶级,对于无产阶级而言还是远远不够的,更为关键的是革命的导向与所要达成的最后目标,而这正是马克思社会革命理论的内涵与旨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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